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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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动员后,学业开始了。
岗前集训是三个月。三个月时间很短,所以我们的课程安排得很紧凑,刑侦学、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毒物、毒品、警体课,都是很实用的课程。我感觉比大学好多了。在大学我的专业是中医理论研究。按理说中医研究就研究嘛,可是我就搞不懂了,高等代数、大学物理和中医理论有什么关系,我就不相信《本草纲目》是经过李时珍通过“高斯变换”得来的,又或者X射线穿过山药后,山药的组织结构、元素排列发生了变化,就能达到人参的功效了?结果我硬着头皮学了两年的高等代数和大学物理,却彻底丧失了对中医的兴趣,把救世济人的想法也抛在了九霄云外。
拉萨警校和内地警校的区别,除了藏族学生多一些、条件差一些,最大的区别就是拉萨警校多了一门课,就是藏语课。因为藏区人民百分之八十不懂汉语,同他们交流只有用藏语。我这个人的语言天赋还不错,高中班主任都曾经说过我是个鬼才。因为我的长处不是文科,也不是理科,而是英语和化学。每次会考下来,英语一般是满分,化学也是八九不离十。这里面的原因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看到这两科,就像猫见老鼠一样,骨子里都兴奋。
早上七点二十出早操,九点开始上理论课,十二点下课。下午三点到五点则是擒拿格斗、防暴制暴训练,五点二十到六点是体能训练时间,晚上则是自由活动。一周两次射击训练,时间是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下午,一周学习五天。这就是我在警校的一周课程安排,不紧不松,对我来说,刚刚好。但唯一有缺憾的是,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
很快一周过去了。寝室又有两个人因为不习惯高原生活,悔了约,离开了警校。现在十个人的寝室还剩下六个人,本来还显得很拥挤的寝室现在看起来空旷了很多。曾经有一个专家对高原生活作了一个权威的比喻,他说在高原生活,你就是不背负任何东西,身体所承受的重量也相当于内地背负三十斤的东西。在高原生活一久,体内的血红蛋白增多,各种肌体组织都要发生变化,记忆力减退,衰老速度会加快,连性功能都会下降。
我没有看不起悔约的人。这是每个人的自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身体负责。当然,除了我以外。
周日晚上,我正在寝室和扎西几个玩扑克。好久没见的卓玛出现在了我们面前,身后跟着中队长陈豪,卓玛还是那身黑色的警服,干练简单。
陈豪看见我们该坐着的还是坐着,躺下的还是继续躺着,没什么反应,禁不住脸上变了色,大声喊道:
“立正!”
这个时候我们才反应过来,赶紧全都站了起来,做了个立正的姿势,然后异口同声地说道:“卓玛科员好,中队长好!”
“你们好。”卓玛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刘海赶紧从床底下抽了个小凳递到卓玛面前,谦恭地说道:“卓玛科员,请坐。”
刘海是湖北人,甘肃一所大学毕业的,个子不高,却是我们寝室中最“社会”的一个人。
“谢谢,”卓玛说道。
待卓玛坐下后,刘海又转身去了饮水机旁,很快就泡好了一杯清茶递给卓玛。速度之快,手脚之灵活,让我大开眼界。
“你们也都坐吧。”
卓玛示意我们坐下,但没有一个人坐下,原因是我们的老大陈豪没有发话。官大一级压死人,我是不久前才知道这个定律的。本来我是很想坐下,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规规矩矩地站着,那叫什么事啊,但其他人没坐,我的屁股也不好意思落下去。我开始感觉到了我的自由在慢慢丧失,但我却无能为力。
“坐吧。”
陈豪终于发话了。我们几个赶紧找来凳子,规规矩矩地坐在了卓玛的前面。
“怎么样,你们还习惯这里的生活吗?”卓玛问道。
“习惯。”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异口同声。
“那就好,今天我是来给你们发登记表的。你们拿下去后,要按照要求,仔细填写。因为这个表填好后,就意味着你们是正式的警察了,不是大学生,更不是老百姓了。如果你们要反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要是填了,再反悔,可就来不及了,所以你们一定要慎重。”
卓玛说完,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登记表,然后又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就到别的寝室去了。
“羽哥,填不填?”彭杰衔着钢笔,走到我身边问道。
“你说呢?”我反问道。
“那填吧!”
“那不就结了,知道还问我?”
我知道彭杰是缺信心。这张表就像卖身契一样,填了,就很可能意味着这辈子就把自己卖给西藏这莽莽高原了,作这个决定还是需要勇气的。
填完了表,我伸了个懒腰,走出寝室,来到了走廊上。在走廊上,我看见了双手抱在胸前的卓玛。她听见了我的脚步声,转过头,发现是我,淡淡地笑了笑,问道:“填完了?”
“填完了。”
“那以后你就生是西藏的人,死是西藏的鬼了。”
“没那么严重吧?”
卓玛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神秘一笑,露出了浅浅的小酒窝。
“难道你不愿意吗?”
