第九十五章 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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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诱惑
“写博客。”
听到这三个字,雅素卿讶然睁大了眼睛,这家伙一直土里土气的像土老冒,一直不太合大势(当然,也正因为这小子的不合大势,所以抢的人才那么少吧?否则,上海的娇娇女可不只她雅素卿一个,倒不知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了),想不到居然还有追求如此时尚的一天,写博客?哈,可真够意外的。雅素卿来了兴趣,笑道:
“那主要写什么内容?是自娱自乐还是写给别人看的?还有啊,你有那么多时间写那东西吗?要是一年半载才写一两篇东西,那可没多少关注度。”
“内容么,是写些有关社会的黑暗面,你知道的,我耳朵想知道的东西,大概没谁会能瞒过。这样的东西写出来当然是给别人看的,要不然我费个什么劲儿?至于时间,呵,总会有空的,又不是网络小说天天要更新……”
雅素卿哑然无语,这小子,都知道网络小说了,可真是与时具进了。打开自己的笔记本道:
“那行吧,我帮你开个博客,多找几个名人链接,能多提高一点关注度,或许,还真就成了名博呢。呵,我都忘了你这家伙现在在网上的名声,说不定一旦有人获知那博客是你写的,大概很快就能成名了。对了,如果是写揭露性的东西,最好还是小心些,最起码要有铁证,否则容易上法庭去转两圈的。当然了,有些人就是靠上法庭打官司炒作成名的,呵,看我看你没这么想法吧?”
唐宋一笑:
“那当然,我有那个闲工夫跟人打官司,那还不如到市场上转两圈呢,说不定还能碰上什么好东西。”
说到好东西,雅素卿顿时想起了钟情胸前挂的,胳膊上戴的,还有小丫头胸前的挂的……她们都有,可她还什么都没有,绝对不行。这可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地位问题……哼,我就不说,看这小子会不会有想起她的一天……
刚想着唐宋会不会惦记她手上胸前还光秃秃的呢,紧接着便听唐宋说道:
“对了素卿,你喜欢什么样子的翡翠?呵,我别的东西没有,翡翠么,只要你叫得出来名字的,我几乎都能找到。”
呵,这小子倒是有心啊,原来还没把她忘了,自己刚想起呢,他便问了出来,只不知,这是否也是心有灵犀的表现……暗地里欢喜,表面上却若无其事地说道:
“我随便了,就看你的心意了。”心中却道,不管怎样,总不能比钟情那双血玉手镯,祖母绿挂件差吧?其实,她倒是挺喜欢那双血玉手镯的,不过既然已经到了钟情手上那就算了,虽然她也知道唐宋家里还有极品红翡的存货。
心意?这可不好说,关键是看喜欢不喜欢了,难道他唐宋对她们还会吝啬,便是将他的家当全拿走,那又如何?
刚想问个仔细,便听雅素卿说道:
“对了,你博客想取个什么名字?”
“还要取名?那么麻烦?”唐宋一怔。
“那当然,有个琅琅上口的好名字,传播起来速度也快啊。呵,你既然想写那样的东西,当然希望看见的人多些吧?”雅素卿眼珠一转,说道:
“对了,我想到一个又霸气有好听的名字,唐宋天下,怎么样?”
这名字算霸气好听吗?唐宋没感觉,不过,名字如何他也不在意,便点头道:
“那行吧,就按你说的办。”
十分钟后,雅素卿终于将博客摆弄好了,然后把笔记本推到唐宋面前道:
“行了,以后你写东西就在这上面写,把网址记住了,不要到时连自己的家都找不到那就笑话了。嗯,我还帮你弄了几个相互宣传的链接,他们还有点名气,相信你这博客传播起来也快。”
雅素卿本身就是名人,只不过她没开博,要不然,那名气大概也不会比徐大才女差,最起码,只要放上一两张生活照上去,上海的男人天天都会上去看上一两眼的,那点击率,嘿嘿……既然她是名人,那社交圈子便可以想象,几乎没有无名之辈,交往的人不是这个圈子里的名人,就是那个圈子里的砥柱,所以,搞两个链接还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要是唐宋在博客里面自我介绍两句,摆出明自己的身份,大概不用那些链接,也能在最短时间内火起来。当然了,博客博客,还是要写东西的,要是光摆个名字,里面什么内容都没有,想找人关注都不可能。
而现在,当然才只是开始,唐宋还不准备把苏香儿家里的事情摆上去。还没既成事实呢,要是弄上去,大概真有可能吃官司了。
看了一会儿,终于将所有的操作弄熟练了。便听雅素卿好奇地问道:
“那个,打字你熟练吗?”
