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六章 秋日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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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婉儿甚为不喜太平公主提到陆瑾就眉飞色舞的样子,心内更是涌上了丝丝醋味,故意转移话题绷着脸言道:“殿下,另外还有一事,目前吐蕃使臣已经来到了长安,正式向朝廷递交和亲国书,为赤都松赞求娶殿下你为后。”
闻言,原本一脸欣喜的太平公主神情瞬间就黯淡了下来,愣怔半响轻叹言道:“该来的总归会来啊!”
见到太平公主愁绪满结的神情,上官婉儿芳心中飘出了一丝快意,说起来她还真有些希望太平公主能够嫁到吐蕃去,这样一来就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挠她与陆瑾之前的感情,毕竟至始至终,太平公主都是插足他们之间的第三者,甚至未达目的还多番威胁于她,着令上官婉儿一直是暗暗恼怒不已。
正在上官婉儿暗感畅快的时候,却又突然看见太平公主布满哀愁的俏脸渐渐转为了坚决肃然,她冷哼一声正容言道:“我命由我不由天,岂能嫁往蛮夷之国作那蛮夷之后!更何况本宫心头早就有了爱人,情有独钟至死不渝,无论如何本宫都不会和亲吐蕃。”
上官婉儿愣了一下,言道:“但是殿下,天皇天后对和亲吐蕃颇为意动,你岂能违背!”
听到上官婉儿之话,太平公主嘴角突然浮现出了一丝冷冷的微笑,言道:“不瞒婉儿,本宫已经思得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说不定能够让父皇母后允诺本宫与陆瑾之事,明日你就等着看好戏便可。”
“明日?”上官婉儿双目登时就惊讶睁大了。
“对,就是明日。”太平公主自信一笑,眼眸中闪动着摄人的光泽。
※※※
朝阳喷薄而出染红了东方天际,萦绕在山峦间的缥缈雾气渐渐消散,行猎大营已是热闹喧嚣了起来。
狩猎从古到今流行已久,因季节不同共分为四种,在春季称为春蒐;在夏季称为夏苗;在秋季称为秋狝;在冬季称为冬狩,其中要论最佳时节,当以秋季狩猎为上。
盖因那些肥羊麋鹿狐狸狡兔经过春夏水草的喂养,到得秋天的时候个个膘肥体壮,毛发光亮,正是猎取的最好时机,若是到了冬天猎物窝冬,不仅数量稀少,而猎物也是瘦弱不堪,味道不免会大大打了折扣。
卯时三刻,高宗皇帝在天后武媚的陪同下走出营帐,来到了狩猎大营中间的空地上,接受狩猎大臣们的觐见叩拜。
今日高宗头戴一顶没有流苏的天平冠,身披金丝夹织烁烁其光的黑斗篷,内则一身软甲,腰悬一口特制长剑,凛凛之气颇见肃杀。
而武后也脱去了繁缛的宫装,穿着单薄贴身的骑士劲装,三千发丝挽成了一个英雄髻,颇有些英姿飒爽的风范。
二圣稍事勉励了一下狩猎大臣,纷纷跨上了各自所乘的战马,在五百羽林骑士的护持下,朝着不远处的平原河谷而去。
终南山周围草木葱茏,水流交错,地势也算较为平坦,历来被圈围成皇家猎场,成为长安城周围有名的狩猎地之一。
随着一阵沉重的锣鼓声响起,头戴狰狞面具的武士敲锣打鼓冲入山林,将藏匿在里面的各类野兽驱赶出来供围猎大臣们射杀,陡然之间,平原上立即就响起了一片策马奔跑之声,弓弦振动之声,猎物悲鸣之声。
在一队百骑卫士的护持下,身穿甲胄的高宗纵马如飞,连连开弓引箭,那些正在惶恐逃命中的猎物不时悲嘶倒地,成为了天子所狩之猎物。