此时卓玛正好在我的左边,成四十五度角,这个角度是我最喜欢和人说话的角度。我仔细瞧了瞧卓玛,卓玛的鼻子很挺,眼眸很柔,宛如一江秋水。
“我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又不知道!真笨。”
通常女孩子说你笨,就意味着这个女孩子喜欢你。但要说卓玛喜欢我,我觉得有些离谱,也许藏族女孩说话本来就是这么直接。
三天后,我们的工资发了下来。财务处比我想象的要大方得多,给我们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一个月是三千二,三个月就是九千六,我从来没有赚过这么多钱。其实我以前见过比这多很多的钱,还是连号的,但那个时候,钱在我印象中就是纸,和普通的纸没啥区别。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月考下来,除了物证、犯罪心理学几门文化课,我其他的所有考核项目全优,射击更是全队最好成绩,打破了学校的纪录。其实我以前没拿过枪,连玩具枪都没拿过,原因很简单,我喜欢赤手空拳。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不去接触的时候,觉得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你真要一接触,就会发现你找到了另一片天地。枪就是我的另一片天地。
我们的射击教练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射击高手,必须要做到人枪合一,枪就是手的延伸,指哪打哪。这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的人剑合一,好像有点玄,但事实就是如此。拿到枪,我就感觉枪不是枪了,它就是我的手,一只可以掌握生死的手。
八月的拉萨,晚上的风很柔,轻拂脸上,总让人想去念想点什么。我这人不喜欢念想,因为很多事不堪回首,所以喝酒成了我的首选。
“羽哥,你说酒这东西,是谁发明的?”彭杰打了个酒嗝。
“杜康吧。不是有这么一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吗?”曹操的诗,我就记住了这句。因为我经常需要解忧,所以喝酒成了我的第一爱好。
“不对,杜康只是把酒发扬光大了,他是汉朝人。我国在商朝就有酒的记载了,所以发明酒的人肯定不是他。”很明显,彭杰的历史比我学得好。
“那是谁,总不会是伏羲吧……”
“更不会了。伏羲是传说的人物,不存在的。”
“难道是姜子牙,他那么聪明。”
“不对,姜子牙……”
我和彭杰正在争论谁是酒的发明者时,巴罗几个人走了进来。我赶紧叫住了他们。
“兄弟,来喝两口。”
巴罗听说喝酒,一点也没客气,直接把我旁边满满的一瓶啤酒干翻了。我和彭杰只有目瞪口呆的份。
“这不过瘾,反正明天休息,今天我带你们去拉萨的酒吧喝个痛快。”一瓶啤酒没有消去巴罗的酒瘾,反而让他兴致大发。
“可这是封闭式管理,怎么出去啊?”彭杰问道。
“翻墙出去啊!”巴罗回答得简单直接。
“翻墙?”彭杰有些犹豫。
“你去不去?”
“算了吧,我今天喝得差不多了。”彭杰打了退堂鼓。
“你的胆子真小。”巴罗不高兴地说了一句,然后把目光瞄向了我。
“羽哥,你敢不敢去?”
“去啊,怎么就不敢去了?”
其实巴罗不用激将法,我也会去。因为翻墙是我的爱好,以前大学时,我就是把翻墙当攀岩练的。再说了,拉萨的酒吧我早就想见识了。毕竟,和酒有关的东西,我都想了解。
主意打定后,我和巴罗、扎西还有赤伦,就翻墙出了校门,打了个出租车,来到了一家叫“芭芭拉”的酒吧。
拉萨的酒吧的装饰没有内地酒吧考究,娱乐设施也没有内地的丰富,酒的种类也没有内地的多,在这里酒吧的主要功能不是结交朋友,寻找新欢,就是一个简简单单喝酒的地方。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为了喝酒而来,简单纯粹。
我们所在的这个酒吧不大,只有五十平米左右,分上下两层,喝酒的几乎全是藏族人,周围是藏式风格的装饰,以佛教的挂图为主,这就是西藏的传统。酒吧里还有一股浓浓的藏香味。这种香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能让人安静。这里的安静不是说的环境,而是心,就像梵音一样,能让人心定,从而撇去欲望,这也是藏族人喜欢酒吧的原因。
很快,酒就上来了,是西藏青稞啤酒。这种啤酒是世界上唯一以青稞为原料、规模化生产的啤酒,口味纯正爽滑,具有独特的青稞麦芽香味,很受藏区人民的欢迎。
“你知道吗,我们这青稞啤酒具有降血脂、调节血糖、有益肠道、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效。你们内地人喝酒是助兴,我们喝酒则是为了健身。”
赤伦对青稞酒显然有一种特别的骄傲感。我想起了以前喝酒时,从来都没考虑过是不是有利于健康,反正是以喝醉为原则。
“酒逢知己千杯少。”
李白的诗,言简意赅。我以前没有接触藏族人,但是几杯酒下来,我就喜欢上了巴罗、扎西还有赤伦。他们简单,喜欢就是喜欢,同样,讨厌谁也不会遮遮掩掩,对于女人,也不会例外。而这次聊天的焦点,就聚在了卓玛身上。
的确,卓玛无论是从气质、谈吐,还是修养、学识、品貌上,都是上上之选。其爽快热情的性格,让她无可非议地成为了大多数男性学员的梦中情人。
“羽哥,我看卓玛好像对你不一样,你应该还是有机会的。”
“你们可别忘了,卓玛现在是我们的头儿,谁敢追她?那不是找死吗?”
