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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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公子,累了?”
“不累……”
“不累的话,为什么从刚才你就开始唉声叹气?”唐玄天不解的看着白晨。
唐玄天的语气还算平和,只是强忍着怒火。
和白晨就走了这么半天的时间,白晨就开始神神叨叨,偶尔还要叹口气,唐玄天的心境被搅得心乱如麻。
“果然和一个大叔一起上路是最无趣的事情啊。”白晨很不满的说道。
唐玄天的心头有一百只草泥马飞奔而过,谁想和你一起上路了。
“我们这去唐门要多久?”
“我们走捷径,最多半个月即可。”
“也就是说,我要忍受这种空虚寂寞的时光大半个月的时间……”
就在这时候,一只苍鹰突然从空中落下,不过那只苍鹰并非攻击两人,而是落在唐玄天的手腕上。
唐玄天从苍鹰的爪上取下一个纸条,这就是这些大门大派传递消息的方式。
当然了,还有更加匪夷所思的方式,白晨也只是听说过。
唐玄天在看到纸条上的消息后,脸色突然变了变。
“白公子,唐门之中有些琐事,需要我现在回去处理。”
“我们现在不就在去唐门的路上么?”白晨漫不经心的说道。
“我的意思是说,我需要先行一步。”
“其实你就是想找个借口,把我甩掉是吧,我知道……你也觉得我们俩走在一起很无趣。”
唐玄天苦笑:“白公子说笑了……”
“好了好了。你有急事你就先走。反正唐门那么大的地。也不会找不到。”
然后就这样……白晨再次变成了孤家寡人,用他的话说,就是千里走单骑。
唐玄天走的时候很急,急得就连所谓的捷径都没说清楚。
别说唐门了,就连最近的城镇,白晨都找不到。
显然,他是高估了自己对地形的认知。
然后在未来的三天时间里,白晨一直都在荒郊野岭走游荡。终于,在第三天的时候看到了一座城池。
问清楚之后,这里是罗城,白晨才知道自己走岔了,在野外游荡了这么久,就是给他的这次行程又增加了六天的路程。
当然了,对于整个行程,白晨没有一点担心。
反正是唐玄天丢下自己的,又不是自己故意拖延。
白晨依旧是该睡的睡,该吃的吃。
住着罗城最好的客栈。吃着最好的饭菜,可是。等到结账的时候,白晨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带钱。
收账的掌柜笑容已经僵硬,他看着白晨穿着不错,而且又骑着高头大马。
所以白晨进店的时候,他想也没想,直接就把客栈里最好的上房,最好的饭菜给了白晨,可是白晨居然没钱付账。
这让他如何能忍,掌柜的脸色已经铁青:“没钱你就敢进我长春居,你是在逗我玩吧?”
白晨赔笑:“掌柜,我这不是忘记带钱了么。”
“没带钱?没带钱你怎么在外行走?我看你分明就是想吃霸王餐,来人哪……给我拉去报官。”
几个小二伙计,已经围上来就要对白晨动手。
“吵什么吵!没看到我家小姐在休息吗。”
就在这时候,邻房的一个少女,突然气势汹汹的打开房门,冲着几个人怒斥道。
“不就是几两银子的事情么,拿去……快快滚开,休得再在这里吵闹。”
这种土豪一般的行径,顿时让白晨有一种感激凌涕的感恩。
这小丫头果然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
“小子,算你走运,不然老夫便送你去吃牢饭……”
掌柜的又丢下几句狠话,喜滋滋的拿着白花花的银子离去。
其实刚才如果那群小二围上来,白晨除了抱头鼠窜,还真没办法做什么。
难道要把他们全打趴下,然后说出自己的身份么。
白晨才不想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不说要是传出去,自己的脸面都丢光了,在自己的亲友面前,都抬不起头。
白晨与那个小姑娘对视了一眼后,悻悻的离去。
这时,一个沙哑的声音从房内传来。
“小玲,你在与谁说话?”
白晨听这声音,一点都不像是一个芳龄少女的声音。
当然了,细听之下还是可以辨认的,只不过如果一时不察,很容易以为是个男人的声音。
那个叫做小玲的女孩立刻关上房门,屋内传来小玲的声音:“没,刚才掌柜的在与其他客人吵闹,奴婢打发了他们。”
“你呀,身上有点钱就乱花,身上可还有余钱?”
