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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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尽欢一笑,说道:“虎固然厉害,但只要断其爪,拔起牙,它也就不再是虎。羊固然柔弱,但只要利其角,锐其志,也会变成小尾寒羊(斗羊的一种,凶狠好斗)。谁说羊一定胜不过虎?”
高航心头一颤,接话道:“欢哥的意思是,要对付彭征,要先断其爪牙?”
吴尽欢说道:“据我所知,彭征手下有两个干将,一个是伏击我的李炎,另一个是程光宗。”
高航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说道:“欢哥说得没错,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要直接对付彭征很难,但要对付李炎和程光宗这两个人,倒不是没有机会。”
吴尽欢看向高航,问道:“格格,你能做到吗?”
高航一怔,欢哥的意思是让自己去处理此事?高航心里没底,但吴尽欢看向他的眼神,却让他根本说不出来‘不’字。
他重重地点下头,说道:“欢哥,这件事就交给我去处理吧,我能做到。”
“知道怎么去做吗?”
“先调查清楚李炎和程光宗的日常起居,然后再找机会下手!”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去做事吧,越快越好,我想我被彭征砍进医院的事,早已经传开了,如果我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有效的反击,我们的客户,一个都留不住,会走得一干二净。”
高航点头应道:“欢哥,我明白。”说完话,他向周围众人看了一眼,向外甩下头,又道:“欢哥,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我们先去做事了。”
“嗯。”
见吴尽欢点了头,高航没有再多做耽搁,带着众人离开医院。
高航等人走了,但金留在病房里没有动。他身形一晃,从墙角走出来,到了病床旁,看着躺在上面的吴尽欢,说道:“我没想到,你会为你的手下做到这种地步。”
吴尽欢乐道:“他们不仅是我的手下,也是我的兄弟。”
什么叫做兄弟,金没有概念,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要不择手段,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身边的战友、亲人,乃至自己。
吴尽欢和高航、孙凯、来福等人之间的兄弟感情,让他感觉陌生,但同时又感觉很暖心。
他话锋一转,说道:“让格格他们去对付李炎和程光宗,恐怕没那么容易,弄不好还会吃亏。”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不能一直照顾他们,一直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得妥妥当当,面面俱到。他们终究需要成长,去独当一面。人要想成长,难免得受些挫折,受到的挫折越大,成长得也就越快。”
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不过,挫折也可能让他们一蹶不振,甚至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吴尽欢抬起手来,指了指金,笑道:“所以,需要你在暗中助他们一臂之力。”
金也笑了,再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走了病房。
等金也离开后,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只剩下吴尽欢一个人。
他疲惫的闭上眼睛,身体还是很不舒服,但在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内。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的房门打开,冷漠的话音传来:“谁让你坐起来的?”
吴尽欢睁开眼睛,看向来人。
进来的是位身穿白大褂的年轻姑娘,吴尽欢认识她,正是前晚抢救自己的那位实习医生。
在急救室里,他还特意叮嘱过她,他不需要全身麻醉,只局部麻醉就好。
因为长年行走在生死边缘,吴尽欢特别讨厌彻底失去神智的感觉,哪怕再疼再难以忍受,他也要保留一丝丝的神智,让自己具备抵抗外力的微弱力量。
可是这位实习医生根本没听他的,一管麻药打下去,吴尽欢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医生,前天晚上,谢谢你了。”吴尽欢倚着枕头,向实习医生咧着嘴笑。
实习医生看着他,皱了皱眉。
前晚抢救他的时候,浑身都是血,眼睛都睁不开了,她也没太看清楚他的样子。
现在倒是能看真切了,他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五官称不上有多精致,但也算俊秀,最漂亮最吸引人的要数他的那对眼睛。
因为眼黑多,眼白少,黑白并不分明的关系,让他的眼睛显得水汪汪、雾蒙蒙的,给人一种强烈的迷离感。
她下意识地问道:“你喝酒了?”说话之间,她冷着小脸走到床前,特意向四周看了看,似乎在寻找酒瓶。
吴尽欢笑道:“我是病人,病人不能喝酒,尤其是受了外伤,饮酒只会让伤势恶化。”
实习医生没有发现酒瓶,也没有在他身上闻到酒气,她的脸色缓和一些,面无表情地说道:“你知道就好。”
没有喝过酒,那就是天生的桃花眼了。实习医生忍不住多瞅了他几眼,毕竟天生桃花眼的人并不多见。
“医生,你叫什么名字?”
