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帮手到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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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周一,叶云又去上课了。他在学校的出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课余时间,他就带着张小凡和肖晓雅在校园里闲逛。
肖晓雅是学校的女神,而张小凡也是水灵灵的大美女。叶云的行为使他几乎成了全校男生的公敌。
但是没有办法,就连小霸王费大都在叶云手中吃了瘪,而且还奈何不了人家,其他人更是敢怒不敢言。
叶云的闲逛也是有目的性的。他带着两女几乎走遍了整个学校,熟悉了学校周边道路情况。
张小凡是个八卦女王,她对学校很多的小道消息了如指掌。叶云也通过她,对学校的一些主要老师和工作人员的情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而且就在周三那天,学校又组织了针对所有学生的身体检查。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维生素药片的发放。
周四的下午是体育课,叶云选修的是篮球。在课后的对抗比赛中。叶云大杀四方。
毕竟暗夜雷云佣兵团的驻地是在米国,那里可是篮球的国度。雷云经常跟佣兵团里的那群肌肉男一起打球。
所以他对付这帮书呆子,那简直就是在虐菜。
不过就在他球场春风得意,场边的女生们对他欢呼雀跃的时候。他在一次扣篮后,落地时不慎把脚崴伤。
于是他在肖晓雅和张小凡的陪同下,打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去医院了。
球场和校内的男生们一副幸灾乐祸,大仇得报的样子。
而事实上,叶云上了车,离开了学校,就马上就生龙活虎了。下车后,他让肖晓雅和张凡回到学校帮自己请假。二女爽快地答应了。
这一次,叶云离开学校的时间比较长。因为,暗夜雷云佣兵团的那些家伙已经到达了滨城,叶云必须去安顿好他们。
滨城国际机场的大雾直到上午11点钟才完全散去,这导致飞机晚点了两个多小时。
由于滨城市的老机场在市区内,当时的市领导看好机场那块地皮,想用作商业开发,于是在滨城的北部填海造地,新建了这样一个机场。
但是由于这个机场工程量浩大,滨城市的财政难以为继,经常处于干一年停工半年的状态。陆陆续续建设了将近二十年,这个机场才投入使用。
然而很快人们又发现了新的问题。
由于新建的滨城国际机场坐落于海边,所以它经常会遭受到很强的陆地侧风以及浓雾的影响,严重的威胁飞行安全。
所以在滨城国际机场,飞机晚点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几乎没有人不骂当时做决策的那批市领导。不过他们已经听不到了,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因为经济问题被关进了牢里。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白人大胖子。他的身高只有1米7,体重却有二百多斤。
叶云跟他拥抱在一起。
这个胖子名叫布莱恩,是世界前三名的黑客高手,他的外号叫“先知”。暗夜雷云佣兵团能有今天的规模,这个胖子居功至伟。
正是由于有了他的存在,暗夜雷云佣兵团才能在网络时代,在情报以及信息安全方面处处占得先机。
“死胖子,你怎么来了?”