打字?唐宋恍然一怔,也是,这电脑又不是宣纸,可不好直接在上面写。不过,打字啊,他还真是一窍不通,现在让他坐在电脑前大概一个字也打不出来,只能干瞪眼。
雅素卿嘻嘻一笑:
“要不,我让人给你买个手写板吧,省得你还要慢慢地从头学起。不过,手写板的速度可不能跟打字相比,这个输入法练到熟练程度,那速度可是手写板的十倍还不止。”
学习?唐宋哑然一笑,从小到大,他还没被学习两个字难倒过。打字,不也是手上的活儿么,以他双手的灵活程度,说不定也不用多久就能练到高级别呢。摇头说道:
“还是不用了,慢慢学就慢慢学吧,说不定也不用多长时间。”
忽然想起唐宋已经学习那些从小学到大学课程的速度,可是几天就顶的上别人几年,这输入法并没有多高的技术要求,无非一个手熟而已,说不定比学那些课程更快更简单,便点头道:
“那行吧,其实这东西只要键盘熟悉了,汉语拼音熟悉了,那都简单的很。嗯,你看,同时按下shift键跟ctrl键,右下方就会出现各种输入法的选择。现在么,最流行的输入法便是搜狗,因为有记忆功能,而且还有大量网络语汇,所以速度要比一般地输入法快很多,你就学这个如何?”
纯属电白的唐宋自然是雅素卿怎样就怎样好。汉语拼音吗,他可是几个月前刚刚学,只是熟悉无比,至于键盘熟悉程度,大概要好好练练的。
如此,似乎有点小空闲的唐宋下午便在这边熟悉键盘了。
反应快手指灵活就是不一样。找了篇东西出来,先是一指行天下,慢慢捣鼓着,十分钟后,那一根指头就跟下雨一样,将键盘敲得啪啪啪了——雅素卿看得心疼啊,能见笔记本那本来没什么声音发出的键盘敲成那样响,他当是玩游戏哪?
一根指头已经没什么挑战了,自然就换两根指头,又是十分钟,再换,如此,一个小时下来,雅素卿蓦然发现,唐宋的输入速度,居然比她这个很早之前就跟电脑打交道的高手还要快了。
只见五指如飞,几乎看不清影子了,而屏幕上的字,已经不是一个一个出现了,而是一行行的,这速度……雅素卿想起唐宋弹奏钢琴的场景了,心中不禁一叹,也是,能将钢琴弹成那模样的人,打起字来,那自然是专业文秘都比不上。
算了,这小子本来就是妖孽级别的家伙,有什么好羡慕的?不就一小时几百字的速度吗?习惯了就好。
当唐宋真到健指如飞的时候,钟情们一行人也回来了。
既然任务已经完成,那自然要跟回去一趟,看看乔振波看商铺的结果如何。
上午已经处理完公务的雅素卿也没事,便一起跟着去了唐宋新鲜出炉的别墅。
钟情几个人回来的声势颇大,前面一辆奔驰,后面却跟了几辆货车。
没办法,谁让这别墅房间多了点,卧室也多了点,既然已经发心买了,那自然一下子都要备齐全了,而且,还有换洗的。
雅素卿钟情她们几个女人收拾房子的时候,唐宋便跟乔振波聊起了那间商铺的事情。
以乔振波的眼光来看,那地方不错。地势好客流量大,而且,到那儿去的还都是有钱人,跟关键的紧靠南京路的珠宝商圈——他下午在周围几家珠宝店看了,买东西的人还真不少,而且,出手都比较大方——老实说,南京路上逛的人,有大半不是上海本地的,都是各路游客,游客么,来了就是花钱了,那自然不可能有多节省。
上海的消费水平,那南京路的购物环境,让乔振波看得雄心大起。真要在这地方开家店,那年销售额起码是曼德勒那家总店的几倍乃至几十倍。曼德勒那地方,能跟上海比吗?
