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老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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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这个词,高航只在书中看过,在电视中看过,在现实里,似乎离他很遥远,没想到,竟然能碰到货真价实的。
吴尽欢笑了笑,说道:“不管他以前是做什么的,格格你只需记住,从现在开始,他是我的人,是你们的兄弟。”
高航愣了一会回过神来,向吴尽欢点点头,正色道:“欢哥,我知道了。”
吴尽欢话锋一转,问道:“家里还有枣吗?”
高航想了想,说道:“前两天来福买了些楼兰枣,现在应该还有剩,我去问他要。”
他说的来福名叫周福来,大家都习惯叫他来福。
虽说他的名字很喜庆,但他人和喜庆一点边也不沾,生得五大三粗,高人一头,乍人一背,身上的汗毛也重,冷眼看去,活像狗熊成精了似的。
要说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的本事,孙凯能排第一号,而这位来福绝对排第二位。
高航从来福那里拿来半袋楼兰枣,帮着吴尽欢洗干净,做了一锅红枣粥,吴尽欢还特意在粥里加了一些枸杞子。
等饭菜都做好后,众人规规矩矩地围坐在桌旁。
闻着面前香气扑鼻的红枣粥,人们皆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虽说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没有一人先动筷子。
吴尽欢和他们住在一起,也很照顾他们的起居,但不代表众人不懂规矩。
等吴尽欢拿起勺子,吃了第一口之后,众人这才纷纷端起饭碗,大口吃喝起来。
金在旁有悄悄观察,刚开始他还觉得奇怪,看人们对吴尽欢的尊敬程度,显然他是这群人的老大没错,不过又哪有老大给手下人做饭的道理?难道是自己的感觉错了?
现在到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意识到自己的感觉没错,吴尽欢的确是他们的老大,只不过他对他们很照顾也是真的。
在朝鲜,金从没吃过红枣粥,他低头看着,迟迟没有动筷。
高航含笑解释道:“金,今天早上的粥,其实是欢哥特意给你做的,里面加了红枣和枸杞,红枣是补血的,枸杞是补气的。”
原来如此。金先是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而后又郑重其事地站起身,向吴尽欢躬身施了一礼。吴尽欢含笑摆摆手,说道:“坐下吃饭,在我们这,不用这么客气。”
金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碗筷,在吃第一口的时候,他的眼睛也顿是一亮,心中赞叹一声好吃。
看到金把一整碗的粥都吃个精光,高航乐呵呵地拿起他的空碗,说道:“我再给你盛一碗。”
“谢谢航哥!”
“你叫我格格就行,兄弟们都这么叫。”
“谢谢格格。”
高航仰面而笑,拍下金的肩膀,去帮他盛粥。
孙凯说道:“欢哥,我们来Y市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没出去好好逛过呢,要不今天我们出去逛逛?”
吴尽欢没多大兴趣,随口说道:“你们去玩吧,我在家里看看书。”说着话,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打钞票,分出一半,递给高航,说道:“格格,带着大家玩得开心点,记得照顾好大家。”
众人当中,格格是最老成,头脑也最机敏的,吴尽欢对他也最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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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S夜总会。二楼包厢。
今天Y市易货圈里的三大巨头,金守业、彭征、王珣齐聚一堂。确切的说,原本是彭征和王珣相约在这里见面,金守业是闻讯特意赶过来的。
大半年前,彭征主动找上王珣,提议两人合伙做酒店。
当时彭征拍着胸脯保证,这桩生意稳赚不赔,赚了两人平分,赔了全算他的。
彭征把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王珣当然也相信了他。
过后王珣又通过好一番的考察,觉得彭征要承包的那家酒店生意还真不错,随即两人把事情定了下来,一同出资,承包这包这家酒店,所有的收益,两人五五分账。
