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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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和往常一样,我来到查亚母女所住的病房前,习惯性地敲了敲门。
“查亚,打饭了。”
门被我敲得咚咚响,但迎接我的却是沉默。
我见里面没有反应,就推开了门,却发现已是人去床空。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查亚的阿妈是今天出院,这个时候她们可能已经离开了那曲,在前往卡当的路上了。看着空空的床,以前叽叽喳喳的查亚不在了,我发现心里有些莫名的失落。
从食堂回来,所长可能是发现了什么,颇似感慨地说道:
“今天好安静啊!”
“嗯。”
我低低地回应了一声,将手里的饭菜摆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扶着所长下了床,坐到了凳子上。
“所长,今天打饭我去迟了,没有红烧肉了。”
“没关系,吃什么都一样。”
吃到中途,所长放下了筷子,认真地对我说道:
“谯羽,我看你还是回去吧。毕竟所里还有工作要做,你在这里一直陪着也不是个事。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多了,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你不用担心,何况还有你嫂子呢。”
我一听,所长要赶我走,我哪里肯依。
“不,所长,你的伤才好一点,活动都还不方便,现在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回去的。”
所长见我态度坚决,也没再坚持,他只是对我笑了笑,我第一次发现所长也会笑得诡异。
“度日如年”这个词本来应该和我是绝缘的,因为我一直奉行的是“混”字哲学。既然是混,就没有期望,而没有期望,就不会在意时间,也就不会在意年和日的区别了。但查亚走后的我,开始数起了日子。
一天,两天、三天……
日历向前翻,所长在好转,而那曲的天气也在一天天变得寒冷。习惯南方温暖气候的我,手上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红包,所长告诉我是冻疮。冻疮虽然是小病,但它痒起来实在是难受。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喜欢抓,越抓越痒,越痒我越抓,不到一周,我手上的小包就变成一道道红色的裂口,看起来挺吓人的。我虽然买了很多药去敷,但都无济于事,我也只有听之任之了。
立冬不久,医生告诉我,所长恢复得很好,很快就可以出院了。我心里在暗暗窃喜,一方面是因为所长终于可以做回正常人,而另一方面是我可以回卡当了。我多希望看到黑子,它是瘦了?还是胖了?还有学校的那群孩子,他们应该在盼望我回去教他们打篮球吧。
这天,我正打饭回来,却看到所长在收拾东西。
“所长,你这是干吗?”
“出院。”
“出院!医生还没说让你出院啊!”
我一惊,这所长是哪根筋出了问题,怎么想起出院来了。
“这地方我实在待烦了,成天不是睡就是坐。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回去休整一下就可以了。”
所长将衣服收拾完毕,放进了包里,然后站起身,对我下了一道命令:
“你赶快去把我的出院手续办了,我们今天就离开这里。”
“所长,出院得跟医生说说吧?”
“那是你的事,反正我今天一定要出院。”
看着所长态度坚决,我也只好服从,来到医生办公室。
“刘医生,我们所长要出院,帮我办下一下手续。”
“出院?谁让他出院的,我怎么不知道?”
所长的主治医生姓刘,是江苏人,个子不高,眉毛很浓。他说话速度很快,劈里啪啦,就像放鞭炮。
“医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所里有点事,需要他回去解决,不走不行啊!”
“我不同意,他还要观察几天。”
刘医生态度也坚决,任凭我怎么说,就是不在出院手续上签字。我无奈,只得学起了父亲最常用的招数——送礼。我跑到外面买了一条芙蓉王,回来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塞给了刘医生。见到芙蓉王,刘医生的态度好了很多。
“我不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我们得为他的身体负责啊。要是回去出了事怎么办,人家会认为我们医院不按规矩来,对你们所长也不负责任。你说是吧?”
“对,您说得对。”
我一个劲地点头,语气神态完全配合刘医生的观点。
“不过,既然你们所里有急事,我们也不好为难你们,这个字我就签了。但是要是出事的话,你们得自己负责,到时可别赖在我身上。我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的,是你们一再要求,我也是没办法。”
“那是,那是。这个我明白。”
刘医生终于签了字。我回到病房,帮所长收拾好东西,没有丝毫留恋,就走出医院。临出门的那个时候,我和所长的心情是一样的,两个字,“兴奋”。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也把我闷坏了。无所事事的我,感觉到了工作的好处,最起码它可以让我忘掉什么是无聊。
来到车站,我和所长租了一辆面包车,回到了卡当。一个月没见的卡当镇,不变的是荒凉,但不知为什么,荒凉的卡当给我带来的是亲切。小学屋顶上的五星红旗,派出所前面的“为人民服务”,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
马圈里的黑子长壮了,看见我一个劲地嘶鸣。我轻轻地抚摸它的鬓发,它的鬓毛黑而柔亮。
“你小子长壮了。”
黑子眯着眼睛,嘴里发出低沉的“哼哼”声,看得出来,它很享受我的爱抚。
“走!出去遛遛!”
黑子甩了甩尾巴,它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很顺从地跟我走出了马圈。我牵着它来到外面的街上,经过格桑的诊所的时候,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诊所里面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我心里莫名地添了几抹失落。
我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正准备离开,却听见后面有马蹄声。我回头一看,是查亚,还有端木,他们显然是从草原深处回来的,满身的风尘。我很想走开,但两条腿就是迈不动,我就呆呆地看着他们走到了我的身边。
“黑人,你回来了。”
还是那熟悉的表情,熟悉的声音,但味道却已不同。
“嗯。”
我强颜一笑。
查亚和端木很有默契地下了马。他们一个有着动人心魄的自然美,一个是气质与相貌俱佳的帅哥,走在一起,不单具有观赏感,同时还兼具美感,郎才女貌。我不由得心生羡慕。
端木也许还得感谢我,毕竟他是通过我才知道有查亚这个人,也才能有后面的故事。看来照片作为两人的纽带,应该起了作用。我没想到我的无心插柳,换来了一对璧人,是高兴,也是沮丧,莫名的沮丧,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来。
“你们所长好了吗?也回来了?”
“嗯,好得差不多了,所长说他不习惯医院的味道,就提前回来了。对了,你母亲都好了吧?”
查亚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好了,承蒙你的照顾。阿妈说,什么时候有空请你去我家吃饭呢,要好好感谢你。”
“感谢我?我又没帮忙,反而是你帮了我们所长的大忙。”
“我哪有,举手之劳而已。”
“你太谦虚了,那对于我就是救命大恩,我可不敢忘。”
“哪里,小事,谁叫我们是朋友呢,互相帮忙不是应该的吗?”
“也对,也对……”
我连连说了几个“也对”,心里仿佛释然了,轻松了不少。朋友不就应该帮忙吗?
“谯羽,晚上我们烤全羊,你要不要来?”
端木甩了甩手中的马鞭,兴致盎然,我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包括那些人,是只有查亚和他,或者还有其他人,我不得而知,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只有谢绝。
“晚上我还有事,我就不去了,你们玩高兴就行。”
“你真的不来?”
查亚可能是想确认一下,但我决定的事显然不是那么容易改的。
离开查亚和端木,我牵着黑子来到了草场上,再也没有了那份驰骋的心情。天一如既往的瓦蓝,浩渺的草原上如星星点点似的散布着牛羊。它们悠闲,而我呢?
当我从草场回到镇上的时候,我看到派出所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丰田。我拴好黑子,走进办公室,发现里面有三个人。一个是卓玛,另外两个是记者,其中一个手提着一台摄像机,而另外一个在和所长说着什么。
“卓玛,这是?”
卓玛侧头看见是我,笑了笑,站了起来,对着我说道:
“你们所长的事迹我们已经核查清楚了,他是我们警察的典范。这两位是西藏电视台见证栏目组的。他们听说你们所长的事迹后,想专门为他做一期节目。而我来是专门配合他们的。”
原来是做电视节目,我不禁为所长感到高兴。上电视,对于我来说就是五个字“可望不可即”,但所长的态度却让卓玛和两个记者有点难堪。任凭几人怎么劝,所长就是不答应,黑脸上始终是一副雷打不动的表情,反正就是那句话“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
卓玛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无奈之下,把希望寄托于我。
“你们所长不想配合,你和他走得近,帮我劝劝吧。”
“我试试。”
卓玛几个人走出了办公室后,我走到所长旁边,劝道:“所长,上电视是好事啊,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你。”
“你懂什么?”
所长白了我一眼。
“我救你,那是我的责任。任何人到了那个时候都会那么做的,这没什么可以炫耀的。谯羽,你要记住我们是警察,不是宣传队。我们干工作不是为了出风头,是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办事。如果成天就只知道在电视上露面,只能说这个警察不合格。再说了,我就是个普通人,一对着镜头心里就发慌。你还是赶紧让他们该上哪上哪,就别在这烦我了。”
“所长,这?”