骑马奔驰片刻,原本精神抖擞的高宗额头渐渐冒出了大汗,喘息之声亦是愈来愈烈,他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挥挥手示意随同的大臣们自由狩猎,而他自己则在卫士的护持下返回狩猎大营。
端坐在天子行辕内,高宗饶有兴趣的瞭望着远处狩猎的场景,不时还兴致勃勃的与坐在旁边的武后闲聊几句,评点贵胄大臣们精彩的射技。
日头渐渐升上了中天,午时过后,狩猎的人们满载而归,天子行辕前的擂鼓亦是轰然雷鸣开来,一队红衣军卒手持长号“呜呜”鸣动,献狩之礼正式开始。
所谓献狩,是指狩猎大臣将自己所猎的最珍贵猎物献给天子,这也是古老周礼所流传下来的狩猎礼制,许多猎取到珍贵猎物的大臣们更能凭此受到天子的嘉奖,成为狩猎的佼佼者。
一阵沉雷般的鼓声落点之后,李氏诸王当先走入了天子行辕,为首者正是当今太子李哲。
李哲从小懦弱寡言,加之并不喜好弓马,故而今日所猎取的猎物并不丰盛,面对高宗武后望来的目光,他行至行辕正中微微一礼道:“启禀父皇母后,儿臣今日亲自猎到四不像一只,特来献给父皇母后,恭祝父皇母后龙体康健,千秋万代。”
这四不像乃是一种似鹿非鹿的野兽,在中原大地也算多见,并不算什么稀罕之物。
听到太子所献之物如此普通,高宗和武后心内都忍不住有些失望,毕竟比起李弘和李贤两位太子,李哲实在差得太远了。
然虽如此,高宗依旧勉励笑道:“四不像乃温阳大补之物,皇儿有此心,朕甚为高兴。”
李哲微微颔首,恭敬的退到了一边。
紧接着,又是其他人向天子献上猎物,总而论之,多为一些狐兔、苍鹰、野猪之类的常见之物,并没有多少凶猛的野兽,不禁令高宗暗暗感到失望。
正在此时,一名身穿牛皮软甲的年轻人走进了天子行辕。
他大概十八九岁的年龄,一领大红金丝斗篷,一顶六寸高的墨玉冠,丰神俊朗,气度不凡,行至帐内朝着甬道一站,深深一躬朗声言道:“微臣薛绍见过天皇天后。”
这自称为薛绍的年轻男子乃城阳公主与房州刺史薛瓘的幼子,也是高宗的亲侄儿,一直居住在房州,前不久因事来到长安恰好遇到秋狩大典,故而前来狩猎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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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婉儿甚为不喜太平公主提到陆瑾就眉飞色舞的样子,心内更是涌上了丝丝醋味,故意转移话题绷着脸言道:“殿下,另外还有一事,目前吐蕃使臣已经来到了长安,正式向朝廷递交和亲国书,为赤都松赞求娶殿下你为后。”
闻言,原本一脸欣喜的太平公主神情瞬间就黯淡了下来,愣怔半响轻叹言道:“该来的总归会来啊!”
见到太平公主愁绪满结的神情,上官婉儿芳心中飘出了一丝快意,说起来她还真有些希望太平公主能够嫁到吐蕃去,这样一来就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挠她与陆瑾之前的感情,毕竟至始至终,太平公主都是插足他们之间的第三者,甚至未达目的还多番威胁于她,着令上官婉儿一直是暗暗恼怒不已。
正在上官婉儿暗感畅快的时候,却又突然看见太平公主布满哀愁的俏脸渐渐转为了坚决肃然,她冷哼一声正容言道:“我命由我不由天,岂能嫁往蛮夷之国作那蛮夷之后!更何况本宫心头早就有了爱人,情有独钟至死不渝,无论如何本宫都不会和亲吐蕃。”
上官婉儿愣了一下,言道:“但是殿下,天皇天后对和亲吐蕃颇为意动,你岂能违背!”
