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生意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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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的人都会有一种感觉,第一单生意最难做成,不过一旦熬过第一单,事情立刻就会变得大不同。
买菜大妈走后没过多久,陆亦轩这个特殊的果品地摊就开始火爆起来。
很快,拎来做市场试探的第一批山柿就卖了个精光,同时陆亦轩也有留意到,原来这片街区周围,早就有另外的小摊贩在卖菜。
看样子,嗅觉灵敏之人不是没有。不过,这些卖菜小摊贩的规模都很小,有的挑着扁担,有的只是背着背篓,贩卖的青菜之类,看着也多半都不成什么品相,估计也都是自家偷偷种的吃不完来换点家用钱
。
这个发现,让陆亦轩放心了不少。
于是,后面他很干脆换了二弟陆亦冬来摆摊,简单教了二弟怎么跟人打招呼讲价,就放手让二弟去自由发挥了。
他这是刻意在培养二弟的商业意识,让二弟在观念认知上,进行潜移默化中的改变。
毕竟,上辈子都已经是一家掌控数十亿元资本级别的创业公司大老板,让他把精力投入在街边摆摊上面,不免有点太过精力浪费。
再一个。
身为重生者,不久未来可期的赚大钱机会不知凡几,万事皆亲力亲为的话,还不得活活给累死掉。
上辈子,二弟始终在乡下,娶妻生子,当了一辈子老实巴交的农民。
这一世,身为大哥,又是重生者,他很期待,二弟在他的引导启发之下,最终会走出另外一个怎样崭新人生路。
至于说,怕自己这个重生者参与其中,干涉太多,会造成什么蝴蝶振翅效应,未来会变得难以受自己掌控……
想什么呢!
重生这种事情,都已经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这等程度的蝴蝶振翅效应,难道还不够强悍?
“再说了,如果未来,注定一成不变,自己这重生者身份,似乎也不再有任何存在价值了呀!”
“哥,哥哥哥……”
正思绪翻飞中,陆亦冬手捂着胸前的布兜,一脸亢奋小跑而回,“卖干净了,山柿全部卖干净了,真的卖了好多钱,还有粮票,哥你快看!”
二弟献宝一样,将布兜小心翼翼扯开一个口子。
里面鼓鼓囊囊,塞满了零钞,还有零散的几张这个年代最为特殊的一种票据,某种意义上,几乎比钱还要吃香的粮票。
除了粮票,
这个年代的票据,还有很多很多种类,
诸如‘布票’、‘肉票’、‘油票’、‘蛋票’、‘燃煤票’……等等等等,几乎囊括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都是计划经济时代最为特殊的产物。
“嗯,干得不错!”陆亦轩拍拍二弟肩膀,“走,坐车上,大哥板车拉着你,咱去下馆子,美美吃一顿先。”
“哥,我拉着你吧!”
“别废话,你不得抽空出来把钱数清楚,上车走起!”
“嘿嘿,那我真坐车上啦!”二弟搔搔脑瓜,跳上板车,紧张地埋头数起了布兜里的零钞。
没想到二弟颇有财迷特质,现在布兜里的钱估计和他最亲。
陆亦轩摇头笑笑,追寻着上辈子的记忆,拉起板车,向县城内一些熟悉地段信步走了去。
准备找饭店,下馆子,美美吃上一顿。
他现在是真的嘴馋了。
没办法。这段时间,天天就着咸菜,吃着掺多了麸皮的红薯干、玉米面杂粮窝窝头,偶尔难得做一大盆所谓的炒菜里面,却就只用筷子尖沾一滴菜油,这样的白水煮菜,能有什么
味道。
至于荤腥,更是想也别想。
这其实就是上辈子已经经历过二三十年的生活日常,再寻常不过。
可是,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是说重生之后,人就变得娇贵吃不得苦了,而是明明很清楚,自己有的是办法改善一下生活,却偏偏一时半会儿没得机会依照心思去做,这种憋闷难耐的抓狂,真的很
折磨人。
陆亦轩真是眼睛都要饿绿了!