扎西的话提醒了我。卓玛始终是我们的上司,追她可是一件危险的事。
酒吧里不知什么时候放起了藏歌,巴罗几个人趁着酒兴,跳起了舞。我则饶有兴致地看了看周围。右边是几对年轻夫妇,正喝得兴起,这点和我们内地有区别。内地夫妇两个很少一起去酒吧喝酒,因为在酒吧喝酒多少有些暧昧,老婆肯定是不会有人带在身边的。但西藏不同,女人也喜欢喝酒,特别是跟老公一起喝,酒桌上绝对少不了她们。我的左边显然更令人养眼,是清一色的女同胞,四个藏族姑娘,她们的眼睛都特别大,这也是藏族女孩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她们穿着时尚,清一色的白色喇叭裤,紧身短袖,无论从身材还是脸蛋看都是上上之选。我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她们。
“下面,请我们的雪莲组合,给大家演唱一首‘天籁之恋’。”
原来是在内地小有名气的雪莲组合,她们好像在青歌赛上得过奖。我听过她们的歌,没想到今天能碰见她们。拉萨这个城市还是太小了,碰见名人的几率比北京大得多。
藏歌在中国的歌坛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无论是民族的,还是流行的,都极具特色,也涌现了像亚东、央金兰泽、容中尔甲等一大批著名歌手。他们的曲风大气,婉转中流露出来的是浓浓的高原情,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能体会到高原纯洁的爱情,而不像我们现在的很多流行歌曲,赤裸的文字背后是苍白乏力的情爱,流行快,但消失得更快。
我喜欢听藏歌,但以前听的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今天我却看到了真人版,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高亢、动情。她们的表演仿佛是天生的,虽然谈不上完美无瑕,但却能带给人一种原生态的感觉,自然而不乏创造。
“天是蓝色的,水是香甜的。我从雪山到草原,闻到的都是你的芬芳。我从大江到平湖,看到的都是你的微笑。扎伊拉,我梦中的女孩,扎伊拉,我亲爱的姑娘,你让我魂牵在高原,让我留恋在雪山。不曾远离过去,我愿在天堂守候,一直到老……”
一整晚,我脑袋里就一直是这首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普通的一首歌会给我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也许,它更像一个故事。
“羽哥,你们咋才回来啊?出大事了,中队长查铺了。”
一进寝室,彭杰就下了床,瞪圆了眼睛,满是慌张地说道。
“他查他的铺,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又没有杀人放火。”巴罗不屑地说道。
“就是,今天上午上什么课?”扎西晃着脑袋问道。
彭杰见我们几个无动于衷,有些着急。
“中队长叫你们回来后,过去找他。”
“现在是凌晨两点,找他干吗?”
我笑了笑,上了床,身子一偏,迷糊的脑袋就开始了神游。
中午的时候,我正在寝室睡觉,彭杰推开了门。
“羽哥,中队长……”
彭杰话还含在嘴里,陈豪就出现了。
陈豪属于那种典型的不苟言笑,做事方法古板的人,2003年转业到拉萨警校,先后担任副队长、队长,虽然才三十四岁,但由于在高原待得时间过长,导致他看起来有四十岁,两颊的高原红特别明显,皮肤上的暗红色斑点也是长期的紫外线辐射造成的。他的颧骨很高,再加上眼睛偏圆,所以导致他看起来特别凶,私底下大家都送他一个外号叫“高原狼”。他知道这个名字后不但不生气,反而很高兴,他说:“高原狼这名字好,说明有人还是怕我,怕我就对了,要不然这队伍怎么带。”
我不怕他。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值得我怕的人。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
“你们几个终于回来了。”
我们没有说话,表示默认。不争辩、不反抗,这是我犯错常用的方法,错了就错了,有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巴罗,扎西几个也醒了,坐了起来,看着陈豪。刘海还是像往常一样,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鞍前马后。不大一会儿,陈豪身边的热茶就浓香四溢。
巴罗、扎西脾气也倔。要他们去说好话求人,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也是我们几个关系好的原因。见我们几个没有反应,也不求饶,陈豪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但由于脸是红黑脸,所以在陈豪脸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但那双通红的眼睛出卖了他。
“你们不说话,那表示默认。你们这是严重的违纪知道吗?学校明文规定不准擅自外出,你们还违规喝酒,简直是翻了天了。我跟你们说,这次如果你们态度不好,有你们好受的。先去跑八公里,跑完八公里回来我们再说。”
中午的太阳正毒,何况是拉萨的太阳。作为世界海拔最高的城市,拉萨的紫外线是最强的,半小时就可以让人脱一层皮。我的皮肤虽然不是很好,但起码还算凑合。我知道,这八公里跑完,基本上我的外形就会发生质的改变。巴罗、扎西倒无所谓,反正身上的皮已经是老树皮了。
我咬了咬牙,站了起来,向外面走去。后面巴罗、扎西也跟了上来。
跑步是一种煎熬,何况是八公里,头顶着青天白日,脚下是坑洼不平的泥地。虽然以前我也跑步,但要么是追人,要么是被人追,那个时候不知道累,因为目的性很强。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有了明确的目的后,过程也就轻松了。但这次不一样,没有目的地跑,不停地在操场转圈圈,一圈、两圈、三圈……
“羽哥,多少圈了?”
巴罗的数学肯定学得不好,但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知道。”
“啊!”
