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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许燕来家送红薯苗,大哥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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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儿,你们都在啊。”沈家门口来了一位妙龄少女,她身着一袭浅绿色衣裙,手提一个半新不旧的竹篮子,里面装了一篮子红薯苗,正笑意盈盈地走了进来。
沈清月抬头一看,旋即对少女露出一抹微笑:“燕子姐,你篮子里的红薯苗真新鲜。”
“是我家自己育的秧苗,我奶奶让我给你们送过来。”
这少女正是许燕,她得知沈业轩回来,就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来沈家串串门。
她知道沈业轩很优秀,肯定有女子喜欢他,她从小到大最想嫁的人就是沈业轩,为了沈业轩,她可以讨好沈家任何人。
“燕子姐,你家红薯苗都弄好了,真的好快哦!”
一般要三月才栽红薯,许燕家每年都是抢在前面,是村里有名的干活能手。
因为他们想讨好沈家,所以他们每年都给沈家送秧苗。
沈家栽红薯主要是自己吃,没打算拿去卖。
每年栽个一两百株就行了。
“我家的已经栽完,我娘去干活的时候,顺便把你家的地也给挖好了,你们尽快把秧苗栽下去。”
许燕说话时,有意看沈业轩,今年,他们为了讨好沈家,还连沈家的那块地也挖好了。
“燕子啊,替我谢谢你娘。”
人家帮自己挖地,陶金芸当然要好好感谢。
“舅母,我们是一家人,相互帮忙是应该的。”许燕见下人在搬东西,她好羡慕,她发誓一定要嫁入沈家,只要嫁入沈家,她就有机会做官夫人。
“睿轩,你把红薯苗拿去埋在后院的泥土里,等明早再去栽。”
陶金芸接过许燕的篮子,随手递给小儿子。
沈业轩不想跟许燕说话,他走了过去,对弟弟说道:“我陪你去。”
“燕子姐,我们进屋坐。”沈清月招呼许燕去前厅,陶金芸让二儿子带凤潇主仆去墨韵轩休息。
“舅母,那位潇公子是您家的亲戚吗?长得好好看。”
刚才在院中,许燕偷偷打量凤潇,她觉得陶金芸的亲戚都好出色,尤其是那个夏东篱,长得真是人神共愤。
“他也是我侄子,今天才到松林镇。”
“哦,难怪长得那么好看,原来是舅母的侄子啊!”
许燕拧着眉头对陶金芸说道:“舅母,木兰好可怜,她爹娘要把她嫁给郭瘸子。”
“此事当真。”沈清月装作不知情。
“是真的,听说明天来下聘,给五十两聘礼呢。”
许燕挺同情赵木兰,她和赵木兰从小一起长大,也算是好朋友。
赵木兰被赵石许给郭瘸子,这一生都完了。
那郭瘸子不仅身带残疾,还是个暴力的人。
听说他动不动就打女人。
他的前几任妻子都是他被打死的。
谁家姑娘要是嫁给他,就等于提前入地狱。
陶金芸愤恨地冷笑:“如果是我,别说五十两,就是五万两,我也不会卖女儿。”
“赵家人只认钱,不认人,这也没办法。”
“我们回家的时候,张红梅出来拦车,马车刮破她的衣裙,她还让那个我们赔银子。”这时,无痕从外面走了进来。
“赔了多少钱?”沈清月和母亲异口同声道。
“潇公子给她十两银子,她才罢休。”
“十两银子,她怎么不去抢。”沈清月激动地说道:“她所有的衣裳加起来都不值十两银子。”
“她是有名的泼妇,我们给她银子,也是不想和她争吵。”无痕心中冷笑,十两银子不是白给的,这许燕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就是要借许燕的口,把这件事传出去。
“太无耻了,竟然问你们要十两银子。”
许燕本来就不喜欢张红梅,她闻言,同仇敌忾道:“她挣再多的钱又如何,她儿子还不是考不上童生。”
沈清月勾起一抹邪笑,如果张红梅知道她儿子喜欢男人,她会不会气得吐血。
“燕子姐,你还记得聚福楼发生的事儿吗?”
“什么事?”陶金芸有些好奇。
“娘亲,其实赵长春不喜欢我是有原因的,他看上的人并不是孙珍儿,而是他的同窗好友罗栋。”
陶金芸面露惊讶之色,喜欢男人吗?
