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南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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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和林半夏算是青梅竹马长大,心智却比林半夏成熟多了,简直是恨铁不成钢。
“你多花心思在幻月山庄上。”素鸢公主说,“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别爱我,没结果,怎么就说不听?”
林半夏也不伤心难过,就愿意在她身边,哪怕当一个小跟班也开心。
公主又不喜欢旁人,那最喜欢的,必然是他。
逻辑完美!
林半夏被她骂走后,回了幻月山庄,别人的话他不会听,可公主的话,林半夏总是听到心里去的,一名长袍深V衣着暴露的青年男子缓缓而来,脚下如开了黑甜的花朵,男子面容俊美,有一双妖邪深邃的眼眸,身量颀长,常年位居高位那种不怒自威的尊贵威严,令人不敢逼视。
魔王——雪永夜。
他一来,整个公主殿都蔓延着一股冷凝又幽暗的气息。
霸道而强大!
知道他真名的,除了素鸢公主,无人知晓魔王真名,他一出生,就是魔王,魔界中人提起他,就是王。
“哥哥……”素鸢公主是二十四孝好妹妹,她算是魔王带大的,感情极好,魔王在素鸢公主面前,也有几分温和。
她跳下来,也不行礼,拉着永夜坐过来,把林半夏打听来的事情说一遍,听林半夏抹黑凤凉筝的形象,永夜沉默片刻,摸了摸妹妹的头,“传闻未必是真,眼见为实。”
“多半是真的,常年坐轮椅,心里阴暗,会是什么清风朗月的君子。”素鸢公主拉着她哥的袖子,“哥,我真的不能杀他吗?”
“不能!”雪永夜眼底有一片暗色,杀气深藏,他也不想留一个隐患,可若杀了他,凤凉筝那孤绝的性子,也不知道临死前,会不会拿着凤栖梧桐陪葬。
他看了一眼素鸢,“你若有怨,教训即可,切不可伤他性命。”
“哥哥,他毁了安魂草,将来我会魂飞魄散。”
这仇,如亲自杀她,有什么区别?
永夜冷笑,“鸢儿,你放心,哥哥穷尽一生,都会救你性命。”
若救不了呢?
雪素鸢也不愿为难她哥,她一手撑着下巴,戏谑地问,“哥哥,你那么喜欢锦书美人儿,想要讨好她,所以不杀她朋友吗?”
永夜轻笑,“鸢儿喜欢她吗?”
“喜欢!”素鸢公主是真心话嫡传弟子,“哥哥,仙魔不两立,你喜欢有什么用?又不能在一起,你还能引她入魔?”
“有何不可?”
“她若不愿,你强求,那不是……怨偶吗?”素鸢公主不太能理解这一类感情,强求的瓜能甜吗?何苦呢?
永夜垂着眼眸,也不知道想什么,他对素鸢一贯纵容,素鸢公主是世界上唯一和他亲近,又不惧怕他的人。
素鸢公主说,“哥哥,魔界的女子又热情,又好看,任君选择,你若愿意,一天换一个女子,多新鲜啊,何必吊死在锦书美人儿身上呢。”
一天换一个女子?
多新鲜?
永夜轻笑,素鸢不懂情爱,童言童语逗笑了他。
“记得哥哥的话,不伤他们性命。”
“知道了。”
素鸢公主心想,不伤性命的刑罚,她也能想出十几种!
石头城是幽州城的贫民区。
魔界强者为尊,强者划地盘,占资源,都是幽州城最好的,实力最差的魔啊,身份尴尬的妖啊,基本都会齐聚石头城。
石头城,大多房屋都是岩洞,只是栖身之所。
这里居住环境十分简陋,杂草重生,居所却不算密集,毕竟幽州城大,石头城这一片岩洞也大,夜浓见年锦书熟门熟路的,甚是好奇,“你为何对石头城这么熟悉?”
第一次来石头城的魔,或许会迷路。
这里地势一样,岩洞几乎也一样,道路崎岖,且大多数道路一模一样,没有标识,你若说住在石头城,外人来寻,那必然是寻不到的。
年锦书熟门熟路是因为她在石头城住了三年,最后一年里,她心情好一些时,南归会带她在石头城里走一走。
她眼睛瞎了,五感却更敏锐了,一脚一脚丈量过石头城的土地,自是熟悉。
“我天生方向感就好。”年锦书睁眼说瞎话,夜浓也不戳破她,带她到雁回和凤凉筝被发现的地方。
年锦书站在岩洞前,铺天盖地的回忆随之而来。
是她居住过的岩洞。
雁回和凤凉筝在她居住过的岩洞被发现了。
南归……
桃林酒馆的南归,会是照顾她三年的南归吗?
