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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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癖
无论袁少戎怎样好言相劝,寇凛无动于衷,他唯有吩咐随从封路:“的确有件事想请寇兄帮忙。两年前家父在都督府为舍弟谋了个闲职,奈何舍弟自幼在家中被娇惯坏了,前些日子竟顶撞了宋都督,怕是待不下去了……”
寇凛有一搭没一搭的抓着猫毛,不接话。
袁少戎稍待片刻,继续:“家父已为舍弟准备了其他去处,又忧心他性情顽劣,往后在官场上难免吃亏,想请寇兄暂时将舍弟收入锦衣卫,磨一磨他的性子……”顿了顿,补充,“舍弟自小习过些武艺,离骁勇善战差得远,却绝不会给寇兄添麻烦。”
袁少谨低头装作羞愧状。
袁家借东宫失窃案,谋划着让楚箫回京是要揭穿他,岂料寇凛竟掺合进来,今后楚箫人在锦衣卫衙门,他们还如何下手?
静了许久,当袁少戎以为他用沉默来表达不同意时,寇凛忽地开口:“袁少谨?”
袁少谨眉头微皱,上前一步:“下官在。”
寇凛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你兄长说你性情顽劣,我记得你从前在国子监时,也是颇有些才名的,每次都能取得第二名。”
“二”这个字,被他刻意加重了语气。
知道寇凛是在调侃自己,袁少谨袖下的拳头捏了捏,竭力维持着冷静:“是,下官正是那个每次都输给楚箫的第二名。”
寇凛惋惜道:“三年前楚箫因身患重疾错过殿试,你总算有机会在殿试夺魁,却听说你竟也在殿试前堕马受伤。真真是可惜。”
袁少谨垂下眼睛,心中充斥着苦楚。楚箫是装病,他也是故意让自己堕马的。
他有他的骄傲,宁愿做“万年老二”,也不想世人提及他时说一句,“可惜楚箫因病错过殿试,才让那个袁少谨考中了状元。”
三年前他爹将他吊起来抽鞭子,质问他倘若楚箫一辈子不考科举,他是不是也一辈子不考,被抽的皮开肉绽,他还敢拧着脖子大声说是!
寇凛将他的反应悉数看在眼里,印证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猜测,招招手:“你走近一些。”
袁少谨分了心,一时没反应,他大哥轻声呵斥:“还愣着做甚?寇大人命你上前。”
袁少谨赶紧快走几步。
“再近一些。”
袁少谨又走几步,听从大哥先前的叮嘱,不去抬头直视上官,快要挨着轿门时,听他笑着道:“不错,小模样生的俊俏,却又远远不及我,不会抢我风头,适合来我衙门。”
袁少谨听的真想抽搐嘴角,忍不住抬了下头看清楚了寇凛的长相。眉似刀裁,目若朗星,是很英俊——可英俊的男人哪个不是长这样?
袁少谨在文采上有着浓重的心理阴影,对容貌却相当自信,远远不及?还要不要脸了?
寇凛见他不服却憋着的神情,慢慢勾起唇角笑了一下。恰好袁少谨垂了眼,不然估摸着会承认那句“远远不及他”是有一定道理的。
寇凛五官深邃,面无表情时有着武将英朗之气,一笑起来嘴角上扬,面部轮廓异常柔和,眉目间颇具风情。
放下轿帘之前,他问袁少戎:“袁兄没有其他事了吧?”
袁少戎知道寇凛应下了,面露喜色:“多谢寇兄。”
“那我先回衙门了。”
“当真不进去坐一坐?你我也有好一阵子不曾见过,何不把酒言欢,一醉方休?”
