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游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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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靠近湖边,就看见那里挤满了人,我心里暗暗叫糟,莫非茗颜她……我慌忙挤开人群,冲到岸边,匆匆看了一眼,不由倒抽一口冷气。只见湖中有一女子随波浮沉,湖边茗夫人一众女眷只是哭喊。糟了,一定是茗颜!聚集在这里出玩的多是女眷,也难怪无人敢去救人,我也想不了这么多,刚准备下水救人,忽然一条修长的人影闪电般冲过人群,一跃跳入湖中,奋力抓住了池中的女子,使劲把她拖上了岸。我只看清好像是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当他浑身湿透地爬上岸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时,我不由又大吃一惊,这个男人居然是李越。只见他不顾一切地搂住茗颜,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阿颜,阿颜,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他翻来覆去地说着这两句话,轻拍着茗颜的背部,神情有些失控。我看茗颜眼皮微动,不由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没有大碍了。果然,她慢慢睁开了眼睛,哇的一声吐出了几口水。李越欣喜若狂,又一次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喃喃道:“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围观的人群开始有点窃窃私语,茗夫人的脸色似乎也有些奇怪,正要说什么。我已经飞奔过去,不着痕迹地拉过茗颜,用自己将他们两人隔了开来,急切地朝着茗颜问道:“小姐,你没事吧?你怎么样?”茗颜似乎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茫然地看着我。
“今天要多谢李公子了。”茗夫人款款施了个礼。
“夫人,李公子此举真是仁义之举,李将军托他照顾茗姑娘,他们果然是兄弟情深,今天这个勇救大嫂的义举一定会成为佳话。”我连忙插嘴道。茗夫人脸色稍有缓和,微微朝我点点头,又对茗颜道:“阿颜,还不谢谢你未来小叔。”
“不用了。”李越的神色古怪,嘴角泛起一丝略带苦涩的笑容。
我看着他,心中却是满腹狐疑,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出现得这么及时,难道他一直都跟着茗颜?
茗颜回府以后就病了,古代贵族女子的身体果然是比较娇弱。这期间,李越忽然来得频繁起来,还每次都自责是他没有照顾好大嫂。
“小姐,出去到花园走走吧,老是睡在床-上反而不好。”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和茗颜的感情已经不错了,有时说话有些随便她也不在意。
“到花园?”
“对啊,看看红叶,赏赏菊花,精神也会舒畅一点呢。”
“嗯。”她点了点头,下了床,披上了一件绿色外衣,我搀着她慢慢走到花园里。初秋时节,枫叶正红,菊花初绽,地面上落叶纷纷,好似一条黄色锦织地毯,走在上面嘎吱嘎吱作响,别有情趣。园子里到处散发着一阵一阵淡淡的幽香。我扶她在亭子里坐下,坐了一会道:“不如我给你沏壶茶,可以边喝边欣赏景致,岂不更风雅。”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等我沏好茶,端着点心往花园走去时,忽然发现一片红枫之后悄然站立一人,正是李越。他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前方,一眨不眨地盯着亭子里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难辨,眼眸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爱慕。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不安起来,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李越好像就变得有些奇怪,难道上次的事情就像是一个催化剂,激发了李越心中隐藏的情感?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惊,这些天看来要多注意了,也许那件事,真的会发生的……
在我的时时提防之下,总算又平平安安地过了半个来月,茗颜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这日李越又来茗府,说了件让茗颜甚为高兴的事,上党叛军已经被歼灭,李信很快就要凯旋了,如果不出意外,十天之后就能到达咸阳。
不只是茗颜欣喜,我也稍稍松了口气,再过十天任务完成,就能回去了。但是如果按照阿保机所说的,在这短短十天内就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吗?
