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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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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凌小骨特别怕水,再也不敢到有水的地方玩耍,不管是海边,还是湖边,甚至游泳池她都很少去。每次看到大片的水时,她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男人,脑子却始终空白一片,唯余一声叹息。
发生过落水事件后,段彩梅很担心,还特地带她去寺庙走了一趟,请了个平安符,让她时刻带在身上。可事实证明,那也是没用的,因为她终究是发生了第三次车祸。
又过了四年,她大学毕业,原本已经和未婚夫萧沐阳订婚,只等半年后举办婚礼。她和萧沐阳是家族联姻,她爷爷和萧沐阳的爷爷是多年好友,而她爸凌志平和萧景林生意上也经常有往来。当家里跟她提议的时候,她并没有拒绝。
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心底一直在隐隐地等待着某个人出现,可那人却像空气一般,看不到摸不着,却又无孔不入地存在于她的记忆里。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她等了八年,感觉心也残缺了八年,终究是什么也没等到。
她的心已经枯了,再也没有什么盼头,而且一天天漫无目的地等待,实在死太痛苦了。与其那样了此残生,不如为了家族,找一个爱她的人平淡过一生,所以她才没有拒绝与萧家的联姻。
只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她和萧沐阳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觉得亏欠他。因为她知道,萧沐阳爱着她,而她心里却装着一个模糊的影子,对她而言,那是一种精神上的背叛。
但是转念一想,世界上任何在一起的两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谁爱谁多一些,也不可能全部是彼此相爱的,终有一方爱的少一些,或是根本不爱,但也在一起了。只要结婚之后,能忠于这段感情,用余生的温暖去弥补就好了,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会发现最重要的并不是思念一个人,而是陪伴一个人。可上天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以致于她带着愧疚活到现在。
那一天,她和萧沐阳提前约好了去拍婚纱照,出门的时候还是兴高采烈,却没想到半路却发生了车祸。她已经记不清车祸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了,只记得那一瞬间天崩地裂的感觉。那天下着小雨,车祸发生时,雨已经很大了,因为她眼睁睁地看着红色的血水蔓延到周身,眼睛里一片血红。
她就像是被泡在了血水中,鼻子里,口腔里,全部都是浓浓的血腥气。那红色的血障气息难透,似乎隔绝了空气,她颓然躺在血泊里,像是被抛上岸的鱼,垂死挣扎。她费力地睁眼,想要看一看旁边的萧沐阳,却什么也看不清,那一刻,她心中空空荡荡,喉间苦涩,好似被血哽住了,五脏六腑无一处不疼。
凌小骨第三次经历死亡的窒息,心态明显比之前好多了,甚至在心里想着,倘若这一次那个男人还会出现的话,她一定要看清他的脸。但是转念一想,都过了八年了,他应该已经老了吧?就在她自我嘲讽的时候,却真的听到了有人扳动车门的声音!
她屏住了呼吸,当她被人抱在怀中的时候,刚刚已经麻木的身体却好似突然恢复了痛觉功能,浑身撕心裂肺的疼,相较于她的执念,身体却撑不住了。她极力地想要睁开眼睛,靠着最后的意志,却终究没有成功。除了那若有似无的薰衣草味儿,就像八年前她第一次遭遇车祸时,闻到的一模一样。
凌小骨已经忘记有多久没有做这样的梦了,这两年梦到最多的是她和萧沐阳一起出车祸的场景,却很少会梦到之前的两次事情。像这样连贯地将三次死亡经历串在一起的梦,还是第一次。
即使过了十年,再想起时依然惨烈,她心头蓦地一阵钝疼,痛得无法呼吸,就好像那里悬了一把刀,在轻轻地割着,一阵阵削肉剔骨的痛。凌小骨的手不自觉环的更紧,死命地将自己团成一团,有哽咽声从嘴角慢慢溢出。
门外忽而想起了敲门声,她吓得蓦然抬起头,颤抖着问了一句,“谁?”