寇凛放下轿帘:“改天吧,刚回京手头上还有许多公务需要处理。”
是真有事要忙,被罢官数个月,各方势力都在打他锦衣卫的主意,头顶又悬着东宫失窃案,忙得焦头烂额,不然怎么也不会错过痛宰他一顿的机会。
*
寇凛回到锦衣卫衙门,段小江已从尚书府回来有一会儿了。
进到衙门内,两个手下匆匆上前。一个提着铺了软垫的竹篮,小心翼翼接过寇凛手中的爱猫招财,一个则为他解下狐裘披风。九月末虽夜寒,好几斤的狐狸毛裹在身上裹久了也能把痱子给捂出来。
想劝自家大人入冬再穿,又知道压根儿劝不动,一年得穿春秋冬三季,夏天不穿,都算他对老天爷尚存些敬畏之心了。
像只被扒光皮的狐狸,寇凛浑身不是滋味的朝会事厅里走——他召集了南北镇抚司官员。
段小江一边走着,一边举着楚修宁立的字据给他看,笑的见牙不见眼:“大人,没想到尚书大人那么好说话。”
“意料之中,他怕我乱嚼舌根子。”一个未出阁的小姐深夜被掳走,虽说是个难嫁的跛子,传出一些风言风语总归是不好听。寇凛斜了字据一眼,似笑非笑,“这老狐狸,定会怄的好几晚睡不着了。”
“楚小姐始终躲在屏风后一言不发,或许前天夜里根本没看出什么,是大人您多心了。”
“看出也无妨。有本事看出来,说明她是个聪明人,即使不聪明,老狐狸也会教着她放聪明些。”寇凛说话时,脑海里回忆那晚的情景——楚小姐生的美艳,初见时他曾看愣了神,不过他对美色不感兴趣,短短两天就只记得大致的轮廓,五官模糊不清。
但是现在,他正忙活着一件与她相关的事情。
那晚从寺庙趁乱掳走她的黑衣劫匪,如今正关在南镇抚司的诏狱里。
劫匪名叫姜行,出自盗门,有一手精湛的偷盗之术和独门轻功,在江湖上颇有些名气。此人来无影去无踪,见过他真面目的人少之又少。巧的是,他是段小江的同门师兄,寇凛与他甫一交手便从他的身形路数上认了出来。
姜行远不是他的对手,三招两式就被打成重伤。可姜行脚底抹油走为上计,寇凛同样拿他没辙,等离了林子便飞鸽传书给段小江,命他带队实施抓捕。
姜行会在京郊哪个地洞里头猫着,曾与他干过同样买卖的段小江一清二楚,一出手就将人逮了回来,扔进诏狱。
寇凛下令抓捕姜行与楚谣无关,当时他并不知道圣上密诏楚箫回京临摹《山河万里图》之事。
正值东宫失窃,盗门传人又在京城附近,不抓他抓谁?
然而去往东宫宝库查看过案发现场以后,段小江认为姜行有潜入东宫不被察觉的本事,却不具备打开宝库大门的能力。大门共八十八重锁,设计精妙,巧夺天工,应是顶尖机关祖师爷们的呕心沥血之作,岂是他们这些毛贼三两下能够破解的?
寇凛直觉上也认为失窃案与姜行无关,但案子没破之前不可能放走他,便让南镇抚司讯问姜行,花重金掳走楚家小姐之人究竟是哪一路神仙。
此人,也是失窃案需要重点排查的对象。
正准备进会事厅时,有人来报:“大人,已将楚箫接过来了,需不需要把他带来拜见大人?”
寇凛想了想:“不必了,将本官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让他住进去。”
手下的锦衣卫愣住了:“住大人的隔壁?”
临摹赝品之事属于机密,他们并不知那位第一才子是来做什么的,以为只是挂个百户的衔,领着俸禄吃闲饭而已。这样的人在锦衣卫里占了不少,毕竟建立锦衣卫时,职能里就有这一条,算是给官员们不成器的儿子一个特殊照顾。
如今楚箫不但人来了,还与指挥使大人住在一个屋檐下?
肩不能挑手不能抬,只懂吟诗画画捣鼓风月的小白脸,在衙门里能干什么?
寇凛不可能与他们解释:“本官的话是不是很难理解?”