“越哥哥,到时我也一起去城外迎接信哥哥好吗?”她巧笑嫣然道。
李越微微一点头,道:“好,我们一起去。”
“越哥哥,等我和信哥哥成了亲,我还能喊你越哥哥吗?”她忽然问道。
李越脸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猜透的神色,道:“当然可以。”
他顿了顿,又道:“明日我要去一趟雍城,也许要过几日再来了。”
“嗯,那你路上小心。”茗颜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忽然身子一晃,李越迅速地扶住了她的肩,“没事吧,阿颜。”茗颜摇了摇头,李越的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的肩,忽然往下滑,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茗颜微愕地看着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阿颜,你到底喜欢我大哥哪里?”他突然问道。
“我……”她似乎有些慌张,想要抽出自己的手。
“小姐,你该回房了。”一看形势不妙,我赶紧过去打岔。李越见我过来,立刻放开了手,低声道:“抱歉,阿颜。”
茗颜看着他,忽然一字一句清晰道:“我喜欢你的大哥,哪里都喜欢,全部都喜欢。”
李越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强笑了一下道:“那就好,那就好,我告辞了。”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李越要去雍城,那么暂时就不在咸阳了,我的心里也略略释然了一点。这个定时炸弹,离茗颜越远越好。
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小正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会真的生气了吧?如果有机会,我倒还挺想和他道个别的,毕竟,他也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勉强也能算是个朋友吧。
“小隐,你好了吗?可以动身了吗?”执兰像个幽灵般地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好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整了整自己的衣裙。林嫂刚才找了我们,说要我们跟着出府替茗颜置办回礼。按秦国风俗,过几日,等李信回来,李家就会派人带着聘礼来茗家纳征,那个时候,女家需要回礼。回礼一般都是茶叶、生果、扁柏、姜、茶煎堆、鬆糕,最重要的是一双新鞋,象征白头偕老。
从没有看过真正古人婚嫁的我,对这一切自然是颇感兴趣。林嫂一说,我一想,反正李越不在咸阳,再说我的雀灵一直都在茗颜身边,所以也就没有找借口拒绝。
秦都咸阳的城市布局规范而又严整,城市功能比较齐全,区域划分明确。一共分为三大部分:北部为宫殿官署区,南部为工商居民区,西北部为陵墓区。太卜府正好介于南北交接处,所以就现代眼光来看,买东西还是很便利的。
只可惜来了这么久,我还没有机会好好看一眼闻名的咸阳宫,更别提那位赫赫有名的始皇帝了。
林嫂的眼光果然很挑剔,光是买一双新鞋就看了十几家店铺。我不由开始郁闷起来,一看执兰,她脸上也隐隐透出了一丝不耐。趁着林嫂在内堂仔细挑选询问的时候,我拉着执兰来到了店铺门口。零零散散地站着一些小贩正在兜售胭脂、玉器、发簪等小玩意。执兰立刻拿起一盒淡红色胭脂颇有兴趣地看了起来,我也顺手拿起一个雕成貔貅状的玉挂件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个假货,不过那细致的雕刻工艺,倒也令人惊讶。
“我买了。”执兰已在那里痛快地掏出了钱币,迫不及待打了开来,问道,“隐姐姐,这个颜色很好看吧?”我看着她,忽然起了邪恶的念头,道:“漂亮,不过我们家乡有种特别的技巧,把它抹在眼皮上,眼睛会更有神,更漂亮哦。”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道。
“真的,上次你看我把石黛和珍珠粉末混在一起调的那个灰色,画眉不是好看多了。”自从上次调出那种自然的灰色,包括茗颜在内,现在都不用黑色了,不过也是,那时什么铜黛、青雀头黛和螺子黛都还没出现呢。
特别在我把以前经常做的什么水果面粉面膜全部无保留相授后,她们每逢化妆时都喜欢听听我的建议。
“可是这是红色的。”她还是有点迟疑。
“眼皮上了这个色就不一样了。”
“好吧。”她闭上眼,好像待宰的羔羊一般。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手指蘸了点胭脂轻轻抹在她眼皮上,慢慢匀开,不知道古代女子能不能接受这种眼影呢?
“好了!”她缓缓睁开眼睛,一脸紧张,忙借过小贩的铜镜看,仔细看了半天,茫然道,“真的好看吗?”唉,下次去执行任务时一定要带面化妆镜,这古代的镜子实在是……我忙点头道:“那是当然,回眸一笑百媚生,保证让一大片男人乖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哈哈!”
看她忽然脸红起来,我连忙刹车,糟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这里是两千年前。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这个笑声好熟悉,莫非……老天,不会每次这么巧吧。我忙回过头去,果然,又是他!
“小正?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问道,他好像永远都是一袭黑衣,伴着他的似乎也总是那匹黑马,每一次他偷跑出来怎么都能撞到我,奇怪!