上官燕绥的声音透过门板传了出来,“我刚刚听到你屋里有动静,就起来看了看,你还好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原本憋在心里的苦好似突然决了堤,眼泪顺着脸颊一颗颗地滚下来,心里还在想着,难道是刚刚做梦的时候叫了出来?居然连他都惊动了。她伸手慌乱地将眼泪擦干,才低声说道:“进来吧,上官先生。”
上官燕绥听到她的声音才打开门走了进来,手上还端了一杯牛奶。他走到床前,看了看她通红的眼睛,并没有多说什么话,只把牛奶递给她,声音难得有些温柔,“做噩梦了?喝杯牛奶吧,喝完之后或许还能再接着睡会儿。”
凌小骨从他手上接过牛奶,不小心碰到了他冰凉的手指,小手一颤,差点没拿稳杯子。她惊慌地双手捧住杯子,咕咚喝了一口,滚热的牛奶散发着热气,顺着经脉流向四肢百骸,原本发凉的身体瞬间热了起来。
她看着晃动的牛奶,小声说道:“上官先生,你可以叫我小骨,我叫凌小骨,不用总是你,你的叫。”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很想把名字告诉他,突然很想听一听他叫她“小骨”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上官燕绥墨黑的眼眸如一汪深潭,听到她的话后,探究地看了她一眼,许久之后才“哦”了一声,淡淡开口,“那你也可以叫我燕绥,不用叫上官先生了。”
额,这是要礼尚往来吗?我并不是为了那个才这样说的,好吧,其实总是叫他“上官先生”确实挺别扭的。凌小骨心里咕哝了一句,又喝了杯牛奶,手指若有似无地摩擦着杯壁,假装不经意地问道:“燕绥,为什么你的手指是冰的?”
上官燕绥闻言似乎一愣,看向她时黑眸深不见底,有暗光闪过。但是当她小心翼翼地看向他时,他瞬间转开了头,低声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气血障碍和体寒造成的吧,又或者我长期待在停尸房里,温度一直很低,身体就这样了,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啊,对啊,他是入殓师,停尸房是保存尸体的地方,一直都是很冷的,倘若真的做了很多年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吧?她了然地点了点头,心里又好奇地问道:“可是我看你应该和我差不多年纪吧?已经做了很多年的入殓师吗?那个不用培训几年,或者是先读完基本学业吗?”
上官燕绥抬头看着墙上的一幅画,并没有看向她,幽幽地叹了口气,“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很小的时候就出来打工了,后来机缘巧合才做了这一行,混了几年才进了y市市立医院。”
孤儿啊,凌小骨心底升起一股敬佩,没想到他竟还有这样的身世,看他住的地方,还以为他的家庭很不错呢。她听他的声音带着一丝落寞,急忙说道:“不好意思,燕绥,我不是有意提起。”
上官燕绥慢慢地摇摇头,转头见她已经将牛奶喝完,直接将杯子接了过去,轻声说道:“没什么,我已经习惯了,现在时间还早,你再睡一觉吧,早上醒来吃过饭,我送你回去。”
凌小骨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使劲地点了点头。她看着他的身影走出去,轻叹一声,也不知为什么会叹息,就只是突然想这样,是对他身世的怜悯吗?哎,她哪里有这个资格呢,明明自己的命运更坎坷啊。有谁会在十年内遭遇三次死亡威胁呢?估计很少吧。
她本以为做了那样的梦,根本不可能再睡着,但是当她躺下没多久,就真的睡着了,而且睡的很香甜,再醒来时,已是早上八点。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洒进来,红木地板上都是跳跃的光斑。
凌小骨坐起身,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感觉神清气爽,跟昨天相比,心情真是好了很多,说不出的畅快。她快速地翻身下床,洗漱换衣服,才走了出去。
凌小骨刚刚走出门,就听到厨房有声音,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站在门口偷偷往里看。
上官燕绥在做早餐,一手背在身后,一手煎着荷包蛋,旁边还有个古董留声机在放着轻音乐。
凌小骨竟然看呆了,没想到都这个年代了,居然还有人那么怀旧!听唱片什么的,她想都未想过,最主要是谁会把留声机摆在厨房啊!他果然只是个未开化的小孩子,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倒是真性情。
