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魔高一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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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安与叶碧卿相互行了敬礼。
两个人都用剑,叶碧卿的招数干练,沈思安的狠辣,步天音兴趣勃勃的看着。
沈思安用的是软剑,如灵蛇出洞,矫捷的缠住了叶碧卿的剑身,叶碧卿的功夫本就不如他,这一场几乎没什么胜算,他知他与自己的妹妹私定了终身,刚要给他个台阶下承认自己输了,却突然觉得剑上多了股力道,他的剑将沈思安的软剑弹了开去。
花如夜收回手,他一面暗中协助叶碧卿,一面面色如常的观看比赛。有了他的帮助,本来处于上风的沈思安眨眼间便落了下风。
花清越不动声色的冷哼一声,也开始暗中助沈思安。
台上的两个人在激烈的比试,台下的两个人也在暗中假借他人之手拼个精彩。
步天音也看出了门道,下意识去看云长歌,却发现他的目光并没有落在花清越或者花如夜的身上,而是落到了一个转身离去的女子身上。
那女子转身的一刹那,步天音觉得那张脸有些眼熟,南织低首小声说道:“是流光。”
步天音眼前一亮。
流光,正是那日她摆擂台招聘保镖时,南织的对手。
呵呵,原来这个流光竟然是花清越的人。
步天音眸色沉了沉,看了眼对面看似观战实则出手作弊的花清越。心道这货果然死性不改,她招保镖已经是好几个月之前的事情了,原来那时候他就盯上了她,想安插人手在她身边。好在南织的武功比流光高,不然如今站在她身边的人岂不就是花清越的探子了?步天音想了想,忽然又觉得没什么,因为如果她的保镖是流光的话,她不会留她活到现在。
“是我输了。”
台上,叶碧卿弃了剑,对沈思安抱拳,认输,尔后没有露出失望的神色,转身下了台。
花清越似乎勾起了唇。
花如夜气的也是一笑,典型的皮笑肉不笑。
该死的,太子的武功竟然这么高了!
他从前不是这样的,看来他也是深藏不露啊。
接下来,是抽到两个二号签的人上台比试。
这是两个江湖无名小辈,步天音并没有兴趣多看,她招呼雪笙道:“小婵身边留了几个人?”
雪笙答道:“三个。小姐放心,都是高手。”
“嗯。”步天音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这个时候步小蝉不能死,她死了外面的人会说她羞愤自杀,那时候步家的面子就真的是丢大了。只要她好好的活着,就算是北堂墨再强暴她一次,她也有办法把面子找回来。
云长歌瞧了她一眼,似乎没有刻意去听她们的谈话。两个人的座位相邻,隔了半米不到的距离,他突然莫名的笑了笑。
步天音顿觉脚底发寒,预感他一笑就没有好事,打了个哆嗦硬着头皮问他:“你笑什么呢?”
云长歌温言道:“你不想知道另外一支三十七在谁手里?”
步天音挑眉:“你知道?”
云长歌的视线放回擂台上,笑道:“本来是不知道的,但现下知道了。”
他的目光,越过台上二人,清清浅浅落到了花如夜的身上。
步天音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花如夜刚完成一笔与人交换竹签号码牌的勾当。见她朝这边望来了,还摇着手中的竹签跟她笑嘻嘻的打招呼。
她的目力就算不及,也知道他手里的必然是三十七号,更何况她看得清楚。
步天音敛眉自语道:“就这点伎俩还想跟我家雪笙比么。”
她说完,沉眉起身拿过雪笙手里的竹签,随意扯了就近一位的袖子,商量道:“大哥,换个号呗。”
那大汉斜了她一眼,眼中露出厌恶的神情。今日的步天音也穿的朴素,他虽然见她白净的脸上有块丑胎记心里恶心,却看不出她的身份。这里又不会报每个人的身份,他自然以为她是个小辈,抱着胸冷哼一声,扭过头去不再看她。
步天音吃了闭门羹也没有气馁,反而笑道:“你手里的十六,对手是当今太子。怎么,你敢跟太子殿下动手?”
大汉一听脸都变了色,将信将疑的犹豫了几秒,最后还是跟她换了竹签。他们武林中人最忌讳跟朝廷的人接触,更遑论是当今太子殿下。不管她说的是真是假,他都不愿冒险。步天音正是猜中了他心中的这种想法,才用的激将法。她遮住上面的数字,跟对面的花如夜同样的晃了晃手。
花如夜与她对望,深邃的笑了。
接下来的一些人水平都不高,比赛进行的很快,除了中途姬流年上去本来可以赢的,却因为途中情不自禁的多瞅了两眼云长歌,结果被对手踢了下去。他趴在地上的时候还跟云长歌笑呢,气得云楚想过去痛扁他。
中场休息的时候,越国公呈上三把宝剑,剑身镶着七彩、五彩和三彩的宝石,剑身轻盈如水,皆为半透明的颜色。寒光闪闪,看起来就令人心颤。剑身的材料是这里特有的一种铁矿里采出来的,云长歌说,这矿是梁国公的。
步天音看到那三把剑就没了心思,剑身太宽,装饰又太多,带着它走到哪里都太显眼。她摸了摸鼻子,趁着云长歌不注意,带着南织和雪笙离开了。
云楚见状,低声问道:“公子,要不要派云中跟去?”