“问我名字做什么?”
“你救了我的命,我总得知道我的救命恩人叫什么吧。”
实习医生随口说道:“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上衣脱掉,趴下。”
吴尽欢很听医生的话,抬手把衣扣慢慢解开,同时说道:“医生,你不会连名字都不敢说吧?”
实习医生瞪了他一眼,帮着他把衣扣解开,又帮他将衣服脱下来。
等他在病床上趴好,她方说道:“梁彩其。”
“梁医生,我多久能出院?”吴尽欢好奇地问道。
“得看你身体的恢复状况。”梁彩其的语气依旧冷淡。
“你看我现在恢复得怎么样?”
“……”梁彩其被他说无语了,过了好半晌,她方问道:“你不会现在就想出院吧?”
吴尽欢扭头向她一笑,柔声问道:“可以吗?”
看着他笑得弯弯的桃花眼,即便是性子清冷的梁彩其都有片刻的晃神,不过很快她便恢复自然,对他回以微笑,露出两排洁白的贝齿,斩钉截铁地说道:“当然不可以。”
“……”这回轮到吴尽欢无语了。
过了一会,他扭头问道:“伤口怎么样?”
“恢复得还不错。”梁彩其随口说道。
吴尽欢笑问道:“你多大了?”
梁彩其扬起眉毛,问道:“想追我?”
吴尽欢只是觉得她年龄不大,医术倒是不错,没想到她会冒出这么一句。他眨眨眼睛,顺着她的话问道:“有机会吗?”
梁彩其耸耸肩,说道:“我对小男生没兴趣。”
吴尽欢闻言大笑。
梁彩其怪异地瞅了他一眼,又恢复清冷的样子,说道:“趴在这里不要动,等会有护士来帮你换药。”说完话,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
这两天,高航派出人手,紧盯着李炎和程光宗的日常起居、生活规律。
李炎的生活规律很好查,早上八、九点钟出门,一整天的时间,基本都跟在彭征的左右,不到晚上十一、二点是不会回家的。
至于程光宗,则要随性许多,有时候会在彭征身边,但大多时候他会去地下赌场或者娱乐场所玩乐,每天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都不同,换女人的速度比换衣服还快。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高航感觉程光宗这个人更像个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花花公子,实在看不出来他在彭征手下为什么那么受到重用,甚至能和李炎平起平坐。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高航决定先从李炎下手。
首先,欢哥受伤就是李炎造成的,第一个对他下手,符合己方的报复行动,其次,彭征身边的这两员干将,李炎明显要比程光宗得力,除掉了李炎,等于削掉彭征的一只左膀右臂,收益最大。
这天晚上,深夜十二点,李炎乘车,回往自家。
和他一起是名二十多岁的青年司机。
车行到他家附近的松伟巷时,车底下突然传出嘭的一声爆响。
青年司机吓了一跳,急忙把汽车停了下来。
坐在后面闭目养神的李炎缓缓睁开眼睛,问道:“怎么回事?”
“炎哥,好像爆胎了,我下去看看。”
“嗯。”
得到李炎的首肯后,青年司机推开车门下了车,到了外面,弯下腰身仔细查看一番,发现一只车轮胎已经憋了下去,在上面还插着一根又尖又硬的三角钉。
他费力地把三角钉拔下来,拿在手中瞧瞧,又向四周望了望,心里嘀咕:谁他妈把这种东西扔在大街上,这不是纯心害人家的汽车爆胎嘛?!
他气呼呼地把三角钉扔到一旁,走到后备箱,打开,看到里面空空如也,他才猛然想起,备用车胎前阵子已经用掉了,还没来得及买新的呢。
他回到车内,对等在里面的李炎小声说道:“炎哥,车胎爆了,车上又恰巧没有备用车胎,是不是找人过来修理一下?”