既然看好,那就行了,接下来自然便是装修问题。明天,正在清仓大处理的服装店就要撤柜了,他们就可以进驻了,自然要先将装修队伍找好了,设计图纸弄差不多了。时间就是金钱啊,可浪费不得。
只不过,装修这种琐事,唐宋可不感兴趣,他也没那个闲工夫盯在那儿,所以,这事还得靠乔振波来办。
看着人生地不熟的乔振波还要被如此压榨,雅素卿有些看不过去了,便道设计以及装修的事情,她可以找人来帮忙。其实,她要找的人唐宋也认识,便是那地主婆张丽。身为上海有数的地主婆,只要是房地产相关行业,就没有不熟的,找人设计个图纸拉个把装修队伍,还不是小菜一碟?
有人接手装修问题,那自然好。如此一来,那到上海的大半目的便可算达成了。至于给这边警备区找茬的事情,那就无关紧要了,找到是运气,找不到反而更好,说明我们的队伍够坚挺啊。
当然了,如果说到上海最大的收获,其实却是这王见王,居然没死棋啊。那店不店的,相比于这个收获根本不算什么,即便不开了又怎样?
看着两女谈笑风生,似乎一点隔膜都没有的样子,靠在椅子上的唐宋嘴角不由溢出一丝微笑,人生若此,夫复何求?
看看钟情,再瞟了一眼不敢让人注目的雅素卿,看着半躺在沙发上淡笑的唐宋,刚刚商讨完毕的乔振波一下子就猜出了唐宋现在是何等心思,暗地里不由竖起了大拇指,厉害……
厉害归厉害,但对唐宋来说现在待遇似乎反而不如从前了。晚上,钟情居然又跑到雅素卿的别墅去睡觉了,还是跟雅素卿同床共枕,他唐某人,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睡在刚到手的别墅了。
呃,似乎也不能说是一个人,因为还有压床的乔振波,还有小丫头以及保镖苏珊。
只不过,他们对于唐宋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是要一个人躺在床上……
其实,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事情,唐宋还以为自己会一个人睡到三点的,却不料半夜十二点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轻微的呼吸,以及,轻微的敲门声。
耳朵比耗子还好使的唐宋其实在那人还没走到门口时便听出来她是谁了,还以为她想要干啥的,却绝没想到她居然会来敲他的们。
这么晚了,她来干嘛?
从床上爬起来,唐宋拉开门,门口赫然出现一个身穿睡衣,风情万种的异域美女。能出现在别墅里的,还是异国他乡的美女,你自然只能是苏珊了。
看着睡衣里似乎空空荡荡,胸口更是露出一大片洁白雪肌,脸上泛出无限魅惑的苏珊,唐宋呆了呆,转开眼睛道:
“那个,这么晚了,有事吗?”
“怎么,唐先生不会让我站在门口跟你说话吧?”苏珊眨巴眨巴海水蓝的眼睛,不答反问道。
呃……唐宋一怔,虽然明知道这当儿绝对不能放她进来,但还是鬼使神差地让开了门。
一进门,苏珊便伸出一只手,手上两个玻璃杯子,似乎一本正经地说道:
“晚上一个人太无聊了,想找人喝点酒,只是这地方,除了唐先生也没别人,所以我就过来了。”
乔振波不是人啊?要是你这样的美女送上门去,那老小子绝对兴奋得一晚上睡不着。嗯,她要真过去了,乔振波也舍不得睡觉的……却要过来找他。唐宋摸摸鼻子,一摊双手道:
“可惜,这房子刚买的,我这儿没酒,大概喝不成了。”
“没关系,你没有我有。”苏珊适时伸出另一只手,那手上,赫然便是一瓶拉菲。
唐宋愕然无语,倒是没料到她还有这一手。
“怎么,唐先生没兴趣跟我喝两杯?怎么说我也来工作了几个月呢,老板不会这点面子都不给吧?”苏珊吃吃一笑,眼珠一转道:
“唐先生该不会是害怕那两个小情人知道吧?”