“不不!属下遵命!”手下惶惶领命离开。
“他们怕是会欺负楚公子。”段小江摸着下巴,“这帮猴子平素无法无天惯了,可不会管是不是尚书公子。”
寇凛出身低等军户,通过武举进入的锦衣卫,故而从不重用世家子弟,因此锦衣卫衙门大概是京城唯一一个世家子弟惨兮兮,寒门子弟作威作福的地方。
寇凛慢慢道:“所以我给他找了个伴,过几日袁少谨也会来。”
段小江微微讶,楚家袁家的公子凑在一起,这衙门怕是要炸啊!他苦恼摊手:“大人,东宫失窃案没有一丁点头绪,倒是先给咱们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我是奉命行事。”寇凛也是有些心烦的,保护楚箫是圣上的旨意,他让楚箫来,就必须同意袁家往他锦衣卫里塞人,不然麻烦更多。他一拂袖子,“这两个人,就是两根搅……秽物的棍子。”
段小江讪讪道:“小的估摸着袁党和楚党,也是这么看您的。”
“你拿他们和我比?”寇凛冷笑道,“我是金色的,他们不过是生了锈的破铜烂铁罢了。”
段小江点头哈腰:“是是是,大人您是金色的,金灿灿金光耀眼那种。”
*
楚箫不是个讲究的人,从尚书府来到锦衣卫衙门,只带来三件常服和一酒坛子鸡血。
被一个锦衣卫领到住房以后,因为对方全程黑着脸,他并不知自己住在寇凛隔壁。离家时,楚谣刚和他讲过锦衣卫衙门的规矩,或者说是寇凛本人的规矩。
衙门里的住房,原本只提供给轮值的官员歇脚,到了寇凛这里,直接买下了相邻的大半条街建屋盖房,但凡在他手下做事,不给假期不得归家,和去从军差不多。
不过楚箫觉得自己更像是坐牢。
距离子时还早,他先小睡了一会儿,差不多到了和楚谣约定的时间,他打着哈欠起床,将藏在床底下的那坛子鸡血拿出来,放置在桌面上。
掀开酒封,一股浓郁血腥味喷涌而出。
……
临近子时,寇凛忙完手上的事情,回到自己独居的小院时,已是十分困倦。
他没仔细数过,怕是五六日不曾合过眼了,身体即将抵达极限。岂料刚进院子便闻见了一股血腥味,顷刻间扫干净了他的困意。
忽然想起今日刚住起来的楚箫,寇凛心中一惊,疾步向他的房间走去。
半途又停下脚步,因为从房间里传出来的哈欠声,听上去优哉游哉,并无任何异常。
但他仔细嗅了嗅源头,血腥味的确来自楚箫的房间。寇凛眉头紧皱,放轻步子继续走,停在楚箫的房门外。稍稍犹豫过后,他舔了舔手指,在窗纸上戳了小洞,朝里面望去。
透过屋内昏暗的灯光,他窥见楚箫猫着腰站在桌子前,正双手扶着一个阔口酒坛子不断进行着深呼吸。
寇凛虽看不见,也知道那坛子里盛的是血。
他在做什么?
闻血提神的怪癖?
怪癖
无论袁少戎怎样好言相劝,寇凛无动于衷,他唯有吩咐随从封路:“的确有件事想请寇兄帮忙。两年前家父在都督府为舍弟谋了个闲职,奈何舍弟自幼在家中被娇惯坏了,前些日子竟顶撞了宋都督,怕是待不下去了……”
寇凛有一搭没一搭的抓着猫毛,不接话。
袁少戎稍待片刻,继续:“家父已为舍弟准备了其他去处,又忧心他性情顽劣,往后在官场上难免吃亏,想请寇兄暂时将舍弟收入锦衣卫,磨一磨他的性子……”顿了顿,补充,“舍弟自小习过些武艺,离骁勇善战差得远,却绝不会给寇兄添麻烦。”
袁少谨低头装作羞愧状。
袁家借东宫失窃案,谋划着让楚箫回京是要揭穿他,岂料寇凛竟掺合进来,今后楚箫人在锦衣卫衙门,他们还如何下手?
静了许久,当袁少戎以为他用沉默来表达不同意时,寇凛忽地开口:“袁少谨?”