做生意这件事很邪门,同样的生意,由这个人做可能财源滚滚,而换个人来做,就可能一落千丈。
很不幸,彭征和王珣就赶上了这样的邪门事。
原本生意不错的酒店,自从被他二人承包之后,一落千丈,每月的业绩成直线下滑,别说想从酒店身上赚回投资已然没有可能,每个月反而还得往里面搭进去不少钱,才能勉强维持酒店的正常运营。
一个月、两个月是这样,他二人还能受得了,可一连半年多,月月都是这样,哪怕家里有金山银山也受不了了。
最后两人只能无奈地关闭酒店,当初的投资,可谓是血本无归。
这么多的钱,说没就没了,王珣哪能干。
他找上彭征,让他把自己赔的钱都还回来。彭征差点气乐了,做生意本就是有赚有赔,这很正常,赚钱了你要分红,赔钱了你向我要成本,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王珣提醒彭征,当初他找自己的时候可说得清楚,赔钱都算他的。彭征闻言,立刻装起糊涂,一口咬定,自己当初从没说过这么不靠谱的话。
为了这件事,彭征和王珣没少发生争执。
这次他二人相约在PINS夜总会,也是为了这件事。
和以前的见面一样,这次两人又发生激烈的争吵。
王珣就一个意思,要彭征赔钱,彭征也是一个意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本事你就拿走。
两人在包厢里的争吵声,即便站在门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俩的身份都非比寻常,即便夜总会里看场子的人也不敢管他俩的闲事。
特意赶过来的金守业站在门外,听着里面一浪高过一浪的吵声,他嘴角勾起,露出冷笑。
他连门都没敲,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这是?好好的夜总会,快被你俩吵炸了,离好远都能听得见!”
他俩的那点破烂事,金守业心里明镜似的,此时他故意装糊涂,满脸的茫然,不偏不倚地说道:“行了,大家都是认识十几二十年的老熟人,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慢慢谈的,非得吵来吵去,让人家听了面子上好看?”
金守业的到来,让彭征和王珣停止了争吵。
在道上混的,为了些钱财,挣得面红耳赤,终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尤其是在金守业这个老竞争对手面前。
王珣睨了金守业一眼,又狠狠瞪了眼彭征,脸色阴沉地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
彭征不甘示弱,也同样瞪了他一眼,而后转头看向金守业,问道:“老金,我又没请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巧了,今天咱们刚好碰上了。”金守业笑呵呵地说道:“俗话说得好,相请不如偶遇,这顿酒,我老金请了。”
“操!”现在和彭征提什么都好,就是别提钱,钱这个字,目前在他这属于敏感字眼。彭征嗤笑出声,皮笑肉不笑地质问道:“我他妈还用你请?我自己喝不起酒了吗?”
“快了。”金守业随口接了一句。
“你说什么?”彭征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扬起眉毛,目露凶光。
金守业意味深长地说道:“咱们是粗人,咱们能干的,就是粗人能干的那些活儿,做酒店,那是斯文人干的,咱们肚子里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和人家比不了!这人啊,就得做自己擅长的事,非要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不是自找苦吃吗?”
“我说老金,你今天是他妈特意来挖苦我的吧?”彭征本就一肚子的气,现在又听金守业讲的风凉话,肺子都快气炸了。
“征子,我可不是来挖苦你的,我是来劝你回头是岸的。”金守业说道:“咱们也是老交情了,站在一位老朋友的立场上,我不想看到你就这么完了。”
“你他妈才完了呢,老子活得好好的……”
“就算现在没玩,也快完了。”
“我操你妈的,金守业,你到底几个意思?”彭征是火药脾气,粘火就炸,自他出道以来,什么时候被人当面指着鼻子挖苦过。
王珣在旁眯缝起眼睛,目光怪异地看着金守业,不知道这只老狐狸今天突然吃错了什么药。
平日里,金守业可是一直有意回避彭征的,尽量避免硬碰硬的与彭征对撞,今天他不仅主动凑过来了,还专往彭征的伤口上撒盐。
不过,金守业若是真和彭正闹翻了,他可是乐见其成,到时两虎相争,最后收益的只会是他。
金守业看着气炸的彭征,慢悠悠地说道:“酒店没做好,倒也不算什么,大不了损失点钱财,毕竟根基不在这里,可是征子,若是连你易货的买卖都垮了,你还能有什么指望?到时候,你可是连东山再起的机会都没有了。”
“放屁!老子的生意好着呢,怎么会垮?!”