老实说,他还真怕。这王见王没死棋,他祖宗八辈上都烧高香了。好容易搞定了那两位,他可不想后院还没稳当了呢,又弄出什么幺蛾子出来。要是被两女知道,这位苏珊同志夜闯他的房间,又是喝酒又是玩闹的,那事情可就大条了,不用脑袋想也知道,她们绝对不可能还是王见王不死棋了——他倒是不知道在南京的时候钟情之所以要将苏珊留在身边的意思……
其实,这番打扮的苏珊还是挺有魅力的,无论脸蛋肌肤,都是上上之选,没有一般老外全身都是毛茸茸像猩猩的感觉,而且还充满了平日整个中国都不多建的一过异国风韵,很能满足正常男人为国争光的征服感。尤其她还是个久经锻炼的黑水公司保镖,无论持久力还是承受力都不是一般女人可比,真要搞点花招起来,那绝对善战得紧,绝对不是两女那样不堪一击了。
正如于荣光在上东方卫视《明星讲堂》上说的那样,是男人,都是心花花的,都想睡漂亮女人,漂亮的大明星,不想的就不是男人(呃,具体记不清了,反正意思差不多,只能保证这个“睡”字是于兄原创,佩服),这是所有雄性的天性所然。唐宋还算不上多么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跟柳下惠也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否则在缅甸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钟情诱惑了。只不过,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所以,唐宋也如常人一样想了,不过,也只是想而已,从来没想过想的东西会变成现实。
尤其是现在,那更不能变成现实了。只不过,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苏珊连那样男人最不能接受的话都说了出来,要是再不应战,那就太不男人了。
摸摸鼻子,唐宋貌似无所谓地说道:
“只喝点酒而已,有什么好怕的?其实,没有哪个男人怕女人,只是不想她们伤心而已。”
苏珊眼睛一转,嗤嗤一笑:
“那要不光是喝酒呢?”
唐宋看似一怔:
“不光喝酒,那还能干啥?”
“你说呢?嘿嘿,都是两个漂亮女孩子的情人了,这话还要问我?也太假了吧?”
唐宋哑然无语。
苏珊也不再说话,坐到唐宋对面,在茶几上将两个杯子都倒上半杯红酒,然后推给一杯给唐宋道:
“干杯。”
那就干杯呗,唐宋也不在意,碰了一下,好在他还跟在基恩后面终究学了几天,正常情况下,西方的干杯可不是一口喝尽的意思,所以,小抿了一口。
岂料苏珊见唐宋那样喝酒很不满意道:
“喝完喝完,你们中国干杯可都是要喝完的。你看看,我都喝完了。”
汗,唐宋还想着适应她呢,却不知对方原来是按照中国礼节行事的。
那就喝吧,不说这么杯中这么一口了,便是一瓶两瓶又怎样,红酒而已。
再倒上,然后,苏珊端着杯子忽然坐到唐宋同一张沙发上。
唐宋讶然瞅去,正好看见苏珊那宽大睡衣的肩带往下一松,如此,那雪白雪白的软腻便映满了他的眼帘,以他的眼力,便是那两端红点前的褶皱,一眼都瞧地清清楚楚。
可真是要了命了,唐宋猛然转过眼睛……苏珊却是吃吃一笑,漫不经心地将肩带拉上,继续笑道:
“唐先生,再来一杯。”
喝下杯中酒,唐宋心里不由冒出一个电视上放过的狗血情节——接下来,她会不会说好热好热?然后,拉下睡衣……那该怎么办?