看着他随着音乐轻微摆动的身体,凌小骨实在觉得新奇又好笑,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上官燕绥正在摆动的身体突然顿住了,他并没有立刻转过身,而是楞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该以什么表情面对突然出现的她。他慢慢转头看向她,就像是慢动作一般,嘴角勾起一个不自然的笑,“小骨,你醒了。”
凌小骨听到那声低沉的“小骨”,好似有根羽毛在心上轻轻扫过,带上一阵酥麻。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哑暗沉,听在耳朵里,低回如歌。她好似被他传染了一般,也愣住了,嘴角慢慢勾起,重复着他的慢动作,“啊,是,是啊,醒了。”
上官燕绥见她脸上突然蒸腾起红色的烟霞,墨玉眸子微微眯起,眼中满是不解,只轻声说道:“你坐下吧,早饭马上就好。”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留声机处,将音乐关了,才返回流理台前,继续煎下一个荷包蛋。
音乐关了之后,空气突然变得很安静,凌小骨双手拖着下巴,眼睛若有似无地看向他,总觉得这一刻很美好。心里暗暗想着,倘若我结婚了,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每天早晨起来,有人为我做好早饭?轻声地道一句“你起了”,感觉比一百句“我爱你”还让人安心。
她虽然心底一直期待着那个救她的人出现,但从始至终她渴望的都是平淡如水的爱情,相较于热烈的“我爱你”,她更喜欢不经意的关心。此时看着上官燕绥的背影,她竟想到了婚后生活?!这是嫌自己活的太如意吗?天天和他在一起,早晚会被气死的。
凌小骨立刻使劲地摇了摇头,双手拍着脸,我一定是疯了!疯了!怎么会想到结婚的事儿!我可是昨天才逃了婚啊,到现在还没善后呢!她正拍着脸,耳边忽而有声音传来,带着特有的清凉,“小骨,你这是在抽风?你应该去看看医生了。”
抽风?对,我就是抽风!她身体突然往后撤了撤,吓得身板一抖,嘴角抽了抽,“我,我,我只是脑子突然有些不舒服。”
上官燕绥将荷包蛋端到她面前,又凝眸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哦,那你应该去医院看精神科医生啊,为什么要拍来拍去?只会加重病情的。”
凌小骨嘴角抽的更厉害了,她咬牙切齿地说道:“那我真是谢谢你了!谢谢你的友情提醒啊,我会考虑你的建议的。”说罢,狠狠地咬了一口荷包蛋。
上官燕绥将牛奶递到她身前,很自然地回道:“不用谢。”
凌小骨又是一阵抽抽,直接将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吃饭上,再也不看他一眼心里想着,刚刚居然还念着和这种人过日子,果然是脑子进水进的厉害啊。
两人吃完早饭收拾妥当,凌小骨跟着上官燕绥去了车库,这还是她第一次走出房间门,之前只是觉得屋子很大,装修低调奢华,现在看到他的私人停车库,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里面居然有三辆跑车,一辆银灰色布加迪,一辆宝蓝色的幽灵跑车柯尼塞格,还有一辆好像是个法拉利古董车,因为看着有些年代了。
凌小骨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个念头,这些车跟上官燕绥的气质一点也不搭啊,他那么低调内敛的一个人为什么喜欢跑车?这几辆车可都是限量超跑,他哪来那么多钱?难道做入殓师那么挣钱吗?他一个连朋友都没有的人,平时休息时估计都是待在家里,为什么还要买三辆车?难道是跑车收集癖?还有啊,每天开着跑车从家里到市医院,不觉得有些浪费吗?天天在路上堵着,不心塞啊?……
她已经完全启动了疯狂的十万个为什么模式,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塞进了那辆宝蓝色的幽灵跑车里。凌小骨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运动服,感觉到了来自超跑的嫌弃,哎,还是个敞篷的,估计一会儿在路上会被人行注目礼的。她正低头看着运动服,身前突然多了个人,上官燕绥突然靠过来,她吓得一哆嗦,“你,你,你干嘛?”
上官燕绥转头看了她一眼,漆黑的眼眸中满是不解,“你坐车的时候,都不系安全带吗?”