他的眼底隐隐有些笑意,我瞄了一眼执兰,她的脸涨得通红。
“上马。”他看着我,忽然说了两个字。
又来了,这种令人不爽的命令口吻。
“我马上就要回府了,不如等下……”还没等我说完,身子一轻,已经被他拎小鸡一样拎上了马。
“啊!”执兰惊叫一声,闻声而出的林嫂也是大惊,道,“快放下她,不然我报官了。”
“不用,不用,我马上回来,我……认得他。”我赶紧摆手。小正虽然脾气大了点,但不是坏人,还不至于要报警。
他轻轻哼了一声,一扬马鞭,立刻策马而去,只留下还在那里发呆的林嫂和执兰。
“喂,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霸道。”待马在城外停了下来,我跳下马,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一个姑娘家,刚才都说些什么,羞不羞?”他一边拴马,一边瞥了我一眼。
“有什么羞的,女为悦己者容,她打扮得漂亮点,让别的男人喜欢她,有什么不对。”我振振有词道。
他摇了摇头道:“那至于一大片吗?”
“一大片才好啊,这样才能选出一个满意的嘛。”
“选?一个女子好像没这个权利吧。”
“那倒是,可是你们这里男人好像也没挑选的余地呀,不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吗?哦,除了嬴政,他是大王,可以随便挑。不光是他,有点地位的男人也可以吧。”我耸了耸肩。
他盯着我,挑了挑眉,道:“嬴政、嬴政,你倒叫得挺顺口的。”
“啊,不好意思,我又忘了,大王大王。”
“毫无诚意。”他侧过头去,凝视着远处道,“就算是嬴政,他也没有这个权利。”
“你怎么也叫他的名字。”
“反正只有你在这里。”他微微笑了笑,又道,“不过对他来说,秦国大业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女人……”
“不过是暖床和传宗接代的工具。”我很快地接了他的话。
他微微一诧,脸色一沉道:“你是个女子,说话怎么总是这么没有体统。”
“咦,我是女子吗,不是有人叫我石头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脸色顿时一缓,唇边露出一丝笑意。
一看他笑,我更加放松了,道:“不过我还挺同情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们,就算有三千佳丽,却也难得一位真心人,对普通人来说如此,对帝王来说就更难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眼中神色喜怒难辨。
“对了,你家里怎么样了,那个伯父呢?”我忽然又想了起来。
他若有所思地望着脚下道:“明年我就会去雍城行冠礼,如今我羽翼渐丰,身边也在部署,一旦时机成熟,我自会铲除他。”他又抬起头来,道:“日后我恐怕不能溜出来了,不过等我解决了一切,我自会去太卜府接你。”
“接我?”我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摇头,直摇得自己头晕。
他脸色微变,道:“难道你想在太卜府待一辈子吗?”
“当然不。”
“既然这样……”
“其实我有件事想和你说,过一阵子我就要回家乡了,所以今天也顺便和你道别。”我赶紧打断他的话。
“什么!”他冷静的眼眸中仿佛被扯开了一个小口子,道,“回家乡,为什么?”
“我又不是这里的人,当然要回去啊。”我不过是来完成任务的,只不过是这里的匆匆过客,任务完成后当然要回去。我可不想留在这里,那可怕的后果光想想就让人心惊胆战。
“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下吗?”
“不能。”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落寞,我想那丝落寞是因为以后没人能和他这样胡说八道了吧。他默然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随你吧。”
我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心里也涌起一丝淡淡的离别惆怅,看天色已晚,再不回去执兰她们可真要报官了。我正想说些什么,忽然听见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我心里一沉,忙抬眼望去,果然,雀灵直直飞到了我的手中,我冷静下来,把食指和中指放在它头顶和它感应交流,清晰地感应到一个令我如雷轰顶的信息,李越带走了茗颜!
我一时大惊开口道:“知道他去哪里了吗?”雀灵点点头。我也顾不上小正一脸的诧异,直冲着他喊:“快,快送我进城!”