云长歌道:“不必了。”
他说完,目光送步天音离开,又换了副笑颜面对。
步天音离开之后便去了农场,她虽然没有一件称心如意的武器,却并不急于一时。她相信命里有时终须有。是她的,无论跋涉千山万水都会来到她身边。人是如此,物也是如此。
斗剑大会举行了三天,最后的得主分别是花清越、韦欢和公子扶景。
公子扶景是太子府上的门客,使得一手英俊潇洒的落花剑法,其人性格温柔,人品高洁,似一块优雅的良玉,是最近坊间女子心目中的新生代偶像。当然,她们从始至终的男神都只有云长歌一个,步天音想戏称他“国民老公”,但转念一想,她这么说心里又不是很舒服,便作罢了。
花如夜最后的对手是花清越,步天音起初以为花如夜那么狡猾的人说不定能获胜,孰料真如云长歌所说的那般,花如夜不是花清越的对手。
二皇子道高一尺,太子魔高一丈,她不知道花如夜的智商情商多高,却清楚的知道花清越是高手。
斗剑大会结束后的当晚,吴双悄悄潜出房间,向着平阳王府的方向去。
平阳王府其实距离越国公府不过三条街,他们住得这样近,这些年却从来都没有碰到过。吴双自嘲的笑了笑,她从小孤闭,出来的次数十个指头恨不得都能数的过来,遇见他的几率,简直比蚂蚁还小。
吴双伏在花少安窗外的花丛里,听到他的房间里传来一串咣里咣当的砸东西的声音,随后一个婢女端着什么踉跄的退了出来,哭哭啼啼的跑了。
花少安愠怒的声音仍然在发泄:“这什么药?想苦死本小王是不是?!”
苏泽小心翼翼的进来,招呼下人进来收拾,随即试探着问他:“主子,要不要属下去拿些蜜饯来?”
花少安一听就差蹦下床来,要不是他双腿还不能动,方才他就不会用椅子砸东西,而是直接上手劈了。
花少安咳了咳,双腿的伤太严重,他什么也做不了,像个废人一样。他干脆在床上生闷气道:“那些姑娘家家的吃的东西,给本小王拿来做什么?”
苏泽:那你还嫌药苦!
苏泽撇了撇嘴,转而问道:“那……属下去买写糖来?”
花少安额头三条黑线唰的出现,他紧抿着唇,视死如归的说道:“罢了,你再去叫下头熬一碗拿来吧。”
不用哄花少安吃药,苏泽如释重负,迅速去办了。
吴双在花丛里听得清楚,清淡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温柔。
花少安啊花少安,竟然像个孩子一样怕药苦?
半个时辰后,下人们将屋子收拾得干净,特意将床边的几把椅子都搬到了花少安够不着的角落里,花少安身边,除了被子和枕头能砸人外,别无其他。
苏泽端了一碗药和一个白瓷盅进来,花少安看着那瓷盅问道:“是什么?”