额,这个问题好犀利!凌小骨顿时石化在座位上,嘴角僵硬着蹦出两个字,“系啊。”但是,你可以说一声,我自己来系啊,真用不着你亲自示范的。
话音刚落,只听啪的一声,上官燕绥已经把她的安全带系好了。转身回到驾驶位,脚尖轻踩,车子已经缓缓地上路了,流线型的车身真的好似幽灵一般飞了出去。
凌小骨吹了点风,脸依然是热的,为了缓解刚刚的尴尬,她只好随便找了个话题,“燕绥,谢谢你帮我买的衣服,还有鞋子,回家之后我会把钱打给你的。”
上官燕绥眼睛看着前方,眉头微微皱起,这对他来说,似乎是个大问题,想了一会儿只说出一个“哦”字。
凌小骨再次被震惊了,我其实就是那么一说,你不用那么当真的,就那么点钱,你还真要啊?你可是有三辆跑车的人!没想到你是那样的人!虽然心里这样想着,但毕竟他又不欠她什么,就算他有再多的钱,那也是他自己的啊,没理由对她施舍。刚刚不过是吐槽一下,感觉他这种死板的人,真的不适合走进五颜六色的社会大染缸啊。
就像刚刚,虽然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世人肯定是指责他的比较多,而不是支持他。在世俗中,你有钱的话,就应该无偿贡献给别人啊,要不然就是自私。有时候连她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扭曲的心理?即使他再有钱,那也是他付出劳动或是挣回来的啊,凭什么要指责?如果他捐出来,那是他对世界的仁慈,如果他不捐,也无可厚非啊。人们总是喜欢用道德去绑架他人啊,像上官燕绥这样,不过多的与社会接触,对他来说反而是好事。
车突然停了下来,是十字路口,上官燕绥突然转头看她,一脸的严肃与纠结,沉声问道:“我刚刚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们既然昨天已经成为朋友了,刚刚你问我的时候,我是不是应该回答,不用了?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差那点钱,就算你还给我,我也不知道怎么花。因为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以前从未有过这种经历,所以想问问你,这时候该怎么处理?”
额,上官燕绥其实挺细心,他肯定是看到我纠结的脸了!其实我想告诉他,这样就挺好,对别人就应该适当保持距离,适当给予,倘若你遇到的是一个贪婪的人,你可就惨了,幸好遇到的是我。
凌小骨心里想了一下,斟酌了一下说道:“人和人之间相处,确实要保持些距离,你刚刚的做法并没有错处。现代这个社会,不管是对什么人,你的善良都要带点锋芒,否则只会被一味的索取。但如果是和朋友相处可以适当的放宽一点标准,当然前提是那人真的是值得深交的朋友。就像刚刚,如果你把我当朋友,觉得不好意思,心里并不想收我的钱,可以直接告诉我的。然后我可以说,既然是这样,那我请你吃顿饭好了,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相处之道。人类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加深与他人的交流的。”
上官燕绥听的很认真,就像是课堂上认真听讲的学生,看那专注的眼神,恨不能拿出笔记记上几笔。现在的他,就是个好奇宝宝,终于有了个活的会说话的人类朋友,所以在努力地学习如何交朋友,如何与朋友相处。
只不过凌小骨没想到的是,他听她说的话,接下来突然画风一转,低低地问了一句,“你是要请我吃饭吗?小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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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凌小骨特别怕水,再也不敢到有水的地方玩耍,不管是海边,还是湖边,甚至游泳池她都很少去。每次看到大片的水时,她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男人,脑子却始终空白一片,唯余一声叹息。
发生过落水事件后,段彩梅很担心,还特地带她去寺庙走了一趟,请了个平安符,让她时刻带在身上。可事实证明,那也是没用的,因为她终究是发生了第三次车祸。
又过了四年,她大学毕业,原本已经和未婚夫萧沐阳订婚,只等半年后举办婚礼。她和萧沐阳是家族联姻,她爷爷和萧沐阳的爷爷是多年好友,而她爸凌志平和萧景林生意上也经常有往来。当家里跟她提议的时候,她并没有拒绝。
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心底一直在隐隐地等待着某个人出现,可那人却像空气一般,看不到摸不着,却又无孔不入地存在于她的记忆里。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她等了八年,感觉心也残缺了八年,终究是什么也没等到。
她的心已经枯了,再也没有什么盼头,而且一天天漫无目的地等待,实在死太痛苦了。与其那样了此残生,不如为了家族,找一个爱她的人平淡过一生,所以她才没有拒绝与萧家的联姻。
只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她和萧沐阳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觉得亏欠他。因为她知道,萧沐阳爱着她,而她心里却装着一个模糊的影子,对她而言,那是一种精神上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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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她和萧沐阳提前约好了去拍婚纱照,出门的时候还是兴高采烈,却没想到半路却发生了车祸。她已经记不清车祸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了,只记得那一瞬间天崩地裂的感觉。那天下着小雨,车祸发生时,雨已经很大了,因为她眼睁睁地看着红色的血水蔓延到周身,眼睛里一片血红。
她就像是被泡在了血水中,鼻子里,口腔里,全部都是浓浓的血腥气。那红色的血障气息难透,似乎隔绝了空气,她颓然躺在血泊里,像是被抛上岸的鱼,垂死挣扎。她费力地睁眼,想要看一看旁边的萧沐阳,却什么也看不清,那一刻,她心中空空荡荡,喉间苦涩,好似被血哽住了,五脏六腑无一处不疼。
凌小骨第三次经历死亡的窒息,心态明显比之前好多了,甚至在心里想着,倘若这一次那个男人还会出现的话,她一定要看清他的脸。但是转念一想,都过了八年了,他应该已经老了吧?就在她自我嘲讽的时候,却真的听到了有人扳动车门的声音!