“就快垮了。”金守业扬起下巴,问道:“吴顺昌吴老板和你有生意往来吧,是你的老顾客吧,走了,人家现在已经把易货的生意交给别家去做了。张志路张老板,也是你的老顾客吧,人家也走了,还有……”
金守业一口气说出一连串的名字,这些人原本都是彭征的老顾客,而现在,无一例外,皆转到吴尽欢那边。
当然,彭征固然被撬走不少顾客,他金守业被撬走的顾客更多。
彭征越听脸色越难看,不等金守业把话说完,他忍不住咆哮道:“别说了!”
“人家已经踩到了你的头上,你想就这么忍了?”
“你说的是吴尽欢那帮外地人?”
“听说,人家一来Y市,就把朝鲜军给打了,你征子不会是怕了他们吧?怕了就怕了,也没什么,毕竟现在的小屁孩胆子大,下手也黑,你征子怕了他们,别人也说不出来什么……”
“我去你妈的!”彭征眼珠子都红了,指着金守业的鼻子,怒吼道:“老子会怕他一个毛头小崽子?谁他妈敢踩在老子头上,老子弄死他!”
金守业笑了,是那种不信任嘲讽的笑,但在心里,他暗暗松口气,下意识地看眼王珣。
他的激将法,对彭征或许有效,但对王珣,这个精明到头发丝拔下一根都是空的人,不会有任何效果,他也担心王珣会从中作梗,提醒彭征。
不过很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王珣已然看出了金守业的伎俩,面带了然的微笑,但嘴巴却闭得紧紧的,没有任何要插话的意思,完全是抱着看戏的姿态。
金守业见状暗暗点头,自己这趟算是来对了。因为酒店经营不善,血本无归的关系,王珣和彭征正闹得水火不容,以他二人现在的交情,王珣乐见彭征倒霉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会去提醒他?
酒店的事,已经让彭征很上火了,王珣的一再纠缠,更是让他一个头两个大,现在金守业又出来煽风点火,就差没直接说吴尽欢已经踩到他的头顶拉屎拉尿了,彭征肚子里的火气,几乎是一股脑的喷发出来。
他五官扭曲,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地说道:“吴、尽、欢!我让他过不了今晚!也让你们都看看,谁才是Y市的老大!”
特工这个词,高航只在书中看过,在电视中看过,在现实里,似乎离他很遥远,没想到,竟然能碰到货真价实的。
吴尽欢笑了笑,说道:“不管他以前是做什么的,格格你只需记住,从现在开始,他是我的人,是你们的兄弟。”
高航愣了一会回过神来,向吴尽欢点点头,正色道:“欢哥,我知道了。”
吴尽欢话锋一转,问道:“家里还有枣吗?”
高航想了想,说道:“前两天来福买了些楼兰枣,现在应该还有剩,我去问他要。”
他说的来福名叫周福来,大家都习惯叫他来福。
虽说他的名字很喜庆,但他人和喜庆一点边也不沾,生得五大三粗,高人一头,乍人一背,身上的汗毛也重,冷眼看去,活像狗熊成精了似的。
要说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的本事,孙凯能排第一号,而这位来福绝对排第二位。
高航从来福那里拿来半袋楼兰枣,帮着吴尽欢洗干净,做了一锅红枣粥,吴尽欢还特意在粥里加了一些枸杞子。
等饭菜都做好后,众人规规矩矩地围坐在桌旁。
闻着面前香气扑鼻的红枣粥,人们皆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虽说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没有一人先动筷子。
吴尽欢和他们住在一起,也很照顾他们的起居,但不代表众人不懂规矩。
等吴尽欢拿起勺子,吃了第一口之后,众人这才纷纷端起饭碗,大口吃喝起来。
金在旁有悄悄观察,刚开始他还觉得奇怪,看人们对吴尽欢的尊敬程度,显然他是这群人的老大没错,不过又哪有老大给手下人做饭的道理?难道是自己的感觉错了?