“这什么这,赶快去说。”
所长的态度,让我感觉有些为难。卓玛第一次叫我帮忙,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反而被逼当起了双面间谍,这下可难倒我了。
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外面。卓玛走了过来,对着我问道:
“怎么样?你们所长怎么说?”
看着卓玛期待的眼神,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那个,那个……”
“你们所长不同意?”
我点了点头,卓玛到底是善解人意。
“你没劝吗?”
“劝了,可没用啊。他的脾气你应该了解一些,决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更改的。”
“哦,看来就只能算了。”
卓玛叹了口气,然后对着身边的两位记者说道:
“对不住了,两位大记者。我们这所长有些固执,让你们失望了。”
两位记者显得也很沮丧。毕竟从拉萨到那曲,又从那曲追到卡当,几百公里的奔波,却没有结果,放到谁身上都不对味。
卓玛和两位记者郁闷地走上汽车。看着卓玛失落的背影,我最终还是走了上去,看来得难为一下所长了。
“其实办法不是没有。”
“你有办法?什么办法?”
卓玛转过身,抓住我的手,显得很激动。
“我们所长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这也是他当警察的守则。你应该明白怎么做了吧?”
“你是说……”
卓玛指了指天上,我略略点了下头。
接下来,事情就向有利的方向发展了。所长虽然不情愿,但碍于上面的旨意,他也没办法,只得答应配合。
由于拍摄的是纪录片,需要剧本,需要道具,还需要群众演员,所以前期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卓玛和记者就在镇里住了下来。两位记者住进了镇政府,而卓玛住进了我的隔壁。
晚餐不用说,是我亲自下的厨。由于原材料有限,我只做了一个海带排骨汤,加上一个西红柿炒蛋,一个爆炒土豆丝,然后是一个水煮牛肉,一个罐头鱼。菜式虽然不多,但相比较于我们平常吃的,已经是大餐了。没办法,材料决定一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卡当看到新鲜蔬菜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
吃饭的时候,卓玛一个劲地赞扬我手艺好。我不知道是她的要求低,还是在慰藉我的体力付出,故意那么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心里一阵暖流。原来做饭也能有成就感,这可真是个奇妙的事情,难怪厨艺也可以作为一门学问。也许我真得感谢查亚,是她把做饭的精髓教给了我。按照她的理解,厨艺就是一门搭配的学问,要充分发挥每一样材料的独特性,进行合理的搭配。比如,鱼要取其鲜,牛要用其嫩等。
吃过饭之后,天还没黑,卓玛硬要拉我出去走走。我的原意,就是睡觉。卡当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少,我不知道除了睡还能干什么。看星星、月亮,那显然不是我的风格,但卓玛却强烈要求。她说她好久没呼吸乡下的空气了,这次一定得呼吸个够,这什么逻辑?
走在卡当镇唯一的一条街道上,清冷而寂寥。没有小学的读书声,卡当就像冬眠了一样,了无生气。
夜幕虽然没有降临,但明亮的星星还是探出了头,一眨一眨的,这更给卡当增添了几分宁静。从派出所往西走,大约一百米的样子,就到了镇口。一路上,卓玛的兴致显然很浓,哼着小调,抬眼看着星星,满是陶醉。
“你知道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卓玛停下了脚步,看着我问道。
“建筑。”
这个问题答案应该很多,但我毫不犹豫选择了建筑。没办法,看惯了城市的我,实在不习惯一眼都能看到天边的感觉。
“你这只是看到了一面。我觉得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就是人。城市的人浮、急,急功近利,而乡村的人安、真,善良朴实。城市的人总是被别人推着走,而乡村的人更随性,他们更像是为自己而活。”
卓玛说得好像有道理。我记得一句话,“人一生下来,就急匆匆地向墓地奔去。”这很适用于城市人。但话又说回来,没有城市的急功近利,哪来社会的进步。要知道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百分之八十来源于城市,乡村压力是小,但是生活水平也无法和城市比啊。
我将我的想法说给卓玛听,她淡淡地笑了笑。
“你认为生活水平的高低和幸福有关吗?”
“当然,而且是成正比的。”
“我告诉你,你错了。幸福和外在的东西没有关系,幸福是发自内心的。它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它并不取决于物质财富的多少。你在卡当也有一些日子了,那么,你觉得卡当的村民幸福吗?”
卓玛提到的的确是一个奇怪的现象。生活水平不高的卡当村民,他们脸上更多的是满足,那是幸福的一种外在体现。
“没有人会怀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什么不好,但我们同样不应该忽略生活中本来很重要的东西。我们需要本真,而不是把自己包裹起来,变成一个被别人踢来踢去的足球。”
卓玛的话里明显透露出对乡村的眷恋,可我有一点就不明白了。
“既然你对乡村有好感,那你为什么还留在大城市?”
我这个问题有些尖锐。卓玛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弯下腰,盘膝坐在草地上,然后微微抬头,眼睛落在了西边浅淡的光晕上。
“人生下来,有很多事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何况,有些事开始了,就没办法结束,这就是宿命。”
卓玛的话里夹杂着无奈。她双手抱着腿,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是她想得太多,还是我想得太少。我觉得人生没这样复杂,一句话,喜欢就行。
“谯羽,你知道你的特点是什么吗?”
“不知道啊,是什么?”
“是真实,真实!”
卓玛像是在回答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后面卓玛再没说什么,而是安静地看着远方,直到晚风撩起了她的发丝。
“天冷了,把我的衣服披上。”
我把身上的大衣披在了卓玛身上。她雾眼蒙眬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了身。
“我们走吧。”
“嗯。”
和卓玛回到镇上,天刚黑尽。但小学的操场上却出现了明亮的光,喧闹声不绝于耳。带着好奇,我和卓玛来到了小学。
原来是查亚、端木、梁成、格桑,还有小西。小西是孤儿,我后来才知道。他的生活费一部分来自于国家的补贴,一部分来自于村民的捐助。他之所以调皮,与身世也有很大的关系。
小西的父亲是汉族人,祖籍江苏,是个孤儿,父母死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动乱时期,后来因为援藏来到了卡当当镇长。在卡当,他认识了小西的母亲卓噶,两人情投意合,结为了夫妻。婚后生活本来很幸福,但不幸的是,在小西四岁那年,小西一家三口坐车去县城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小西的父母当场死亡,而留下小西一个人,成了孤儿。本来小西在山里还有个叔叔,但叔叔家庭也困难,自己生活都艰难。更谈不上抚养小西了。
梁成和查亚几个人围成了一个圈,而圈子的正中央是一个火堆。火堆上是一只小肥羊,此刻正接受火的洗礼。
我本来想离开,却被卓玛推着走到了场边。
“谯羽,来,一起。”
梁成见到是我,赶紧站起身,走了过来。
“这位是……”
“哦,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拉萨的卓玛,来卡当公干的。”
“哦,幸会,幸会。来一起玩吧。”
梁成热情地将我和卓玛拉到火堆旁,而其他的人也站了起来,纷纷表示欢迎。小西则凸显孩子气,走过来就拉住卓玛的手,嘴甜如蜜。
“姐姐,你好漂亮啊。”
“是吗,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小西。姐姐,来坐我这里,不要跟黑人哥哥一起坐。他是个坏人。”
小西还念念不忘上次打球的事,所以把我当成了敌人。
“他为什么是坏人?”
卓玛坐到小西的旁边,然后看了看我。
“他不教我打篮球。”
“哦,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呸他好吗?”
“好!”
小西说完,向我做了一个鬼脸。卓玛也依样画葫芦,对我做了个鬼脸。
“看来以后千万不要得罪小朋友。要不然,来个联合作战,谁都受不了。”
梁成的话,解了我的围。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是啊,谁叫他们是祖国的花朵。而我们,是明日黄花了。”
我故意将后面的字拖长,引来了大家的一阵笑声。
烤全羊是藏地牧区的一大特色。虽然它烤出来的羊没有新疆的正宗,但其皮脆、肉鲜、味美,同样别具一格,让人回味无穷。其间,有三样东西不能缺,酒、歌、舞。酒助兴自是不必说,歌多是情歌,也有赞美家乡的民歌,舞一般来说就是锅庄,但有时候也看个人发挥。卓玛擅长唱歌,格桑和查亚擅长跳舞。特别是查亚,整一个表演明星,端木跳舞的水平也很高,他和查亚的二人组合,简直是默契天成,加上梁成的吉他伴奏,给人的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哥哥,我赔你喝酒吧。”
“小孩子,喝什么酒?”
我没有答应小西的请求。但他还是不死心,从身边抓过一个啤酒瓶,信誓旦旦地说道:
“谁说我小了,我已经十二岁了。在以前,已经可以娶老婆了。”
“是吗?既然可以娶老婆了,那就喝。”
我不得不说我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不强。就这样,其他人跳舞,我则和小西喝起酒。
但酒还没喝到三杯,就被卓玛骚扰个不停。
“别喝了,跳舞吧。”
“我不会跳啊!”