巴罗的嘴像被撕开一样,张得大大的。我想,应该可以塞进一个癞蛤蟆。我也不知道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想到癞蛤蟆,可能是因为这个时候我太需要转移注意力了。这是我的一个经验,跑步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想前面还有多长,应该想点开心的事情,快乐的回忆,或者有点噱头的东西,比如芙蓉姐姐的身材啊,凤姐的凤爪之类的……
“好像是第十一圈。”
前面的扎西回过头说道。
“啊!还有九圈啊。”
我们的跑道一圈是四百米,二十圈才八公里。巴罗脑袋总算还清醒。
跑到第十四圈的时候,我双腿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无比,再加上中午天气又热,还缺氧,何况昨天喝了不少酒,我每迈一步就得把小时候吃奶的力气用出来,心里面也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一样,透不过气来。
“真他妈……要命啊!”
说了这几个字之后,我就一伸腿,躺在了跑道上。虽然蓝天还是那么蓝,但在我眼中已没了意义,就算是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我都懒得睁眼了。
泥地的体温虽然很热,但躺在上面却很舒服,我发现它并不比席梦思差。
“羽哥,你起来啊。中队长还在看着我们呢,不跑完肯定是不行的。”
我使劲翻了个身,朝东边看了看。陈豪果然还没走,身边是刘海。
“不跑了,他爱怎么地就怎么地吧。我就这样了,打死都不跑了。”
我说完这一句,就彻底变成猪了,任谁拉都没用。巴罗和扎西叹了口气,只得慢悠悠地向前跑去。陈豪在边上使劲瞪了我一眼,我猜他应该是在琢磨接下来该怎么修理我。
在地上躺了几分钟。恍惚中,我听见有人在喊我:“谯羽。”
我侧过身,发现是卓玛。她手上拿着一摞文件,打着遮阳伞,在跑道操场边上看着我。伞下的卓玛还是那么的清爽靓丽。我赶紧换了一个姿势,侧身做思考状。
“卓玛科员好!”
“大中午的,你躺在地上干吗?”
“没事啊,晒太阳而已。西藏这太阳很爽,照在身上,能起到杀菌的效果。”
我指了指头顶的太阳,以示我没有撒谎。但很显然,没有瞒过卓玛的眼睛。
“是吗?我怎么看到他们在跑步啊?”
“哦,我休息一下,休息……”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站起了身,开始了下半程。女人终究要比鞭子好使,我不知道这结论是不是能成立。
八公里终于跑完了,但经过这变相的体罚,我的皮掉了一层,黑得堪比“爪哇人”,剩下本来就黑的双瞳成了检验我是否是黄种人的唯一标准。陈豪并没有如他说的,要好好收拾我们,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有一个赤伦。有了这个挡箭牌,事情就简单了。
但陈豪也不是吃素的,他知道该怎么对付我们这群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而主角就是任靖轩,名字听着很文雅,但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们俗称“任我行”。我曾经看过卓玛的训练进度表,里面没这号人,我知道准是陈豪请过来的。“任我行”是特警队的副队长,他的风光史我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我知道,他是首届特种比武全能亚军。
“警察,要有强健的身体和不屈的斗志。你们在我眼里,还太年轻,还不配当警察。”
“任我行”的第一堂课,带有极强的攻击性,但在我这里没有效果。
“你,出来!”
“你刚才好像很不服气,是吗?”
我看着“任我行”铜铃大的眼睛,没有说话。
“不说话就是默认。那我现在给你个机会,你踢我三脚,我踢你一脚,谁要是后退三步,谁就大声说‘我是警队的王八蛋’。”
“怎么样,敢不敢?”
看着这个赌注,我像占了很大的便宜,“任我行”明显没把我放在眼里。
“谯羽,我们支持你!”
我正思考着要不要接受挑战,场边的队友却按捺不住,群情轰动。他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凭“任我行”那身黑黝黝的肌肉,就不是一般人能踹得倒的。但形势发展至此,我也只有上了。
躬身、运气、滑步、出腿,以前练了上千遍的动作,今天看似有了用武之地,但可惜的是,它没有达到预期的攻击效果。第一脚,失败。紧接着,是第二脚、第三脚。我没想到我苦练了五年的中国功夫只能将“任我行”逼退两步。他的身躯犹如铁铸。
“嗯,还不错。”
“任我行”拍了拍身上的灰,看了看我。
“小子,小心点。我来了。”
一脚,只用一脚,我的身体就离了地。我仿佛看到云在天边飞。几秒过后,我的身体就重重地落在了地上。
“羽哥,你没事吧?”
