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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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又难过起来,不知道当初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没有这个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远的相公,只要操办了婚礼,除非沈斐休她,否则这辈子他俩都是夫妻。
她是绝对不会主动休沈斐的,这么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做不了,摆着当个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了,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吃,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么,往水桶里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用完了。
再想想刚刚的食材,最好洗的茄子,搁在床底下不能见光的清水豆芽,还有青椒炒鸡蛋,三样都不怎么费劲,非常好洗,但沈斐还是用完了满满一桶水。
那桶是她特意买的,比寻常的大了小半倍,就这样也用完了,朝曦怀疑洗菜根本用不了两盆水,剩下的都被沈斐洗手用完的,搁在角落里的澡豆也少了七八颗。
这玩意儿贵,前两天掉了一颗,朝曦蹲下来找了半天,最后在灶台底下找到,为了拿上来,差点把灶台掀了。
一颗只洗手的话可以用三四次,搓沈斐整个身子都够,她也才走了两天而已,沈斐一个人居然用了七八颗,他到底洗了多少遍手?
朝曦回头瞧了瞧沈斐,这人贵公子一个,根本不晓得这小玩意多少钱,顶三五床被子,可把朝曦心疼坏了。
不过想想也是值得,把沈斐洗的香香哒。
朝曦进了厨房,准备烧点热水洗澡洗头,想起这人也喜欢洗澡洗头,便干脆多烧了点,两天没洗澡,他一定很难受。
这人太爱洗澡,几乎有些病态,其实头发两三天洗一次,身子一到两天洗一次是最佳的,沈斐有些过度,这样对身体不好,朝曦已经很控制了,每天只给他擦擦身子,偶尔才会大肆清洗,算算时间,今天又到了大肆清洗的日子。
她先给自己洗干净,完了才去洗沈斐,沈斐早就等着,饭也没吃,不知道是想等洗完了澡再吃,还是想等朝曦忙完了一起吃,反正他没有一个人独享美食,朝曦很欣慰。
条件有限,朝曦尽量缩短时间,半个时辰搞定,洗完瞧了一眼这人,还跟以前似的,只要洗澡,心情一定很好。
安安静静坐在床边,手里拿了一双筷子,对自己做的饭也是各种挑挑拣拣,不吃肥肉,不吃花椒,八角,但他还是会放,放的比朝曦少,瞧着就清淡许多。
其实看一个人做饭,能看出一个人的喜好,朝曦仔细瞧了两眼,好像没有葱花,也没有香菜,说明他不喜欢,下次不给他放了。
另一个,他喜欢吃素,放的肉很少,基本只有调味的作用,三道菜也都是素菜,一个荤的都没有,其实厨房里还挂着两条鱼,快干了沈斐也没有碰。
不知道是嫌鱼腥,不愿意碰,还是真的不喜欢,反正平时蒸鱼他会吃两口,说明不讨厌,所以没动鱼单纯是因为嫌弃吧?这么说来肉放的这么少也不是因为讨厌吃肉,是因为油腻不想多洗?
很有可能。
朝曦盯着他的时间太长,沈斐感觉到了,筷子顿了顿,问,“怎么了?”
朝曦摇摇头,“没事。”
沈斐低垂下眼,继续在他自己做的饭里面挑挑拣拣。
他喜欢吃茄子里的芯,烧的软软的,不喜欢吃皮,拍了蒜,味道不错,不过谁家的茄子切成了长丁状,一条两指长,中间都没有断过,很少见。
朝曦将边缘和带厚皮的吃了,软的留给他,有得吃就满足了,她跟沈斐完全相反,不挑。
油腻的吃,清淡的也吃,酸甜苦辣都吃,一点不挑食。
这顿饭三个菜,沈斐吃不了多少,他还是有顾虑,放不开,剩下的基本都被朝曦吃完,还喝了一大碗茶,刷完了锅,洗完了碗,一脸满足的掀开被子,跟沈斐挤一个窝。
今个儿太累,腿有点肿,虽然还是清晨,不过跑不动,干脆先躺着,晚上睡醒了再说。
许是真的有些累,这一觉睡到黄昏才醒,期间一次都没起过夜,睡懵了一样,一睁眼发现她抱着沈斐唯一一只完好的手,脸枕在他的手背上睡。
本以为就枕了一会儿,谁料她一抬身子,沈斐整只手开始变红,这是压久了才有的现象,沈斐为了不打扰她,这么一动不动保持了好几个时辰?