“去哪里?”他一边说,一边解开了马的缰绳。
“跟着这只麻雀!”我吼了一声,该死,我怎么这么大意,李越怎么没去雍城,他居然干脆带走了茗颜,这也太大胆了吧!要知道,我就该一直在茗颜身边,上天啊,千万要让我及时赶到,千万不要让悲剧上演……
一靠近湖边,就看见那里挤满了人,我心里暗暗叫糟,莫非茗颜她……我慌忙挤开人群,冲到岸边,匆匆看了一眼,不由倒抽一口冷气。只见湖中有一女子随波浮沉,湖边茗夫人一众女眷只是哭喊。糟了,一定是茗颜!聚集在这里出玩的多是女眷,也难怪无人敢去救人,我也想不了这么多,刚准备下水救人,忽然一条修长的人影闪电般冲过人群,一跃跳入湖中,奋力抓住了池中的女子,使劲把她拖上了岸。我只看清好像是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当他浑身湿透地爬上岸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时,我不由又大吃一惊,这个男人居然是李越。只见他不顾一切地搂住茗颜,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阿颜,阿颜,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他翻来覆去地说着这两句话,轻拍着茗颜的背部,神情有些失控。我看茗颜眼皮微动,不由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没有大碍了。果然,她慢慢睁开了眼睛,哇的一声吐出了几口水。李越欣喜若狂,又一次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喃喃道:“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围观的人群开始有点窃窃私语,茗夫人的脸色似乎也有些奇怪,正要说什么。我已经飞奔过去,不着痕迹地拉过茗颜,用自己将他们两人隔了开来,急切地朝着茗颜问道:“小姐,你没事吧?你怎么样?”茗颜似乎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茫然地看着我。
“今天要多谢李公子了。”茗夫人款款施了个礼。
“夫人,李公子此举真是仁义之举,李将军托他照顾茗姑娘,他们果然是兄弟情深,今天这个勇救大嫂的义举一定会成为佳话。”我连忙插嘴道。茗夫人脸色稍有缓和,微微朝我点点头,又对茗颜道:“阿颜,还不谢谢你未来小叔。”
“不用了。”李越的神色古怪,嘴角泛起一丝略带苦涩的笑容。
我看着他,心中却是满腹狐疑,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出现得这么及时,难道他一直都跟着茗颜?
茗颜回府以后就病了,古代贵族女子的身体果然是比较娇弱。这期间,李越忽然来得频繁起来,还每次都自责是他没有照顾好大嫂。
“小姐,出去到花园走走吧,老是睡在床-上反而不好。”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和茗颜的感情已经不错了,有时说话有些随便她也不在意。
“到花园?”
“对啊,看看红叶,赏赏菊花,精神也会舒畅一点呢。”
“嗯。”她点了点头,下了床,披上了一件绿色外衣,我搀着她慢慢走到花园里。初秋时节,枫叶正红,菊花初绽,地面上落叶纷纷,好似一条黄色锦织地毯,走在上面嘎吱嘎吱作响,别有情趣。园子里到处散发着一阵一阵淡淡的幽香。我扶她在亭子里坐下,坐了一会道:“不如我给你沏壶茶,可以边喝边欣赏景致,岂不更风雅。”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等我沏好茶,端着点心往花园走去时,忽然发现一片红枫之后悄然站立一人,正是李越。他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前方,一眨不眨地盯着亭子里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难辨,眼眸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爱慕。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不安起来,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李越好像就变得有些奇怪,难道上次的事情就像是一个催化剂,激发了李越心中隐藏的情感?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惊,这些天看来要多注意了,也许那件事,真的会发生的……
在我的时时提防之下,总算又平平安安地过了半个来月,茗颜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这日李越又来茗府,说了件让茗颜甚为高兴的事,上党叛军已经被歼灭,李信很快就要凯旋了,如果不出意外,十天之后就能到达咸阳。
不只是茗颜欣喜,我也稍稍松了口气,再过十天任务完成,就能回去了。但是如果按照阿保机所说的,在这短短十天内就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吗?