“老大,别提了。米国的FBI宣称他们已经升级并更新了全新的防火墙。
我那天喝多了不服气,醉醺醺的就去攻击了。结果那是一个陷阱,专门为我们这些黑客布置的。
我当时脑子已经被酒精腐蚀了,犯了几个致命的错误。FBI就根据我留下的线索。扫荡了我的两个落脚点。
幸好我的徒弟看我状态不对劲,帮我善后了。
虽然没出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决定出来躲躲。顺便散散心。”
“好的,胖子布莱恩。你在米国根本没有听从我让你减肥的命令。竟然还敢酗酒!你的体重再这么增长下去,用不了三年,你就会死于三高并发症或者是肝硬化了。
既然你小子自投罗网,来到了华国,你体重不减下五十斤,就别想再离开了。”
胖子布莱恩此时陷入了绝望,他来之前竟然忘了这一茬。他深知,叶云可是说话算话的,这一次搞不好得被扒掉几层皮。
此时胖子在一旁苦着脸,如丧考妣。
紧接着跟叶云拥抱,是一个四十岁出头,气质非常儒雅的中年人。
这个男人名叫马克·瑞恩,不列颠人。他的职业曾经是一位管家。
不列颠的管家和菲国的佣人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对于这两个国家来说,管家和佣人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还是一种文化,已经形成了一种品牌。
马克家族世代都是管家。但是到了这一代,马克的雇主一家被仇人杀死,马克那天由于外出采购,于是逃过了一劫。
马克想为雇主一家报仇。但是马克没有足够的钱来雇佣杀手。于是他拼命的打工攒钱,想雇佣杀手给老主人报仇。
后来一次机缘巧合,叶云遇到了马克。叶云被马克的义举所感动了,于是亲自出手帮马克报了仇。
马克感激涕零,于是便加入了暗夜雷云佣兵团。
但是他的岁数已经很大了,现在再学习战斗技巧也晚了,于是他就在暗夜雷云佣兵团的基地做后勤工作。
这两年间,马克倒是把暗夜雷云的后勤工作,打理得井井有条。
这边叶云一说自己需要一个管家。洪特第一时间就想起了马特,马特也非常愿意干起自己的老本行。对于他来说,做管家是自己生命的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老板,非常荣幸能够成为你的管家,我一定会把你的家打理的请井井有条。”
“马克,我就猜到是你。那个位置非你莫属。感谢你的到来。”
马克笑着站到一边,把身后的人让了出来。
眼前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个子不高,只有1米73。这个孩子黑头发,黄皮肤,长相很不起眼。如果扔到人堆里,根本认不出来。
但是这个孩子的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让人过目不忘。这是一个非常机灵的孩子。
“洋葱,你怎么回来啦!”
“云哥,我叫袁葱,不叫洋葱!”
“圆葱不就是洋葱吗?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叫你洋葱你还不服?”叶云哈哈大笑的开着玩笑。
到了周一,叶云又去上课了。他在学校的出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课余时间,他就带着张小凡和肖晓雅在校园里闲逛。
肖晓雅是学校的女神,而张小凡也是水灵灵的大美女。叶云的行为使他几乎成了全校男生的公敌。
但是没有办法,就连小霸王费大都在叶云手中吃了瘪,而且还奈何不了人家,其他人更是敢怒不敢言。
叶云的闲逛也是有目的性的。他带着两女几乎走遍了整个学校,熟悉了学校周边道路情况。
张小凡是个八卦女王,她对学校很多的小道消息了如指掌。叶云也通过她,对学校的一些主要老师和工作人员的情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而且就在周三那天,学校又组织了针对所有学生的身体检查。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维生素药片的发放。
周四的下午是体育课,叶云选修的是篮球。在课后的对抗比赛中。叶云大杀四方。
毕竟暗夜雷云佣兵团的驻地是在米国,那里可是篮球的国度。雷云经常跟佣兵团里的那群肌肉男一起打球。
所以他对付这帮书呆子,那简直就是在虐菜。
不过就在他球场春风得意,场边的女生们对他欢呼雀跃的时候。他在一次扣篮后,落地时不慎把脚崴伤。
于是他在肖晓雅和张小凡的陪同下,打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去医院了。
球场和校内的男生们一副幸灾乐祸,大仇得报的样子。
而事实上,叶云上了车,离开了学校,就马上就生龙活虎了。下车后,他让肖晓雅和张凡回到学校帮自己请假。二女爽快地答应了。
这一次,叶云离开学校的时间比较长。因为,暗夜雷云佣兵团的那些家伙已经到达了滨城,叶云必须去安顿好他们。
滨城国际机场的大雾直到上午11点钟才完全散去,这导致飞机晚点了两个多小时。
由于滨城市的老机场在市区内,当时的市领导看好机场那块地皮,想用作商业开发,于是在滨城的北部填海造地,新建了这样一个机场。
但是由于这个机场工程量浩大,滨城市的财政难以为继,经常处于干一年停工半年的状态。陆陆续续建设了将近二十年,这个机场才投入使用。
然而很快人们又发现了新的问题。
由于新建的滨城国际机场坐落于海边,所以它经常会遭受到很强的陆地侧风以及浓雾的影响,严重的威胁飞行安全。
所以在滨城国际机场,飞机晚点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几乎没有人不骂当时做决策的那批市领导。不过他们已经听不到了,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因为经济问题被关进了牢里。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白人大胖子。他的身高只有1米7,体重却有二百多斤。
叶云跟他拥抱在一起。
这个胖子名叫布莱恩,是世界前三名的黑客高手,他的外号叫“先知”。暗夜雷云佣兵团能有今天的规模,这个胖子居功至伟。
正是由于有了他的存在,暗夜雷云佣兵团才能在网络时代,在情报以及信息安全方面处处占得先机。
“死胖子,你怎么来了?”