听那个小姐似乎没有责怪小玲的意思,白晨也稍稍的放心下来,转身打算离去。
只是,如今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白晨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做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的感觉。
所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找个赚钱的办法,不然的话,自己这一路上可就真要风餐露宿了,白晨虽然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人,可是也不会习惯整日里都在野地里打转的感觉。
这次出行,白晨没打算声张,走的也是极为隐蔽。
所以炼丹术是不能露的,免得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白晨思索着,什么事情来钱快,回报又丰厚,做起来又方便快捷的。
想了半天,似乎除了拦路抢劫,没其他的行当了。
白晨可不想前几天刚杀强盗,今天自己就干这种勾当。
出了客栈的门,白晨牵了马便在街上转悠起来。
结果什么事都没找到,其实这也是正常的结果。
白晨这种选择性的无事大部分工作,是不可能找的到赚钱的行当的。
眼看着便要天黑。现在白晨要么选择露宿荒郊。要么选择露宿街头。
想了想。白晨还是决定先出城再说,毕竟城外还能找到点吃喝。
出了罗城,转眼天色就已经黑下来了。
白晨有些茫然,似乎每次出行,都意味着不顺利。
夜幕下的荒野,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
白晨很想知道,电视剧里的那些大侠出门的时候,是不是怀里都揣着一叠银票。
为什么自己每次出门。都是这么悲催。
一个人的夜,总会让人胡思乱想。
火堆前烤着刚刚猎来的兔子,白晨又开始回忆起那个遇到阿古朵的夜晚。
虽然白晨不喜欢回忆那些令人伤感的记忆,只是偶尔的缅怀中是难免。
白晨一直在想,如果阿古朵长大成人,会否还记得自己这个阿郎。
自己又是否真的能够将阿妹娶回家,伤感的记忆很快便散去,白晨又开始后悔,出来的时候,应该多带两个人。
以自己的糊涂志。实在不适合孤身上路。
谁又能想的到,唐玄天会把自己莫名其妙的丢在半路上。一个人跑路了。
想到这,白晨的心头便是无名火气,他已经认定,唐玄天绝对是受不了他,才做出如此无耻的行径。
似乎快要七月七了,七月初七扬州西湖畔,名扬花鼓动四方,七秀剑坊便要敞门迎四方豪雄。
看来去完唐门,自己又该赶着去七秀了。
正好,借此机会把阿岚带回来。
七秀虽好,可是毕竟是别人的家,阿岚在外面始终让人不大放心。
就在白晨胡思乱想之际,远远的听到两匹马的马蹄声。
同时白晨还听到两个熟悉的声音,不就是客栈里的那个小丫鬟小玲,还有那位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小姐么。
奇怪,这都半夜三更了,她们怎么会在这时候出城。
正常人都应该是白天赶路,晚上休息。
即便是白晨自己,也是遵循着这样的习惯。
“嗯?前面有火光。”
两人显然也发现了白晨,御马走了过来,小玲轻吟一声:“咦,是你。”
“小玲,你认得他?”
“他便是今日在客栈里,没钱付账的那人。”
“两位姑娘这么好的雅兴,长夜漫漫出来赏夜景。”
白晨看向小玲身边坐骑上的那个女子,夜色下难以看清那女子容貌,只觉得她身形苗条高挑,应该是位佳人。
“小玲,我们走吧。”那位小姐似乎有些躲着白晨,一直处于黑暗中,不愿示人。
“这位兄台,我们还要赶路,就不打扰阁下,告辞。”
“夜路多有危险,多加小心。”白晨善意的提醒一句,两人示意点头回应,便策马离去。
“怪人。”白晨对两个女子的评价。
夜色下,小玲迟疑的问道:“小姐,你说那人是不是坏人?”
“不是。”那小姐的声音有些淡漠,轻声回应道。
“小姐都没和他打过交道,如何知道他不是坏人?”
“一个江湖中人,宁可风餐露宿,也没为了钱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足见他不是歹人。”
“说不定是因为他的身手平庸也不一定。”
“不管他的武功多平庸,比之普通人肯定要强上许多,他既然没有为了钱心生邪念,就说明他不是坏人。”
“那小姐为何与他说话的时候,如此的不近人情?”
“我这相貌与他见面,只会把他吓跑掉,何况我们如今自身难保,何必要给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找麻烦。”
“小姐本是国色天香,都是那贱人害苦了小姐,可是只要到了唐门,一定可以恢复小姐的容貌。”
“国色天香又如何,不过是一副臭皮囊罢了,我只是不想让手中那东西,落入拜火教的手中。”
女子的语气虽说平淡无奇,可是却透着一丝失落。
哪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容貌倾国倾城,即便再随性洒脱的女子,也无法接受从一个美若天仙的容貌,变成赶路都要走夜路,免得吓到路人的丑八怪。(未完待续。。)
“白公子,累了?”