李炎不满地皱了皱眉头,看眼腕表,再向窗外瞧瞧,觉得这里距离自家也不算远了,他挥手说道:“你叫人过来修理,我就不在这等了。”说完话,他推车门走了出去。
“炎哥,我送你回去吧!”
李炎笑了,说道:“我回自己家,还能不认识路啊,你赶快打电话找人过来把车修好,明早我还要用呢!”
“是!炎哥!”
李炎交代了几句,沿着小巷子走开了。
现在是十二点,小巷子里静悄悄的,别说行人,连过往的车辆都没有。
以前李炎也没少独自走夜路,但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心里就是有种毛毛的感觉。
不过他平日里蛮横惯了,从来都是别人怕他,他什么时候怕过旁人?虽说此时此刻心里阵阵的不舒服,但他还是继续往前走去。
走出松伟巷,有两条回家的路,一条是宽敞的大道,但到他家得绕个大圈子,另一条则是小胡同,直接穿过去就到他家了。
李炎身形一转,下意识地要走大路,可转念一想,他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真是年纪越大,胆子越小,自己究竟在怕什么?在Y市,还有谁敢对他不利?
想着,他迈步向前方的小胡同走了过去。
胡同里没有路灯,不至于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但能见度也很有限。
李炎正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着,突然,他停下了脚步,目光深邃地看着前方。
前方的胡同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但他就是能感觉到,前面有人。
“干什么的?出来!”李炎沉声说道。
静!小胡同里,死一般的安静,落针可闻。
李炎眯缝起眼睛,加大音量,再次说道:“滚出来!”
沙、沙、沙!随着脚步声,黑漆漆的胡同里隐约有两条黑影在晃动。
黑影越来越近,渐渐的,距离李炎也不足两米远。
“李炎,想不到吧,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说话的这位不是旁人,正是孙凯。
李炎看清楚孙凯模样后,身子顿是一震,二话没说,转身就往胡同外面走。
可是此时他再想走,已经走不出去了。
在他背后的小胡同里,也走出来两条人影。其中的一位他也见过,是来福。
“李炎,你还想去哪啊?既然来都来了,你也别走了。”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来福怒视着李炎,从牙缝中挤出一句。
吴尽欢一笑,说道:“虎固然厉害,但只要断其爪,拔起牙,它也就不再是虎。羊固然柔弱,但只要利其角,锐其志,也会变成小尾寒羊(斗羊的一种,凶狠好斗)。谁说羊一定胜不过虎?”
高航心头一颤,接话道:“欢哥的意思是,要对付彭征,要先断其爪牙?”
吴尽欢说道:“据我所知,彭征手下有两个干将,一个是伏击我的李炎,另一个是程光宗。”
高航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说道:“欢哥说得没错,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要直接对付彭征很难,但要对付李炎和程光宗这两个人,倒不是没有机会。”
吴尽欢看向高航,问道:“格格,你能做到吗?”
高航一怔,欢哥的意思是让自己去处理此事?高航心里没底,但吴尽欢看向他的眼神,却让他根本说不出来‘不’字。
他重重地点下头,说道:“欢哥,这件事就交给我去处理吧,我能做到。”
“知道怎么去做吗?”
“先调查清楚李炎和程光宗的日常起居,然后再找机会下手!”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去做事吧,越快越好,我想我被彭征砍进医院的事,早已经传开了,如果我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有效的反击,我们的客户,一个都留不住,会走得一干二净。”
高航点头应道:“欢哥,我明白。”说完话,他向周围众人看了一眼,向外甩下头,又道:“欢哥,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我们先去做事了。”
“嗯。”
见吴尽欢点了头,高航没有再多做耽搁,带着众人离开医院。
高航等人走了,但金留在病房里没有动。他身形一晃,从墙角走出来,到了病床旁,看着躺在上面的吴尽欢,说道:“我没想到,你会为你的手下做到这种地步。”
吴尽欢乐道:“他们不仅是我的手下,也是我的兄弟。”
什么叫做兄弟,金没有概念,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要不择手段,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身边的战友、亲人,乃至自己。
吴尽欢和高航、孙凯、来福等人之间的兄弟感情,让他感觉陌生,但同时又感觉很暖心。
他话锋一转,说道:“让格格他们去对付李炎和程光宗,恐怕没那么容易,弄不好还会吃亏。”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不能一直照顾他们,一直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得妥妥当当,面面俱到。他们终究需要成长,去独当一面。人要想成长,难免得受些挫折,受到的挫折越大,成长得也就越快。”
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不过,挫折也可能让他们一蹶不振,甚至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吴尽欢抬起手来,指了指金,笑道:“所以,需要你在暗中助他们一臂之力。”
金也笑了,再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走了病房。
等金也离开后,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只剩下吴尽欢一个人。
他疲惫的闭上眼睛,身体还是很不舒服,但在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内。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的房门打开,冷漠的话音传来:“谁让你坐起来的?”