“越哥哥,到时我也一起去城外迎接信哥哥好吗?”她巧笑嫣然道。
李越微微一点头,道:“好,我们一起去。”
“越哥哥,等我和信哥哥成了亲,我还能喊你越哥哥吗?”她忽然问道。
李越脸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猜透的神色,道:“当然可以。”
他顿了顿,又道:“明日我要去一趟雍城,也许要过几日再来了。”
“嗯,那你路上小心。”茗颜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忽然身子一晃,李越迅速地扶住了她的肩,“没事吧,阿颜。”茗颜摇了摇头,李越的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的肩,忽然往下滑,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茗颜微愕地看着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阿颜,你到底喜欢我大哥哪里?”他突然问道。
“我……”她似乎有些慌张,想要抽出自己的手。
“小姐,你该回房了。”一看形势不妙,我赶紧过去打岔。李越见我过来,立刻放开了手,低声道:“抱歉,阿颜。”
茗颜看着他,忽然一字一句清晰道:“我喜欢你的大哥,哪里都喜欢,全部都喜欢。”
李越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强笑了一下道:“那就好,那就好,我告辞了。”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李越要去雍城,那么暂时就不在咸阳了,我的心里也略略释然了一点。这个定时炸弹,离茗颜越远越好。
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小正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会真的生气了吧?如果有机会,我倒还挺想和他道个别的,毕竟,他也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勉强也能算是个朋友吧。
“小隐,你好了吗?可以动身了吗?”执兰像个幽灵般地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好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整了整自己的衣裙。林嫂刚才找了我们,说要我们跟着出府替茗颜置办回礼。按秦国风俗,过几日,等李信回来,李家就会派人带着聘礼来茗家纳征,那个时候,女家需要回礼。回礼一般都是茶叶、生果、扁柏、姜、茶煎堆、鬆糕,最重要的是一双新鞋,象征白头偕老。
从没有看过真正古人婚嫁的我,对这一切自然是颇感兴趣。林嫂一说,我一想,反正李越不在咸阳,再说我的雀灵一直都在茗颜身边,所以也就没有找借口拒绝。
秦都咸阳的城市布局规范而又严整,城市功能比较齐全,区域划分明确。一共分为三大部分:北部为宫殿官署区,南部为工商居民区,西北部为陵墓区。太卜府正好介于南北交接处,所以就现代眼光来看,买东西还是很便利的。
只可惜来了这么久,我还没有机会好好看一眼闻名的咸阳宫,更别提那位赫赫有名的始皇帝了。
林嫂的眼光果然很挑剔,光是买一双新鞋就看了十几家店铺。我不由开始郁闷起来,一看执兰,她脸上也隐隐透出了一丝不耐。趁着林嫂在内堂仔细挑选询问的时候,我拉着执兰来到了店铺门口。零零散散地站着一些小贩正在兜售胭脂、玉器、发簪等小玩意。执兰立刻拿起一盒淡红色胭脂颇有兴趣地看了起来,我也顺手拿起一个雕成貔貅状的玉挂件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个假货,不过那细致的雕刻工艺,倒也令人惊讶。
“我买了。”执兰已在那里痛快地掏出了钱币,迫不及待打了开来,问道,“隐姐姐,这个颜色很好看吧?”我看着她,忽然起了邪恶的念头,道:“漂亮,不过我们家乡有种特别的技巧,把它抹在眼皮上,眼睛会更有神,更漂亮哦。”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道。
“真的,上次你看我把石黛和珍珠粉末混在一起调的那个灰色,画眉不是好看多了。”自从上次调出那种自然的灰色,包括茗颜在内,现在都不用黑色了,不过也是,那时什么铜黛、青雀头黛和螺子黛都还没出现呢。
特别在我把以前经常做的什么水果面粉面膜全部无保留相授后,她们每逢化妆时都喜欢听听我的建议。
“可是这是红色的。”她还是有点迟疑。
“眼皮上了这个色就不一样了。”
“好吧。”她闭上眼,好像待宰的羔羊一般。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手指蘸了点胭脂轻轻抹在她眼皮上,慢慢匀开,不知道古代女子能不能接受这种眼影呢?
“好了!”她缓缓睁开眼睛,一脸紧张,忙借过小贩的铜镜看,仔细看了半天,茫然道,“真的好看吗?”唉,下次去执行任务时一定要带面化妆镜,这古代的镜子实在是……我忙点头道:“那是当然,回眸一笑百媚生,保证让一大片男人乖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哈哈!”
看她忽然脸红起来,我连忙刹车,糟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这里是两千年前。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这个笑声好熟悉,莫非……老天,不会每次这么巧吧。我忙回过头去,果然,又是他!
“小正?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问道,他好像永远都是一袭黑衣,伴着他的似乎也总是那匹黑马,每一次他偷跑出来怎么都能撞到我,奇怪!