“不累……”
“不累的话,为什么从刚才你就开始唉声叹气?”唐玄天不解的看着白晨。
唐玄天的语气还算平和,只是强忍着怒火。
和白晨就走了这么半天的时间,白晨就开始神神叨叨,偶尔还要叹口气,唐玄天的心境被搅得心乱如麻。
“果然和一个大叔一起上路是最无趣的事情啊。”白晨很不满的说道。
唐玄天的心头有一百只草泥马飞奔而过,谁想和你一起上路了。
“我们这去唐门要多久?”
“我们走捷径,最多半个月即可。”
“也就是说,我要忍受这种空虚寂寞的时光大半个月的时间……”
就在这时候,一只苍鹰突然从空中落下,不过那只苍鹰并非攻击两人,而是落在唐玄天的手腕上。
唐玄天从苍鹰的爪上取下一个纸条,这就是这些大门大派传递消息的方式。
当然了,还有更加匪夷所思的方式,白晨也只是听说过。
唐玄天在看到纸条上的消息后,脸色突然变了变。
“白公子,唐门之中有些琐事,需要我现在回去处理。”
“我们现在不就在去唐门的路上么?”白晨漫不经心的说道。
“我的意思是说,我需要先行一步。”
“其实你就是想找个借口,把我甩掉是吧,我知道……你也觉得我们俩走在一起很无趣。”
唐玄天苦笑:“白公子说笑了……”
“好了好了。你有急事你就先走。反正唐门那么大的地。也不会找不到。”
然后就这样……白晨再次变成了孤家寡人,用他的话说,就是千里走单骑。
唐玄天走的时候很急,急得就连所谓的捷径都没说清楚。
别说唐门了,就连最近的城镇,白晨都找不到。
显然,他是高估了自己对地形的认知。
然后在未来的三天时间里,白晨一直都在荒郊野岭走游荡。终于,在第三天的时候看到了一座城池。
问清楚之后,这里是罗城,白晨才知道自己走岔了,在野外游荡了这么久,就是给他的这次行程又增加了六天的路程。
当然了,对于整个行程,白晨没有一点担心。
反正是唐玄天丢下自己的,又不是自己故意拖延。
白晨依旧是该睡的睡,该吃的吃。
住着罗城最好的客栈。吃着最好的饭菜,可是。等到结账的时候,白晨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带钱。
收账的掌柜笑容已经僵硬,他看着白晨穿着不错,而且又骑着高头大马。
所以白晨进店的时候,他想也没想,直接就把客栈里最好的上房,最好的饭菜给了白晨,可是白晨居然没钱付账。
这让他如何能忍,掌柜的脸色已经铁青:“没钱你就敢进我长春居,你是在逗我玩吧?”
白晨赔笑:“掌柜,我这不是忘记带钱了么。”
“没带钱?没带钱你怎么在外行走?我看你分明就是想吃霸王餐,来人哪……给我拉去报官。”
几个小二伙计,已经围上来就要对白晨动手。
“吵什么吵!没看到我家小姐在休息吗。”
就在这时候,邻房的一个少女,突然气势汹汹的打开房门,冲着几个人怒斥道。
“不就是几两银子的事情么,拿去……快快滚开,休得再在这里吵闹。”
这种土豪一般的行径,顿时让白晨有一种感激凌涕的感恩。
这小丫头果然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
“小子,算你走运,不然老夫便送你去吃牢饭……”
掌柜的又丢下几句狠话,喜滋滋的拿着白花花的银子离去。
其实刚才如果那群小二围上来,白晨除了抱头鼠窜,还真没办法做什么。
难道要把他们全打趴下,然后说出自己的身份么。
白晨才不想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不说要是传出去,自己的脸面都丢光了,在自己的亲友面前,都抬不起头。
白晨与那个小姑娘对视了一眼后,悻悻的离去。
这时,一个沙哑的声音从房内传来。
“小玲,你在与谁说话?”
白晨听这声音,一点都不像是一个芳龄少女的声音。
当然了,细听之下还是可以辨认的,只不过如果一时不察,很容易以为是个男人的声音。
那个叫做小玲的女孩立刻关上房门,屋内传来小玲的声音:“没,刚才掌柜的在与其他客人吵闹,奴婢打发了他们。”
“你呀,身上有点钱就乱花,身上可还有余钱?”