吴尽欢睁开眼睛,看向来人。
进来的是位身穿白大褂的年轻姑娘,吴尽欢认识她,正是前晚抢救自己的那位实习医生。
在急救室里,他还特意叮嘱过她,他不需要全身麻醉,只局部麻醉就好。
因为长年行走在生死边缘,吴尽欢特别讨厌彻底失去神智的感觉,哪怕再疼再难以忍受,他也要保留一丝丝的神智,让自己具备抵抗外力的微弱力量。
可是这位实习医生根本没听他的,一管麻药打下去,吴尽欢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医生,前天晚上,谢谢你了。”吴尽欢倚着枕头,向实习医生咧着嘴笑。
实习医生看着他,皱了皱眉。
前晚抢救他的时候,浑身都是血,眼睛都睁不开了,她也没太看清楚他的样子。
现在倒是能看真切了,他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五官称不上有多精致,但也算俊秀,最漂亮最吸引人的要数他的那对眼睛。
因为眼黑多,眼白少,黑白并不分明的关系,让他的眼睛显得水汪汪、雾蒙蒙的,给人一种强烈的迷离感。
她下意识地问道:“你喝酒了?”说话之间,她冷着小脸走到床前,特意向四周看了看,似乎在寻找酒瓶。
吴尽欢笑道:“我是病人,病人不能喝酒,尤其是受了外伤,饮酒只会让伤势恶化。”
实习医生没有发现酒瓶,也没有在他身上闻到酒气,她的脸色缓和一些,面无表情地说道:“你知道就好。”
没有喝过酒,那就是天生的桃花眼了。实习医生忍不住多瞅了他几眼,毕竟天生桃花眼的人并不多见。
“医生,你叫什么名字?”
“问我名字做什么?”
“你救了我的命,我总得知道我的救命恩人叫什么吧。”
实习医生随口说道:“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上衣脱掉,趴下。”
吴尽欢很听医生的话,抬手把衣扣慢慢解开,同时说道:“医生,你不会连名字都不敢说吧?”
实习医生瞪了他一眼,帮着他把衣扣解开,又帮他将衣服脱下来。
等他在病床上趴好,她方说道:“梁彩其。”
“梁医生,我多久能出院?”吴尽欢好奇地问道。
“得看你身体的恢复状况。”梁彩其的语气依旧冷淡。
“你看我现在恢复得怎么样?”
“……”梁彩其被他说无语了,过了好半晌,她方问道:“你不会现在就想出院吧?”
吴尽欢扭头向她一笑,柔声问道:“可以吗?”
看着他笑得弯弯的桃花眼,即便是性子清冷的梁彩其都有片刻的晃神,不过很快她便恢复自然,对他回以微笑,露出两排洁白的贝齿,斩钉截铁地说道:“当然不可以。”
“……”这回轮到吴尽欢无语了。
过了一会,他扭头问道:“伤口怎么样?”
“恢复得还不错。”梁彩其随口说道。
吴尽欢笑问道:“你多大了?”
梁彩其扬起眉毛,问道:“想追我?”
吴尽欢只是觉得她年龄不大,医术倒是不错,没想到她会冒出这么一句。他眨眨眼睛,顺着她的话问道:“有机会吗?”