苏泽的面色有些古怪,梗着脖子说道:“是莲花羹。少爷喝完药可以尝尝,跟药性不冲突的,还能去苦气。”
花少安捏着鼻子将药一口灌下,狐疑的掀开瓷盅,清香的味道扑面而来,花少安尝了一口,然后狼吞虎咽的将剩下的喝得见了底。
他心满意足的用袖子抹了把嘴巴,养腿的这段时间他大鱼大肉的将养着,山珍海味都吃腻了,这莲花羹新鲜,甜度适中,正合他的意。
花少安道:“这是新来的厨子吧?吩咐下去,重赏!告诉他,每日都要给我做一盅。”
苏泽听后脸色微微发白,眼神奇异古怪得很,半晌,他还是不动声色的点头应道:“是,属下这就照办。”
苏泽出来后,草丛里站着的女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可她明明还做了一碗莲花羹。他望着吴双方才站着的地方怔怔出神,他就知道,她爱上了小王爷。
她算是小王爷的救命恩人,拼了自己的命去救他,却不要任何回报。这样对一个男人,不是爱他是什么?就算小王爷从没有给过她好脸,她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偷偷跑来这里偷看他,怕他吃药苦还借厨房做了莲花羹。
苏泽深知作为奴才不能过多去涉及主子的生活,即便他觉得吴双可怜,也只会在心里可怜可怜她罢了。
沈思安与叶碧卿相互行了敬礼。
两个人都用剑,叶碧卿的招数干练,沈思安的狠辣,步天音兴趣勃勃的看着。
沈思安用的是软剑,如灵蛇出洞,矫捷的缠住了叶碧卿的剑身,叶碧卿的功夫本就不如他,这一场几乎没什么胜算,他知他与自己的妹妹私定了终身,刚要给他个台阶下承认自己输了,却突然觉得剑上多了股力道,他的剑将沈思安的软剑弹了开去。
花如夜收回手,他一面暗中协助叶碧卿,一面面色如常的观看比赛。有了他的帮助,本来处于上风的沈思安眨眼间便落了下风。
花清越不动声色的冷哼一声,也开始暗中助沈思安。
台上的两个人在激烈的比试,台下的两个人也在暗中假借他人之手拼个精彩。
步天音也看出了门道,下意识去看云长歌,却发现他的目光并没有落在花清越或者花如夜的身上,而是落到了一个转身离去的女子身上。
那女子转身的一刹那,步天音觉得那张脸有些眼熟,南织低首小声说道:“是流光。”
步天音眼前一亮。
流光,正是那日她摆擂台招聘保镖时,南织的对手。
呵呵,原来这个流光竟然是花清越的人。
步天音眸色沉了沉,看了眼对面看似观战实则出手作弊的花清越。心道这货果然死性不改,她招保镖已经是好几个月之前的事情了,原来那时候他就盯上了她,想安插人手在她身边。好在南织的武功比流光高,不然如今站在她身边的人岂不就是花清越的探子了?步天音想了想,忽然又觉得没什么,因为如果她的保镖是流光的话,她不会留她活到现在。
“是我输了。”
台上,叶碧卿弃了剑,对沈思安抱拳,认输,尔后没有露出失望的神色,转身下了台。
花清越似乎勾起了唇。
花如夜气的也是一笑,典型的皮笑肉不笑。
该死的,太子的武功竟然这么高了!
他从前不是这样的,看来他也是深藏不露啊。
接下来,是抽到两个二号签的人上台比试。
这是两个江湖无名小辈,步天音并没有兴趣多看,她招呼雪笙道:“小婵身边留了几个人?”
雪笙答道:“三个。小姐放心,都是高手。”
“嗯。”步天音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这个时候步小蝉不能死,她死了外面的人会说她羞愤自杀,那时候步家的面子就真的是丢大了。只要她好好的活着,就算是北堂墨再强暴她一次,她也有办法把面子找回来。
云长歌瞧了她一眼,似乎没有刻意去听她们的谈话。两个人的座位相邻,隔了半米不到的距离,他突然莫名的笑了笑。
步天音顿觉脚底发寒,预感他一笑就没有好事,打了个哆嗦硬着头皮问他:“你笑什么呢?”
云长歌温言道:“你不想知道另外一支三十七在谁手里?”
步天音挑眉:“你知道?”
云长歌的视线放回擂台上,笑道:“本来是不知道的,但现下知道了。”
他的目光,越过台上二人,清清浅浅落到了花如夜的身上。
步天音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花如夜刚完成一笔与人交换竹签号码牌的勾当。见她朝这边望来了,还摇着手中的竹签跟她笑嘻嘻的打招呼。
她的目力就算不及,也知道他手里的必然是三十七号,更何况她看得清楚。
步天音敛眉自语道:“就这点伎俩还想跟我家雪笙比么。”
她说完,沉眉起身拿过雪笙手里的竹签,随意扯了就近一位的袖子,商量道:“大哥,换个号呗。”
那大汉斜了她一眼,眼中露出厌恶的神情。今日的步天音也穿的朴素,他虽然见她白净的脸上有块丑胎记心里恶心,却看不出她的身份。这里又不会报每个人的身份,他自然以为她是个小辈,抱着胸冷哼一声,扭过头去不再看她。
步天音吃了闭门羹也没有气馁,反而笑道:“你手里的十六,对手是当今太子。怎么,你敢跟太子殿下动手?”
大汉一听脸都变了色,将信将疑的犹豫了几秒,最后还是跟她换了竹签。他们武林中人最忌讳跟朝廷的人接触,更遑论是当今太子殿下。不管她说的是真是假,他都不愿冒险。步天音正是猜中了他心中的这种想法,才用的激将法。她遮住上面的数字,跟对面的花如夜同样的晃了晃手。
花如夜与她对望,深邃的笑了。
接下来的一些人水平都不高,比赛进行的很快,除了中途姬流年上去本来可以赢的,却因为途中情不自禁的多瞅了两眼云长歌,结果被对手踢了下去。他趴在地上的时候还跟云长歌笑呢,气得云楚想过去痛扁他。
中场休息的时候,越国公呈上三把宝剑,剑身镶着七彩、五彩和三彩的宝石,剑身轻盈如水,皆为半透明的颜色。寒光闪闪,看起来就令人心颤。剑身的材料是这里特有的一种铁矿里采出来的,云长歌说,这矿是梁国公的。
步天音看到那三把剑就没了心思,剑身太宽,装饰又太多,带着它走到哪里都太显眼。她摸了摸鼻子,趁着云长歌不注意,带着南织和雪笙离开了。
云楚见状,低声问道:“公子,要不要派云中跟去?”