袁少谨眉头微皱,上前一步:“下官在。”
寇凛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你兄长说你性情顽劣,我记得你从前在国子监时,也是颇有些才名的,每次都能取得第二名。”
“二”这个字,被他刻意加重了语气。
知道寇凛是在调侃自己,袁少谨袖下的拳头捏了捏,竭力维持着冷静:“是,下官正是那个每次都输给楚箫的第二名。”
寇凛惋惜道:“三年前楚箫因身患重疾错过殿试,你总算有机会在殿试夺魁,却听说你竟也在殿试前堕马受伤。真真是可惜。”
袁少谨垂下眼睛,心中充斥着苦楚。楚箫是装病,他也是故意让自己堕马的。
他有他的骄傲,宁愿做“万年老二”,也不想世人提及他时说一句,“可惜楚箫因病错过殿试,才让那个袁少谨考中了状元。”
三年前他爹将他吊起来抽鞭子,质问他倘若楚箫一辈子不考科举,他是不是也一辈子不考,被抽的皮开肉绽,他还敢拧着脖子大声说是!
寇凛将他的反应悉数看在眼里,印证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猜测,招招手:“你走近一些。”
袁少谨分了心,一时没反应,他大哥轻声呵斥:“还愣着做甚?寇大人命你上前。”
袁少谨赶紧快走几步。
“再近一些。”
袁少谨又走几步,听从大哥先前的叮嘱,不去抬头直视上官,快要挨着轿门时,听他笑着道:“不错,小模样生的俊俏,却又远远不及我,不会抢我风头,适合来我衙门。”
袁少谨听的真想抽搐嘴角,忍不住抬了下头看清楚了寇凛的长相。眉似刀裁,目若朗星,是很英俊——可英俊的男人哪个不是长这样?
袁少谨在文采上有着浓重的心理阴影,对容貌却相当自信,远远不及?还要不要脸了?
寇凛见他不服却憋着的神情,慢慢勾起唇角笑了一下。恰好袁少谨垂了眼,不然估摸着会承认那句“远远不及他”是有一定道理的。
寇凛五官深邃,面无表情时有着武将英朗之气,一笑起来嘴角上扬,面部轮廓异常柔和,眉目间颇具风情。
放下轿帘之前,他问袁少戎:“袁兄没有其他事了吧?”
袁少戎知道寇凛应下了,面露喜色:“多谢寇兄。”
“那我先回衙门了。”
“当真不进去坐一坐?你我也有好一阵子不曾见过,何不把酒言欢,一醉方休?”
寇凛放下轿帘:“改天吧,刚回京手头上还有许多公务需要处理。”
是真有事要忙,被罢官数个月,各方势力都在打他锦衣卫的主意,头顶又悬着东宫失窃案,忙得焦头烂额,不然怎么也不会错过痛宰他一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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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凛回到锦衣卫衙门,段小江已从尚书府回来有一会儿了。
进到衙门内,两个手下匆匆上前。一个提着铺了软垫的竹篮,小心翼翼接过寇凛手中的爱猫招财,一个则为他解下狐裘披风。九月末虽夜寒,好几斤的狐狸毛裹在身上裹久了也能把痱子给捂出来。
想劝自家大人入冬再穿,又知道压根儿劝不动,一年得穿春秋冬三季,夏天不穿,都算他对老天爷尚存些敬畏之心了。
像只被扒光皮的狐狸,寇凛浑身不是滋味的朝会事厅里走——他召集了南北镇抚司官员。
段小江一边走着,一边举着楚修宁立的字据给他看,笑的见牙不见眼:“大人,没想到尚书大人那么好说话。”
“意料之中,他怕我乱嚼舌根子。”一个未出阁的小姐深夜被掳走,虽说是个难嫁的跛子,传出一些风言风语总归是不好听。寇凛斜了字据一眼,似笑非笑,“这老狐狸,定会怄的好几晚睡不着了。”
“楚小姐始终躲在屏风后一言不发,或许前天夜里根本没看出什么,是大人您多心了。”
“看出也无妨。有本事看出来,说明她是个聪明人,即使不聪明,老狐狸也会教着她放聪明些。”寇凛说话时,脑海里回忆那晚的情景——楚小姐生的美艳,初见时他曾看愣了神,不过他对美色不感兴趣,短短两天就只记得大致的轮廓,五官模糊不清。
但是现在,他正忙活着一件与她相关的事情。
那晚从寺庙趁乱掳走她的黑衣劫匪,如今正关在南镇抚司的诏狱里。
劫匪名叫姜行,出自盗门,有一手精湛的偷盗之术和独门轻功,在江湖上颇有些名气。此人来无影去无踪,见过他真面目的人少之又少。巧的是,他是段小江的同门师兄,寇凛与他甫一交手便从他的身形路数上认了出来。
姜行远不是他的对手,三招两式就被打成重伤。可姜行脚底抹油走为上计,寇凛同样拿他没辙,等离了林子便飞鸽传书给段小江,命他带队实施抓捕。
姜行会在京郊哪个地洞里头猫着,曾与他干过同样买卖的段小江一清二楚,一出手就将人逮了回来,扔进诏狱。
寇凛下令抓捕姜行与楚谣无关,当时他并不知道圣上密诏楚箫回京临摹《山河万里图》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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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去往东宫宝库查看过案发现场以后,段小江认为姜行有潜入东宫不被察觉的本事,却不具备打开宝库大门的能力。大门共八十八重锁,设计精妙,巧夺天工,应是顶尖机关祖师爷们的呕心沥血之作,岂是他们这些毛贼三两下能够破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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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也是失窃案需要重点排查的对象。