听到上官婉儿之话,太平公主嘴角突然浮现出了一丝冷冷的微笑,言道:“不瞒婉儿,本宫已经思得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说不定能够让父皇母后允诺本宫与陆瑾之事,明日你就等着看好戏便可。”
“明日?”上官婉儿双目登时就惊讶睁大了。
“对,就是明日。”太平公主自信一笑,眼眸中闪动着摄人的光泽。
※※※
朝阳喷薄而出染红了东方天际,萦绕在山峦间的缥缈雾气渐渐消散,行猎大营已是热闹喧嚣了起来。
狩猎从古到今流行已久,因季节不同共分为四种,在春季称为春蒐;在夏季称为夏苗;在秋季称为秋狝;在冬季称为冬狩,其中要论最佳时节,当以秋季狩猎为上。
盖因那些肥羊麋鹿狐狸狡兔经过春夏水草的喂养,到得秋天的时候个个膘肥体壮,毛发光亮,正是猎取的最好时机,若是到了冬天猎物窝冬,不仅数量稀少,而猎物也是瘦弱不堪,味道不免会大大打了折扣。
卯时三刻,高宗皇帝在天后武媚的陪同下走出营帐,来到了狩猎大营中间的空地上,接受狩猎大臣们的觐见叩拜。
今日高宗头戴一顶没有流苏的天平冠,身披金丝夹织烁烁其光的黑斗篷,内则一身软甲,腰悬一口特制长剑,凛凛之气颇见肃杀。
而武后也脱去了繁缛的宫装,穿着单薄贴身的骑士劲装,三千发丝挽成了一个英雄髻,颇有些英姿飒爽的风范。
二圣稍事勉励了一下狩猎大臣,纷纷跨上了各自所乘的战马,在五百羽林骑士的护持下,朝着不远处的平原河谷而去。
终南山周围草木葱茏,水流交错,地势也算较为平坦,历来被圈围成皇家猎场,成为长安城周围有名的狩猎地之一。
随着一阵沉重的锣鼓声响起,头戴狰狞面具的武士敲锣打鼓冲入山林,将藏匿在里面的各类野兽驱赶出来供围猎大臣们射杀,陡然之间,平原上立即就响起了一片策马奔跑之声,弓弦振动之声,猎物悲鸣之声。
在一队百骑卫士的护持下,身穿甲胄的高宗纵马如飞,连连开弓引箭,那些正在惶恐逃命中的猎物不时悲嘶倒地,成为了天子所狩之猎物。
骑马奔驰片刻,原本精神抖擞的高宗额头渐渐冒出了大汗,喘息之声亦是愈来愈烈,他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挥挥手示意随同的大臣们自由狩猎,而他自己则在卫士的护持下返回狩猎大营。
端坐在天子行辕内,高宗饶有兴趣的瞭望着远处狩猎的场景,不时还兴致勃勃的与坐在旁边的武后闲聊几句,评点贵胄大臣们精彩的射技。
日头渐渐升上了中天,午时过后,狩猎的人们满载而归,天子行辕前的擂鼓亦是轰然雷鸣开来,一队红衣军卒手持长号“呜呜”鸣动,献狩之礼正式开始。
所谓献狩,是指狩猎大臣将自己所猎的最珍贵猎物献给天子,这也是古老周礼所流传下来的狩猎礼制,许多猎取到珍贵猎物的大臣们更能凭此受到天子的嘉奖,成为狩猎的佼佼者。
一阵沉雷般的鼓声落点之后,李氏诸王当先走入了天子行辕,为首者正是当今太子李哲。
李哲从小懦弱寡言,加之并不喜好弓马,故而今日所猎取的猎物并不丰盛,面对高宗武后望来的目光,他行至行辕正中微微一礼道:“启禀父皇母后,儿臣今日亲自猎到四不像一只,特来献给父皇母后,恭祝父皇母后龙体康健,千秋万代。”
这四不像乃是一种似鹿非鹿的野兽,在中原大地也算多见,并不算什么稀罕之物。
听到太子所献之物如此普通,高宗和武后心内都忍不住有些失望,毕竟比起李弘和李贤两位太子,李哲实在差得太远了。
然虽如此,高宗依旧勉励笑道:“四不像乃温阳大补之物,皇儿有此心,朕甚为高兴。”
李哲微微颔首,恭敬的退到了一边。
紧接着,又是其他人向天子献上猎物,总而论之,多为一些狐兔、苍鹰、野猪之类的常见之物,并没有多少凶猛的野兽,不禁令高宗暗暗感到失望。
正在此时,一名身穿牛皮软甲的年轻人走进了天子行辕。
他大概十八九岁的年龄,一领大红金丝斗篷,一顶六寸高的墨玉冠,丰神俊朗,气度不凡,行至帐内朝着甬道一站,深深一躬朗声言道:“微臣薛绍见过天皇天后。”
这自称为薛绍的年轻男子乃城阳公主与房州刺史薛瓘的幼子,也是高宗的亲侄儿,一直居住在房州,前不久因事来到长安恰好遇到秋狩大典,故而前来狩猎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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