“我教你!”
我其实是不想跳舞,但卓玛却把我的话当成了真,硬是把我拉到火堆边,教我跳起了锅庄。跳锅庄当然缺不了藏歌,这也是端木的长项。他的声音粗犷豪放,穿透力极强,再加上酒精的作用,让他看起来潇洒俊逸。如果我是女人,都得被他迷倒。查亚呢?应该更不用说吧。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卑。以前上大学那会,虽然我成绩一塌糊涂,而且经常被老师点名批评,我都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但这次,我明显感觉比人矮了一截,真是应了那句“人比人,气死人”。眼下,我虽然还没有成死人,但手脚僵硬,腿脚变形,离“帕金森综合征”已经不远了。卓玛还真以为我没有跳舞的天赋,最终还是把我请下了舞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回到卡当如此的失常。以前我还有心情和查亚拌两句嘴,现在我的嘴巴不自觉地像被什么卡住了,很难再有犀利的本色。最终,我还是回到了“拉萨啤酒”的身边。
如果要问这世界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我相信是众说纷纭。但我只认定一个,那就是酒,高兴时可以畅饮,郁闷时可以独酌。无论心情好坏,它总会不离不弃地陪在身边,它才是真正的朋友。细细咀嚼,一入咽喉似碧涛,回香归来世无穷。
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和几个哥们在天台上喝酒。成都的天气,一到六月,就酷热难当,而这个时候,天台是理想的喝酒圣地。找点花生米、豆腐皮、凤爪,再加上一把破吉他,就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那个时候最喜欢谈的莫过于女生。我们学校的女生分布有点现代化,外语学院和管理学院包揽了学校大半的美女,他们的教室里从来不缺男生,但大半都是去旁听的。美其名曰“旁听”,实际上就是碰“艳遇”去了。谈了女生,过后就是足球。齐达内、罗纳尔多、欧文、贝克汉姆……世界杯、欧洲杯,太多了,一个晚上都谈不过来。当然我们一般不谈中国足球,除非是自己想找郁闷,那就例外了。
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把酒量练出来的,打架也是那个时候被逼上的,因为总有人抢女生,也总有人抢位置,也有人抢话题。荷尔蒙分泌过多的我们,冲动就避免不了了,这也就导致我的大学是在酒精和打架中度过的。我从来都没搞清楚我们学校有几栋教学楼。想想,也真够荒唐的,我真不知道是大学把我们扭曲了,还是我们把大学扭曲了。
“谯羽,你能不能少喝点?你看你身边都快被酒瓶子堆满了。”
“不喝酒干吗?”
卓玛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跳舞。她走到我身边,想从我手中夺过酒瓶,却被我用手拂开了。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导致我用力过大,她一下就摔倒在地上。但此时的我,脑袋已经开始不清醒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
后面的事,我就完全不记得了。有生以来,这是我醉得最快的一次,也是醉得最彻底的一次。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天才微亮。我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卧室里,而身边是卓玛。她坐在凳子上,头枕着我的脚,已然睡熟。静静的脸庞,静静的眉毛,静静的双唇,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回想在甘肃的惊鸿一瞥,那时她还有些羞涩,浅浅的高原红却是那么的醒目。那时的距离是那么的远,而现在距离是那么的近,近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也许,没有她就没有我的现在。虽然有些无理,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她,我根本就不会来西藏。可我混迹在卡当,真的就是为了她吗?
追她,然后恋爱、结婚、生子……
可这些我从来都没想过啊!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来西藏干吗来了。
我终于发现我的生活原来很乱,没有目的,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原则,真正的“四无新人”。
窗外的光线渐渐明朗,而我的脑子却越来越浑浊。
“谯羽,你在想什么呢?”
原来卓玛已经醒了。睡眼蒙眬的她伸了个懒腰。
“没,没想什么。昨天?”
“哦,昨天你喝多了,是我扶你回来的。对了,你为啥要喝那么多酒?”
卓玛神秘一笑,三分诡异,七分戏谑。
“没什么,就是高兴,高兴就多了点。”
“高兴,我怎么没看出来?”
可能卓玛是看出点什么了,但我也不能确定,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默然地看着前面的墙壁,没了话语。
“算了,不问了。快点起来吧,我们今天还得赶工呢。”
卓玛转身正欲走出门,被我叫住了。
“卓玛,昨天谢谢你。”
“咱俩还需要说这话吗?不过你吐得一塌糊涂,糗出大了。”
“什么,我吐了,还出糗了?”
“是啊,你干吗要跟端木过不去?”
“端木?”
看到我一脸错愕,卓玛笑了。
“怎么,你一点都不记得了?算了,不记得也好。”
卓玛笑着走出了门。我努力想回忆出点什么,奈何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我打了自己两耳光,可效果还是不明显。
吃过早饭后,我在两位记者的指导下,开始了脚本的写作。纪录片和电视电影不同,它需要写实,场景、语言尽量要符合当时的事实。我仔细回忆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然后在记者的笔下,再进行简单的加工。下午的时候,脚本终于成形。接下里就是选演员,我和所长还有尼玛是必不可少的,两位歹徒则是在镇政府里挑的。由于我们是非专业的,这下可把两位记者急坏了。
首先第一个就是台词,然后就是表情。台词本来是被设计好的,但到了所长和我的嘴里,就变味了。我才发现其实我和所长一样,是属于典型的痴呆症候群,一看到镜头就慌神了,嘴巴完全不是自己的。
一遍、两遍、三遍……接下来是背台词,然后是第二十遍、二十一遍……我明显看到了记者脸上的无奈。摄像的那个人更糟糕,眼神流露出来的不仅仅是无奈。我也能理解,当NG已成习惯,肩上的摄像机自然地就会变重,这肯定不是“无奈”二字所能形容的。
最后,卓玛不得不找来大纸板,放在摄像机后面。但效果同样不理想。
“你不要照着上面读啊!”
“我不照着上面读,那要这个纸板干吗?”
“我的意思是你要放松,不要让人看出来你是在读文章。你可以加一些临场的东西,比如语气,还有动作、面部表情,可以随着当时的情况进行调节。高兴的时候你神情可以放松一点,紧张的时候,你得严肃一点,懂吗?”
记者的话我当然懂,可理解归理解,但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自始至终,我只有一个表情最自然,那就是紧张。偶尔笑着露了牙齿,用卓玛的话说“比哭难看”。
拍摄从下午到晚上,紧赶慢赶,进度才有三分之一,这可把我和所长愁死了,我真后悔我当初那个馊主意,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晚上吃了饭,我很想找个机会,单独向卓玛问清楚。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衣服到底是谁脱的?但卓玛就是没有给我机会,她说要修改脚本。我就只好一个人走出了派出所,在街上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找梁成问个清楚。
我来到小学,梁成却不在。当我正要离去时,却听见二楼有声音。我漫步来到二楼,在一间宿舍前停住了。这是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集体宿舍,由于是周末,寝室显得很空。寝室有四副铁架床,分上下两层,铁架床明显有些年头了,上面的螺丝都不全。听梁成说这里好多东西都是那曲的部队捐助的,其中包括铁床、书桌,还有被子等。
宿舍内的声音是小西发出来的,他正在做饭,其实不能称其为做饭,因为我既没看到大米,也没看到蔬菜,就看到一个大瓷碗,里面是青稞面,而旁边放着一壶酥油茶,显然小西正在做糌粑。不知为什么,我看到他的背影感觉一阵阵难受。一个才十来岁的孩子,就得独立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那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想想自己,我实在比他幸运。虽然我也做过孤儿,但我起码有人照顾,有热饭吃,有人关心。也许,人得学会知足。
“小西。”
“大哥哥。”‘
小西看到是我,站起了身。他还是穿着那件灰布衣服,脏而小。可能没想到我会来,他脸上更多的是惊讶。
我走到他身边,拿起瓷碗,然后问道:“你天天就吃这个吗?”
“不啊,有时候梁老师会给我送东西吃。还有格桑姐姐、查亚姐姐,她们经常请我过去吃饭。但我还是习惯自己做,我不愿去麻烦他们。”
听了小西的话,我一阵难受。虽然这小子有时候有些调皮,但实际上还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弯下身,摸了摸他的头,说道:“你想你的阿妈和阿爸吗?”
“想啊。活佛说他们去了天堂,以后还会回来看我的。所以,我要好好地活着,等着他们来看我。”
“是吗?”
我苦笑了一下。我不知道这个谎言什么时候会被拆穿,但我希望永远也别被拆穿。
“大哥哥,你吃吗?”
