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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何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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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夏,淡阳西沉。
染着橘红的夕阳光芒透过门窗,洒在了这间藏在偏僻深巷的字画店里,屋内以一扇围屏分割内外,在昏黄的光线映衬下,屏风上的山水图也多出了几分苍茫的暮色。
夕阳下,林止水站在屏风前的书桌后方,眼帘微垂地注视着铺在桌案上的宣纸,指间握着一杆平平无奇的黑色大楷毛笔,略一沉吟之后,便用笔尖蘸着早已磨好的桐烟墨,趁着笔酣墨饱,在略显泛黄的纸面上挥洒开。
笔若龙蛇竞走,墨如行云流水,挥毫间断连辗转,落笔时跌宕有致。
待回锋收笔,恰好墨干时,宣纸上已经出现了一行龙飞凤舞的狂草大字——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一气呵成!
“不错嘛,我连狂草的水平也变得这么高了。”
林止水将手中的毛笔搁在旁边的笔山上,打量着自己学了没多久的狂草杰作,不由得满意地微微点头。
这狂草写的,连他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来。
不过,写字是用来理解的,而书法是用来欣赏的,让人感受到线条的魅力,以势带形,才是关键。
狂草又叫大草,他今天特意写了个大草,也是练练新的笔法,正好以这句诗来纪念一下那位可能已经因为绝症而逝去的老顾客。
毕竟,程老爷子可是自己这间小店第一位回头客,还是常客。
而且那位老先生估计都已经是花甲之年了,却丝毫没有摆长辈的架子,反而在他面前时,言行举止间都透着敬仰之意,显然是被他的书法水平所折服,所以才如此尊敬他。
要知道,在书法界,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而程老爷子这种连说话都文绉绉的人,谈吐半古不白,估计是刚开始学古文,基础不太行,听着有点别扭,但还硬是要说,明显是传统文化爱好者,喜爱传统书法也是很正常的。
老先生把他当成了书法大师,如此推崇他,视他为偶像,也是可以理解的。
甚至程老爷子还曾送礼暗示,有拜他为师的意思!
只可惜,林止水也只能拒绝。
他的书法也就三年火候,能有现在这个水平,只是因为这支无意间淘来的毛笔极为顺手,得心应手之下,才能做到下笔流畅无比,如有神助。
至于真实水平,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得很,大概也就是毛笔书法等级考核的八九级的样子,只能算是高手。
而用了这支毛笔之后,那种‘人笔合一’的感觉,让他落笔时游刃有余,笔画的粗细变化也极具艺术美感,不比那些书法大师差多少。
当然,他没收徒,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程老爷子送的礼物实在太寒碜了,就送了一块用来压纸的镇尺,而且只是普普通通的青石质地,还不如他现在用的这块铜制镇纸好看呢。
不过,礼轻情意重,他还是收了下来,并且免费回赠了一幅字,上书一个‘寿’字。
尽管只有一个字,但当时程老爷子那受宠若惊、连连感谢、如获至宝的样子,显然是真的很喜爱他的书法字帖。
林止水也很满意有这么一个‘粉丝’。
得粉如此,夫复何求啊。
可惜的是,程老爷子前些日子忽然一脸沉重地告诉他,遇到了此生最大的劫难,还说什么可能今后再也无法相见。
莫非是……绝症?
林止水不由得这么猜测。
当时顾念老人家的心情,他就没有多问,只是安慰了一番,送了一幅写有一个‘渡’字的字帖,希望老人家能够渡过这次难关,祈福手术成功。
但就在今天,他发现店门口多了一封信,上书一首诗:
“昨日闻道今离别,尘世种种尽消烟,青山朝别暮相见,愿在天边候尊颜。”
林止水虽然没完全理解这首诗是什么意思,但从‘尘世种种尽消烟’这句来看,恐怕……老人家是真的走了。
至于后面这两句,看上去像是去天上等他死的意思,但有点恶毒,不像是程老爷子的为人,所以应该是感慨时间流逝,以后会在天上看着他?
唔,应该是这样没错了,他可是语文考试阅读理解拿过满分的强者!
这封信,估计也是程老爷子的后人送来的吧。
“唉,也不知道是什么绝症,看来手术没成功啊……”
想到这里,林止水不由得叹了口气,心中充满了惋惜和怀念。
这么好的顾客上哪找去?
其他几位顾客也都很久没来了,店里就程老爷子这么一个回头客,还不幸逝世了,今后日子可太难了。
还好,程老爷子虽然只买了两幅字,但也很舍得花钱,所以他还有一些存款,省着点花还能再坚持几个月。
“再传几个视频到抖声上好了,万一有粉丝过来当冤大头呢……”
林止水咕哝一声,便将旁边支架上的手机拿了下来。
刚才写字的全过程都已经录好了,只需要剪辑一下,再加一些特效,就能上传了。
网络实体两开花,这才是适合现今的生存模式。
“真是的,我写的字这么有大师范,怎么就没人点赞呢?”