彭杰、巴罗几个可能是感觉我摔得比较厉害,赶紧过来扶起了我。
“没事。”
我捂住胸口,强忍着站了起来,但伴随而来的阵阵咳嗽,还是让我倍加难受。
“愿赌服输,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有一句话叫“枪打出头鸟”,还有一句话叫“擒贼先擒王”。“任我行”上课前显然是做了一番功课的,他达到了他预期的目的。我的一句“我谯羽是个王八蛋”彻底让我没有了自尊,也让整个学员队丧失了和他挑战的勇气。
后来的“任我行”,完全发挥了“任我行”的特色。他把我们当成了特警队员,开始了残酷的训练。就拿散打训练来说,一般人是先讲解,再示范,然后训练,最后才是对抗。他把这个顺序颠倒了,先对抗,再讲解,然后是示范,最后是训练。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了他模拟攻击的对象。一天下来,没有人能够完整地存活下来。
再顺从的猫也会反击。它之所以没有行动,只是因为还没有达到它心里所能承受的极限。
简单的动员后,学业开始了。
岗前集训是三个月。三个月时间很短,所以我们的课程安排得很紧凑,刑侦学、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毒物、毒品、警体课,都是很实用的课程。我感觉比大学好多了。在大学我的专业是中医理论研究。按理说中医研究就研究嘛,可是我就搞不懂了,高等代数、大学物理和中医理论有什么关系,我就不相信《本草纲目》是经过李时珍通过“高斯变换”得来的,又或者X射线穿过山药后,山药的组织结构、元素排列发生了变化,就能达到人参的功效了?结果我硬着头皮学了两年的高等代数和大学物理,却彻底丧失了对中医的兴趣,把救世济人的想法也抛在了九霄云外。
拉萨警校和内地警校的区别,除了藏族学生多一些、条件差一些,最大的区别就是拉萨警校多了一门课,就是藏语课。因为藏区人民百分之八十不懂汉语,同他们交流只有用藏语。我这个人的语言天赋还不错,高中班主任都曾经说过我是个鬼才。因为我的长处不是文科,也不是理科,而是英语和化学。每次会考下来,英语一般是满分,化学也是八九不离十。这里面的原因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看到这两科,就像猫见老鼠一样,骨子里都兴奋。
早上七点二十出早操,九点开始上理论课,十二点下课。下午三点到五点则是擒拿格斗、防暴制暴训练,五点二十到六点是体能训练时间,晚上则是自由活动。一周两次射击训练,时间是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下午,一周学习五天。这就是我在警校的一周课程安排,不紧不松,对我来说,刚刚好。但唯一有缺憾的是,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
很快一周过去了。寝室又有两个人因为不习惯高原生活,悔了约,离开了警校。现在十个人的寝室还剩下六个人,本来还显得很拥挤的寝室现在看起来空旷了很多。曾经有一个专家对高原生活作了一个权威的比喻,他说在高原生活,你就是不背负任何东西,身体所承受的重量也相当于内地背负三十斤的东西。在高原生活一久,体内的血红蛋白增多,各种肌体组织都要发生变化,记忆力减退,衰老速度会加快,连性功能都会下降。
我没有看不起悔约的人。这是每个人的自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身体负责。当然,除了我以外。
周日晚上,我正在寝室和扎西几个玩扑克。好久没见的卓玛出现在了我们面前,身后跟着中队长陈豪,卓玛还是那身黑色的警服,干练简单。
陈豪看见我们该坐着的还是坐着,躺下的还是继续躺着,没什么反应,禁不住脸上变了色,大声喊道:
“立正!”
这个时候我们才反应过来,赶紧全都站了起来,做了个立正的姿势,然后异口同声地说道:“卓玛科员好,中队长好!”
“你们好。”卓玛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刘海赶紧从床底下抽了个小凳递到卓玛面前,谦恭地说道:“卓玛科员,请坐。”
刘海是湖北人,甘肃一所大学毕业的,个子不高,却是我们寝室中最“社会”的一个人。
“谢谢,”卓玛说道。
待卓玛坐下后,刘海又转身去了饮水机旁,很快就泡好了一杯清茶递给卓玛。速度之快,手脚之灵活,让我大开眼界。
“你们也都坐吧。”
卓玛示意我们坐下,但没有一个人坐下,原因是我们的老大陈豪没有发话。官大一级压死人,我是不久前才知道这个定律的。本来我是很想坐下,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规规矩矩地站着,那叫什么事啊,但其他人没坐,我的屁股也不好意思落下去。我开始感觉到了我的自由在慢慢丧失,但我却无能为力。
“坐吧。”
陈豪终于发话了。我们几个赶紧找来凳子,规规矩矩地坐在了卓玛的前面。
“怎么样,你们还习惯这里的生活吗?”卓玛问道。
“习惯。”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异口同声。
“那就好,今天我是来给你们发登记表的。你们拿下去后,要按照要求,仔细填写。因为这个表填好后,就意味着你们是正式的警察了,不是大学生,更不是老百姓了。如果你们要反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要是填了,再反悔,可就来不及了,所以你们一定要慎重。”
卓玛说完,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登记表,然后又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就到别的寝室去了。
“羽哥,填不填?”彭杰衔着钢笔,走到我身边问道。
“你说呢?”我反问道。
“那填吧!”
“那不就结了,知道还问我?”
我知道彭杰是缺信心。这张表就像卖身契一样,填了,就很可能意味着这辈子就把自己卖给西藏这莽莽高原了,作这个决定还是需要勇气的。
填完了表,我伸了个懒腰,走出寝室,来到了走廊上。在走廊上,我看见了双手抱在胸前的卓玛。她听见了我的脚步声,转过头,发现是我,淡淡地笑了笑,问道:“填完了?”
“填完了。”
“那以后你就生是西藏的人,死是西藏的鬼了。”
“没那么严重吧?”
卓玛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神秘一笑,露出了浅浅的小酒窝。
“难道你不愿意吗?”