记忆中,正街广场解放路附近,有家很有名的羊肉泡馍馆,名字叫‘东来顺’,那羊肉泡馍的味道,真是刻印在上辈子的骨子里,如今乍一想起,肚子顿时都咕咕叫唤起来。
走着走着,陆亦轩有些迟疑不定起来。
周围的建筑,和当年记忆中印象大差不差,但是这些看着很熟悉地街道、建筑,名称却分明不是记忆中的原样。
让他倍觉失望一点,‘东来顺’眼下根本也是不存在。非但如此,街道上也压根就没有一家私营饭馆之类的所在,唯一对外开放营业的饭店场所叫做红旗招待所,国营性质,而且只接待有公务在身往来此地的人,不是说你有
钱、有粮票,就可以进去点菜吃饭,你还得有相关‘介绍信’。
陆亦轩很有些失望。
不过却也没去过多纠结这些。
毕竟,这个国家,刚刚结束那样一段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殊时期,在这一九七七年的街头,真不是说,有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好在二弟超级懂事,压根没在意这顿大餐旁落的事情:“哥,咱们一共赚了二十七块八毛五分,外加五斤粮票。”
“噢。”
“哥,这么一大笔钱,你说够给爸治腿了吗?”
“差得远呢!”
陆亦轩有点羞愧,有了钱,自己先想着口腹之欲,小他两岁的弟弟,却一心在想着给爸治疗腿伤够不够用。
“哥,那咱们赶紧回家,咱们再进山,摘更多的山柿,多来城里卖几趟。”
陆亦冬数清楚布兜里的钱之后就已经跳下了车来,兴冲冲提出建议,这便着急要往家赶路。
“别急,哥要去趟新华书店。”“哥,咱们现在又不上学了,去书店干啥!哥,卖山柿这情况我观察过了,目前街上就咱们这一家。不过我之前守摊时候,有好几个挑扁担卖菜的老家伙,上来跟我打听过
情况,看那样子,似乎也想搞这生意,咱动作要是慢了,指不定要被那几个老家伙抢了糊……”
陆亦轩看一眼二弟,微有些诧异:这还是我那个,上辈子苦守农田,当了一辈子老农的二弟么?
“哥,你咋这眼神看我,我说的不对吗?”
“哈,我家冬子,脑瓜突然开窍了哇!你说的很对,卖山柿这生意,县城的市场就这么屁大一丁点,自然是手快有、手慢无。”“哥,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回家上山摘山柿呀……”
做生意的人都会有一种感觉,第一单生意最难做成,不过一旦熬过第一单,事情立刻就会变得大不同。
买菜大妈走后没过多久,陆亦轩这个特殊的果品地摊就开始火爆起来。
很快,拎来做市场试探的第一批山柿就卖了个精光,同时陆亦轩也有留意到,原来这片街区周围,早就有另外的小摊贩在卖菜。
看样子,嗅觉灵敏之人不是没有。不过,这些卖菜小摊贩的规模都很小,有的挑着扁担,有的只是背着背篓,贩卖的青菜之类,看着也多半都不成什么品相,估计也都是自家偷偷种的吃不完来换点家用钱
。
这个发现,让陆亦轩放心了不少。
于是,后面他很干脆换了二弟陆亦冬来摆摊,简单教了二弟怎么跟人打招呼讲价,就放手让二弟去自由发挥了。
他这是刻意在培养二弟的商业意识,让二弟在观念认知上,进行潜移默化中的改变。
毕竟,上辈子都已经是一家掌控数十亿元资本级别的创业公司大老板,让他把精力投入在街边摆摊上面,不免有点太过精力浪费。
再一个。
身为重生者,不久未来可期的赚大钱机会不知凡几,万事皆亲力亲为的话,还不得活活给累死掉。
上辈子,二弟始终在乡下,娶妻生子,当了一辈子老实巴交的农民。
这一世,身为大哥,又是重生者,他很期待,二弟在他的引导启发之下,最终会走出另外一个怎样崭新人生路。
至于说,怕自己这个重生者参与其中,干涉太多,会造成什么蝴蝶振翅效应,未来会变得难以受自己掌控……
想什么呢!
重生这种事情,都已经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这等程度的蝴蝶振翅效应,难道还不够强悍?
“再说了,如果未来,注定一成不变,自己这重生者身份,似乎也不再有任何存在价值了呀!”
“哥,哥哥哥……”
正思绪翻飞中,陆亦冬手捂着胸前的布兜,一脸亢奋小跑而回,“卖干净了,山柿全部卖干净了,真的卖了好多钱,还有粮票,哥你快看!”