她醒来时是傍晚,清晨睡的,期间差不多睡了三五个时辰的样子,这人足足撑了三五个时辰?
“你怎么不叫醒我?”朝曦瞧着上面的印子,有些内疚,沈斐身体本来就不好,就这一只手能动,再被她压出毛病来,以后真成瘫痪了,一动不动只能躺在床上,吃饭喝水都要人喂。
“就一会儿。”沈斐把手伸进被子里,没给她看。
朝曦已经看完了,沈斐说了谎,根本不可能就一会儿,他不承认,朝曦也不勉强,不过这个细节值得考究,沈斐是不是没她想的那么讨厌她?
他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委屈她,但他好像一直是这样的,无论朝曦对他做了什么,多过份的事,都一声不吭,只有在给他剃身子的时候触到这人底线,生气的时候也只是绝食不理她,对朝曦一点伤害也没有,方法温柔到不可思议。
基本可以确定,这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象下有颗很温柔的心。
相处这么久与其说是朝曦宠着他,不如说是他宠着朝曦,任她为所欲为,如何都不生气。
朝曦曾经也幻想过未来会嫁给什么样的人?隔壁刘大娘,赵大妈经常跟她念叨,说女子总是要嫁人的,还能守一辈子贞操不成?
朝曦想想也是,每个人都嫁了,她不嫁,好像显得她嫁不出去,另类似的,而且师傅都喜欢男子,朝曦便也觉得嫁人,喜欢男子是正常的。
她能接触的都是些五大三粗的人,村里唯一的秀才总觉得自己能考上状元,她给那人递野果,那人也觉得是理所当然,表面礼貌的接下,背地里说她瞧着干净,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了,配不上他,最多当个小妾云云。
朝曦其实都听见了,她送了这人果子,便想着看看他对果子的评价,结果没听到果子的评价,倒是听到了对她的。
许是这次不好的经历引起,朝曦极不信任男人,只要接触,一定会背地里偷听一会儿,男人基本如此,有些更下流,说要找个地方把她如何如何了,后来朝曦把他如何如何了。
这么多件事算是让她看透了男人,恶心,下流,龌蹉,唯沈斐例外,她第一次见这人时就有一种感觉,这人的教养绝不允许他说出这种话,相处后发现果然如此。
他从来不嚼舌根,话都少的可怜,不会理所当然接受她的帮助,尽管从心底排斥,他还是用身体当了报酬。
很公平的交易,一物换一物,一共换了两次,第一次是为了活命答应做朝曦一年的夫君,只单纯做夫君,不做别的。
第二次就是贞洁了。
这玩意对别的男人来说也许一文不值,但是在沈斐这里价值千金,他太爱干净,那种事对他来说是肮脏的,接受不了的,所以将自己的贞洁看的很重,朝曦捂的都没他严实。
他也没有那些男人身上的汗臭,他香香哒,脸比姑娘白,长的比姑娘好看,是俊美的那种,师傅的百美图朝曦看过,只觉得一个都比不上他。
和这样的人相处了快一个月,朝曦觉得可以了,是时候把蝎子和蜘蛛推荐给他了。
怕他反感,特意处理了一下,肉切成小丁,又用了各种香料,看不出原样之后和瘦肉掺在一起,如果沈斐不小心吃到,觉得好吃再告诉他是什么,如果他不喜欢,便不说了,将这事藏起来。
东西很好弄,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山谷,毒物很多,小屋附近之所以没有是因为朝曦洒了药,动物们怕这些,不敢来。
她只稍稍出去了一下,便神神秘秘的回来,将菜做好端过来,两样,一样蒸茄子,一样炒蝎子和蜘蛛肉。
沈斐毫不犹豫选了蒸的茄子,不知是喜欢吃茄子,还是朝曦把茄子做的很好,沈斐的筷子一直停留在蒸茄子上。
朝曦不信邪,将装了蝎子和蜘蛛的盘子推过去,“怎么不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沈斐似乎被她说动,筷子朝这边挪了挪,又放弃了。
朝曦不死心,“真的很好吃,你尝尝看,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沈斐瞧了她一眼,给她这个面子,筷子搁在炒蜘蛛和蝎子的那个盘子里,扒拉了一下,成功避开所有蜘蛛和蝎子,找到一块瘦肉。
朝曦登时吃了一惊。
我炒成这样,他居然还能认得出来?
