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双塔风云 第一章: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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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您这西瓜怎么卖的?”
“十块钱三斤,小伙子来点吗?可以先尝后买的!”
一位朴实的中年妇女注意到少年看着西瓜两眼放光,赶忙招呼道。
“不了,不了,我只是看看!”
“没事的,尝一块不收你钱的!”
“这……”
“没事,你尝一块。”
说话间,中年阿姨已经将一块切好的西瓜递到了少年手中。
“那……那麻烦阿姨您给我挑一个大一点,熟的好一点的西瓜吧!谢谢您”
少年看起来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一米八零的个头,体型偏瘦,但身材比例看着让人很舒服,穿着一身洗的有点儿发白的蓝色校服,五官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眼睛,似是蕴有灵气一样,只是脸色略显苍白,有点儿营养不良的样子。
在卖瓜阿姨的劝说之下,少年最终下了很大的决心,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十块钱。
……
少年名叫陆遥,是一个从小被人遗弃的弃婴。
当年被一个四十多岁的落魄户捡到后好心收养,从此两人相依为命。
落魄户叫陆一谦,是一个光棍汉,到处打零工讨生计,但对这孩子特别喜欢,觉得十分有缘就让这娃随了他的姓,取名陆遥。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陆遥记事后陆一谦告诉他的。
后来到了陆遥上学的年纪,两人就在新陆省的边境小镇双塔市定居下来。
双塔市,属于华国的边境城市,毗邻哈国。
这里生活着蒙族、回族、维族和哈族等多个少数民族,民风淳朴。
当然,民风淳朴固然是好,可是当地的经济相对于华国其他的内地城市也是颇有差距的。
由于地处边陲小镇,交通不怎么发达,唯一的铁路也是近两年才规划下来的,还在建设当中,所以没什么大型工厂,经济支柱也就只有旅游和农业两大块。
陆遥在六七岁的时候因为一次意外受伤,到医院去检查,结果被查出了一种罕见的先天性心脏病。
这个消息让原本窘迫的父子二人更是雪上加霜。
从此陆一谦对陆遥更加的关心,好东西都是先让陆遥吃,等陆遥吃完了自己才吃。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陆一谦只让陆遥叫他干爹,而非爸爸。
随着时间的推移,陆遥如今也已经十六岁了,长成了一个大小伙了,可是陆一谦的身体却是每况愈下。
这不适逢暑假,陆遥也想帮干爹分担一些,因别人介绍说,有个新建的食品加工厂在大量招人,而且管吃管住一月给4000元工资,他们就跑来应聘了。
结果,上班还不到一周,陆遥的心脏病就犯了三次,最后厂里人事科的说什么也不让他们再继续干下去了,就把爷俩给一并辞退了。
就在爷俩犯愁的时候,一块找活的一个苦工告诉爷俩,当地好多种地大户,天天都在街上的人力市场招收按天算钱的零工,无论什么活,干一天就给100元,爷俩一合计就开始打起了农业零工。
不过这几日气温多变,流感袭来,陆一谦连续高烧,也没法出去干活,只能在床上躺着休息,更糟糕的是每天还要花一部分钱去买药。
这样每天天还没亮,陆遥就要赶到市场上,尽量找一些下午能早点结束的活去干。
夏日里的双塔市虽然不像华国鼎鼎有名的三大火炉城市那样夸张,可也是热的够呛。
阳光晒在赤裸的皮肤上火辣辣的疼。
中午回家的时候,陆遥看到路边在卖西瓜,想起干爹大热天的发着高烧,嘴唇裂开的口子就和那被太阳晒裂的田地一样,心里实在是难受,就下了狠心花了十块钱买了一个。
其实这些年跟着干爹虽然穷一点苦一点,可是陆一谦始终没有忘记教育他要做一个积极上进乐观豁达得人。
而且,让人欣慰的是陆遥也是这么做的。
不知不觉间陆遥已经来到他和干爹住的小院跟前。
“干爹,我回来了,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陆遥一进“大门”,就赶紧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将外面的一切烦恼都抛到脑后。
其实,与其说是大门,还不如说是木栅栏,只不过就是这节栅栏绑了两根可以互相扣着的铁丝罢了。