“舅母,赵长春确实喜欢男人,他和罗家公子的关系好到难以用词语来形容。”每次串门的时候,张红梅最喜欢在许燕家炫耀,说她家赵长春很厉害,将来要当大官。
这许燕的哥哥许义曾是三立书院的学生,因为不喜欢念书,才退学,为了这事儿,许燕的父母没少跟她哥哥怄气,后来她哥哥没去书院。
张红梅就经常拿这件事气许燕他们,说许家养了个蠢货,智商很低,连三字经都背不全。
“小月儿,你先陪燕子坐一坐,我去看看你大哥他们弄好没。”
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建立在礼尚往来的基础上,许燕给他们家送秧苗,她理应回赠礼物,陶金芸打算装点干果和肉铺给许燕带回去。
“小月儿,业轩哥打算住多少天?”许燕也跟着大家叫沈清月-小月儿,这小月儿还是南宫晟带头喊的。
刚才在院中,许燕没来得及跟沈业轩搭话,沈业轩就去放红薯苗。
说实话,她心里很失落。
“应该住不了几天。”
距离四月份没多少天了,她大哥还要准备考试,肯定不能耽搁太久。
“业轩哥好像很讨厌我,我每次来你家,他都不太喜欢和我说话。”
无痕勾了勾嘴角,人家俩个女孩聊天,他一个大男人待在这里,显得好多余,还不如去找公子他们切磋武艺。
“清月小姐,我去看看公子他们。”
“去吧!”沈清月点头时,无痕走了出去。
许燕看着无痕的背影,笑盈盈地问道:“小月儿,无痕他们是哪里人?”
“好像是京城人。”
“京城人,好安逸嘛。”
沈清月见许燕很羡慕他们的生活,她淡然一笑,“亲戚之间,也要你有我有,才能长久,如果我们一直是穷鬼,就算是亲戚,也未必有人瞧得起。”
沈清月和许燕聊天时,陶金芸去了后院,把许燕的篮子拿到储物间,装了五包肉铺和五包杏仁以及两三斤冰糖,提到前厅,递给许燕。
“燕子,这些肉铺你带回去给大家尝一尝。”
“舅母,您太客气了。”
篮子里东西许燕只在杂货铺见过,那肉铺要好七八百文一包,杏仁就更贵了,她提一篮子秧苗到沈家,沈家就给她这么多东西,真的非常划算。许燕没有要走的意思,她把篮子搁在桌上,对陶金芸说道:“舅母,业轩哥和泽轩哥快考试了,不如我们去城隍庙给他们烧烧香,让菩萨保佑他们通过考核。”
“月儿,你们都在啊。”沈家门口来了一位妙龄少女,她身着一袭浅绿色衣裙,手提一个半新不旧的竹篮子,里面装了一篮子红薯苗,正笑意盈盈地走了进来。
沈清月抬头一看,旋即对少女露出一抹微笑:“燕子姐,你篮子里的红薯苗真新鲜。”
“是我家自己育的秧苗,我奶奶让我给你们送过来。”
这少女正是许燕,她得知沈业轩回来,就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来沈家串串门。
她知道沈业轩很优秀,肯定有女子喜欢他,她从小到大最想嫁的人就是沈业轩,为了沈业轩,她可以讨好沈家任何人。
“燕子姐,你家红薯苗都弄好了,真的好快哦!”
一般要三月才栽红薯,许燕家每年都是抢在前面,是村里有名的干活能手。
因为他们想讨好沈家,所以他们每年都给沈家送秧苗。
沈家栽红薯主要是自己吃,没打算拿去卖。
每年栽个一两百株就行了。
“我家的已经栽完,我娘去干活的时候,顺便把你家的地也给挖好了,你们尽快把秧苗栽下去。”
许燕说话时,有意看沈业轩,今年,他们为了讨好沈家,还连沈家的那块地也挖好了。
“燕子啊,替我谢谢你娘。”
人家帮自己挖地,陶金芸当然要好好感谢。
“舅母,我们是一家人,相互帮忙是应该的。”许燕见下人在搬东西,她好羡慕,她发誓一定要嫁入沈家,只要嫁入沈家,她就有机会做官夫人。
“睿轩,你把红薯苗拿去埋在后院的泥土里,等明早再去栽。”
陶金芸接过许燕的篮子,随手递给小儿子。
沈业轩不想跟许燕说话,他走了过去,对弟弟说道:“我陪你去。”
“燕子姐,我们进屋坐。”沈清月招呼许燕去前厅,陶金芸让二儿子带凤潇主仆去墨韵轩休息。
“舅母,那位潇公子是您家的亲戚吗?长得好好看。”
刚才在院中,许燕偷偷打量凤潇,她觉得陶金芸的亲戚都好出色,尤其是那个夏东篱,长得真是人神共愤。
“他也是我侄子,今天才到松林镇。”
“哦,难怪长得那么好看,原来是舅母的侄子啊!”