她屏住了呼吸,当她被人抱在怀中的时候,刚刚已经麻木的身体却好似突然恢复了痛觉功能,浑身撕心裂肺的疼,相较于她的执念,身体却撑不住了。她极力地想要睁开眼睛,靠着最后的意志,却终究没有成功。除了那若有似无的薰衣草味儿,就像八年前她第一次遭遇车祸时,闻到的一模一样。
凌小骨已经忘记有多久没有做这样的梦了,这两年梦到最多的是她和萧沐阳一起出车祸的场景,却很少会梦到之前的两次事情。像这样连贯地将三次死亡经历串在一起的梦,还是第一次。
即使过了十年,再想起时依然惨烈,她心头蓦地一阵钝疼,痛得无法呼吸,就好像那里悬了一把刀,在轻轻地割着,一阵阵削肉剔骨的痛。凌小骨的手不自觉环的更紧,死命地将自己团成一团,有哽咽声从嘴角慢慢溢出。
门外忽而想起了敲门声,她吓得蓦然抬起头,颤抖着问了一句,“谁?”
上官燕绥的声音透过门板传了出来,“我刚刚听到你屋里有动静,就起来看了看,你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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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燕绥听到她的声音才打开门走了进来,手上还端了一杯牛奶。他走到床前,看了看她通红的眼睛,并没有多说什么话,只把牛奶递给她,声音难得有些温柔,“做噩梦了?喝杯牛奶吧,喝完之后或许还能再接着睡会儿。”
凌小骨从他手上接过牛奶,不小心碰到了他冰凉的手指,小手一颤,差点没拿稳杯子。她惊慌地双手捧住杯子,咕咚喝了一口,滚热的牛奶散发着热气,顺着经脉流向四肢百骸,原本发凉的身体瞬间热了起来。
她看着晃动的牛奶,小声说道:“上官先生,你可以叫我小骨,我叫凌小骨,不用总是你,你的叫。”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很想把名字告诉他,突然很想听一听他叫她“小骨”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上官燕绥墨黑的眼眸如一汪深潭,听到她的话后,探究地看了她一眼,许久之后才“哦”了一声,淡淡开口,“那你也可以叫我燕绥,不用叫上官先生了。”
额,这是要礼尚往来吗?我并不是为了那个才这样说的,好吧,其实总是叫他“上官先生”确实挺别扭的。凌小骨心里咕哝了一句,又喝了杯牛奶,手指若有似无地摩擦着杯壁,假装不经意地问道:“燕绥,为什么你的手指是冰的?”
上官燕绥闻言似乎一愣,看向她时黑眸深不见底,有暗光闪过。但是当她小心翼翼地看向他时,他瞬间转开了头,低声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气血障碍和体寒造成的吧,又或者我长期待在停尸房里,温度一直很低,身体就这样了,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啊,对啊,他是入殓师,停尸房是保存尸体的地方,一直都是很冷的,倘若真的做了很多年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吧?她了然地点了点头,心里又好奇地问道:“可是我看你应该和我差不多年纪吧?已经做了很多年的入殓师吗?那个不用培训几年,或者是先读完基本学业吗?”