现在到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意识到自己的感觉没错,吴尽欢的确是他们的老大,只不过他对他们很照顾也是真的。
在朝鲜,金从没吃过红枣粥,他低头看着,迟迟没有动筷。
高航含笑解释道:“金,今天早上的粥,其实是欢哥特意给你做的,里面加了红枣和枸杞,红枣是补血的,枸杞是补气的。”
原来如此。金先是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而后又郑重其事地站起身,向吴尽欢躬身施了一礼。吴尽欢含笑摆摆手,说道:“坐下吃饭,在我们这,不用这么客气。”
金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碗筷,在吃第一口的时候,他的眼睛也顿是一亮,心中赞叹一声好吃。
看到金把一整碗的粥都吃个精光,高航乐呵呵地拿起他的空碗,说道:“我再给你盛一碗。”
“谢谢航哥!”
“你叫我格格就行,兄弟们都这么叫。”
“谢谢格格。”
高航仰面而笑,拍下金的肩膀,去帮他盛粥。
孙凯说道:“欢哥,我们来Y市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没出去好好逛过呢,要不今天我们出去逛逛?”
吴尽欢没多大兴趣,随口说道:“你们去玩吧,我在家里看看书。”说着话,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打钞票,分出一半,递给高航,说道:“格格,带着大家玩得开心点,记得照顾好大家。”
众人当中,格格是最老成,头脑也最机敏的,吴尽欢对他也最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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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S夜总会。二楼包厢。
今天Y市易货圈里的三大巨头,金守业、彭征、王珣齐聚一堂。确切的说,原本是彭征和王珣相约在这里见面,金守业是闻讯特意赶过来的。
大半年前,彭征主动找上王珣,提议两人合伙做酒店。
当时彭征拍着胸脯保证,这桩生意稳赚不赔,赚了两人平分,赔了全算他的。
彭征把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王珣当然也相信了他。
过后王珣又通过好一番的考察,觉得彭征要承包的那家酒店生意还真不错,随即两人把事情定了下来,一同出资,承包这包这家酒店,所有的收益,两人五五分账。
做生意这件事很邪门,同样的生意,由这个人做可能财源滚滚,而换个人来做,就可能一落千丈。
很不幸,彭征和王珣就赶上了这样的邪门事。
原本生意不错的酒店,自从被他二人承包之后,一落千丈,每月的业绩成直线下滑,别说想从酒店身上赚回投资已然没有可能,每个月反而还得往里面搭进去不少钱,才能勉强维持酒店的正常运营。
一个月、两个月是这样,他二人还能受得了,可一连半年多,月月都是这样,哪怕家里有金山银山也受不了了。
最后两人只能无奈地关闭酒店,当初的投资,可谓是血本无归。
这么多的钱,说没就没了,王珣哪能干。
他找上彭征,让他把自己赔的钱都还回来。彭征差点气乐了,做生意本就是有赚有赔,这很正常,赚钱了你要分红,赔钱了你向我要成本,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王珣提醒彭征,当初他找自己的时候可说得清楚,赔钱都算他的。彭征闻言,立刻装起糊涂,一口咬定,自己当初从没说过这么不靠谱的话。
为了这件事,彭征和王珣没少发生争执。
这次他二人相约在PINS夜总会,也是为了这件事。
和以前的见面一样,这次两人又发生激烈的争吵。
王珣就一个意思,要彭征赔钱,彭征也是一个意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本事你就拿走。
两人在包厢里的争吵声,即便站在门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俩的身份都非比寻常,即便夜总会里看场子的人也不敢管他俩的闲事。
特意赶过来的金守业站在门外,听着里面一浪高过一浪的吵声,他嘴角勾起,露出冷笑。
他连门都没敲,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这是?好好的夜总会,快被你俩吵炸了,离好远都能听得见!”
他俩的那点破烂事,金守业心里明镜似的,此时他故意装糊涂,满脸的茫然,不偏不倚地说道:“行了,大家都是认识十几二十年的老熟人,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慢慢谈的,非得吵来吵去,让人家听了面子上好看?”
金守业的到来,让彭征和王珣停止了争吵。
在道上混的,为了些钱财,挣得面红耳赤,终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尤其是在金守业这个老竞争对手面前。
王珣睨了金守业一眼,又狠狠瞪了眼彭征,脸色阴沉地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
彭征不甘示弱,也同样瞪了他一眼,而后转头看向金守业,问道:“老金,我又没请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巧了,今天咱们刚好碰上了。”金守业笑呵呵地说道:“俗话说得好,相请不如偶遇,这顿酒,我老金请了。”
“操!”现在和彭征提什么都好,就是别提钱,钱这个字,目前在他这属于敏感字眼。彭征嗤笑出声,皮笑肉不笑地质问道:“我他妈还用你请?我自己喝不起酒了吗?”