很快又难过起来,不知道当初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没有这个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远的相公,只要操办了婚礼,除非沈斐休她,否则这辈子他俩都是夫妻。
她是绝对不会主动休沈斐的,这么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做不了,摆着当个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了,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吃,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么,往水桶里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用完了。
再想想刚刚的食材,最好洗的茄子,搁在床底下不能见光的清水豆芽,还有青椒炒鸡蛋,三样都不怎么费劲,非常好洗,但沈斐还是用完了满满一桶水。
那桶是她特意买的,比寻常的大了小半倍,就这样也用完了,朝曦怀疑洗菜根本用不了两盆水,剩下的都被沈斐洗手用完的,搁在角落里的澡豆也少了七八颗。
这玩意儿贵,前两天掉了一颗,朝曦蹲下来找了半天,最后在灶台底下找到,为了拿上来,差点把灶台掀了。
一颗只洗手的话可以用三四次,搓沈斐整个身子都够,她也才走了两天而已,沈斐一个人居然用了七八颗,他到底洗了多少遍手?
朝曦回头瞧了瞧沈斐,这人贵公子一个,根本不晓得这小玩意多少钱,顶三五床被子,可把朝曦心疼坏了。
不过想想也是值得,把沈斐洗的香香哒。
朝曦进了厨房,准备烧点热水洗澡洗头,想起这人也喜欢洗澡洗头,便干脆多烧了点,两天没洗澡,他一定很难受。
这人太爱洗澡,几乎有些病态,其实头发两三天洗一次,身子一到两天洗一次是最佳的,沈斐有些过度,这样对身体不好,朝曦已经很控制了,每天只给他擦擦身子,偶尔才会大肆清洗,算算时间,今天又到了大肆清洗的日子。
她先给自己洗干净,完了才去洗沈斐,沈斐早就等着,饭也没吃,不知道是想等洗完了澡再吃,还是想等朝曦忙完了一起吃,反正他没有一个人独享美食,朝曦很欣慰。
条件有限,朝曦尽量缩短时间,半个时辰搞定,洗完瞧了一眼这人,还跟以前似的,只要洗澡,心情一定很好。
安安静静坐在床边,手里拿了一双筷子,对自己做的饭也是各种挑挑拣拣,不吃肥肉,不吃花椒,八角,但他还是会放,放的比朝曦少,瞧着就清淡许多。
其实看一个人做饭,能看出一个人的喜好,朝曦仔细瞧了两眼,好像没有葱花,也没有香菜,说明他不喜欢,下次不给他放了。
另一个,他喜欢吃素,放的肉很少,基本只有调味的作用,三道菜也都是素菜,一个荤的都没有,其实厨房里还挂着两条鱼,快干了沈斐也没有碰。
不知道是嫌鱼腥,不愿意碰,还是真的不喜欢,反正平时蒸鱼他会吃两口,说明不讨厌,所以没动鱼单纯是因为嫌弃吧?这么说来肉放的这么少也不是因为讨厌吃肉,是因为油腻不想多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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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盯着他的时间太长,沈斐感觉到了,筷子顿了顿,问,“怎么了?”
朝曦摇摇头,“没事。”
沈斐低垂下眼,继续在他自己做的饭里面挑挑拣拣。
他喜欢吃茄子里的芯,烧的软软的,不喜欢吃皮,拍了蒜,味道不错,不过谁家的茄子切成了长丁状,一条两指长,中间都没有断过,很少见。
朝曦将边缘和带厚皮的吃了,软的留给他,有得吃就满足了,她跟沈斐完全相反,不挑。
油腻的吃,清淡的也吃,酸甜苦辣都吃,一点不挑食。
这顿饭三个菜,沈斐吃不了多少,他还是有顾虑,放不开,剩下的基本都被朝曦吃完,还喝了一大碗茶,刷完了锅,洗完了碗,一脸满足的掀开被子,跟沈斐挤一个窝。
今个儿太累,腿有点肿,虽然还是清晨,不过跑不动,干脆先躺着,晚上睡醒了再说。
许是真的有些累,这一觉睡到黄昏才醒,期间一次都没起过夜,睡懵了一样,一睁眼发现她抱着沈斐唯一一只完好的手,脸枕在他的手背上睡。
本以为就枕了一会儿,谁料她一抬身子,沈斐整只手开始变红,这是压久了才有的现象,沈斐为了不打扰她,这么一动不动保持了好几个时辰?