林止水一边剪辑着视频,一边暗自感叹:“这一届用户也太没欣赏水平了。”
他记得之前刷到的那些书法视频里,有些书写者连他的真实水平都不如,却还能有上百万的赞,而他的视频压根就没几个赞。
可悲,可叹。
难道要逼他也去靠脸吃饭,当个实力派小鲜肉什么的吗?
说起来,他的演技也是很棒的说。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拉长的纤瘦影子从门外投入了屋内的地面。
林止水顿时精神一振,来客人了?
……
殷红的天边仿佛燃着火光,夕阳西下,在深巷的地面上拉出了长长的阴影。
忽然,其中一片阴影变得深邃了几分,开始缓缓扭曲。
扭曲的阴影逐渐凸起竖立,很快便化为一道略显瘦削的修长身影,自墙下的阴影中迈步走了出来。
朦胧的逆光下,可见一张十六七岁的少年面孔,皮肤白皙光洁,眸色深沉如水,容貌俊美到略显中性,竟让人难分男女。
简单朴素的蓝白色高中校服,穿在这少年的身上,却依然不损颜值。
“就是这里?”
程七月站在夕阳下,望着不远处那家名为‘何明轩’的字画店,不由得微微蹙眉。
她抬起素白的手掌,掌心正托着一只罗盘般的黄铜圆盘,罗盘上的指针颤颤巍巍地转动了几圈之后,正好对准了那家字画店的方向。
“老祖飞升前留下的飞剑传书,就是落在这里,难道遗书就藏在这里?”
程七月注视着那字画店的门口,犹豫了半晌,便一翻手收起了黄铜罗盘,迈步走向了店门。
店门两侧可见两行诗:
何处觅知音,此间最明心。
这就是‘何明轩’的由来吗?
她恍然跨过门槛,身后昏黄的阳光随着她照入屋内,可见轻尘随着气流在光线中漂浮。
空气中的淡淡墨香,让她的心情略微平静了下来。
“你好。”
只听一个平淡而温和的声音从右侧传来,略显低沉的嗓音颇为轻柔,吐字如珠,圆润悦耳。
程七月转头看去,不由得微微一怔,眸子有些失神。
林止水略显悠闲地靠坐在书桌后的椅子上,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只是唇角带笑地望着她,不着痕迹地观察。
‘看上去应该是高中生,分不出男女,不过从气质,还有这种冷静的感觉来看,心理年龄恐怕相当成熟……’
而程七月则是有些奇怪……以她的灵觉,在进店之前,竟然没能察觉到对方的存在!
不过,以她借助法身凝练过的特殊双眼观察,完全可以看出来,这年轻男子身无半点道韵,也感受不到丝毫法力波动,只是一个凡人而已。
‘我才刚刚觉醒灵觉,失误也是正常的……’
程七月暗自叹息一声,便开口问道:“你可是此店的主人?”
‘这说话风格,果然又是一个古风爱好者啊,看来还真有人在古风圈推荐了我这家字画店……’
林止水心中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带着一丝笑意,说道:“恭喜你找对了路,我想你要找的地方……就是这里。”
没有俗套的“欢迎光临”,也没有“您”这种尊称,甚至连一句“请坐”都没有。
他是卖字画这种文化艺术品的,面对的客人一般也都是喜欢古风、有些附庸风雅的人,而这类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清高。
特别是眼前这个不知男女的高中生,小小年纪就有这种冷静的气质和漂亮的容貌,如果是女性的话,完全可以称之为一种传说中的生物——‘冰山校花’。
这种生物,自视清高才是正常的。
对于这种客人,谦卑的态度并不足以打动他们,反而会让对方更加清高。
而且他卖的也不是普通的字画,以他大师级的书法水平,自然不能像普通的店铺一样满脸堆笑。
必须得摆出书法大师的气度,让她真正服气。
“找对了路?”
程七月有些惊异地看着眼前这个凡人,这人竟然知道她是专门找过来的?
又或者说,是老祖早已料到她会来此,所以提前安排了这个凡人等她?
“不必惊讶,一切都是注定的缘分罢了。”林止水双手交叠放在桌上,嘴角有着一丝早有预料的笑意。
他为了省钱,专门把字画店开在这种偏僻的深巷里,如果不是专程找过来,谁能找到这破地方?
不认识的客人特意找上门,这可不就是注定的缘分吗?