他的眼底隐隐有些笑意,我瞄了一眼执兰,她的脸涨得通红。
“上马。”他看着我,忽然说了两个字。
又来了,这种令人不爽的命令口吻。
“我马上就要回府了,不如等下……”还没等我说完,身子一轻,已经被他拎小鸡一样拎上了马。
“啊!”执兰惊叫一声,闻声而出的林嫂也是大惊,道,“快放下她,不然我报官了。”
“不用,不用,我马上回来,我……认得他。”我赶紧摆手。小正虽然脾气大了点,但不是坏人,还不至于要报警。
他轻轻哼了一声,一扬马鞭,立刻策马而去,只留下还在那里发呆的林嫂和执兰。
“喂,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霸道。”待马在城外停了下来,我跳下马,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一个姑娘家,刚才都说些什么,羞不羞?”他一边拴马,一边瞥了我一眼。
“有什么羞的,女为悦己者容,她打扮得漂亮点,让别的男人喜欢她,有什么不对。”我振振有词道。
他摇了摇头道:“那至于一大片吗?”
“一大片才好啊,这样才能选出一个满意的嘛。”
“选?一个女子好像没这个权利吧。”
“那倒是,可是你们这里男人好像也没挑选的余地呀,不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吗?哦,除了嬴政,他是大王,可以随便挑。不光是他,有点地位的男人也可以吧。”我耸了耸肩。
他盯着我,挑了挑眉,道:“嬴政、嬴政,你倒叫得挺顺口的。”
“啊,不好意思,我又忘了,大王大王。”
“毫无诚意。”他侧过头去,凝视着远处道,“就算是嬴政,他也没有这个权利。”
“你怎么也叫他的名字。”
“反正只有你在这里。”他微微笑了笑,又道,“不过对他来说,秦国大业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女人……”
“不过是暖床和传宗接代的工具。”我很快地接了他的话。
他微微一诧,脸色一沉道:“你是个女子,说话怎么总是这么没有体统。”
“咦,我是女子吗,不是有人叫我石头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脸色顿时一缓,唇边露出一丝笑意。
一看他笑,我更加放松了,道:“不过我还挺同情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们,就算有三千佳丽,却也难得一位真心人,对普通人来说如此,对帝王来说就更难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眼中神色喜怒难辨。
“对了,你家里怎么样了,那个伯父呢?”我忽然又想了起来。
他若有所思地望着脚下道:“明年我就会去雍城行冠礼,如今我羽翼渐丰,身边也在部署,一旦时机成熟,我自会铲除他。”他又抬起头来,道:“日后我恐怕不能溜出来了,不过等我解决了一切,我自会去太卜府接你。”
“接我?”我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摇头,直摇得自己头晕。
他脸色微变,道:“难道你想在太卜府待一辈子吗?”
“当然不。”
“既然这样……”
“其实我有件事想和你说,过一阵子我就要回家乡了,所以今天也顺便和你道别。”我赶紧打断他的话。
“什么!”他冷静的眼眸中仿佛被扯开了一个小口子,道,“回家乡,为什么?”
“我又不是这里的人,当然要回去啊。”我不过是来完成任务的,只不过是这里的匆匆过客,任务完成后当然要回去。我可不想留在这里,那可怕的后果光想想就让人心惊胆战。
“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下吗?”
“不能。”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落寞,我想那丝落寞是因为以后没人能和他这样胡说八道了吧。他默然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随你吧。”
我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心里也涌起一丝淡淡的离别惆怅,看天色已晚,再不回去执兰她们可真要报官了。我正想说些什么,忽然听见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我心里一沉,忙抬眼望去,果然,雀灵直直飞到了我的手中,我冷静下来,把食指和中指放在它头顶和它感应交流,清晰地感应到一个令我如雷轰顶的信息,李越带走了茗颜!
我一时大惊开口道:“知道他去哪里了吗?”雀灵点点头。我也顾不上小正一脸的诧异,直冲着他喊:“快,快送我进城!”
“去哪里?”他一边说,一边解开了马的缰绳。
“跟着这只麻雀!”我吼了一声,该死,我怎么这么大意,李越怎么没去雍城,他居然干脆带走了茗颜,这也太大胆了吧!要知道,我就该一直在茗颜身边,上天啊,千万要让我及时赶到,千万不要让悲剧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