上官燕绥抬头看着墙上的一幅画,并没有看向她,幽幽地叹了口气,“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很小的时候就出来打工了,后来机缘巧合才做了这一行,混了几年才进了y市市立医院。”
孤儿啊,凌小骨心底升起一股敬佩,没想到他竟还有这样的身世,看他住的地方,还以为他的家庭很不错呢。她听他的声音带着一丝落寞,急忙说道:“不好意思,燕绥,我不是有意提起。”
上官燕绥慢慢地摇摇头,转头见她已经将牛奶喝完,直接将杯子接了过去,轻声说道:“没什么,我已经习惯了,现在时间还早,你再睡一觉吧,早上醒来吃过饭,我送你回去。”
凌小骨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使劲地点了点头。她看着他的身影走出去,轻叹一声,也不知为什么会叹息,就只是突然想这样,是对他身世的怜悯吗?哎,她哪里有这个资格呢,明明自己的命运更坎坷啊。有谁会在十年内遭遇三次死亡威胁呢?估计很少吧。
她本以为做了那样的梦,根本不可能再睡着,但是当她躺下没多久,就真的睡着了,而且睡的很香甜,再醒来时,已是早上八点。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洒进来,红木地板上都是跳跃的光斑。
凌小骨坐起身,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感觉神清气爽,跟昨天相比,心情真是好了很多,说不出的畅快。她快速地翻身下床,洗漱换衣服,才走了出去。
凌小骨刚刚走出门,就听到厨房有声音,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站在门口偷偷往里看。
上官燕绥在做早餐,一手背在身后,一手煎着荷包蛋,旁边还有个古董留声机在放着轻音乐。
凌小骨竟然看呆了,没想到都这个年代了,居然还有人那么怀旧!听唱片什么的,她想都未想过,最主要是谁会把留声机摆在厨房啊!他果然只是个未开化的小孩子,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倒是真性情。
看着他随着音乐轻微摆动的身体,凌小骨实在觉得新奇又好笑,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上官燕绥正在摆动的身体突然顿住了,他并没有立刻转过身,而是楞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该以什么表情面对突然出现的她。他慢慢转头看向她,就像是慢动作一般,嘴角勾起一个不自然的笑,“小骨,你醒了。”
凌小骨听到那声低沉的“小骨”,好似有根羽毛在心上轻轻扫过,带上一阵酥麻。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哑暗沉,听在耳朵里,低回如歌。她好似被他传染了一般,也愣住了,嘴角慢慢勾起,重复着他的慢动作,“啊,是,是啊,醒了。”
上官燕绥见她脸上突然蒸腾起红色的烟霞,墨玉眸子微微眯起,眼中满是不解,只轻声说道:“你坐下吧,早饭马上就好。”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留声机处,将音乐关了,才返回流理台前,继续煎下一个荷包蛋。
音乐关了之后,空气突然变得很安静,凌小骨双手拖着下巴,眼睛若有似无地看向他,总觉得这一刻很美好。心里暗暗想着,倘若我结婚了,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每天早晨起来,有人为我做好早饭?轻声地道一句“你起了”,感觉比一百句“我爱你”还让人安心。
她虽然心底一直期待着那个救她的人出现,但从始至终她渴望的都是平淡如水的爱情,相较于热烈的“我爱你”,她更喜欢不经意的关心。此时看着上官燕绥的背影,她竟想到了婚后生活?!这是嫌自己活的太如意吗?天天和他在一起,早晚会被气死的。
凌小骨立刻使劲地摇了摇头,双手拍着脸,我一定是疯了!疯了!怎么会想到结婚的事儿!我可是昨天才逃了婚啊,到现在还没善后呢!她正拍着脸,耳边忽而有声音传来,带着特有的清凉,“小骨,你这是在抽风?你应该去看看医生了。”
抽风?对,我就是抽风!她身体突然往后撤了撤,吓得身板一抖,嘴角抽了抽,“我,我,我只是脑子突然有些不舒服。”
上官燕绥将荷包蛋端到她面前,又凝眸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哦,那你应该去医院看精神科医生啊,为什么要拍来拍去?只会加重病情的。”
凌小骨嘴角抽的更厉害了,她咬牙切齿地说道:“那我真是谢谢你了!谢谢你的友情提醒啊,我会考虑你的建议的。”说罢,狠狠地咬了一口荷包蛋。
上官燕绥将牛奶递到她身前,很自然地回道:“不用谢。”
凌小骨又是一阵抽抽,直接将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吃饭上,再也不看他一眼心里想着,刚刚居然还念着和这种人过日子,果然是脑子进水进的厉害啊。
两人吃完早饭收拾妥当,凌小骨跟着上官燕绥去了车库,这还是她第一次走出房间门,之前只是觉得屋子很大,装修低调奢华,现在看到他的私人停车库,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里面居然有三辆跑车,一辆银灰色布加迪,一辆宝蓝色的幽灵跑车柯尼塞格,还有一辆好像是个法拉利古董车,因为看着有些年代了。
凌小骨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个念头,这些车跟上官燕绥的气质一点也不搭啊,他那么低调内敛的一个人为什么喜欢跑车?这几辆车可都是限量超跑,他哪来那么多钱?难道做入殓师那么挣钱吗?他一个连朋友都没有的人,平时休息时估计都是待在家里,为什么还要买三辆车?难道是跑车收集癖?还有啊,每天开着跑车从家里到市医院,不觉得有些浪费吗?天天在路上堵着,不心塞啊?……
她已经完全启动了疯狂的十万个为什么模式,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塞进了那辆宝蓝色的幽灵跑车里。凌小骨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运动服,感觉到了来自超跑的嫌弃,哎,还是个敞篷的,估计一会儿在路上会被人行注目礼的。她正低头看着运动服,身前突然多了个人,上官燕绥突然靠过来,她吓得一哆嗦,“你,你,你干嘛?”