正想着间,唐宋忽然听到一丝动静,看看似乎已经热情如火的苏珊,心道,终于有救了……
第九十五章 诱惑
“写博客。”
听到这三个字,雅素卿讶然睁大了眼睛,这家伙一直土里土气的像土老冒,一直不太合大势(当然,也正因为这小子的不合大势,所以抢的人才那么少吧?否则,上海的娇娇女可不只她雅素卿一个,倒不知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了),想不到居然还有追求如此时尚的一天,写博客?哈,可真够意外的。雅素卿来了兴趣,笑道:
“那主要写什么内容?是自娱自乐还是写给别人看的?还有啊,你有那么多时间写那东西吗?要是一年半载才写一两篇东西,那可没多少关注度。”
“内容么,是写些有关社会的黑暗面,你知道的,我耳朵想知道的东西,大概没谁会能瞒过。这样的东西写出来当然是给别人看的,要不然我费个什么劲儿?至于时间,呵,总会有空的,又不是网络小说天天要更新……”
雅素卿哑然无语,这小子,都知道网络小说了,可真是与时具进了。打开自己的笔记本道:
“那行吧,我帮你开个博客,多找几个名人链接,能多提高一点关注度,或许,还真就成了名博呢。呵,我都忘了你这家伙现在在网上的名声,说不定一旦有人获知那博客是你写的,大概很快就能成名了。对了,如果是写揭露性的东西,最好还是小心些,最起码要有铁证,否则容易上法庭去转两圈的。当然了,有些人就是靠上法庭打官司炒作成名的,呵,看我看你没这么想法吧?”
唐宋一笑:
“那当然,我有那个闲工夫跟人打官司,那还不如到市场上转两圈呢,说不定还能碰上什么好东西。”
说到好东西,雅素卿顿时想起了钟情胸前挂的,胳膊上戴的,还有小丫头胸前的挂的……她们都有,可她还什么都没有,绝对不行。这可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地位问题……哼,我就不说,看这小子会不会有想起她的一天……
刚想着唐宋会不会惦记她手上胸前还光秃秃的呢,紧接着便听唐宋说道:
“对了素卿,你喜欢什么样子的翡翠?呵,我别的东西没有,翡翠么,只要你叫得出来名字的,我几乎都能找到。”
呵,这小子倒是有心啊,原来还没把她忘了,自己刚想起呢,他便问了出来,只不知,这是否也是心有灵犀的表现……暗地里欢喜,表面上却若无其事地说道:
“我随便了,就看你的心意了。”心中却道,不管怎样,总不能比钟情那双血玉手镯,祖母绿挂件差吧?其实,她倒是挺喜欢那双血玉手镯的,不过既然已经到了钟情手上那就算了,虽然她也知道唐宋家里还有极品红翡的存货。
心意?这可不好说,关键是看喜欢不喜欢了,难道他唐宋对她们还会吝啬,便是将他的家当全拿走,那又如何?
刚想问个仔细,便听雅素卿说道:
“对了,你博客想取个什么名字?”
“还要取名?那么麻烦?”唐宋一怔。
“那当然,有个琅琅上口的好名字,传播起来速度也快啊。呵,你既然想写那样的东西,当然希望看见的人多些吧?”雅素卿眼珠一转,说道:
“对了,我想到一个又霸气有好听的名字,唐宋天下,怎么样?”
这名字算霸气好听吗?唐宋没感觉,不过,名字如何他也不在意,便点头道:
“那行吧,就按你说的办。”
十分钟后,雅素卿终于将博客摆弄好了,然后把笔记本推到唐宋面前道:
“行了,以后你写东西就在这上面写,把网址记住了,不要到时连自己的家都找不到那就笑话了。嗯,我还帮你弄了几个相互宣传的链接,他们还有点名气,相信你这博客传播起来也快。”
雅素卿本身就是名人,只不过她没开博,要不然,那名气大概也不会比徐大才女差,最起码,只要放上一两张生活照上去,上海的男人天天都会上去看上一两眼的,那点击率,嘿嘿……既然她是名人,那社交圈子便可以想象,几乎没有无名之辈,交往的人不是这个圈子里的名人,就是那个圈子里的砥柱,所以,搞两个链接还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要是唐宋在博客里面自我介绍两句,摆出明自己的身份,大概不用那些链接,也能在最短时间内火起来。当然了,博客博客,还是要写东西的,要是光摆个名字,里面什么内容都没有,想找人关注都不可能。
而现在,当然才只是开始,唐宋还不准备把苏香儿家里的事情摆上去。还没既成事实呢,要是弄上去,大概真有可能吃官司了。
看了一会儿,终于将所有的操作弄熟练了。便听雅素卿好奇地问道:
“那个,打字你熟练吗?”