不知什么时候,小西已经做好了糌粑。他递给了我一块,我摇了摇头。
“你吃吧,大哥哥吃了。”
小西没再坚持。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糌粑,然后配合着酥油茶,还有一块干奶酪,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寝室的四周,然后坐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床很硬,我摸了摸小西的床,他的床只有两床棉絮,冬天是肯定不扛冷的。于是我把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放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些都被小西看在眼里,他拿起了我的衣服。
“大哥哥,你还是自己穿吧,我不需要。”
“哥哥给你的,你就收着。冬天冷,以后需要什么,给哥哥说就行了。”
“哦。”
小西没再坚持,而是咬着嘴唇。他使我想起了老家的妹妹,她也差不多这么大,有时候也调皮,但有时候却又很听话。
“查亚姐姐!”
正当我想得入神的时候,查亚出现在了门口。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走了进来,递给小西一个饭盒。
“小西,来尝尝姐姐做的饭。”
“好哦,有好吃的了。”
对于查亚,小西倒也没客气,拿过饭盒,打开盒盖,就品尝了起来。
查亚一边摸着小西的头,一边说道:“慢点,小西。”她的声音很温柔,正如春风一样,能融化世间的一切。我愣了愣神,然后准备离开,却被查亚叫住了。
“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
我不知道是查亚问得有问题,还是我回答得有问题?反正,接下来的空气有些尴尬。在屋里呆站了一会后,我还是决定先离开。
当我走到走廊上,查亚跟了上来。她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嘴挪动了许久,才将话说出来:“卓玛是不是要待上几天?”
“嗯。”
我点了点头,把眼睛望向了学校前面的草原。
“那机会难得,你可要把握住啊!”
我回过头,看了看眼前这个女生。她依然漂亮,依然青春,依然是我以前一起唱一起跳的查亚。可面前的她,还是以前那个她吗?
“我知道,你也是一样,端木是个不错的男人。”
下楼梯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心为什么会疼,不是撕心裂肺,而是欲罢不能。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在我心里找了个地方住了起来。可当我发现时,她却又溜走了,远远地溜走了!
我不知道我怎么回的所里。仿佛是预计好的,我刚到宿舍门口,天空就飘起了雪花。这是我在西藏见到的第一场雪,没有传说中的狂野。它宛若从圣山里下来的精灵,轻柔而飘逸。我将双手摊开,一粒粒晶莹的白雪停在了我手上,但转眼又消失不见,继而是一丝冰凉的感觉游遍全身。我深呼了一口气,忽然想到一句话。
“有些东西是你的,谁都拿不走。不是你的,你想留也留不住。”
释然吧,谯羽!
我苦笑了一下,转身走进了宿舍。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却被一阵惊叫声给惊醒了。
“好大的雪啊!”
我揉了揉眼,发现外面一片白蒙蒙的,我翻了个身,将被子裹得更紧了。
“谯羽,起来了,起来了!”
门一阵摇晃,我本想继续装睡,但奈何门不经抗。最终,我还是开了门,可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卓玛拉到了雪地里。我可是裹着被子啊,这下又出糗了。可卓玛意犹未尽,她在雪地里又唱又跳,我这才发现她也有率真的一面。
尼玛也起来了。他只穿了一条短裤,全身赤裸,他抓起一把雪就往身上揉。我瞪大了眼睛也不相信眼前的事实。这是零下十几度的卡当,这比冬泳者洗冷水澡的挑战度不知高了多少倍。要不是了解尼玛,我真以为我遇见了疯子。
“尼玛!你这是干吗?你就不怕冷吗?”
尼玛看了我一眼,从容地说道:
“冷?习惯了就好。再说,我这样做能强身健体,锻炼自己的抗寒能力。你要知道,我们卡当这个地方冬天是很冷的。我们警察是经常风里来,雪里去,不耐寒可不行。要不,你也试试?”
“我?”
我将手伸了出来,弯下腰,抓了一小撮雪在手上,顿时一股刺骨的冰凉就通透了全身。我打了个哆嗦,赶紧摆手说道:
“算了,这要命啊。”
尼玛可能是看到我夸张的表情,大声笑了起来,说道:
“小羽啊,你要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你就得做好吃苦的准备,这是忠言,正如汉语中所说,适者生存!”
“尼玛说得很对,适者生存。在我们西藏,你首先就得要抗冷,否则,是寸步难行的哦。”
“没你们说得那么严重吧?”
“没我说得那么严重?那你试试。”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卓玛就扔了一个雪球过来。由于躲闪不及,雪球刚好砸在我脸上。本来就还有些迷糊的我,这下眼泪横飞。气急之下,我掀开了身上的被子,穿着短裤就摆开阵势,和卓玛打起了雪仗。
我从小就没玩过雪,温州那个地方实在不具备下雪的条件。由于训练严重缺乏,导致我在雪仗中,完全处于下风,身上到处都留下了白色的雪痕。我越打越急,越急越被打,很快,我就成了白头翁。我气急败坏地满院子追,奈何脚下经常打滑,于是我不得不习惯于和雪地亲密接触。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鼻青脸肿,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前面的卓玛,已然笑弯了腰。
这其实也怪我。我昨天将洗脸水倒在了院子里,由于气温低,今天结成了冰。我在上面肆无忌惮地跑,不摔倒才怪。
“不来了,打死都不来了。”
我最终还是妥协了,跪在雪地里大口地喘着粗气。缺氧实在是一件很难受的事。
“呵呵,以后多练练吧。”
卓玛走了过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拉着我的手臂,准备将我从雪地里拉起来。可奈何我脚下一滑,手上一用力,就让卓玛失去了重心。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闪避,我和卓玛就倒在了一起。我心想,这下遭了,我可是赤身啊!可糟糕还在继续,慌乱中,我的嘴竟然贴住了卓玛的嘴,一股香甜的味道也直冲头顶。这下我完了,手脚僵硬,意识全无,我成了植物人!
我也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反正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我不知怎么已经站了起来。卓玛则红着脸匆匆进了屋。我在雪地里待了很久,一阵冷风吹来,我才想起要回去穿衣服。我快步迈进了屋里,反身准备关门,然而我看到了一个不曾预料的身影。那一瞬间,我傻掉了,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可能是发现了我在看她,查亚赶忙转身消失在了转角。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关上的门,转过身后我使劲打了自己几个耳光后,还是没能清醒。我不知道如何面对卓玛,更不知道如何面对查亚。
查亚会怎么想?她是高兴还是其他?
为什么这么巧?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那里?
我不得而知,也许,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和她已经没了可能。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是诚惶诚恐。而卓玛却还是像以往一样,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也许,是我多心了,早上的事,她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两天过去了,拍摄终于打了句号。关机时记者的一句话把我郁闷了一下午。
“这是我NG得最多的一次拍摄,创造了职业生涯的历史。”
虽然是创造历史,但我没在记者脸上看出喜色,相反,是一种解脱后的无奈。当然,责任不全在我,所长要负大半的责任,他比我更怕镜头。
可能是不用再对着镜头整理衣服了,所长晚上的兴致明显高涨了很多,他拿出了他一直舍不得喝的五粮液,这瓶酒我可是盯了好久,可奈何所长就是不给喝。卓玛本来是不喝酒的,但耐不住所长的劝说,也喝了不少。
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卓玛说出了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所长要高升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喜悦,当然不是所长走了带来的喜悦,而是为他高升而喜悦。其实我还想跟他学东西,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都是最好的引导者。虽然他不苟言笑,还有些古板,但其实心地还是很好的,勤勤恳恳,甘于牺牲自我,毕竟工作在西藏这个地方是需要奉献精神的。
酒喝到很晚,除了我和尼玛还能保持一点清醒外,其他几个人都醉了。但这次我的状态还不错,居然和“酒桶”尼玛打了个平手。“酒桶”是我给尼玛取的,因为我从来就没喝得过他。也许,人高兴的时候酒量就会大增,我不知道这个现象有没有科学依据。卓玛可能也很少喝这么多酒,满脸红晕,意识全无。我小心翼翼地将她背到宿舍,用热毛巾给她擦了脸,盖上被子,然后准备离开,却被她的手拉住了。
“谯羽,你别走。”
我以为卓玛醒了,侧头一看,才发现卓玛是在说胡话。我本想离开,但又怕她有什么事,只得在旁边守着。
时间在一分一秒向前走,卓玛的喊声就没停过。我心里直打鼓,难道上次那件事卓玛真记上心了?她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这怎么可能,但眼前的情形似乎能证明这一点。这下难了!我以后该怎么办?是负责到底?还是一走了之?负责到底未免太牵强,毕竟不是我所想,强扭的瓜不甜啊!可一走了之又不是我的风格,本来就晕晕的我,这下更晕了。我感到我掉下万丈悬崖,一直往下掉……往下掉。
第二天中午,和往常一样,我来到查亚母女所住的病房前,习惯性地敲了敲门。
“查亚,打饭了。”
门被我敲得咚咚响,但迎接我的却是沉默。
我见里面没有反应,就推开了门,却发现已是人去床空。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查亚的阿妈是今天出院,这个时候她们可能已经离开了那曲,在前往卡当的路上了。看着空空的床,以前叽叽喳喳的查亚不在了,我发现心里有些莫名的失落。
从食堂回来,所长可能是发现了什么,颇似感慨地说道:
“今天好安静啊!”