此时卓玛正好在我的左边,成四十五度角,这个角度是我最喜欢和人说话的角度。我仔细瞧了瞧卓玛,卓玛的鼻子很挺,眼眸很柔,宛如一江秋水。
“我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又不知道!真笨。”
通常女孩子说你笨,就意味着这个女孩子喜欢你。但要说卓玛喜欢我,我觉得有些离谱,也许藏族女孩说话本来就是这么直接。
三天后,我们的工资发了下来。财务处比我想象的要大方得多,给我们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一个月是三千二,三个月就是九千六,我从来没有赚过这么多钱。其实我以前见过比这多很多的钱,还是连号的,但那个时候,钱在我印象中就是纸,和普通的纸没啥区别。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月考下来,除了物证、犯罪心理学几门文化课,我其他的所有考核项目全优,射击更是全队最好成绩,打破了学校的纪录。其实我以前没拿过枪,连玩具枪都没拿过,原因很简单,我喜欢赤手空拳。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不去接触的时候,觉得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你真要一接触,就会发现你找到了另一片天地。枪就是我的另一片天地。
我们的射击教练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射击高手,必须要做到人枪合一,枪就是手的延伸,指哪打哪。这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的人剑合一,好像有点玄,但事实就是如此。拿到枪,我就感觉枪不是枪了,它就是我的手,一只可以掌握生死的手。
八月的拉萨,晚上的风很柔,轻拂脸上,总让人想去念想点什么。我这人不喜欢念想,因为很多事不堪回首,所以喝酒成了我的首选。
“羽哥,你说酒这东西,是谁发明的?”彭杰打了个酒嗝。
“杜康吧。不是有这么一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吗?”曹操的诗,我就记住了这句。因为我经常需要解忧,所以喝酒成了我的第一爱好。
“不对,杜康只是把酒发扬光大了,他是汉朝人。我国在商朝就有酒的记载了,所以发明酒的人肯定不是他。”很明显,彭杰的历史比我学得好。
“那是谁,总不会是伏羲吧……”
“更不会了。伏羲是传说的人物,不存在的。”
“难道是姜子牙,他那么聪明。”
“不对,姜子牙……”
我和彭杰正在争论谁是酒的发明者时,巴罗几个人走了进来。我赶紧叫住了他们。
“兄弟,来喝两口。”
巴罗听说喝酒,一点也没客气,直接把我旁边满满的一瓶啤酒干翻了。我和彭杰只有目瞪口呆的份。
“这不过瘾,反正明天休息,今天我带你们去拉萨的酒吧喝个痛快。”一瓶啤酒没有消去巴罗的酒瘾,反而让他兴致大发。
“可这是封闭式管理,怎么出去啊?”彭杰问道。
“翻墙出去啊!”巴罗回答得简单直接。
“翻墙?”彭杰有些犹豫。
“你去不去?”
“算了吧,我今天喝得差不多了。”彭杰打了退堂鼓。
“你的胆子真小。”巴罗不高兴地说了一句,然后把目光瞄向了我。
“羽哥,你敢不敢去?”
“去啊,怎么就不敢去了?”
其实巴罗不用激将法,我也会去。因为翻墙是我的爱好,以前大学时,我就是把翻墙当攀岩练的。再说了,拉萨的酒吧我早就想见识了。毕竟,和酒有关的东西,我都想了解。
主意打定后,我和巴罗、扎西还有赤伦,就翻墙出了校门,打了个出租车,来到了一家叫“芭芭拉”的酒吧。
拉萨的酒吧的装饰没有内地酒吧考究,娱乐设施也没有内地的丰富,酒的种类也没有内地的多,在这里酒吧的主要功能不是结交朋友,寻找新欢,就是一个简简单单喝酒的地方。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为了喝酒而来,简单纯粹。
我们所在的这个酒吧不大,只有五十平米左右,分上下两层,喝酒的几乎全是藏族人,周围是藏式风格的装饰,以佛教的挂图为主,这就是西藏的传统。酒吧里还有一股浓浓的藏香味。这种香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能让人安静。这里的安静不是说的环境,而是心,就像梵音一样,能让人心定,从而撇去欲望,这也是藏族人喜欢酒吧的原因。
很快,酒就上来了,是西藏青稞啤酒。这种啤酒是世界上唯一以青稞为原料、规模化生产的啤酒,口味纯正爽滑,具有独特的青稞麦芽香味,很受藏区人民的欢迎。
“你知道吗,我们这青稞啤酒具有降血脂、调节血糖、有益肠道、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效。你们内地人喝酒是助兴,我们喝酒则是为了健身。”
赤伦对青稞酒显然有一种特别的骄傲感。我想起了以前喝酒时,从来都没考虑过是不是有利于健康,反正是以喝醉为原则。
“酒逢知己千杯少。”
李白的诗,言简意赅。我以前没有接触藏族人,但是几杯酒下来,我就喜欢上了巴罗、扎西还有赤伦。他们简单,喜欢就是喜欢,同样,讨厌谁也不会遮遮掩掩,对于女人,也不会例外。而这次聊天的焦点,就聚在了卓玛身上。
的确,卓玛无论是从气质、谈吐,还是修养、学识、品貌上,都是上上之选。其爽快热情的性格,让她无可非议地成为了大多数男性学员的梦中情人。
“羽哥,我看卓玛好像对你不一样,你应该还是有机会的。”
“你们可别忘了,卓玛现在是我们的头儿,谁敢追她?那不是找死吗?”