云长歌道:“不必了。”
他说完,目光送步天音离开,又换了副笑颜面对。
步天音离开之后便去了农场,她虽然没有一件称心如意的武器,却并不急于一时。她相信命里有时终须有。是她的,无论跋涉千山万水都会来到她身边。人是如此,物也是如此。
斗剑大会举行了三天,最后的得主分别是花清越、韦欢和公子扶景。
公子扶景是太子府上的门客,使得一手英俊潇洒的落花剑法,其人性格温柔,人品高洁,似一块优雅的良玉,是最近坊间女子心目中的新生代偶像。当然,她们从始至终的男神都只有云长歌一个,步天音想戏称他“国民老公”,但转念一想,她这么说心里又不是很舒服,便作罢了。
花如夜最后的对手是花清越,步天音起初以为花如夜那么狡猾的人说不定能获胜,孰料真如云长歌所说的那般,花如夜不是花清越的对手。
二皇子道高一尺,太子魔高一丈,她不知道花如夜的智商情商多高,却清楚的知道花清越是高手。
斗剑大会结束后的当晚,吴双悄悄潜出房间,向着平阳王府的方向去。
平阳王府其实距离越国公府不过三条街,他们住得这样近,这些年却从来都没有碰到过。吴双自嘲的笑了笑,她从小孤闭,出来的次数十个指头恨不得都能数的过来,遇见他的几率,简直比蚂蚁还小。
吴双伏在花少安窗外的花丛里,听到他的房间里传来一串咣里咣当的砸东西的声音,随后一个婢女端着什么踉跄的退了出来,哭哭啼啼的跑了。
花少安愠怒的声音仍然在发泄:“这什么药?想苦死本小王是不是?!”
苏泽小心翼翼的进来,招呼下人进来收拾,随即试探着问他:“主子,要不要属下去拿些蜜饯来?”
花少安一听就差蹦下床来,要不是他双腿还不能动,方才他就不会用椅子砸东西,而是直接上手劈了。
花少安咳了咳,双腿的伤太严重,他什么也做不了,像个废人一样。他干脆在床上生闷气道:“那些姑娘家家的吃的东西,给本小王拿来做什么?”
苏泽:那你还嫌药苦!
苏泽撇了撇嘴,转而问道:“那……属下去买写糖来?”
花少安额头三条黑线唰的出现,他紧抿着唇,视死如归的说道:“罢了,你再去叫下头熬一碗拿来吧。”
不用哄花少安吃药,苏泽如释重负,迅速去办了。
吴双在花丛里听得清楚,清淡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温柔。
花少安啊花少安,竟然像个孩子一样怕药苦?
半个时辰后,下人们将屋子收拾得干净,特意将床边的几把椅子都搬到了花少安够不着的角落里,花少安身边,除了被子和枕头能砸人外,别无其他。
苏泽端了一碗药和一个白瓷盅进来,花少安看着那瓷盅问道:“是什么?”
苏泽的面色有些古怪,梗着脖子说道:“是莲花羹。少爷喝完药可以尝尝,跟药性不冲突的,还能去苦气。”
花少安捏着鼻子将药一口灌下,狐疑的掀开瓷盅,清香的味道扑面而来,花少安尝了一口,然后狼吞虎咽的将剩下的喝得见了底。
他心满意足的用袖子抹了把嘴巴,养腿的这段时间他大鱼大肉的将养着,山珍海味都吃腻了,这莲花羹新鲜,甜度适中,正合他的意。
花少安道:“这是新来的厨子吧?吩咐下去,重赏!告诉他,每日都要给我做一盅。”
苏泽听后脸色微微发白,眼神奇异古怪得很,半晌,他还是不动声色的点头应道:“是,属下这就照办。”
苏泽出来后,草丛里站着的女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可她明明还做了一碗莲花羹。他望着吴双方才站着的地方怔怔出神,他就知道,她爱上了小王爷。
她算是小王爷的救命恩人,拼了自己的命去救他,却不要任何回报。这样对一个男人,不是爱他是什么?就算小王爷从没有给过她好脸,她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偷偷跑来这里偷看他,怕他吃药苦还借厨房做了莲花羹。
苏泽深知作为奴才不能过多去涉及主子的生活,即便他觉得吴双可怜,也只会在心里可怜可怜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