“嗯。”
我低低地回应了一声,将手里的饭菜摆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扶着所长下了床,坐到了凳子上。
“所长,今天打饭我去迟了,没有红烧肉了。”
“没关系,吃什么都一样。”
吃到中途,所长放下了筷子,认真地对我说道:
“谯羽,我看你还是回去吧。毕竟所里还有工作要做,你在这里一直陪着也不是个事。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多了,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你不用担心,何况还有你嫂子呢。”
我一听,所长要赶我走,我哪里肯依。
“不,所长,你的伤才好一点,活动都还不方便,现在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回去的。”
所长见我态度坚决,也没再坚持,他只是对我笑了笑,我第一次发现所长也会笑得诡异。
“度日如年”这个词本来应该和我是绝缘的,因为我一直奉行的是“混”字哲学。既然是混,就没有期望,而没有期望,就不会在意时间,也就不会在意年和日的区别了。但查亚走后的我,开始数起了日子。
一天,两天、三天……
日历向前翻,所长在好转,而那曲的天气也在一天天变得寒冷。习惯南方温暖气候的我,手上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红包,所长告诉我是冻疮。冻疮虽然是小病,但它痒起来实在是难受。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喜欢抓,越抓越痒,越痒我越抓,不到一周,我手上的小包就变成一道道红色的裂口,看起来挺吓人的。我虽然买了很多药去敷,但都无济于事,我也只有听之任之了。
立冬不久,医生告诉我,所长恢复得很好,很快就可以出院了。我心里在暗暗窃喜,一方面是因为所长终于可以做回正常人,而另一方面是我可以回卡当了。我多希望看到黑子,它是瘦了?还是胖了?还有学校的那群孩子,他们应该在盼望我回去教他们打篮球吧。
这天,我正打饭回来,却看到所长在收拾东西。
“所长,你这是干吗?”
“出院。”
“出院!医生还没说让你出院啊!”
我一惊,这所长是哪根筋出了问题,怎么想起出院来了。
“这地方我实在待烦了,成天不是睡就是坐。再说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回去休整一下就可以了。”
所长将衣服收拾完毕,放进了包里,然后站起身,对我下了一道命令:
“你赶快去把我的出院手续办了,我们今天就离开这里。”
“所长,出院得跟医生说说吧?”
“那是你的事,反正我今天一定要出院。”
看着所长态度坚决,我也只好服从,来到医生办公室。
“刘医生,我们所长要出院,帮我办下一下手续。”
“出院?谁让他出院的,我怎么不知道?”
所长的主治医生姓刘,是江苏人,个子不高,眉毛很浓。他说话速度很快,劈里啪啦,就像放鞭炮。
“医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所里有点事,需要他回去解决,不走不行啊!”
“我不同意,他还要观察几天。”
刘医生态度也坚决,任凭我怎么说,就是不在出院手续上签字。我无奈,只得学起了父亲最常用的招数——送礼。我跑到外面买了一条芙蓉王,回来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塞给了刘医生。见到芙蓉王,刘医生的态度好了很多。
“我不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我们得为他的身体负责啊。要是回去出了事怎么办,人家会认为我们医院不按规矩来,对你们所长也不负责任。你说是吧?”
“对,您说得对。”
我一个劲地点头,语气神态完全配合刘医生的观点。
“不过,既然你们所里有急事,我们也不好为难你们,这个字我就签了。但是要是出事的话,你们得自己负责,到时可别赖在我身上。我是不同意你们所长出院的,是你们一再要求,我也是没办法。”
“那是,那是。这个我明白。”
刘医生终于签了字。我回到病房,帮所长收拾好东西,没有丝毫留恋,就走出医院。临出门的那个时候,我和所长的心情是一样的,两个字,“兴奋”。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也把我闷坏了。无所事事的我,感觉到了工作的好处,最起码它可以让我忘掉什么是无聊。
来到车站,我和所长租了一辆面包车,回到了卡当。一个月没见的卡当镇,不变的是荒凉,但不知为什么,荒凉的卡当给我带来的是亲切。小学屋顶上的五星红旗,派出所前面的“为人民服务”,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
马圈里的黑子长壮了,看见我一个劲地嘶鸣。我轻轻地抚摸它的鬓发,它的鬓毛黑而柔亮。
“你小子长壮了。”
黑子眯着眼睛,嘴里发出低沉的“哼哼”声,看得出来,它很享受我的爱抚。
“走!出去遛遛!”
黑子甩了甩尾巴,它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很顺从地跟我走出了马圈。我牵着它来到外面的街上,经过格桑的诊所的时候,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诊所里面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我心里莫名地添了几抹失落。
我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正准备离开,却听见后面有马蹄声。我回头一看,是查亚,还有端木,他们显然是从草原深处回来的,满身的风尘。我很想走开,但两条腿就是迈不动,我就呆呆地看着他们走到了我的身边。
“黑人,你回来了。”
还是那熟悉的表情,熟悉的声音,但味道却已不同。
“嗯。”
我强颜一笑。
查亚和端木很有默契地下了马。他们一个有着动人心魄的自然美,一个是气质与相貌俱佳的帅哥,走在一起,不单具有观赏感,同时还兼具美感,郎才女貌。我不由得心生羡慕。
端木也许还得感谢我,毕竟他是通过我才知道有查亚这个人,也才能有后面的故事。看来照片作为两人的纽带,应该起了作用。我没想到我的无心插柳,换来了一对璧人,是高兴,也是沮丧,莫名的沮丧,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来。
“你们所长好了吗?也回来了?”
“嗯,好得差不多了,所长说他不习惯医院的味道,就提前回来了。对了,你母亲都好了吧?”
查亚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好了,承蒙你的照顾。阿妈说,什么时候有空请你去我家吃饭呢,要好好感谢你。”
“感谢我?我又没帮忙,反而是你帮了我们所长的大忙。”
“我哪有,举手之劳而已。”
“你太谦虚了,那对于我就是救命大恩,我可不敢忘。”
“哪里,小事,谁叫我们是朋友呢,互相帮忙不是应该的吗?”
“也对,也对……”
我连连说了几个“也对”,心里仿佛释然了,轻松了不少。朋友不就应该帮忙吗?
“谯羽,晚上我们烤全羊,你要不要来?”
端木甩了甩手中的马鞭,兴致盎然,我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包括那些人,是只有查亚和他,或者还有其他人,我不得而知,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只有谢绝。
“晚上我还有事,我就不去了,你们玩高兴就行。”
“你真的不来?”
查亚可能是想确认一下,但我决定的事显然不是那么容易改的。
离开查亚和端木,我牵着黑子来到了草场上,再也没有了那份驰骋的心情。天一如既往的瓦蓝,浩渺的草原上如星星点点似的散布着牛羊。它们悠闲,而我呢?
当我从草场回到镇上的时候,我看到派出所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丰田。我拴好黑子,走进办公室,发现里面有三个人。一个是卓玛,另外两个是记者,其中一个手提着一台摄像机,而另外一个在和所长说着什么。
“卓玛,这是?”
卓玛侧头看见是我,笑了笑,站了起来,对着我说道:
“你们所长的事迹我们已经核查清楚了,他是我们警察的典范。这两位是西藏电视台见证栏目组的。他们听说你们所长的事迹后,想专门为他做一期节目。而我来是专门配合他们的。”
原来是做电视节目,我不禁为所长感到高兴。上电视,对于我来说就是五个字“可望不可即”,但所长的态度却让卓玛和两个记者有点难堪。任凭几人怎么劝,所长就是不答应,黑脸上始终是一副雷打不动的表情,反正就是那句话“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
卓玛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无奈之下,把希望寄托于我。
“你们所长不想配合,你和他走得近,帮我劝劝吧。”
“我试试。”
卓玛几个人走出了办公室后,我走到所长旁边,劝道:“所长,上电视是好事啊,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你。”
“你懂什么?”
所长白了我一眼。
“我救你,那是我的责任。任何人到了那个时候都会那么做的,这没什么可以炫耀的。谯羽,你要记住我们是警察,不是宣传队。我们干工作不是为了出风头,是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办事。如果成天就只知道在电视上露面,只能说这个警察不合格。再说了,我就是个普通人,一对着镜头心里就发慌。你还是赶紧让他们该上哪上哪,就别在这烦我了。”
“所长,这?”