房子里除了两张用砖头支起来的床板外和几件日常必须的简单家具外就只有陆遥的一些书本。
陆一谦此刻就躺在其中一张稍微大一点的床板上,床上也仅仅铺了一床薄薄的褥子。
听到陆遥的声音,陆一谦勉强往墙边挪了挪,想要靠着墙坐起来。
“干爹,你干什么,你还生着病呢,赶紧躺下吧。”
陆遥一进门看到干爹想要起身,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前扶住陆一谦,示意他不要起来了。
“干爹,你看我给你带回来什么了。”
陆一谦也不勉强,又躺了下去,陆遥把西瓜举到头顶上晃一晃。
“哪里来的西瓜?我不是告诉过你吗,让你不要买这些东西吗,我们要攒着钱给你看病呢。咳咳……”还没说两句,陆一谦就已经咳得说不出话了,脸也憋的通红。
“没事的,干爹,你看我现在不是没事吗,有时候医生说的也不一定对。”顿了顿,陆遥又说道:“医生当时告诉我们,我的心脏有问题,如果不在十五岁之前做手术的话,估计活不过十五岁,你看我现在不是都已经十七岁了,不也好好的站在你的面前吗。所以托干爹的福,好人自有好报,干爹就不要为我担心了,我没事的。”
“你呀你,就会说这些来哄干爹高兴……”
看着陆遥一副活泼开朗的样子,陆一谦的心理就更加的难受了。
近几年陆遥的心脏病犯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为了尽快给他攒够做手术需要的费用,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了,住的地方离学校越来越远,条件也越来越差,这也导致他的学业也耽误的比较厉害,原本是优秀生的他现在已经跌出了班级的前二十名。
陆遥用一个老旧的菜刀,小心翼翼的把西瓜切成两半,然后一块一块的挖出来,用双手捧着递到干爹面前,生怕一不小心掉到地上。
“干爹,你赶紧吃点西瓜吧,这大热天的,你多吃点,兴许你的病也就好了呢。”
“孩子,你吃吧,干爹不渴,你下午还要去干活呢,你吃吧。”
两个人互相推让着,最后看着陆遥吃了一块后,陆一谦才开始吃。
“干爹,我给你弄好放到你床头跟前,我就去干活了,上午我干的快,下午我应该可以早点回来,等我回来扶你出去透透气,这样身体恢复的快。”
“也好,你自己注意点身体,如果感觉累就休息休息,不要硬撑着。”
“知道了,干爹,你休息吧,我走了。”
陆遥前前后后的安排好一切后轻轻的扣上“院门”小跑着朝干活的地方跑去。
中午的休息时间很短,他还得赶着上工。
虽然已经到了下午,可是这太阳还是火辣辣的毒,晒得胳膊上起了一层又一层的皮。
说实话,如果不是心脏有问题,陆遥已经长成一个壮小伙了。
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身高已经达到了一米八零左右,表面上看起来偏瘦,但实际上一身的肌肉,常年为了生计拼搏,干过好多的体力活,偶尔撩起衣服擦擦头上的汗,就能看到的他的腹部八块十分有型的肌肉整齐的排列开来。
爷俩住的地方比较偏僻,中午这个点,巷子里行人稀少。
“救命啊,救命啊……”
前面拐角处,突然传来一阵急切的呼救声。
恩?
怎么回事?
陆遥也没多想,飞快的向着叫救命的声音方向跑去。
一拐角,只见一个穿着红色背心,脖子里挂着大金链子,飞机头发型像是杀马特一样的年轻小混混,正一脸的坏笑,把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妙龄少女,堵在墙角。
小混混嘿嘿笑着,不断地用那双肮脏的手摸摸女子的头发和脸蛋。
明眼人一眼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救我,快救救我,啊……”那白色连衣裙少女个看到有人循声过来了。就仿佛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心里瞬间有了生的希望。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十七八岁的样子,肤如凝脂,五官精致,素面朝天,扎着黑色的马尾辫,在一身白色连衣裙的衬托之下,似是一朵白色莲花一样,尤其是在她扭头的一瞬间,给了陆遥一种惊艳的感觉,像是电视里的一个大明星一样。
“禽兽,放开那个女孩……”陆遥看到这一幕,一句经典台词,不假思索的就喊了出来。
“哪里冒出来的小杂碎,放开?难道让你来?可笑,给老子滚开,臭小子,别多管闲事,毛还没长齐全呢就敢玩英雄救美?钱爷我的闲事你也敢管,也不打听打听爷的名号就敢管闲事!快滚!”