正准备进会事厅时,有人来报:“大人,已将楚箫接过来了,需不需要把他带来拜见大人?”
寇凛想了想:“不必了,将本官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让他住进去。”
手下的锦衣卫愣住了:“住大人的隔壁?”
临摹赝品之事属于机密,他们并不知那位第一才子是来做什么的,以为只是挂个百户的衔,领着俸禄吃闲饭而已。这样的人在锦衣卫里占了不少,毕竟建立锦衣卫时,职能里就有这一条,算是给官员们不成器的儿子一个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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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凛不可能与他们解释:“本官的话是不是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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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凛出身低等军户,通过武举进入的锦衣卫,故而从不重用世家子弟,因此锦衣卫衙门大概是京城唯一一个世家子弟惨兮兮,寒门子弟作威作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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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江微微讶,楚家袁家的公子凑在一起,这衙门怕是要炸啊!他苦恼摊手:“大人,东宫失窃案没有一丁点头绪,倒是先给咱们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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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他们和我比?”寇凛冷笑道,“我是金色的,他们不过是生了锈的破铜烂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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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箫不是个讲究的人,从尚书府来到锦衣卫衙门,只带来三件常服和一酒坛子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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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里的住房,原本只提供给轮值的官员歇脚,到了寇凛这里,直接买下了相邻的大半条街建屋盖房,但凡在他手下做事,不给假期不得归家,和去从军差不多。
不过楚箫觉得自己更像是坐牢。
距离子时还早,他先小睡了一会儿,差不多到了和楚谣约定的时间,他打着哈欠起床,将藏在床底下的那坛子鸡血拿出来,放置在桌面上。
掀开酒封,一股浓郁血腥味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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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子时,寇凛忙完手上的事情,回到自己独居的小院时,已是十分困倦。
他没仔细数过,怕是五六日不曾合过眼了,身体即将抵达极限。岂料刚进院子便闻见了一股血腥味,顷刻间扫干净了他的困意。
忽然想起今日刚住起来的楚箫,寇凛心中一惊,疾步向他的房间走去。
半途又停下脚步,因为从房间里传出来的哈欠声,听上去优哉游哉,并无任何异常。
但他仔细嗅了嗅源头,血腥味的确来自楚箫的房间。寇凛眉头紧皱,放轻步子继续走,停在楚箫的房门外。稍稍犹豫过后,他舔了舔手指,在窗纸上戳了小洞,朝里面望去。
透过屋内昏暗的灯光,他窥见楚箫猫着腰站在桌子前,正双手扶着一个阔口酒坛子不断进行着深呼吸。
寇凛虽看不见,也知道那坛子里盛的是血。
他在做什么?
闻血提神的怪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