为了迎合这些古风圈的客人,他也苦学了一段时间的古文,这种文绉绉的说话风格,自然没什么难度。
“注定的缘分……”
这句话中的玄机,顿时让程七月细细品味了一番,不由得感觉眼前这个凡人也多了一分神秘。
五月初夏,淡阳西沉。
染着橘红的夕阳光芒透过门窗,洒在了这间藏在偏僻深巷的字画店里,屋内以一扇围屏分割内外,在昏黄的光线映衬下,屏风上的山水图也多出了几分苍茫的暮色。
夕阳下,林止水站在屏风前的书桌后方,眼帘微垂地注视着铺在桌案上的宣纸,指间握着一杆平平无奇的黑色大楷毛笔,略一沉吟之后,便用笔尖蘸着早已磨好的桐烟墨,趁着笔酣墨饱,在略显泛黄的纸面上挥洒开。
笔若龙蛇竞走,墨如行云流水,挥毫间断连辗转,落笔时跌宕有致。
待回锋收笔,恰好墨干时,宣纸上已经出现了一行龙飞凤舞的狂草大字——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一气呵成!
“不错嘛,我连狂草的水平也变得这么高了。”
林止水将手中的毛笔搁在旁边的笔山上,打量着自己学了没多久的狂草杰作,不由得满意地微微点头。
这狂草写的,连他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来。
不过,写字是用来理解的,而书法是用来欣赏的,让人感受到线条的魅力,以势带形,才是关键。
狂草又叫大草,他今天特意写了个大草,也是练练新的笔法,正好以这句诗来纪念一下那位可能已经因为绝症而逝去的老顾客。
毕竟,程老爷子可是自己这间小店第一位回头客,还是常客。
而且那位老先生估计都已经是花甲之年了,却丝毫没有摆长辈的架子,反而在他面前时,言行举止间都透着敬仰之意,显然是被他的书法水平所折服,所以才如此尊敬他。
要知道,在书法界,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而程老爷子这种连说话都文绉绉的人,谈吐半古不白,估计是刚开始学古文,基础不太行,听着有点别扭,但还硬是要说,明显是传统文化爱好者,喜爱传统书法也是很正常的。
老先生把他当成了书法大师,如此推崇他,视他为偶像,也是可以理解的。
甚至程老爷子还曾送礼暗示,有拜他为师的意思!
只可惜,林止水也只能拒绝。
他的书法也就三年火候,能有现在这个水平,只是因为这支无意间淘来的毛笔极为顺手,得心应手之下,才能做到下笔流畅无比,如有神助。
至于真实水平,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得很,大概也就是毛笔书法等级考核的八九级的样子,只能算是高手。
而用了这支毛笔之后,那种‘人笔合一’的感觉,让他落笔时游刃有余,笔画的粗细变化也极具艺术美感,不比那些书法大师差多少。
当然,他没收徒,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程老爷子送的礼物实在太寒碜了,就送了一块用来压纸的镇尺,而且只是普普通通的青石质地,还不如他现在用的这块铜制镇纸好看呢。
不过,礼轻情意重,他还是收了下来,并且免费回赠了一幅字,上书一个‘寿’字。
尽管只有一个字,但当时程老爷子那受宠若惊、连连感谢、如获至宝的样子,显然是真的很喜爱他的书法字帖。
林止水也很满意有这么一个‘粉丝’。
得粉如此,夫复何求啊。
可惜的是,程老爷子前些日子忽然一脸沉重地告诉他,遇到了此生最大的劫难,还说什么可能今后再也无法相见。
莫非是……绝症?
林止水不由得这么猜测。
当时顾念老人家的心情,他就没有多问,只是安慰了一番,送了一幅写有一个‘渡’字的字帖,希望老人家能够渡过这次难关,祈福手术成功。
但就在今天,他发现店门口多了一封信,上书一首诗:
“昨日闻道今离别,尘世种种尽消烟,青山朝别暮相见,愿在天边候尊颜。”
林止水虽然没完全理解这首诗是什么意思,但从‘尘世种种尽消烟’这句来看,恐怕……老人家是真的走了。
至于后面这两句,看上去像是去天上等他死的意思,但有点恶毒,不像是程老爷子的为人,所以应该是感慨时间流逝,以后会在天上看着他?
唔,应该是这样没错了,他可是语文考试阅读理解拿过满分的强者!
这封信,估计也是程老爷子的后人送来的吧。
“唉,也不知道是什么绝症,看来手术没成功啊……”
想到这里,林止水不由得叹了口气,心中充满了惋惜和怀念。
这么好的顾客上哪找去?
其他几位顾客也都很久没来了,店里就程老爷子这么一个回头客,还不幸逝世了,今后日子可太难了。
还好,程老爷子虽然只买了两幅字,但也很舍得花钱,所以他还有一些存款,省着点花还能再坚持几个月。
“再传几个视频到抖声上好了,万一有粉丝过来当冤大头呢……”
林止水咕哝一声,便将旁边支架上的手机拿了下来。
刚才写字的全过程都已经录好了,只需要剪辑一下,再加一些特效,就能上传了。
网络实体两开花,这才是适合现今的生存模式。
“真是的,我写的字这么有大师范,怎么就没人点赞呢?”