那三年里,南归分明说他一名少年郎,声音也很清爽,他像一个哑巴,不常讲话,可她听过几次,音带不像南归那么沙哑。
且……少年南归的脸平平整整,他摸过。
并无大火灼烧的痕迹。
会是南归吗?
她的心跳得极快,那三年里,其实她和南归很亲密,虽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可她瞎了,疯了,发病时就是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
她那状态,比雁夫人更惨。
她每次发疯,都会伤到南归,他总是沉默地纵容她的伤害,哪怕在他肩膀上差点咬落一块血肉,他也从来不喊一声疼。
不管她怎么嘶吼,暴躁如野兽,南归总是温柔地抱着她,陪她度过了那段阴暗的岁月,是世上唯一知道她所有黑暗和狼狈的少年。
她甚至怀疑过,那少年郎是不是喜欢她。
非亲非故,却待她温柔,包容,陪伴她长达三年,不管她想做什么,想要什么,他都想尽办法,为她寻来。
若非深爱,又岂会如此?
年锦书苦涩一笑,那一年她模样狼狈,披头散发,性情阴鸷,易怒,疯魔,就是一个疯婆子,她都不喜欢那样的自己,为何会得到一名少年郎的倾心?
这就是自作多情,太难堪了。
人都会触底反弹,她已跌落谷底,那是最狼狈,最黑暗的一段时光,是她一生都忘却不了的伤痛和绝望。
可有一个人,陪着她从黑暗,走向了光明。
那是她生命中,最亮的一束光。
这一束光把她从濒死边缘拉回来,让她有了求生的意志,绝望中的一个拥抱,饥饿中的一口热饭,寒冬里的添衣加火,无数次温柔地抚摸着她泛疼的眼眶。
公主和林半夏算是青梅竹马长大,心智却比林半夏成熟多了,简直是恨铁不成钢。
“你多花心思在幻月山庄上。”素鸢公主说,“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别爱我,没结果,怎么就说不听?”
林半夏也不伤心难过,就愿意在她身边,哪怕当一个小跟班也开心。
公主又不喜欢旁人,那最喜欢的,必然是他。
逻辑完美!
林半夏被她骂走后,回了幻月山庄,别人的话他不会听,可公主的话,林半夏总是听到心里去的,一名长袍深V衣着暴露的青年男子缓缓而来,脚下如开了黑甜的花朵,男子面容俊美,有一双妖邪深邃的眼眸,身量颀长,常年位居高位那种不怒自威的尊贵威严,令人不敢逼视。
魔王——雪永夜。
他一来,整个公主殿都蔓延着一股冷凝又幽暗的气息。
霸道而强大!
知道他真名的,除了素鸢公主,无人知晓魔王真名,他一出生,就是魔王,魔界中人提起他,就是王。
“哥哥……”素鸢公主是二十四孝好妹妹,她算是魔王带大的,感情极好,魔王在素鸢公主面前,也有几分温和。
她跳下来,也不行礼,拉着永夜坐过来,把林半夏打听来的事情说一遍,听林半夏抹黑凤凉筝的形象,永夜沉默片刻,摸了摸妹妹的头,“传闻未必是真,眼见为实。”
“多半是真的,常年坐轮椅,心里阴暗,会是什么清风朗月的君子。”素鸢公主拉着她哥的袖子,“哥,我真的不能杀他吗?”
“不能!”雪永夜眼底有一片暗色,杀气深藏,他也不想留一个隐患,可若杀了他,凤凉筝那孤绝的性子,也不知道临死前,会不会拿着凤栖梧桐陪葬。
他看了一眼素鸢,“你若有怨,教训即可,切不可伤他性命。”
“哥哥,他毁了安魂草,将来我会魂飞魄散。”
这仇,如亲自杀她,有什么区别?
永夜冷笑,“鸢儿,你放心,哥哥穷尽一生,都会救你性命。”
若救不了呢?