她醒来时是傍晚,清晨睡的,期间差不多睡了三五个时辰的样子,这人足足撑了三五个时辰?
“你怎么不叫醒我?”朝曦瞧着上面的印子,有些内疚,沈斐身体本来就不好,就这一只手能动,再被她压出毛病来,以后真成瘫痪了,一动不动只能躺在床上,吃饭喝水都要人喂。
“就一会儿。”沈斐把手伸进被子里,没给她看。
朝曦已经看完了,沈斐说了谎,根本不可能就一会儿,他不承认,朝曦也不勉强,不过这个细节值得考究,沈斐是不是没她想的那么讨厌她?
他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委屈她,但他好像一直是这样的,无论朝曦对他做了什么,多过份的事,都一声不吭,只有在给他剃身子的时候触到这人底线,生气的时候也只是绝食不理她,对朝曦一点伤害也没有,方法温柔到不可思议。
基本可以确定,这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象下有颗很温柔的心。
相处这么久与其说是朝曦宠着他,不如说是他宠着朝曦,任她为所欲为,如何都不生气。
朝曦曾经也幻想过未来会嫁给什么样的人?隔壁刘大娘,赵大妈经常跟她念叨,说女子总是要嫁人的,还能守一辈子贞操不成?
朝曦想想也是,每个人都嫁了,她不嫁,好像显得她嫁不出去,另类似的,而且师傅都喜欢男子,朝曦便也觉得嫁人,喜欢男子是正常的。
她能接触的都是些五大三粗的人,村里唯一的秀才总觉得自己能考上状元,她给那人递野果,那人也觉得是理所当然,表面礼貌的接下,背地里说她瞧着干净,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了,配不上他,最多当个小妾云云。
朝曦其实都听见了,她送了这人果子,便想着看看他对果子的评价,结果没听到果子的评价,倒是听到了对她的。
许是这次不好的经历引起,朝曦极不信任男人,只要接触,一定会背地里偷听一会儿,男人基本如此,有些更下流,说要找个地方把她如何如何了,后来朝曦把他如何如何了。
这么多件事算是让她看透了男人,恶心,下流,龌蹉,唯沈斐例外,她第一次见这人时就有一种感觉,这人的教养绝不允许他说出这种话,相处后发现果然如此。
他从来不嚼舌根,话都少的可怜,不会理所当然接受她的帮助,尽管从心底排斥,他还是用身体当了报酬。
很公平的交易,一物换一物,一共换了两次,第一次是为了活命答应做朝曦一年的夫君,只单纯做夫君,不做别的。
第二次就是贞洁了。
这玩意对别的男人来说也许一文不值,但是在沈斐这里价值千金,他太爱干净,那种事对他来说是肮脏的,接受不了的,所以将自己的贞洁看的很重,朝曦捂的都没他严实。
他也没有那些男人身上的汗臭,他香香哒,脸比姑娘白,长的比姑娘好看,是俊美的那种,师傅的百美图朝曦看过,只觉得一个都比不上他。
和这样的人相处了快一个月,朝曦觉得可以了,是时候把蝎子和蜘蛛推荐给他了。
怕他反感,特意处理了一下,肉切成小丁,又用了各种香料,看不出原样之后和瘦肉掺在一起,如果沈斐不小心吃到,觉得好吃再告诉他是什么,如果他不喜欢,便不说了,将这事藏起来。
东西很好弄,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山谷,毒物很多,小屋附近之所以没有是因为朝曦洒了药,动物们怕这些,不敢来。
她只稍稍出去了一下,便神神秘秘的回来,将菜做好端过来,两样,一样蒸茄子,一样炒蝎子和蜘蛛肉。
沈斐毫不犹豫选了蒸的茄子,不知是喜欢吃茄子,还是朝曦把茄子做的很好,沈斐的筷子一直停留在蒸茄子上。
朝曦不信邪,将装了蝎子和蜘蛛的盘子推过去,“怎么不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沈斐似乎被她说动,筷子朝这边挪了挪,又放弃了。
朝曦不死心,“真的很好吃,你尝尝看,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沈斐瞧了她一眼,给她这个面子,筷子搁在炒蜘蛛和蝎子的那个盘子里,扒拉了一下,成功避开所有蜘蛛和蝎子,找到一块瘦肉。
朝曦登时吃了一惊。
我炒成这样,他居然还能认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