“老大,别提了。米国的FBI宣称他们已经升级并更新了全新的防火墙。
我那天喝多了不服气,醉醺醺的就去攻击了。结果那是一个陷阱,专门为我们这些黑客布置的。
我当时脑子已经被酒精腐蚀了,犯了几个致命的错误。FBI就根据我留下的线索。扫荡了我的两个落脚点。
幸好我的徒弟看我状态不对劲,帮我善后了。
虽然没出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决定出来躲躲。顺便散散心。”
“好的,胖子布莱恩。你在米国根本没有听从我让你减肥的命令。竟然还敢酗酒!你的体重再这么增长下去,用不了三年,你就会死于三高并发症或者是肝硬化了。
既然你小子自投罗网,来到了华国,你体重不减下五十斤,就别想再离开了。”
胖子布莱恩此时陷入了绝望,他来之前竟然忘了这一茬。他深知,叶云可是说话算话的,这一次搞不好得被扒掉几层皮。
此时胖子在一旁苦着脸,如丧考妣。
紧接着跟叶云拥抱,是一个四十岁出头,气质非常儒雅的中年人。
这个男人名叫马克·瑞恩,不列颠人。他的职业曾经是一位管家。
不列颠的管家和菲国的佣人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对于这两个国家来说,管家和佣人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还是一种文化,已经形成了一种品牌。
马克家族世代都是管家。但是到了这一代,马克的雇主一家被仇人杀死,马克那天由于外出采购,于是逃过了一劫。
马克想为雇主一家报仇。但是马克没有足够的钱来雇佣杀手。于是他拼命的打工攒钱,想雇佣杀手给老主人报仇。
后来一次机缘巧合,叶云遇到了马克。叶云被马克的义举所感动了,于是亲自出手帮马克报了仇。
马克感激涕零,于是便加入了暗夜雷云佣兵团。
但是他的岁数已经很大了,现在再学习战斗技巧也晚了,于是他就在暗夜雷云佣兵团的基地做后勤工作。
这两年间,马克倒是把暗夜雷云的后勤工作,打理得井井有条。
这边叶云一说自己需要一个管家。洪特第一时间就想起了马特,马特也非常愿意干起自己的老本行。对于他来说,做管家是自己生命的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老板,非常荣幸能够成为你的管家,我一定会把你的家打理的请井井有条。”
“马克,我就猜到是你。那个位置非你莫属。感谢你的到来。”
马克笑着站到一边,把身后的人让了出来。
眼前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个子不高,只有1米73。这个孩子黑头发,黄皮肤,长相很不起眼。如果扔到人堆里,根本认不出来。
但是这个孩子的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让人过目不忘。这是一个非常机灵的孩子。
“洋葱,你怎么回来啦!”
“云哥,我叫袁葱,不叫洋葱!”
“圆葱不就是洋葱吗?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叫你洋葱你还不服?”叶云哈哈大笑的开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