小混混看到有人坏自己的好事,气不打一处来,不耐烦地骂道。
陆遥年轻气盛,心中很有正义感,见对方如此嚣张,不由分说的就上前想要把这个钱爷的男子给推开。
“小杂种,你……找死你!”
钱爷本准备用言语将其吓退,没想到却遇到一个愣头青,二话不说上来就和自己动手。
嘭!
他直接一记重拳挥向已经近身的陆遥。
虽然正义感爆棚,冲冠一怒为红颜,但陆遥毕竟只是一个学生,没有什么打架的经验,猝不及防之下,被一下打得倒退了好几步,眼角也开了花,鲜血顺着面颊直往下流。
一阵钻心的疼痛,从眼角传来。
陆遥直接用手擦了擦脸上的血,没做丝毫的犹豫,再一次向钱爷冲去。
钱爷一看就是老江湖,打架经验何等丰富,根本就不是陆遥这种菜鸟可以相提并论的。
没几个回合,陆遥就被钱爷打得鼻青脸肿的。
摇摇晃晃的站都有点站不稳了。
一边的白衣少女,看到这一幕,心中也不仅被触动,虽然心中也很害怕,但没有逃跑,反而是大声地呼救,冲过来帮助陆遥。
好在,附近也有人听到这边求救和打斗的声音,慢慢的向这边走过来。
巷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
钱爷见状,知道今天也得不到什么便宜了,只能跑路。
“小杂种,老子记住你了……你给老子等着,老子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钱爷丢下一句狠话扬长而去。
看着对方已经跑远了,陆遥松了一口气。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觉得心脏狂跳了起来,一种乏力感传遍全身,突然眼前一黑,全身一软,不受控制地倒在了地上。
“你怎么了?”
白衣少女见陆遥昏倒在地上,吓得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
“阿姨,您这西瓜怎么卖的?”
“十块钱三斤,小伙子来点吗?可以先尝后买的!”
一位朴实的中年妇女注意到少年看着西瓜两眼放光,赶忙招呼道。
“不了,不了,我只是看看!”
“没事的,尝一块不收你钱的!”
“这……”
“没事,你尝一块。”
说话间,中年阿姨已经将一块切好的西瓜递到了少年手中。
“那……那麻烦阿姨您给我挑一个大一点,熟的好一点的西瓜吧!谢谢您”
少年看起来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一米八零的个头,体型偏瘦,但身材比例看着让人很舒服,穿着一身洗的有点儿发白的蓝色校服,五官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眼睛,似是蕴有灵气一样,只是脸色略显苍白,有点儿营养不良的样子。
在卖瓜阿姨的劝说之下,少年最终下了很大的决心,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十块钱。
……
少年名叫陆遥,是一个从小被人遗弃的弃婴。
当年被一个四十多岁的落魄户捡到后好心收养,从此两人相依为命。
落魄户叫陆一谦,是一个光棍汉,到处打零工讨生计,但对这孩子特别喜欢,觉得十分有缘就让这娃随了他的姓,取名陆遥。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陆遥记事后陆一谦告诉他的。
后来到了陆遥上学的年纪,两人就在新陆省的边境小镇双塔市定居下来。
双塔市,属于华国的边境城市,毗邻哈国。
这里生活着蒙族、回族、维族和哈族等多个少数民族,民风淳朴。
当然,民风淳朴固然是好,可是当地的经济相对于华国其他的内地城市也是颇有差距的。
由于地处边陲小镇,交通不怎么发达,唯一的铁路也是近两年才规划下来的,还在建设当中,所以没什么大型工厂,经济支柱也就只有旅游和农业两大块。
陆遥在六七岁的时候因为一次意外受伤,到医院去检查,结果被查出了一种罕见的先天性心脏病。
这个消息让原本窘迫的父子二人更是雪上加霜。
从此陆一谦对陆遥更加的关心,好东西都是先让陆遥吃,等陆遥吃完了自己才吃。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陆一谦只让陆遥叫他干爹,而非爸爸。
随着时间的推移,陆遥如今也已经十六岁了,长成了一个大小伙了,可是陆一谦的身体却是每况愈下。
这不适逢暑假,陆遥也想帮干爹分担一些,因别人介绍说,有个新建的食品加工厂在大量招人,而且管吃管住一月给4000元工资,他们就跑来应聘了。
结果,上班还不到一周,陆遥的心脏病就犯了三次,最后厂里人事科的说什么也不让他们再继续干下去了,就把爷俩给一并辞退了。