许燕拧着眉头对陶金芸说道:“舅母,木兰好可怜,她爹娘要把她嫁给郭瘸子。”
“此事当真。”沈清月装作不知情。
“是真的,听说明天来下聘,给五十两聘礼呢。”
许燕挺同情赵木兰,她和赵木兰从小一起长大,也算是好朋友。
赵木兰被赵石许给郭瘸子,这一生都完了。
那郭瘸子不仅身带残疾,还是个暴力的人。
听说他动不动就打女人。
他的前几任妻子都是他被打死的。
谁家姑娘要是嫁给他,就等于提前入地狱。
陶金芸愤恨地冷笑:“如果是我,别说五十两,就是五万两,我也不会卖女儿。”
“赵家人只认钱,不认人,这也没办法。”
“我们回家的时候,张红梅出来拦车,马车刮破她的衣裙,她还让那个我们赔银子。”这时,无痕从外面走了进来。
“赔了多少钱?”沈清月和母亲异口同声道。
“潇公子给她十两银子,她才罢休。”
“十两银子,她怎么不去抢。”沈清月激动地说道:“她所有的衣裳加起来都不值十两银子。”
“她是有名的泼妇,我们给她银子,也是不想和她争吵。”无痕心中冷笑,十两银子不是白给的,这许燕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就是要借许燕的口,把这件事传出去。
“太无耻了,竟然问你们要十两银子。”
许燕本来就不喜欢张红梅,她闻言,同仇敌忾道:“她挣再多的钱又如何,她儿子还不是考不上童生。”
沈清月勾起一抹邪笑,如果张红梅知道她儿子喜欢男人,她会不会气得吐血。
“燕子姐,你还记得聚福楼发生的事儿吗?”
“什么事?”陶金芸有些好奇。
“娘亲,其实赵长春不喜欢我是有原因的,他看上的人并不是孙珍儿,而是他的同窗好友罗栋。”
陶金芸面露惊讶之色,喜欢男人吗?
“舅母,赵长春确实喜欢男人,他和罗家公子的关系好到难以用词语来形容。”每次串门的时候,张红梅最喜欢在许燕家炫耀,说她家赵长春很厉害,将来要当大官。
这许燕的哥哥许义曾是三立书院的学生,因为不喜欢念书,才退学,为了这事儿,许燕的父母没少跟她哥哥怄气,后来她哥哥没去书院。
张红梅就经常拿这件事气许燕他们,说许家养了个蠢货,智商很低,连三字经都背不全。
“小月儿,你先陪燕子坐一坐,我去看看你大哥他们弄好没。”
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建立在礼尚往来的基础上,许燕给他们家送秧苗,她理应回赠礼物,陶金芸打算装点干果和肉铺给许燕带回去。
“小月儿,业轩哥打算住多少天?”许燕也跟着大家叫沈清月-小月儿,这小月儿还是南宫晟带头喊的。
刚才在院中,许燕没来得及跟沈业轩搭话,沈业轩就去放红薯苗。
说实话,她心里很失落。
“应该住不了几天。”
距离四月份没多少天了,她大哥还要准备考试,肯定不能耽搁太久。
“业轩哥好像很讨厌我,我每次来你家,他都不太喜欢和我说话。”
无痕勾了勾嘴角,人家俩个女孩聊天,他一个大男人待在这里,显得好多余,还不如去找公子他们切磋武艺。
“清月小姐,我去看看公子他们。”
“去吧!”沈清月点头时,无痕走了出去。
许燕看着无痕的背影,笑盈盈地问道:“小月儿,无痕他们是哪里人?”
“好像是京城人。”
“京城人,好安逸嘛。”
沈清月见许燕很羡慕他们的生活,她淡然一笑,“亲戚之间,也要你有我有,才能长久,如果我们一直是穷鬼,就算是亲戚,也未必有人瞧得起。”
沈清月和许燕聊天时,陶金芸去了后院,把许燕的篮子拿到储物间,装了五包肉铺和五包杏仁以及两三斤冰糖,提到前厅,递给许燕。
“燕子,这些肉铺你带回去给大家尝一尝。”
“舅母,您太客气了。”
篮子里东西许燕只在杂货铺见过,那肉铺要好七八百文一包,杏仁就更贵了,她提一篮子秧苗到沈家,沈家就给她这么多东西,真的非常划算。许燕没有要走的意思,她把篮子搁在桌上,对陶金芸说道:“舅母,业轩哥和泽轩哥快考试了,不如我们去城隍庙给他们烧烧香,让菩萨保佑他们通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