“这什么这,赶快去说。”
所长的态度,让我感觉有些为难。卓玛第一次叫我帮忙,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反而被逼当起了双面间谍,这下可难倒我了。
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外面。卓玛走了过来,对着我问道:
“怎么样?你们所长怎么说?”
看着卓玛期待的眼神,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那个,那个……”
“你们所长不同意?”
我点了点头,卓玛到底是善解人意。
“你没劝吗?”
“劝了,可没用啊。他的脾气你应该了解一些,决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更改的。”
“哦,看来就只能算了。”
卓玛叹了口气,然后对着身边的两位记者说道:
“对不住了,两位大记者。我们这所长有些固执,让你们失望了。”
两位记者显得也很沮丧。毕竟从拉萨到那曲,又从那曲追到卡当,几百公里的奔波,却没有结果,放到谁身上都不对味。
卓玛和两位记者郁闷地走上汽车。看着卓玛失落的背影,我最终还是走了上去,看来得难为一下所长了。
“其实办法不是没有。”
“你有办法?什么办法?”
卓玛转过身,抓住我的手,显得很激动。
“我们所长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这也是他当警察的守则。你应该明白怎么做了吧?”
“你是说……”
卓玛指了指天上,我略略点了下头。
接下来,事情就向有利的方向发展了。所长虽然不情愿,但碍于上面的旨意,他也没办法,只得答应配合。
由于拍摄的是纪录片,需要剧本,需要道具,还需要群众演员,所以前期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卓玛和记者就在镇里住了下来。两位记者住进了镇政府,而卓玛住进了我的隔壁。
晚餐不用说,是我亲自下的厨。由于原材料有限,我只做了一个海带排骨汤,加上一个西红柿炒蛋,一个爆炒土豆丝,然后是一个水煮牛肉,一个罐头鱼。菜式虽然不多,但相比较于我们平常吃的,已经是大餐了。没办法,材料决定一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卡当看到新鲜蔬菜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
吃饭的时候,卓玛一个劲地赞扬我手艺好。我不知道是她的要求低,还是在慰藉我的体力付出,故意那么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心里一阵暖流。原来做饭也能有成就感,这可真是个奇妙的事情,难怪厨艺也可以作为一门学问。也许我真得感谢查亚,是她把做饭的精髓教给了我。按照她的理解,厨艺就是一门搭配的学问,要充分发挥每一样材料的独特性,进行合理的搭配。比如,鱼要取其鲜,牛要用其嫩等。
吃过饭之后,天还没黑,卓玛硬要拉我出去走走。我的原意,就是睡觉。卡当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少,我不知道除了睡还能干什么。看星星、月亮,那显然不是我的风格,但卓玛却强烈要求。她说她好久没呼吸乡下的空气了,这次一定得呼吸个够,这什么逻辑?
走在卡当镇唯一的一条街道上,清冷而寂寥。没有小学的读书声,卡当就像冬眠了一样,了无生气。
夜幕虽然没有降临,但明亮的星星还是探出了头,一眨一眨的,这更给卡当增添了几分宁静。从派出所往西走,大约一百米的样子,就到了镇口。一路上,卓玛的兴致显然很浓,哼着小调,抬眼看着星星,满是陶醉。
“你知道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卓玛停下了脚步,看着我问道。
“建筑。”
这个问题答案应该很多,但我毫不犹豫选择了建筑。没办法,看惯了城市的我,实在不习惯一眼都能看到天边的感觉。
“你这只是看到了一面。我觉得城市和乡村最大的区别就是人。城市的人浮、急,急功近利,而乡村的人安、真,善良朴实。城市的人总是被别人推着走,而乡村的人更随性,他们更像是为自己而活。”
卓玛说得好像有道理。我记得一句话,“人一生下来,就急匆匆地向墓地奔去。”这很适用于城市人。但话又说回来,没有城市的急功近利,哪来社会的进步。要知道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百分之八十来源于城市,乡村压力是小,但是生活水平也无法和城市比啊。
我将我的想法说给卓玛听,她淡淡地笑了笑。
“你认为生活水平的高低和幸福有关吗?”
“当然,而且是成正比的。”
“我告诉你,你错了。幸福和外在的东西没有关系,幸福是发自内心的。它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它并不取决于物质财富的多少。你在卡当也有一些日子了,那么,你觉得卡当的村民幸福吗?”
卓玛提到的的确是一个奇怪的现象。生活水平不高的卡当村民,他们脸上更多的是满足,那是幸福的一种外在体现。
“没有人会怀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什么不好,但我们同样不应该忽略生活中本来很重要的东西。我们需要本真,而不是把自己包裹起来,变成一个被别人踢来踢去的足球。”
卓玛的话里明显透露出对乡村的眷恋,可我有一点就不明白了。
“既然你对乡村有好感,那你为什么还留在大城市?”
我这个问题有些尖锐。卓玛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弯下腰,盘膝坐在草地上,然后微微抬头,眼睛落在了西边浅淡的光晕上。
“人生下来,有很多事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何况,有些事开始了,就没办法结束,这就是宿命。”
卓玛的话里夹杂着无奈。她双手抱着腿,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是她想得太多,还是我想得太少。我觉得人生没这样复杂,一句话,喜欢就行。
“谯羽,你知道你的特点是什么吗?”
“不知道啊,是什么?”
“是真实,真实!”
卓玛像是在回答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后面卓玛再没说什么,而是安静地看着远方,直到晚风撩起了她的发丝。
“天冷了,把我的衣服披上。”
我把身上的大衣披在了卓玛身上。她雾眼蒙眬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了身。
“我们走吧。”
“嗯。”
和卓玛回到镇上,天刚黑尽。但小学的操场上却出现了明亮的光,喧闹声不绝于耳。带着好奇,我和卓玛来到了小学。
原来是查亚、端木、梁成、格桑,还有小西。小西是孤儿,我后来才知道。他的生活费一部分来自于国家的补贴,一部分来自于村民的捐助。他之所以调皮,与身世也有很大的关系。
小西的父亲是汉族人,祖籍江苏,是个孤儿,父母死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动乱时期,后来因为援藏来到了卡当当镇长。在卡当,他认识了小西的母亲卓噶,两人情投意合,结为了夫妻。婚后生活本来很幸福,但不幸的是,在小西四岁那年,小西一家三口坐车去县城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小西的父母当场死亡,而留下小西一个人,成了孤儿。本来小西在山里还有个叔叔,但叔叔家庭也困难,自己生活都艰难。更谈不上抚养小西了。
梁成和查亚几个人围成了一个圈,而圈子的正中央是一个火堆。火堆上是一只小肥羊,此刻正接受火的洗礼。
我本来想离开,却被卓玛推着走到了场边。
“谯羽,来,一起。”
梁成见到是我,赶紧站起身,走了过来。
“这位是……”
“哦,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拉萨的卓玛,来卡当公干的。”
“哦,幸会,幸会。来一起玩吧。”
梁成热情地将我和卓玛拉到火堆旁,而其他的人也站了起来,纷纷表示欢迎。小西则凸显孩子气,走过来就拉住卓玛的手,嘴甜如蜜。
“姐姐,你好漂亮啊。”
“是吗,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小西。姐姐,来坐我这里,不要跟黑人哥哥一起坐。他是个坏人。”
小西还念念不忘上次打球的事,所以把我当成了敌人。
“他为什么是坏人?”
卓玛坐到小西的旁边,然后看了看我。
“他不教我打篮球。”
“哦,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呸他好吗?”
“好!”
小西说完,向我做了一个鬼脸。卓玛也依样画葫芦,对我做了个鬼脸。
“看来以后千万不要得罪小朋友。要不然,来个联合作战,谁都受不了。”
梁成的话,解了我的围。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是啊,谁叫他们是祖国的花朵。而我们,是明日黄花了。”
我故意将后面的字拖长,引来了大家的一阵笑声。
烤全羊是藏地牧区的一大特色。虽然它烤出来的羊没有新疆的正宗,但其皮脆、肉鲜、味美,同样别具一格,让人回味无穷。其间,有三样东西不能缺,酒、歌、舞。酒助兴自是不必说,歌多是情歌,也有赞美家乡的民歌,舞一般来说就是锅庄,但有时候也看个人发挥。卓玛擅长唱歌,格桑和查亚擅长跳舞。特别是查亚,整一个表演明星,端木跳舞的水平也很高,他和查亚的二人组合,简直是默契天成,加上梁成的吉他伴奏,给人的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哥哥,我赔你喝酒吧。”
“小孩子,喝什么酒?”
我没有答应小西的请求。但他还是不死心,从身边抓过一个啤酒瓶,信誓旦旦地说道:
“谁说我小了,我已经十二岁了。在以前,已经可以娶老婆了。”
“是吗?既然可以娶老婆了,那就喝。”
我不得不说我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不强。就这样,其他人跳舞,我则和小西喝起酒。
但酒还没喝到三杯,就被卓玛骚扰个不停。
“别喝了,跳舞吧。”
“我不会跳啊!”