梁彩其耸耸肩,说道:“我对小男生没兴趣。”
吴尽欢闻言大笑。
梁彩其怪异地瞅了他一眼,又恢复清冷的样子,说道:“趴在这里不要动,等会有护士来帮你换药。”说完话,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
这两天,高航派出人手,紧盯着李炎和程光宗的日常起居、生活规律。
李炎的生活规律很好查,早上八、九点钟出门,一整天的时间,基本都跟在彭征的左右,不到晚上十一、二点是不会回家的。
至于程光宗,则要随性许多,有时候会在彭征身边,但大多时候他会去地下赌场或者娱乐场所玩乐,每天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都不同,换女人的速度比换衣服还快。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高航感觉程光宗这个人更像个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花花公子,实在看不出来他在彭征手下为什么那么受到重用,甚至能和李炎平起平坐。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高航决定先从李炎下手。
首先,欢哥受伤就是李炎造成的,第一个对他下手,符合己方的报复行动,其次,彭征身边的这两员干将,李炎明显要比程光宗得力,除掉了李炎,等于削掉彭征的一只左膀右臂,收益最大。
这天晚上,深夜十二点,李炎乘车,回往自家。
和他一起是名二十多岁的青年司机。
车行到他家附近的松伟巷时,车底下突然传出嘭的一声爆响。
青年司机吓了一跳,急忙把汽车停了下来。
坐在后面闭目养神的李炎缓缓睁开眼睛,问道:“怎么回事?”
“炎哥,好像爆胎了,我下去看看。”
“嗯。”
得到李炎的首肯后,青年司机推开车门下了车,到了外面,弯下腰身仔细查看一番,发现一只车轮胎已经憋了下去,在上面还插着一根又尖又硬的三角钉。
他费力地把三角钉拔下来,拿在手中瞧瞧,又向四周望了望,心里嘀咕:谁他妈把这种东西扔在大街上,这不是纯心害人家的汽车爆胎嘛?!
他气呼呼地把三角钉扔到一旁,走到后备箱,打开,看到里面空空如也,他才猛然想起,备用车胎前阵子已经用掉了,还没来得及买新的呢。
他回到车内,对等在里面的李炎小声说道:“炎哥,车胎爆了,车上又恰巧没有备用车胎,是不是找人过来修理一下?”
李炎不满地皱了皱眉头,看眼腕表,再向窗外瞧瞧,觉得这里距离自家也不算远了,他挥手说道:“你叫人过来修理,我就不在这等了。”说完话,他推车门走了出去。
“炎哥,我送你回去吧!”
李炎笑了,说道:“我回自己家,还能不认识路啊,你赶快打电话找人过来把车修好,明早我还要用呢!”
“是!炎哥!”
李炎交代了几句,沿着小巷子走开了。
现在是十二点,小巷子里静悄悄的,别说行人,连过往的车辆都没有。
以前李炎也没少独自走夜路,但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心里就是有种毛毛的感觉。
不过他平日里蛮横惯了,从来都是别人怕他,他什么时候怕过旁人?虽说此时此刻心里阵阵的不舒服,但他还是继续往前走去。
走出松伟巷,有两条回家的路,一条是宽敞的大道,但到他家得绕个大圈子,另一条则是小胡同,直接穿过去就到他家了。
李炎身形一转,下意识地要走大路,可转念一想,他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真是年纪越大,胆子越小,自己究竟在怕什么?在Y市,还有谁敢对他不利?
想着,他迈步向前方的小胡同走了过去。
胡同里没有路灯,不至于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但能见度也很有限。
李炎正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着,突然,他停下了脚步,目光深邃地看着前方。
前方的胡同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但他就是能感觉到,前面有人。
“干什么的?出来!”李炎沉声说道。
静!小胡同里,死一般的安静,落针可闻。
李炎眯缝起眼睛,加大音量,再次说道:“滚出来!”
沙、沙、沙!随着脚步声,黑漆漆的胡同里隐约有两条黑影在晃动。
黑影越来越近,渐渐的,距离李炎也不足两米远。
“李炎,想不到吧,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说话的这位不是旁人,正是孙凯。
李炎看清楚孙凯模样后,身子顿是一震,二话没说,转身就往胡同外面走。
可是此时他再想走,已经走不出去了。
在他背后的小胡同里,也走出来两条人影。其中的一位他也见过,是来福。
“李炎,你还想去哪啊?既然来都来了,你也别走了。”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来福怒视着李炎,从牙缝中挤出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