扎西的话提醒了我。卓玛始终是我们的上司,追她可是一件危险的事。
酒吧里不知什么时候放起了藏歌,巴罗几个人趁着酒兴,跳起了舞。我则饶有兴致地看了看周围。右边是几对年轻夫妇,正喝得兴起,这点和我们内地有区别。内地夫妇两个很少一起去酒吧喝酒,因为在酒吧喝酒多少有些暧昧,老婆肯定是不会有人带在身边的。但西藏不同,女人也喜欢喝酒,特别是跟老公一起喝,酒桌上绝对少不了她们。我的左边显然更令人养眼,是清一色的女同胞,四个藏族姑娘,她们的眼睛都特别大,这也是藏族女孩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她们穿着时尚,清一色的白色喇叭裤,紧身短袖,无论从身材还是脸蛋看都是上上之选。我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她们。
“下面,请我们的雪莲组合,给大家演唱一首‘天籁之恋’。”
原来是在内地小有名气的雪莲组合,她们好像在青歌赛上得过奖。我听过她们的歌,没想到今天能碰见她们。拉萨这个城市还是太小了,碰见名人的几率比北京大得多。
藏歌在中国的歌坛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无论是民族的,还是流行的,都极具特色,也涌现了像亚东、央金兰泽、容中尔甲等一大批著名歌手。他们的曲风大气,婉转中流露出来的是浓浓的高原情,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能体会到高原纯洁的爱情,而不像我们现在的很多流行歌曲,赤裸的文字背后是苍白乏力的情爱,流行快,但消失得更快。
我喜欢听藏歌,但以前听的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今天我却看到了真人版,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高亢、动情。她们的表演仿佛是天生的,虽然谈不上完美无瑕,但却能带给人一种原生态的感觉,自然而不乏创造。
“天是蓝色的,水是香甜的。我从雪山到草原,闻到的都是你的芬芳。我从大江到平湖,看到的都是你的微笑。扎伊拉,我梦中的女孩,扎伊拉,我亲爱的姑娘,你让我魂牵在高原,让我留恋在雪山。不曾远离过去,我愿在天堂守候,一直到老……”
一整晚,我脑袋里就一直是这首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普通的一首歌会给我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也许,它更像一个故事。
“羽哥,你们咋才回来啊?出大事了,中队长查铺了。”
一进寝室,彭杰就下了床,瞪圆了眼睛,满是慌张地说道。
“他查他的铺,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又没有杀人放火。”巴罗不屑地说道。
“就是,今天上午上什么课?”扎西晃着脑袋问道。
彭杰见我们几个无动于衷,有些着急。
“中队长叫你们回来后,过去找他。”
“现在是凌晨两点,找他干吗?”
我笑了笑,上了床,身子一偏,迷糊的脑袋就开始了神游。
中午的时候,我正在寝室睡觉,彭杰推开了门。
“羽哥,中队长……”
彭杰话还含在嘴里,陈豪就出现了。
陈豪属于那种典型的不苟言笑,做事方法古板的人,2003年转业到拉萨警校,先后担任副队长、队长,虽然才三十四岁,但由于在高原待得时间过长,导致他看起来有四十岁,两颊的高原红特别明显,皮肤上的暗红色斑点也是长期的紫外线辐射造成的。他的颧骨很高,再加上眼睛偏圆,所以导致他看起来特别凶,私底下大家都送他一个外号叫“高原狼”。他知道这个名字后不但不生气,反而很高兴,他说:“高原狼这名字好,说明有人还是怕我,怕我就对了,要不然这队伍怎么带。”
我不怕他。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值得我怕的人。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
“你们几个终于回来了。”
我们没有说话,表示默认。不争辩、不反抗,这是我犯错常用的方法,错了就错了,有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巴罗,扎西几个也醒了,坐了起来,看着陈豪。刘海还是像往常一样,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鞍前马后。不大一会儿,陈豪身边的热茶就浓香四溢。
巴罗、扎西脾气也倔。要他们去说好话求人,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也是我们几个关系好的原因。见我们几个没有反应,也不求饶,陈豪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但由于脸是红黑脸,所以在陈豪脸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但那双通红的眼睛出卖了他。
“你们不说话,那表示默认。你们这是严重的违纪知道吗?学校明文规定不准擅自外出,你们还违规喝酒,简直是翻了天了。我跟你们说,这次如果你们态度不好,有你们好受的。先去跑八公里,跑完八公里回来我们再说。”
中午的太阳正毒,何况是拉萨的太阳。作为世界海拔最高的城市,拉萨的紫外线是最强的,半小时就可以让人脱一层皮。我的皮肤虽然不是很好,但起码还算凑合。我知道,这八公里跑完,基本上我的外形就会发生质的改变。巴罗、扎西倒无所谓,反正身上的皮已经是老树皮了。
我咬了咬牙,站了起来,向外面走去。后面巴罗、扎西也跟了上来。
跑步是一种煎熬,何况是八公里,头顶着青天白日,脚下是坑洼不平的泥地。虽然以前我也跑步,但要么是追人,要么是被人追,那个时候不知道累,因为目的性很强。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有了明确的目的后,过程也就轻松了。但这次不一样,没有目的地跑,不停地在操场转圈圈,一圈、两圈、三圈……
“羽哥,多少圈了?”
巴罗的数学肯定学得不好,但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知道。”
“啊!”