打字?唐宋恍然一怔,也是,这电脑又不是宣纸,可不好直接在上面写。不过,打字啊,他还真是一窍不通,现在让他坐在电脑前大概一个字也打不出来,只能干瞪眼。
雅素卿嘻嘻一笑:
“要不,我让人给你买个手写板吧,省得你还要慢慢地从头学起。不过,手写板的速度可不能跟打字相比,这个输入法练到熟练程度,那速度可是手写板的十倍还不止。”
学习?唐宋哑然一笑,从小到大,他还没被学习两个字难倒过。打字,不也是手上的活儿么,以他双手的灵活程度,说不定也不用多久就能练到高级别呢。摇头说道:
“还是不用了,慢慢学就慢慢学吧,说不定也不用多长时间。”
忽然想起唐宋已经学习那些从小学到大学课程的速度,可是几天就顶的上别人几年,这输入法并没有多高的技术要求,无非一个手熟而已,说不定比学那些课程更快更简单,便点头道:
“那行吧,其实这东西只要键盘熟悉了,汉语拼音熟悉了,那都简单的很。嗯,你看,同时按下shift键跟ctrl键,右下方就会出现各种输入法的选择。现在么,最流行的输入法便是搜狗,因为有记忆功能,而且还有大量网络语汇,所以速度要比一般地输入法快很多,你就学这个如何?”
纯属电白的唐宋自然是雅素卿怎样就怎样好。汉语拼音吗,他可是几个月前刚刚学,只是熟悉无比,至于键盘熟悉程度,大概要好好练练的。
如此,似乎有点小空闲的唐宋下午便在这边熟悉键盘了。
反应快手指灵活就是不一样。找了篇东西出来,先是一指行天下,慢慢捣鼓着,十分钟后,那一根指头就跟下雨一样,将键盘敲得啪啪啪了——雅素卿看得心疼啊,能见笔记本那本来没什么声音发出的键盘敲成那样响,他当是玩游戏哪?
一根指头已经没什么挑战了,自然就换两根指头,又是十分钟,再换,如此,一个小时下来,雅素卿蓦然发现,唐宋的输入速度,居然比她这个很早之前就跟电脑打交道的高手还要快了。
只见五指如飞,几乎看不清影子了,而屏幕上的字,已经不是一个一个出现了,而是一行行的,这速度……雅素卿想起唐宋弹奏钢琴的场景了,心中不禁一叹,也是,能将钢琴弹成那模样的人,打起字来,那自然是专业文秘都比不上。
算了,这小子本来就是妖孽级别的家伙,有什么好羡慕的?不就一小时几百字的速度吗?习惯了就好。
当唐宋真到健指如飞的时候,钟情们一行人也回来了。
既然任务已经完成,那自然要跟回去一趟,看看乔振波看商铺的结果如何。
上午已经处理完公务的雅素卿也没事,便一起跟着去了唐宋新鲜出炉的别墅。
钟情几个人回来的声势颇大,前面一辆奔驰,后面却跟了几辆货车。
没办法,谁让这别墅房间多了点,卧室也多了点,既然已经发心买了,那自然一下子都要备齐全了,而且,还有换洗的。
雅素卿钟情她们几个女人收拾房子的时候,唐宋便跟乔振波聊起了那间商铺的事情。
以乔振波的眼光来看,那地方不错。地势好客流量大,而且,到那儿去的还都是有钱人,跟关键的紧靠南京路的珠宝商圈——他下午在周围几家珠宝店看了,买东西的人还真不少,而且,出手都比较大方——老实说,南京路上逛的人,有大半不是上海本地的,都是各路游客,游客么,来了就是花钱了,那自然不可能有多节省。
上海的消费水平,那南京路的购物环境,让乔振波看得雄心大起。真要在这地方开家店,那年销售额起码是曼德勒那家总店的几倍乃至几十倍。曼德勒那地方,能跟上海比吗?