林止水一边剪辑着视频,一边暗自感叹:“这一届用户也太没欣赏水平了。”
他记得之前刷到的那些书法视频里,有些书写者连他的真实水平都不如,却还能有上百万的赞,而他的视频压根就没几个赞。
可悲,可叹。
难道要逼他也去靠脸吃饭,当个实力派小鲜肉什么的吗?
说起来,他的演技也是很棒的说。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拉长的纤瘦影子从门外投入了屋内的地面。
林止水顿时精神一振,来客人了?
……
殷红的天边仿佛燃着火光,夕阳西下,在深巷的地面上拉出了长长的阴影。
忽然,其中一片阴影变得深邃了几分,开始缓缓扭曲。
扭曲的阴影逐渐凸起竖立,很快便化为一道略显瘦削的修长身影,自墙下的阴影中迈步走了出来。
朦胧的逆光下,可见一张十六七岁的少年面孔,皮肤白皙光洁,眸色深沉如水,容貌俊美到略显中性,竟让人难分男女。
简单朴素的蓝白色高中校服,穿在这少年的身上,却依然不损颜值。
“就是这里?”
程七月站在夕阳下,望着不远处那家名为‘何明轩’的字画店,不由得微微蹙眉。
她抬起素白的手掌,掌心正托着一只罗盘般的黄铜圆盘,罗盘上的指针颤颤巍巍地转动了几圈之后,正好对准了那家字画店的方向。
“老祖飞升前留下的飞剑传书,就是落在这里,难道遗书就藏在这里?”
程七月注视着那字画店的门口,犹豫了半晌,便一翻手收起了黄铜罗盘,迈步走向了店门。
店门两侧可见两行诗:
何处觅知音,此间最明心。
这就是‘何明轩’的由来吗?
她恍然跨过门槛,身后昏黄的阳光随着她照入屋内,可见轻尘随着气流在光线中漂浮。
空气中的淡淡墨香,让她的心情略微平静了下来。
“你好。”
只听一个平淡而温和的声音从右侧传来,略显低沉的嗓音颇为轻柔,吐字如珠,圆润悦耳。
程七月转头看去,不由得微微一怔,眸子有些失神。
林止水略显悠闲地靠坐在书桌后的椅子上,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只是唇角带笑地望着她,不着痕迹地观察。
‘看上去应该是高中生,分不出男女,不过从气质,还有这种冷静的感觉来看,心理年龄恐怕相当成熟……’
而程七月则是有些奇怪……以她的灵觉,在进店之前,竟然没能察觉到对方的存在!
不过,以她借助法身凝练过的特殊双眼观察,完全可以看出来,这年轻男子身无半点道韵,也感受不到丝毫法力波动,只是一个凡人而已。
‘我才刚刚觉醒灵觉,失误也是正常的……’
程七月暗自叹息一声,便开口问道:“你可是此店的主人?”
‘这说话风格,果然又是一个古风爱好者啊,看来还真有人在古风圈推荐了我这家字画店……’
林止水心中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带着一丝笑意,说道:“恭喜你找对了路,我想你要找的地方……就是这里。”
没有俗套的“欢迎光临”,也没有“您”这种尊称,甚至连一句“请坐”都没有。
他是卖字画这种文化艺术品的,面对的客人一般也都是喜欢古风、有些附庸风雅的人,而这类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清高。
特别是眼前这个不知男女的高中生,小小年纪就有这种冷静的气质和漂亮的容貌,如果是女性的话,完全可以称之为一种传说中的生物——‘冰山校花’。
这种生物,自视清高才是正常的。
对于这种客人,谦卑的态度并不足以打动他们,反而会让对方更加清高。
而且他卖的也不是普通的字画,以他大师级的书法水平,自然不能像普通的店铺一样满脸堆笑。
必须得摆出书法大师的气度,让她真正服气。
“找对了路?”
程七月有些惊异地看着眼前这个凡人,这人竟然知道她是专门找过来的?
又或者说,是老祖早已料到她会来此,所以提前安排了这个凡人等她?
“不必惊讶,一切都是注定的缘分罢了。”林止水双手交叠放在桌上,嘴角有着一丝早有预料的笑意。
他为了省钱,专门把字画店开在这种偏僻的深巷里,如果不是专程找过来,谁能找到这破地方?
不认识的客人特意找上门,这可不就是注定的缘分吗?
为了迎合这些古风圈的客人,他也苦学了一段时间的古文,这种文绉绉的说话风格,自然没什么难度。
“注定的缘分……”
这句话中的玄机,顿时让程七月细细品味了一番,不由得感觉眼前这个凡人也多了一分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