“快了。”金守业随口接了一句。
“你说什么?”彭征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扬起眉毛,目露凶光。
金守业意味深长地说道:“咱们是粗人,咱们能干的,就是粗人能干的那些活儿,做酒店,那是斯文人干的,咱们肚子里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和人家比不了!这人啊,就得做自己擅长的事,非要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不是自找苦吃吗?”
“我说老金,你今天是他妈特意来挖苦我的吧?”彭征本就一肚子的气,现在又听金守业讲的风凉话,肺子都快气炸了。
“征子,我可不是来挖苦你的,我是来劝你回头是岸的。”金守业说道:“咱们也是老交情了,站在一位老朋友的立场上,我不想看到你就这么完了。”
“你他妈才完了呢,老子活得好好的……”
“就算现在没玩,也快完了。”
“我操你妈的,金守业,你到底几个意思?”彭征是火药脾气,粘火就炸,自他出道以来,什么时候被人当面指着鼻子挖苦过。
王珣在旁眯缝起眼睛,目光怪异地看着金守业,不知道这只老狐狸今天突然吃错了什么药。
平日里,金守业可是一直有意回避彭征的,尽量避免硬碰硬的与彭征对撞,今天他不仅主动凑过来了,还专往彭征的伤口上撒盐。
不过,金守业若是真和彭正闹翻了,他可是乐见其成,到时两虎相争,最后收益的只会是他。
金守业看着气炸的彭征,慢悠悠地说道:“酒店没做好,倒也不算什么,大不了损失点钱财,毕竟根基不在这里,可是征子,若是连你易货的买卖都垮了,你还能有什么指望?到时候,你可是连东山再起的机会都没有了。”
“放屁!老子的生意好着呢,怎么会垮?!”
“就快垮了。”金守业扬起下巴,问道:“吴顺昌吴老板和你有生意往来吧,是你的老顾客吧,走了,人家现在已经把易货的生意交给别家去做了。张志路张老板,也是你的老顾客吧,人家也走了,还有……”
金守业一口气说出一连串的名字,这些人原本都是彭征的老顾客,而现在,无一例外,皆转到吴尽欢那边。
当然,彭征固然被撬走不少顾客,他金守业被撬走的顾客更多。
彭征越听脸色越难看,不等金守业把话说完,他忍不住咆哮道:“别说了!”
“人家已经踩到了你的头上,你想就这么忍了?”
“你说的是吴尽欢那帮外地人?”
“听说,人家一来Y市,就把朝鲜军给打了,你征子不会是怕了他们吧?怕了就怕了,也没什么,毕竟现在的小屁孩胆子大,下手也黑,你征子怕了他们,别人也说不出来什么……”
“我去你妈的!”彭征眼珠子都红了,指着金守业的鼻子,怒吼道:“老子会怕他一个毛头小崽子?谁他妈敢踩在老子头上,老子弄死他!”
金守业笑了,是那种不信任嘲讽的笑,但在心里,他暗暗松口气,下意识地看眼王珣。
他的激将法,对彭征或许有效,但对王珣,这个精明到头发丝拔下一根都是空的人,不会有任何效果,他也担心王珣会从中作梗,提醒彭征。
不过很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王珣已然看出了金守业的伎俩,面带了然的微笑,但嘴巴却闭得紧紧的,没有任何要插话的意思,完全是抱着看戏的姿态。
金守业见状暗暗点头,自己这趟算是来对了。因为酒店经营不善,血本无归的关系,王珣和彭征正闹得水火不容,以他二人现在的交情,王珣乐见彭征倒霉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会去提醒他?
酒店的事,已经让彭征很上火了,王珣的一再纠缠,更是让他一个头两个大,现在金守业又出来煽风点火,就差没直接说吴尽欢已经踩到他的头顶拉屎拉尿了,彭征肚子里的火气,几乎是一股脑的喷发出来。
他五官扭曲,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地说道:“吴、尽、欢!我让他过不了今晚!也让你们都看看,谁才是Y市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