既然看好,那就行了,接下来自然便是装修问题。明天,正在清仓大处理的服装店就要撤柜了,他们就可以进驻了,自然要先将装修队伍找好了,设计图纸弄差不多了。时间就是金钱啊,可浪费不得。
只不过,装修这种琐事,唐宋可不感兴趣,他也没那个闲工夫盯在那儿,所以,这事还得靠乔振波来办。
看着人生地不熟的乔振波还要被如此压榨,雅素卿有些看不过去了,便道设计以及装修的事情,她可以找人来帮忙。其实,她要找的人唐宋也认识,便是那地主婆张丽。身为上海有数的地主婆,只要是房地产相关行业,就没有不熟的,找人设计个图纸拉个把装修队伍,还不是小菜一碟?
有人接手装修问题,那自然好。如此一来,那到上海的大半目的便可算达成了。至于给这边警备区找茬的事情,那就无关紧要了,找到是运气,找不到反而更好,说明我们的队伍够坚挺啊。
当然了,如果说到上海最大的收获,其实却是这王见王,居然没死棋啊。那店不店的,相比于这个收获根本不算什么,即便不开了又怎样?
看着两女谈笑风生,似乎一点隔膜都没有的样子,靠在椅子上的唐宋嘴角不由溢出一丝微笑,人生若此,夫复何求?
看看钟情,再瞟了一眼不敢让人注目的雅素卿,看着半躺在沙发上淡笑的唐宋,刚刚商讨完毕的乔振波一下子就猜出了唐宋现在是何等心思,暗地里不由竖起了大拇指,厉害……
厉害归厉害,但对唐宋来说现在待遇似乎反而不如从前了。晚上,钟情居然又跑到雅素卿的别墅去睡觉了,还是跟雅素卿同床共枕,他唐某人,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睡在刚到手的别墅了。
呃,似乎也不能说是一个人,因为还有压床的乔振波,还有小丫头以及保镖苏珊。
只不过,他们对于唐宋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是要一个人躺在床上……
其实,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事情,唐宋还以为自己会一个人睡到三点的,却不料半夜十二点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轻微的呼吸,以及,轻微的敲门声。
耳朵比耗子还好使的唐宋其实在那人还没走到门口时便听出来她是谁了,还以为她想要干啥的,却绝没想到她居然会来敲他的们。
这么晚了,她来干嘛?
从床上爬起来,唐宋拉开门,门口赫然出现一个身穿睡衣,风情万种的异域美女。能出现在别墅里的,还是异国他乡的美女,你自然只能是苏珊了。
看着睡衣里似乎空空荡荡,胸口更是露出一大片洁白雪肌,脸上泛出无限魅惑的苏珊,唐宋呆了呆,转开眼睛道:
“那个,这么晚了,有事吗?”
“怎么,唐先生不会让我站在门口跟你说话吧?”苏珊眨巴眨巴海水蓝的眼睛,不答反问道。
呃……唐宋一怔,虽然明知道这当儿绝对不能放她进来,但还是鬼使神差地让开了门。
一进门,苏珊便伸出一只手,手上两个玻璃杯子,似乎一本正经地说道:
“晚上一个人太无聊了,想找人喝点酒,只是这地方,除了唐先生也没别人,所以我就过来了。”
乔振波不是人啊?要是你这样的美女送上门去,那老小子绝对兴奋得一晚上睡不着。嗯,她要真过去了,乔振波也舍不得睡觉的……却要过来找他。唐宋摸摸鼻子,一摊双手道:
“可惜,这房子刚买的,我这儿没酒,大概喝不成了。”
“没关系,你没有我有。”苏珊适时伸出另一只手,那手上,赫然便是一瓶拉菲。
唐宋愕然无语,倒是没料到她还有这一手。
“怎么,唐先生没兴趣跟我喝两杯?怎么说我也来工作了几个月呢,老板不会这点面子都不给吧?”苏珊吃吃一笑,眼珠一转道:
“唐先生该不会是害怕那两个小情人知道吧?”