就在爷俩犯愁的时候,一块找活的一个苦工告诉爷俩,当地好多种地大户,天天都在街上的人力市场招收按天算钱的零工,无论什么活,干一天就给100元,爷俩一合计就开始打起了农业零工。
不过这几日气温多变,流感袭来,陆一谦连续高烧,也没法出去干活,只能在床上躺着休息,更糟糕的是每天还要花一部分钱去买药。
这样每天天还没亮,陆遥就要赶到市场上,尽量找一些下午能早点结束的活去干。
夏日里的双塔市虽然不像华国鼎鼎有名的三大火炉城市那样夸张,可也是热的够呛。
阳光晒在赤裸的皮肤上火辣辣的疼。
中午回家的时候,陆遥看到路边在卖西瓜,想起干爹大热天的发着高烧,嘴唇裂开的口子就和那被太阳晒裂的田地一样,心里实在是难受,就下了狠心花了十块钱买了一个。
其实这些年跟着干爹虽然穷一点苦一点,可是陆一谦始终没有忘记教育他要做一个积极上进乐观豁达得人。
而且,让人欣慰的是陆遥也是这么做的。
不知不觉间陆遥已经来到他和干爹住的小院跟前。
“干爹,我回来了,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陆遥一进“大门”,就赶紧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将外面的一切烦恼都抛到脑后。
其实,与其说是大门,还不如说是木栅栏,只不过就是这节栅栏绑了两根可以互相扣着的铁丝罢了。
房子里除了两张用砖头支起来的床板外和几件日常必须的简单家具外就只有陆遥的一些书本。
陆一谦此刻就躺在其中一张稍微大一点的床板上,床上也仅仅铺了一床薄薄的褥子。
听到陆遥的声音,陆一谦勉强往墙边挪了挪,想要靠着墙坐起来。
“干爹,你干什么,你还生着病呢,赶紧躺下吧。”
陆遥一进门看到干爹想要起身,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前扶住陆一谦,示意他不要起来了。
“干爹,你看我给你带回来什么了。”
陆一谦也不勉强,又躺了下去,陆遥把西瓜举到头顶上晃一晃。
“哪里来的西瓜?我不是告诉过你吗,让你不要买这些东西吗,我们要攒着钱给你看病呢。咳咳……”还没说两句,陆一谦就已经咳得说不出话了,脸也憋的通红。
“没事的,干爹,你看我现在不是没事吗,有时候医生说的也不一定对。”顿了顿,陆遥又说道:“医生当时告诉我们,我的心脏有问题,如果不在十五岁之前做手术的话,估计活不过十五岁,你看我现在不是都已经十七岁了,不也好好的站在你的面前吗。所以托干爹的福,好人自有好报,干爹就不要为我担心了,我没事的。”
“你呀你,就会说这些来哄干爹高兴……”
看着陆遥一副活泼开朗的样子,陆一谦的心理就更加的难受了。
近几年陆遥的心脏病犯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为了尽快给他攒够做手术需要的费用,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了,住的地方离学校越来越远,条件也越来越差,这也导致他的学业也耽误的比较厉害,原本是优秀生的他现在已经跌出了班级的前二十名。
陆遥用一个老旧的菜刀,小心翼翼的把西瓜切成两半,然后一块一块的挖出来,用双手捧着递到干爹面前,生怕一不小心掉到地上。
“干爹,你赶紧吃点西瓜吧,这大热天的,你多吃点,兴许你的病也就好了呢。”
“孩子,你吃吧,干爹不渴,你下午还要去干活呢,你吃吧。”
两个人互相推让着,最后看着陆遥吃了一块后,陆一谦才开始吃。
“干爹,我给你弄好放到你床头跟前,我就去干活了,上午我干的快,下午我应该可以早点回来,等我回来扶你出去透透气,这样身体恢复的快。”
“也好,你自己注意点身体,如果感觉累就休息休息,不要硬撑着。”
“知道了,干爹,你休息吧,我走了。”
陆遥前前后后的安排好一切后轻轻的扣上“院门”小跑着朝干活的地方跑去。
中午的休息时间很短,他还得赶着上工。
虽然已经到了下午,可是这太阳还是火辣辣的毒,晒得胳膊上起了一层又一层的皮。
说实话,如果不是心脏有问题,陆遥已经长成一个壮小伙了。
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身高已经达到了一米八零左右,表面上看起来偏瘦,但实际上一身的肌肉,常年为了生计拼搏,干过好多的体力活,偶尔撩起衣服擦擦头上的汗,就能看到的他的腹部八块十分有型的肌肉整齐的排列开来。
爷俩住的地方比较偏僻,中午这个点,巷子里行人稀少。
“救命啊,救命啊……”
前面拐角处,突然传来一阵急切的呼救声。
恩?