听那个小姐似乎没有责怪小玲的意思,白晨也稍稍的放心下来,转身打算离去。
只是,如今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白晨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做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的感觉。
所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找个赚钱的办法,不然的话,自己这一路上可就真要风餐露宿了,白晨虽然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人,可是也不会习惯整日里都在野地里打转的感觉。
这次出行,白晨没打算声张,走的也是极为隐蔽。
所以炼丹术是不能露的,免得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白晨思索着,什么事情来钱快,回报又丰厚,做起来又方便快捷的。
想了半天,似乎除了拦路抢劫,没其他的行当了。
白晨可不想前几天刚杀强盗,今天自己就干这种勾当。
出了客栈的门,白晨牵了马便在街上转悠起来。
结果什么事都没找到,其实这也是正常的结果。
白晨这种选择性的无事大部分工作,是不可能找的到赚钱的行当的。
眼看着便要天黑。现在白晨要么选择露宿荒郊。要么选择露宿街头。
想了想。白晨还是决定先出城再说,毕竟城外还能找到点吃喝。
出了罗城,转眼天色就已经黑下来了。
白晨有些茫然,似乎每次出行,都意味着不顺利。
夜幕下的荒野,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
白晨很想知道,电视剧里的那些大侠出门的时候,是不是怀里都揣着一叠银票。
为什么自己每次出门。都是这么悲催。
一个人的夜,总会让人胡思乱想。
火堆前烤着刚刚猎来的兔子,白晨又开始回忆起那个遇到阿古朵的夜晚。
虽然白晨不喜欢回忆那些令人伤感的记忆,只是偶尔的缅怀中是难免。
白晨一直在想,如果阿古朵长大成人,会否还记得自己这个阿郎。
自己又是否真的能够将阿妹娶回家,伤感的记忆很快便散去,白晨又开始后悔,出来的时候,应该多带两个人。
以自己的糊涂志。实在不适合孤身上路。
谁又能想的到,唐玄天会把自己莫名其妙的丢在半路上。一个人跑路了。
想到这,白晨的心头便是无名火气,他已经认定,唐玄天绝对是受不了他,才做出如此无耻的行径。
似乎快要七月七了,七月初七扬州西湖畔,名扬花鼓动四方,七秀剑坊便要敞门迎四方豪雄。
看来去完唐门,自己又该赶着去七秀了。
正好,借此机会把阿岚带回来。
七秀虽好,可是毕竟是别人的家,阿岚在外面始终让人不大放心。
就在白晨胡思乱想之际,远远的听到两匹马的马蹄声。
同时白晨还听到两个熟悉的声音,不就是客栈里的那个小丫鬟小玲,还有那位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小姐么。
奇怪,这都半夜三更了,她们怎么会在这时候出城。
正常人都应该是白天赶路,晚上休息。
即便是白晨自己,也是遵循着这样的习惯。
“嗯?前面有火光。”
两人显然也发现了白晨,御马走了过来,小玲轻吟一声:“咦,是你。”
“小玲,你认得他?”
“他便是今日在客栈里,没钱付账的那人。”
“两位姑娘这么好的雅兴,长夜漫漫出来赏夜景。”
白晨看向小玲身边坐骑上的那个女子,夜色下难以看清那女子容貌,只觉得她身形苗条高挑,应该是位佳人。
“小玲,我们走吧。”那位小姐似乎有些躲着白晨,一直处于黑暗中,不愿示人。
“这位兄台,我们还要赶路,就不打扰阁下,告辞。”
“夜路多有危险,多加小心。”白晨善意的提醒一句,两人示意点头回应,便策马离去。
“怪人。”白晨对两个女子的评价。
夜色下,小玲迟疑的问道:“小姐,你说那人是不是坏人?”
“不是。”那小姐的声音有些淡漠,轻声回应道。
“小姐都没和他打过交道,如何知道他不是坏人?”
“一个江湖中人,宁可风餐露宿,也没为了钱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足见他不是歹人。”
“说不定是因为他的身手平庸也不一定。”
“不管他的武功多平庸,比之普通人肯定要强上许多,他既然没有为了钱心生邪念,就说明他不是坏人。”
“那小姐为何与他说话的时候,如此的不近人情?”
“我这相貌与他见面,只会把他吓跑掉,何况我们如今自身难保,何必要给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找麻烦。”
“小姐本是国色天香,都是那贱人害苦了小姐,可是只要到了唐门,一定可以恢复小姐的容貌。”
“国色天香又如何,不过是一副臭皮囊罢了,我只是不想让手中那东西,落入拜火教的手中。”
女子的语气虽说平淡无奇,可是却透着一丝失落。
哪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容貌倾国倾城,即便再随性洒脱的女子,也无法接受从一个美若天仙的容貌,变成赶路都要走夜路,免得吓到路人的丑八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