上官燕绥转头看了她一眼,漆黑的眼眸中满是不解,“你坐车的时候,都不系安全带吗?”
额,这个问题好犀利!凌小骨顿时石化在座位上,嘴角僵硬着蹦出两个字,“系啊。”但是,你可以说一声,我自己来系啊,真用不着你亲自示范的。
话音刚落,只听啪的一声,上官燕绥已经把她的安全带系好了。转身回到驾驶位,脚尖轻踩,车子已经缓缓地上路了,流线型的车身真的好似幽灵一般飞了出去。
凌小骨吹了点风,脸依然是热的,为了缓解刚刚的尴尬,她只好随便找了个话题,“燕绥,谢谢你帮我买的衣服,还有鞋子,回家之后我会把钱打给你的。”
上官燕绥眼睛看着前方,眉头微微皱起,这对他来说,似乎是个大问题,想了一会儿只说出一个“哦”字。
凌小骨再次被震惊了,我其实就是那么一说,你不用那么当真的,就那么点钱,你还真要啊?你可是有三辆跑车的人!没想到你是那样的人!虽然心里这样想着,但毕竟他又不欠她什么,就算他有再多的钱,那也是他自己的啊,没理由对她施舍。刚刚不过是吐槽一下,感觉他这种死板的人,真的不适合走进五颜六色的社会大染缸啊。
就像刚刚,虽然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世人肯定是指责他的比较多,而不是支持他。在世俗中,你有钱的话,就应该无偿贡献给别人啊,要不然就是自私。有时候连她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扭曲的心理?即使他再有钱,那也是他付出劳动或是挣回来的啊,凭什么要指责?如果他捐出来,那是他对世界的仁慈,如果他不捐,也无可厚非啊。人们总是喜欢用道德去绑架他人啊,像上官燕绥这样,不过多的与社会接触,对他来说反而是好事。
车突然停了下来,是十字路口,上官燕绥突然转头看她,一脸的严肃与纠结,沉声问道:“我刚刚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们既然昨天已经成为朋友了,刚刚你问我的时候,我是不是应该回答,不用了?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差那点钱,就算你还给我,我也不知道怎么花。因为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以前从未有过这种经历,所以想问问你,这时候该怎么处理?”
额,上官燕绥其实挺细心,他肯定是看到我纠结的脸了!其实我想告诉他,这样就挺好,对别人就应该适当保持距离,适当给予,倘若你遇到的是一个贪婪的人,你可就惨了,幸好遇到的是我。
凌小骨心里想了一下,斟酌了一下说道:“人和人之间相处,确实要保持些距离,你刚刚的做法并没有错处。现代这个社会,不管是对什么人,你的善良都要带点锋芒,否则只会被一味的索取。但如果是和朋友相处可以适当的放宽一点标准,当然前提是那人真的是值得深交的朋友。就像刚刚,如果你把我当朋友,觉得不好意思,心里并不想收我的钱,可以直接告诉我的。然后我可以说,既然是这样,那我请你吃顿饭好了,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相处之道。人类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加深与他人的交流的。”
上官燕绥听的很认真,就像是课堂上认真听讲的学生,看那专注的眼神,恨不能拿出笔记记上几笔。现在的他,就是个好奇宝宝,终于有了个活的会说话的人类朋友,所以在努力地学习如何交朋友,如何与朋友相处。
只不过凌小骨没想到的是,他听她说的话,接下来突然画风一转,低低地问了一句,“你是要请我吃饭吗?小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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