“我教你!”
我其实是不想跳舞,但卓玛却把我的话当成了真,硬是把我拉到火堆边,教我跳起了锅庄。跳锅庄当然缺不了藏歌,这也是端木的长项。他的声音粗犷豪放,穿透力极强,再加上酒精的作用,让他看起来潇洒俊逸。如果我是女人,都得被他迷倒。查亚呢?应该更不用说吧。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卑。以前上大学那会,虽然我成绩一塌糊涂,而且经常被老师点名批评,我都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但这次,我明显感觉比人矮了一截,真是应了那句“人比人,气死人”。眼下,我虽然还没有成死人,但手脚僵硬,腿脚变形,离“帕金森综合征”已经不远了。卓玛还真以为我没有跳舞的天赋,最终还是把我请下了舞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回到卡当如此的失常。以前我还有心情和查亚拌两句嘴,现在我的嘴巴不自觉地像被什么卡住了,很难再有犀利的本色。最终,我还是回到了“拉萨啤酒”的身边。
如果要问这世界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我相信是众说纷纭。但我只认定一个,那就是酒,高兴时可以畅饮,郁闷时可以独酌。无论心情好坏,它总会不离不弃地陪在身边,它才是真正的朋友。细细咀嚼,一入咽喉似碧涛,回香归来世无穷。
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和几个哥们在天台上喝酒。成都的天气,一到六月,就酷热难当,而这个时候,天台是理想的喝酒圣地。找点花生米、豆腐皮、凤爪,再加上一把破吉他,就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那个时候最喜欢谈的莫过于女生。我们学校的女生分布有点现代化,外语学院和管理学院包揽了学校大半的美女,他们的教室里从来不缺男生,但大半都是去旁听的。美其名曰“旁听”,实际上就是碰“艳遇”去了。谈了女生,过后就是足球。齐达内、罗纳尔多、欧文、贝克汉姆……世界杯、欧洲杯,太多了,一个晚上都谈不过来。当然我们一般不谈中国足球,除非是自己想找郁闷,那就例外了。
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把酒量练出来的,打架也是那个时候被逼上的,因为总有人抢女生,也总有人抢位置,也有人抢话题。荷尔蒙分泌过多的我们,冲动就避免不了了,这也就导致我的大学是在酒精和打架中度过的。我从来都没搞清楚我们学校有几栋教学楼。想想,也真够荒唐的,我真不知道是大学把我们扭曲了,还是我们把大学扭曲了。
“谯羽,你能不能少喝点?你看你身边都快被酒瓶子堆满了。”
“不喝酒干吗?”
卓玛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跳舞。她走到我身边,想从我手中夺过酒瓶,却被我用手拂开了。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导致我用力过大,她一下就摔倒在地上。但此时的我,脑袋已经开始不清醒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
后面的事,我就完全不记得了。有生以来,这是我醉得最快的一次,也是醉得最彻底的一次。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天才微亮。我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卧室里,而身边是卓玛。她坐在凳子上,头枕着我的脚,已然睡熟。静静的脸庞,静静的眉毛,静静的双唇,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回想在甘肃的惊鸿一瞥,那时她还有些羞涩,浅浅的高原红却是那么的醒目。那时的距离是那么的远,而现在距离是那么的近,近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也许,没有她就没有我的现在。虽然有些无理,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她,我根本就不会来西藏。可我混迹在卡当,真的就是为了她吗?
追她,然后恋爱、结婚、生子……
可这些我从来都没想过啊!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来西藏干吗来了。
我终于发现我的生活原来很乱,没有目的,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原则,真正的“四无新人”。
窗外的光线渐渐明朗,而我的脑子却越来越浑浊。
“谯羽,你在想什么呢?”
原来卓玛已经醒了。睡眼蒙眬的她伸了个懒腰。
“没,没想什么。昨天?”
“哦,昨天你喝多了,是我扶你回来的。对了,你为啥要喝那么多酒?”
卓玛神秘一笑,三分诡异,七分戏谑。
“没什么,就是高兴,高兴就多了点。”
“高兴,我怎么没看出来?”
可能卓玛是看出点什么了,但我也不能确定,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默然地看着前面的墙壁,没了话语。
“算了,不问了。快点起来吧,我们今天还得赶工呢。”
卓玛转身正欲走出门,被我叫住了。
“卓玛,昨天谢谢你。”
“咱俩还需要说这话吗?不过你吐得一塌糊涂,糗出大了。”
“什么,我吐了,还出糗了?”
“是啊,你干吗要跟端木过不去?”
“端木?”
看到我一脸错愕,卓玛笑了。
“怎么,你一点都不记得了?算了,不记得也好。”
卓玛笑着走出了门。我努力想回忆出点什么,奈何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我打了自己两耳光,可效果还是不明显。
吃过早饭后,我在两位记者的指导下,开始了脚本的写作。纪录片和电视电影不同,它需要写实,场景、语言尽量要符合当时的事实。我仔细回忆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然后在记者的笔下,再进行简单的加工。下午的时候,脚本终于成形。接下里就是选演员,我和所长还有尼玛是必不可少的,两位歹徒则是在镇政府里挑的。由于我们是非专业的,这下可把两位记者急坏了。
首先第一个就是台词,然后就是表情。台词本来是被设计好的,但到了所长和我的嘴里,就变味了。我才发现其实我和所长一样,是属于典型的痴呆症候群,一看到镜头就慌神了,嘴巴完全不是自己的。
一遍、两遍、三遍……接下来是背台词,然后是第二十遍、二十一遍……我明显看到了记者脸上的无奈。摄像的那个人更糟糕,眼神流露出来的不仅仅是无奈。我也能理解,当NG已成习惯,肩上的摄像机自然地就会变重,这肯定不是“无奈”二字所能形容的。
最后,卓玛不得不找来大纸板,放在摄像机后面。但效果同样不理想。
“你不要照着上面读啊!”
“我不照着上面读,那要这个纸板干吗?”
“我的意思是你要放松,不要让人看出来你是在读文章。你可以加一些临场的东西,比如语气,还有动作、面部表情,可以随着当时的情况进行调节。高兴的时候你神情可以放松一点,紧张的时候,你得严肃一点,懂吗?”
记者的话我当然懂,可理解归理解,但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自始至终,我只有一个表情最自然,那就是紧张。偶尔笑着露了牙齿,用卓玛的话说“比哭难看”。
拍摄从下午到晚上,紧赶慢赶,进度才有三分之一,这可把我和所长愁死了,我真后悔我当初那个馊主意,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晚上吃了饭,我很想找个机会,单独向卓玛问清楚。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衣服到底是谁脱的?但卓玛就是没有给我机会,她说要修改脚本。我就只好一个人走出了派出所,在街上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找梁成问个清楚。
我来到小学,梁成却不在。当我正要离去时,却听见二楼有声音。我漫步来到二楼,在一间宿舍前停住了。这是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集体宿舍,由于是周末,寝室显得很空。寝室有四副铁架床,分上下两层,铁架床明显有些年头了,上面的螺丝都不全。听梁成说这里好多东西都是那曲的部队捐助的,其中包括铁床、书桌,还有被子等。
宿舍内的声音是小西发出来的,他正在做饭,其实不能称其为做饭,因为我既没看到大米,也没看到蔬菜,就看到一个大瓷碗,里面是青稞面,而旁边放着一壶酥油茶,显然小西正在做糌粑。不知为什么,我看到他的背影感觉一阵阵难受。一个才十来岁的孩子,就得独立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那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想想自己,我实在比他幸运。虽然我也做过孤儿,但我起码有人照顾,有热饭吃,有人关心。也许,人得学会知足。
“小西。”
“大哥哥。”‘
小西看到是我,站起了身。他还是穿着那件灰布衣服,脏而小。可能没想到我会来,他脸上更多的是惊讶。
我走到他身边,拿起瓷碗,然后问道:“你天天就吃这个吗?”
“不啊,有时候梁老师会给我送东西吃。还有格桑姐姐、查亚姐姐,她们经常请我过去吃饭。但我还是习惯自己做,我不愿去麻烦他们。”
听了小西的话,我一阵难受。虽然这小子有时候有些调皮,但实际上还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弯下身,摸了摸他的头,说道:“你想你的阿妈和阿爸吗?”
“想啊。活佛说他们去了天堂,以后还会回来看我的。所以,我要好好地活着,等着他们来看我。”
“是吗?”
我苦笑了一下。我不知道这个谎言什么时候会被拆穿,但我希望永远也别被拆穿。
“大哥哥,你吃吗?”