巴罗的嘴像被撕开一样,张得大大的。我想,应该可以塞进一个癞蛤蟆。我也不知道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想到癞蛤蟆,可能是因为这个时候我太需要转移注意力了。这是我的一个经验,跑步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想前面还有多长,应该想点开心的事情,快乐的回忆,或者有点噱头的东西,比如芙蓉姐姐的身材啊,凤姐的凤爪之类的……
“好像是第十一圈。”
前面的扎西回过头说道。
“啊!还有九圈啊。”
我们的跑道一圈是四百米,二十圈才八公里。巴罗脑袋总算还清醒。
跑到第十四圈的时候,我双腿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无比,再加上中午天气又热,还缺氧,何况昨天喝了不少酒,我每迈一步就得把小时候吃奶的力气用出来,心里面也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一样,透不过气来。
“真他妈……要命啊!”
说了这几个字之后,我就一伸腿,躺在了跑道上。虽然蓝天还是那么蓝,但在我眼中已没了意义,就算是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我都懒得睁眼了。
泥地的体温虽然很热,但躺在上面却很舒服,我发现它并不比席梦思差。
“羽哥,你起来啊。中队长还在看着我们呢,不跑完肯定是不行的。”
我使劲翻了个身,朝东边看了看。陈豪果然还没走,身边是刘海。
“不跑了,他爱怎么地就怎么地吧。我就这样了,打死都不跑了。”
我说完这一句,就彻底变成猪了,任谁拉都没用。巴罗和扎西叹了口气,只得慢悠悠地向前跑去。陈豪在边上使劲瞪了我一眼,我猜他应该是在琢磨接下来该怎么修理我。
在地上躺了几分钟。恍惚中,我听见有人在喊我:“谯羽。”
我侧过身,发现是卓玛。她手上拿着一摞文件,打着遮阳伞,在跑道操场边上看着我。伞下的卓玛还是那么的清爽靓丽。我赶紧换了一个姿势,侧身做思考状。
“卓玛科员好!”
“大中午的,你躺在地上干吗?”
“没事啊,晒太阳而已。西藏这太阳很爽,照在身上,能起到杀菌的效果。”
我指了指头顶的太阳,以示我没有撒谎。但很显然,没有瞒过卓玛的眼睛。
“是吗?我怎么看到他们在跑步啊?”
“哦,我休息一下,休息……”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站起了身,开始了下半程。女人终究要比鞭子好使,我不知道这结论是不是能成立。
八公里终于跑完了,但经过这变相的体罚,我的皮掉了一层,黑得堪比“爪哇人”,剩下本来就黑的双瞳成了检验我是否是黄种人的唯一标准。陈豪并没有如他说的,要好好收拾我们,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有一个赤伦。有了这个挡箭牌,事情就简单了。
但陈豪也不是吃素的,他知道该怎么对付我们这群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而主角就是任靖轩,名字听着很文雅,但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们俗称“任我行”。我曾经看过卓玛的训练进度表,里面没这号人,我知道准是陈豪请过来的。“任我行”是特警队的副队长,他的风光史我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我知道,他是首届特种比武全能亚军。
“警察,要有强健的身体和不屈的斗志。你们在我眼里,还太年轻,还不配当警察。”
“任我行”的第一堂课,带有极强的攻击性,但在我这里没有效果。
“你,出来!”
“你刚才好像很不服气,是吗?”
我看着“任我行”铜铃大的眼睛,没有说话。
“不说话就是默认。那我现在给你个机会,你踢我三脚,我踢你一脚,谁要是后退三步,谁就大声说‘我是警队的王八蛋’。”
“怎么样,敢不敢?”
看着这个赌注,我像占了很大的便宜,“任我行”明显没把我放在眼里。
“谯羽,我们支持你!”
我正思考着要不要接受挑战,场边的队友却按捺不住,群情轰动。他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凭“任我行”那身黑黝黝的肌肉,就不是一般人能踹得倒的。但形势发展至此,我也只有上了。
躬身、运气、滑步、出腿,以前练了上千遍的动作,今天看似有了用武之地,但可惜的是,它没有达到预期的攻击效果。第一脚,失败。紧接着,是第二脚、第三脚。我没想到我苦练了五年的中国功夫只能将“任我行”逼退两步。他的身躯犹如铁铸。
“嗯,还不错。”
“任我行”拍了拍身上的灰,看了看我。
“小子,小心点。我来了。”
一脚,只用一脚,我的身体就离了地。我仿佛看到云在天边飞。几秒过后,我的身体就重重地落在了地上。
“羽哥,你没事吧?”
彭杰、巴罗几个可能是感觉我摔得比较厉害,赶紧过来扶起了我。
“没事。”
我捂住胸口,强忍着站了起来,但伴随而来的阵阵咳嗽,还是让我倍加难受。
“愿赌服输,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有一句话叫“枪打出头鸟”,还有一句话叫“擒贼先擒王”。“任我行”上课前显然是做了一番功课的,他达到了他预期的目的。我的一句“我谯羽是个王八蛋”彻底让我没有了自尊,也让整个学员队丧失了和他挑战的勇气。
后来的“任我行”,完全发挥了“任我行”的特色。他把我们当成了特警队员,开始了残酷的训练。就拿散打训练来说,一般人是先讲解,再示范,然后训练,最后才是对抗。他把这个顺序颠倒了,先对抗,再讲解,然后是示范,最后是训练。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了他模拟攻击的对象。一天下来,没有人能够完整地存活下来。
再顺从的猫也会反击。它之所以没有行动,只是因为还没有达到它心里所能承受的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