二弟献宝一样,将布兜小心翼翼扯开一个口子。
里面鼓鼓囊囊,塞满了零钞,还有零散的几张这个年代最为特殊的一种票据,某种意义上,几乎比钱还要吃香的粮票。
除了粮票,
这个年代的票据,还有很多很多种类,
诸如‘布票’、‘肉票’、‘油票’、‘蛋票’、‘燃煤票’……等等等等,几乎囊括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都是计划经济时代最为特殊的产物。
“嗯,干得不错!”陆亦轩拍拍二弟肩膀,“走,坐车上,大哥板车拉着你,咱去下馆子,美美吃一顿先。”
“哥,我拉着你吧!”
“别废话,你不得抽空出来把钱数清楚,上车走起!”
“嘿嘿,那我真坐车上啦!”二弟搔搔脑瓜,跳上板车,紧张地埋头数起了布兜里的零钞。
没想到二弟颇有财迷特质,现在布兜里的钱估计和他最亲。
陆亦轩摇头笑笑,追寻着上辈子的记忆,拉起板车,向县城内一些熟悉地段信步走了去。
准备找饭店,下馆子,美美吃上一顿。
他现在是真的嘴馋了。
没办法。这段时间,天天就着咸菜,吃着掺多了麸皮的红薯干、玉米面杂粮窝窝头,偶尔难得做一大盆所谓的炒菜里面,却就只用筷子尖沾一滴菜油,这样的白水煮菜,能有什么
味道。
至于荤腥,更是想也别想。
这其实就是上辈子已经经历过二三十年的生活日常,再寻常不过。
可是,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是说重生之后,人就变得娇贵吃不得苦了,而是明明很清楚,自己有的是办法改善一下生活,却偏偏一时半会儿没得机会依照心思去做,这种憋闷难耐的抓狂,真的很
折磨人。
陆亦轩真是眼睛都要饿绿了!
记忆中,正街广场解放路附近,有家很有名的羊肉泡馍馆,名字叫‘东来顺’,那羊肉泡馍的味道,真是刻印在上辈子的骨子里,如今乍一想起,肚子顿时都咕咕叫唤起来。
走着走着,陆亦轩有些迟疑不定起来。
周围的建筑,和当年记忆中印象大差不差,但是这些看着很熟悉地街道、建筑,名称却分明不是记忆中的原样。
让他倍觉失望一点,‘东来顺’眼下根本也是不存在。非但如此,街道上也压根就没有一家私营饭馆之类的所在,唯一对外开放营业的饭店场所叫做红旗招待所,国营性质,而且只接待有公务在身往来此地的人,不是说你有
钱、有粮票,就可以进去点菜吃饭,你还得有相关‘介绍信’。
陆亦轩很有些失望。
不过却也没去过多纠结这些。
毕竟,这个国家,刚刚结束那样一段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殊时期,在这一九七七年的街头,真不是说,有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好在二弟超级懂事,压根没在意这顿大餐旁落的事情:“哥,咱们一共赚了二十七块八毛五分,外加五斤粮票。”
“噢。”
“哥,这么一大笔钱,你说够给爸治腿了吗?”
“差得远呢!”
陆亦轩有点羞愧,有了钱,自己先想着口腹之欲,小他两岁的弟弟,却一心在想着给爸治疗腿伤够不够用。
“哥,那咱们赶紧回家,咱们再进山,摘更多的山柿,多来城里卖几趟。”
陆亦冬数清楚布兜里的钱之后就已经跳下了车来,兴冲冲提出建议,这便着急要往家赶路。
“别急,哥要去趟新华书店。”“哥,咱们现在又不上学了,去书店干啥!哥,卖山柿这情况我观察过了,目前街上就咱们这一家。不过我之前守摊时候,有好几个挑扁担卖菜的老家伙,上来跟我打听过
情况,看那样子,似乎也想搞这生意,咱动作要是慢了,指不定要被那几个老家伙抢了糊……”
陆亦轩看一眼二弟,微有些诧异:这还是我那个,上辈子苦守农田,当了一辈子老农的二弟么?
“哥,你咋这眼神看我,我说的不对吗?”
“哈,我家冬子,脑瓜突然开窍了哇!你说的很对,卖山柿这生意,县城的市场就这么屁大一丁点,自然是手快有、手慢无。”“哥,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回家上山摘山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