老实说,他还真怕。这王见王没死棋,他祖宗八辈上都烧高香了。好容易搞定了那两位,他可不想后院还没稳当了呢,又弄出什么幺蛾子出来。要是被两女知道,这位苏珊同志夜闯他的房间,又是喝酒又是玩闹的,那事情可就大条了,不用脑袋想也知道,她们绝对不可能还是王见王不死棋了——他倒是不知道在南京的时候钟情之所以要将苏珊留在身边的意思……
其实,这番打扮的苏珊还是挺有魅力的,无论脸蛋肌肤,都是上上之选,没有一般老外全身都是毛茸茸像猩猩的感觉,而且还充满了平日整个中国都不多建的一过异国风韵,很能满足正常男人为国争光的征服感。尤其她还是个久经锻炼的黑水公司保镖,无论持久力还是承受力都不是一般女人可比,真要搞点花招起来,那绝对善战得紧,绝对不是两女那样不堪一击了。
正如于荣光在上东方卫视《明星讲堂》上说的那样,是男人,都是心花花的,都想睡漂亮女人,漂亮的大明星,不想的就不是男人(呃,具体记不清了,反正意思差不多,只能保证这个“睡”字是于兄原创,佩服),这是所有雄性的天性所然。唐宋还算不上多么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跟柳下惠也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否则在缅甸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钟情诱惑了。只不过,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所以,唐宋也如常人一样想了,不过,也只是想而已,从来没想过想的东西会变成现实。
尤其是现在,那更不能变成现实了。只不过,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苏珊连那样男人最不能接受的话都说了出来,要是再不应战,那就太不男人了。
摸摸鼻子,唐宋貌似无所谓地说道:
“只喝点酒而已,有什么好怕的?其实,没有哪个男人怕女人,只是不想她们伤心而已。”
苏珊眼睛一转,嗤嗤一笑:
“那要不光是喝酒呢?”
唐宋看似一怔:
“不光喝酒,那还能干啥?”
“你说呢?嘿嘿,都是两个漂亮女孩子的情人了,这话还要问我?也太假了吧?”
唐宋哑然无语。
苏珊也不再说话,坐到唐宋对面,在茶几上将两个杯子都倒上半杯红酒,然后推给一杯给唐宋道:
“干杯。”
那就干杯呗,唐宋也不在意,碰了一下,好在他还跟在基恩后面终究学了几天,正常情况下,西方的干杯可不是一口喝尽的意思,所以,小抿了一口。
岂料苏珊见唐宋那样喝酒很不满意道:
“喝完喝完,你们中国干杯可都是要喝完的。你看看,我都喝完了。”
汗,唐宋还想着适应她呢,却不知对方原来是按照中国礼节行事的。
那就喝吧,不说这么杯中这么一口了,便是一瓶两瓶又怎样,红酒而已。
再倒上,然后,苏珊端着杯子忽然坐到唐宋同一张沙发上。
唐宋讶然瞅去,正好看见苏珊那宽大睡衣的肩带往下一松,如此,那雪白雪白的软腻便映满了他的眼帘,以他的眼力,便是那两端红点前的褶皱,一眼都瞧地清清楚楚。
可真是要了命了,唐宋猛然转过眼睛……苏珊却是吃吃一笑,漫不经心地将肩带拉上,继续笑道:
“唐先生,再来一杯。”
喝下杯中酒,唐宋心里不由冒出一个电视上放过的狗血情节——接下来,她会不会说好热好热?然后,拉下睡衣……那该怎么办?
正想着间,唐宋忽然听到一丝动静,看看似乎已经热情如火的苏珊,心道,终于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