怎么回事?
陆遥也没多想,飞快的向着叫救命的声音方向跑去。
一拐角,只见一个穿着红色背心,脖子里挂着大金链子,飞机头发型像是杀马特一样的年轻小混混,正一脸的坏笑,把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妙龄少女,堵在墙角。
小混混嘿嘿笑着,不断地用那双肮脏的手摸摸女子的头发和脸蛋。
明眼人一眼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救我,快救救我,啊……”那白色连衣裙少女个看到有人循声过来了。就仿佛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心里瞬间有了生的希望。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十七八岁的样子,肤如凝脂,五官精致,素面朝天,扎着黑色的马尾辫,在一身白色连衣裙的衬托之下,似是一朵白色莲花一样,尤其是在她扭头的一瞬间,给了陆遥一种惊艳的感觉,像是电视里的一个大明星一样。
“禽兽,放开那个女孩……”陆遥看到这一幕,一句经典台词,不假思索的就喊了出来。
“哪里冒出来的小杂碎,放开?难道让你来?可笑,给老子滚开,臭小子,别多管闲事,毛还没长齐全呢就敢玩英雄救美?钱爷我的闲事你也敢管,也不打听打听爷的名号就敢管闲事!快滚!”
小混混看到有人坏自己的好事,气不打一处来,不耐烦地骂道。
陆遥年轻气盛,心中很有正义感,见对方如此嚣张,不由分说的就上前想要把这个钱爷的男子给推开。
“小杂种,你……找死你!”
钱爷本准备用言语将其吓退,没想到却遇到一个愣头青,二话不说上来就和自己动手。
嘭!
他直接一记重拳挥向已经近身的陆遥。
虽然正义感爆棚,冲冠一怒为红颜,但陆遥毕竟只是一个学生,没有什么打架的经验,猝不及防之下,被一下打得倒退了好几步,眼角也开了花,鲜血顺着面颊直往下流。
一阵钻心的疼痛,从眼角传来。
陆遥直接用手擦了擦脸上的血,没做丝毫的犹豫,再一次向钱爷冲去。
钱爷一看就是老江湖,打架经验何等丰富,根本就不是陆遥这种菜鸟可以相提并论的。
没几个回合,陆遥就被钱爷打得鼻青脸肿的。
摇摇晃晃的站都有点站不稳了。
一边的白衣少女,看到这一幕,心中也不仅被触动,虽然心中也很害怕,但没有逃跑,反而是大声地呼救,冲过来帮助陆遥。
好在,附近也有人听到这边求救和打斗的声音,慢慢的向这边走过来。
巷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
钱爷见状,知道今天也得不到什么便宜了,只能跑路。
“小杂种,老子记住你了……你给老子等着,老子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钱爷丢下一句狠话扬长而去。
看着对方已经跑远了,陆遥松了一口气。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觉得心脏狂跳了起来,一种乏力感传遍全身,突然眼前一黑,全身一软,不受控制地倒在了地上。
“你怎么了?”
白衣少女见陆遥昏倒在地上,吓得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