不知什么时候,小西已经做好了糌粑。他递给了我一块,我摇了摇头。
“你吃吧,大哥哥吃了。”
小西没再坚持。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糌粑,然后配合着酥油茶,还有一块干奶酪,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寝室的四周,然后坐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床很硬,我摸了摸小西的床,他的床只有两床棉絮,冬天是肯定不扛冷的。于是我把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放在了小西的床上。这些都被小西看在眼里,他拿起了我的衣服。
“大哥哥,你还是自己穿吧,我不需要。”
“哥哥给你的,你就收着。冬天冷,以后需要什么,给哥哥说就行了。”
“哦。”
小西没再坚持,而是咬着嘴唇。他使我想起了老家的妹妹,她也差不多这么大,有时候也调皮,但有时候却又很听话。
“查亚姐姐!”
正当我想得入神的时候,查亚出现在了门口。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走了进来,递给小西一个饭盒。
“小西,来尝尝姐姐做的饭。”
“好哦,有好吃的了。”
对于查亚,小西倒也没客气,拿过饭盒,打开盒盖,就品尝了起来。
查亚一边摸着小西的头,一边说道:“慢点,小西。”她的声音很温柔,正如春风一样,能融化世间的一切。我愣了愣神,然后准备离开,却被查亚叫住了。
“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
我不知道是查亚问得有问题,还是我回答得有问题?反正,接下来的空气有些尴尬。在屋里呆站了一会后,我还是决定先离开。
当我走到走廊上,查亚跟了上来。她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嘴挪动了许久,才将话说出来:“卓玛是不是要待上几天?”
“嗯。”
我点了点头,把眼睛望向了学校前面的草原。
“那机会难得,你可要把握住啊!”
我回过头,看了看眼前这个女生。她依然漂亮,依然青春,依然是我以前一起唱一起跳的查亚。可面前的她,还是以前那个她吗?
“我知道,你也是一样,端木是个不错的男人。”
下楼梯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心为什么会疼,不是撕心裂肺,而是欲罢不能。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在我心里找了个地方住了起来。可当我发现时,她却又溜走了,远远地溜走了!
我不知道我怎么回的所里。仿佛是预计好的,我刚到宿舍门口,天空就飘起了雪花。这是我在西藏见到的第一场雪,没有传说中的狂野。它宛若从圣山里下来的精灵,轻柔而飘逸。我将双手摊开,一粒粒晶莹的白雪停在了我手上,但转眼又消失不见,继而是一丝冰凉的感觉游遍全身。我深呼了一口气,忽然想到一句话。
“有些东西是你的,谁都拿不走。不是你的,你想留也留不住。”
释然吧,谯羽!
我苦笑了一下,转身走进了宿舍。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却被一阵惊叫声给惊醒了。
“好大的雪啊!”
我揉了揉眼,发现外面一片白蒙蒙的,我翻了个身,将被子裹得更紧了。
“谯羽,起来了,起来了!”
门一阵摇晃,我本想继续装睡,但奈何门不经抗。最终,我还是开了门,可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卓玛拉到了雪地里。我可是裹着被子啊,这下又出糗了。可卓玛意犹未尽,她在雪地里又唱又跳,我这才发现她也有率真的一面。
尼玛也起来了。他只穿了一条短裤,全身赤裸,他抓起一把雪就往身上揉。我瞪大了眼睛也不相信眼前的事实。这是零下十几度的卡当,这比冬泳者洗冷水澡的挑战度不知高了多少倍。要不是了解尼玛,我真以为我遇见了疯子。
“尼玛!你这是干吗?你就不怕冷吗?”
尼玛看了我一眼,从容地说道:
“冷?习惯了就好。再说,我这样做能强身健体,锻炼自己的抗寒能力。你要知道,我们卡当这个地方冬天是很冷的。我们警察是经常风里来,雪里去,不耐寒可不行。要不,你也试试?”
“我?”
我将手伸了出来,弯下腰,抓了一小撮雪在手上,顿时一股刺骨的冰凉就通透了全身。我打了个哆嗦,赶紧摆手说道:
“算了,这要命啊。”
尼玛可能是看到我夸张的表情,大声笑了起来,说道:
“小羽啊,你要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你就得做好吃苦的准备,这是忠言,正如汉语中所说,适者生存!”
“尼玛说得很对,适者生存。在我们西藏,你首先就得要抗冷,否则,是寸步难行的哦。”
“没你们说得那么严重吧?”
“没我说得那么严重?那你试试。”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卓玛就扔了一个雪球过来。由于躲闪不及,雪球刚好砸在我脸上。本来就还有些迷糊的我,这下眼泪横飞。气急之下,我掀开了身上的被子,穿着短裤就摆开阵势,和卓玛打起了雪仗。
我从小就没玩过雪,温州那个地方实在不具备下雪的条件。由于训练严重缺乏,导致我在雪仗中,完全处于下风,身上到处都留下了白色的雪痕。我越打越急,越急越被打,很快,我就成了白头翁。我气急败坏地满院子追,奈何脚下经常打滑,于是我不得不习惯于和雪地亲密接触。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鼻青脸肿,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前面的卓玛,已然笑弯了腰。
这其实也怪我。我昨天将洗脸水倒在了院子里,由于气温低,今天结成了冰。我在上面肆无忌惮地跑,不摔倒才怪。
“不来了,打死都不来了。”
我最终还是妥协了,跪在雪地里大口地喘着粗气。缺氧实在是一件很难受的事。
“呵呵,以后多练练吧。”
卓玛走了过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拉着我的手臂,准备将我从雪地里拉起来。可奈何我脚下一滑,手上一用力,就让卓玛失去了重心。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闪避,我和卓玛就倒在了一起。我心想,这下遭了,我可是赤身啊!可糟糕还在继续,慌乱中,我的嘴竟然贴住了卓玛的嘴,一股香甜的味道也直冲头顶。这下我完了,手脚僵硬,意识全无,我成了植物人!
我也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反正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我不知怎么已经站了起来。卓玛则红着脸匆匆进了屋。我在雪地里待了很久,一阵冷风吹来,我才想起要回去穿衣服。我快步迈进了屋里,反身准备关门,然而我看到了一个不曾预料的身影。那一瞬间,我傻掉了,查亚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可能是发现了我在看她,查亚赶忙转身消失在了转角。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关上的门,转过身后我使劲打了自己几个耳光后,还是没能清醒。我不知道如何面对卓玛,更不知道如何面对查亚。
查亚会怎么想?她是高兴还是其他?
为什么这么巧?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那里?
我不得而知,也许,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和她已经没了可能。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是诚惶诚恐。而卓玛却还是像以往一样,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也许,是我多心了,早上的事,她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两天过去了,拍摄终于打了句号。关机时记者的一句话把我郁闷了一下午。
“这是我NG得最多的一次拍摄,创造了职业生涯的历史。”
虽然是创造历史,但我没在记者脸上看出喜色,相反,是一种解脱后的无奈。当然,责任不全在我,所长要负大半的责任,他比我更怕镜头。
可能是不用再对着镜头整理衣服了,所长晚上的兴致明显高涨了很多,他拿出了他一直舍不得喝的五粮液,这瓶酒我可是盯了好久,可奈何所长就是不给喝。卓玛本来是不喝酒的,但耐不住所长的劝说,也喝了不少。
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卓玛说出了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所长要高升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喜悦,当然不是所长走了带来的喜悦,而是为他高升而喜悦。其实我还想跟他学东西,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都是最好的引导者。虽然他不苟言笑,还有些古板,但其实心地还是很好的,勤勤恳恳,甘于牺牲自我,毕竟工作在西藏这个地方是需要奉献精神的。
酒喝到很晚,除了我和尼玛还能保持一点清醒外,其他几个人都醉了。但这次我的状态还不错,居然和“酒桶”尼玛打了个平手。“酒桶”是我给尼玛取的,因为我从来就没喝得过他。也许,人高兴的时候酒量就会大增,我不知道这个现象有没有科学依据。卓玛可能也很少喝这么多酒,满脸红晕,意识全无。我小心翼翼地将她背到宿舍,用热毛巾给她擦了脸,盖上被子,然后准备离开,却被她的手拉住了。
“谯羽,你别走。”
我以为卓玛醒了,侧头一看,才发现卓玛是在说胡话。我本想离开,但又怕她有什么事,只得在旁边守着。
时间在一分一秒向前走,卓玛的喊声就没停过。我心里直打鼓,难道上次那件事卓玛真记上心了?她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这怎么可能,但眼前的情形似乎能证明这一点。这下难了!我以后该怎么办?是负责到底?还是一走了之?负责到底未免太牵强,毕竟不是我所想,强扭的瓜不甜啊!可一走了之又不是我的风格,本来就晕晕的我,这下更晕了。我感到我掉下万丈悬崖,一直往下掉……往下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