雪素鸢也不愿为难她哥,她一手撑着下巴,戏谑地问,“哥哥,你那么喜欢锦书美人儿,想要讨好她,所以不杀她朋友吗?”
永夜轻笑,“鸢儿喜欢她吗?”
“喜欢!”素鸢公主是真心话嫡传弟子,“哥哥,仙魔不两立,你喜欢有什么用?又不能在一起,你还能引她入魔?”
“有何不可?”
“她若不愿,你强求,那不是……怨偶吗?”素鸢公主不太能理解这一类感情,强求的瓜能甜吗?何苦呢?
永夜垂着眼眸,也不知道想什么,他对素鸢一贯纵容,素鸢公主是世界上唯一和他亲近,又不惧怕他的人。
素鸢公主说,“哥哥,魔界的女子又热情,又好看,任君选择,你若愿意,一天换一个女子,多新鲜啊,何必吊死在锦书美人儿身上呢。”
一天换一个女子?
多新鲜?
永夜轻笑,素鸢不懂情爱,童言童语逗笑了他。
“记得哥哥的话,不伤他们性命。”
“知道了。”
素鸢公主心想,不伤性命的刑罚,她也能想出十几种!
石头城是幽州城的贫民区。
魔界强者为尊,强者划地盘,占资源,都是幽州城最好的,实力最差的魔啊,身份尴尬的妖啊,基本都会齐聚石头城。
石头城,大多房屋都是岩洞,只是栖身之所。
这里居住环境十分简陋,杂草重生,居所却不算密集,毕竟幽州城大,石头城这一片岩洞也大,夜浓见年锦书熟门熟路的,甚是好奇,“你为何对石头城这么熟悉?”
第一次来石头城的魔,或许会迷路。
这里地势一样,岩洞几乎也一样,道路崎岖,且大多数道路一模一样,没有标识,你若说住在石头城,外人来寻,那必然是寻不到的。
年锦书熟门熟路是因为她在石头城住了三年,最后一年里,她心情好一些时,南归会带她在石头城里走一走。
她眼睛瞎了,五感却更敏锐了,一脚一脚丈量过石头城的土地,自是熟悉。
“我天生方向感就好。”年锦书睁眼说瞎话,夜浓也不戳破她,带她到雁回和凤凉筝被发现的地方。
年锦书站在岩洞前,铺天盖地的回忆随之而来。
是她居住过的岩洞。
雁回和凤凉筝在她居住过的岩洞被发现了。
南归……
桃林酒馆的南归,会是照顾她三年的南归吗?
那三年里,南归分明说他一名少年郎,声音也很清爽,他像一个哑巴,不常讲话,可她听过几次,音带不像南归那么沙哑。
且……少年南归的脸平平整整,他摸过。
并无大火灼烧的痕迹。
会是南归吗?
她的心跳得极快,那三年里,其实她和南归很亲密,虽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可她瞎了,疯了,发病时就是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
她那状态,比雁夫人更惨。
她每次发疯,都会伤到南归,他总是沉默地纵容她的伤害,哪怕在他肩膀上差点咬落一块血肉,他也从来不喊一声疼。
不管她怎么嘶吼,暴躁如野兽,南归总是温柔地抱着她,陪她度过了那段阴暗的岁月,是世上唯一知道她所有黑暗和狼狈的少年。
她甚至怀疑过,那少年郎是不是喜欢她。
非亲非故,却待她温柔,包容,陪伴她长达三年,不管她想做什么,想要什么,他都想尽办法,为她寻来。
若非深爱,又岂会如此?
年锦书苦涩一笑,那一年她模样狼狈,披头散发,性情阴鸷,易怒,疯魔,就是一个疯婆子,她都不喜欢那样的自己,为何会得到一名少年郎的倾心?
这就是自作多情,太难堪了。
人都会触底反弹,她已跌落谷底,那是最狼狈,最黑暗的一段时光,是她一生都忘却不了的伤痛和绝望。
可有一个人,陪着她从黑暗,走向了光明。
那是她生命中,最亮的一束光。
这一束光把她从濒死边缘拉回来,让她有了求生的意志,绝望中的一个拥抱,饥饿中的一口热饭,寒冬里的添衣加火,无数次温柔地抚摸着她泛疼的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