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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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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道从不受李史者、曹夏兰待见一下成为了中心人物,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他微有几分羞涩和不安,搓了搓手:“叔,如果我说我就是瞎蒙乱猜的,你会不会相信?”

    “哥,正经点儿,别这样……”李别一脸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再这样我可就翻脸了。”

    怎么就不正经了?郑道又搓了搓手,还是严肃了几分:“其实、其实我问李别的三个问题,就已经说出了我怀疑冬营的理由。说实话,原本在门口和冬营聊天时,闻到他身上的中药材味道,而他的气色明显没有得病,我也没有多想,以为他就是替朋友拿药……”

    “一般人拿中药,身上的味道不会那么大,除非是把药装在了身上,而且,我还在他身上发现了中药的原料。现在人吃中药一般有两种方式,要么熬制,要么打碎成颗粒冲泡。由于大多数人嫌熬药太麻烦,一般都是在药店打成颗粒回去冲泡。”

    “其实只凭以上细节还不足以说明什么,但冬营的气色虽然健康,神色却有些异常,不像以前坦然心安的样子,肯定是有什么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情隐瞒。一个人一旦心里藏了大事,就算掩饰得再好,神色中也会不知不觉中流露出躲闪、畏惧的情绪。”

    “当然,如果没有李叔的一通电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杀医案,也不会联想冬营就是杀人凶手。不好意思,叔,刚才无意中听到了您的部分电话内容,现场部分中药材被偷走的细节引起了我的猜测。我一向相信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巧合,所有的巧合都有内在的必然的因素……好了,我的话说完了。对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贾能飞是主治咳嗽、肺病的所谓中医吧?”

    李史者的表情由凝重到轻松,再由轻松到惊讶,他点了点头:“是的,他对外宣称就是可以根治各种咳嗽、肺病的神医。”

    也不知道在古代的江湖郎中中,自称神医的骗子是不是和现在一样,都是主治气喘、xing病?郑道想起老爸以前行医多年,一再告诫他一个道理“内不治喘,外不治癣”,咳喘的病和皮肤的病最为复杂和棘手,因为引发的原因众多,一般很难治好,是为顽疾。

    反倒身体某局部器官的病并不难治,但患此病之人担心败露,不敢去大医院,以为民间小医可以根治,殊不知反倒会越治越坏,钱花了不少,最终耽误了病情。

    “这一次,得谢谢你,小郑。”李史者对郑道的形象大有改观,但想要一下完全扭转印象,也不可能,该说的客套话还是得说,主要也是破了案子不但他大功一件,连带李别和何小羽也有功劳。

    当时下楼时,他顾不上想那么多,等李别和何小羽尾随他包围冬营后,他才知道是郑道特意让他们下来助他一臂之力。他暗道惭愧,关键时刻居然忘了拉自己儿子一把,还是考虑不周啊,居然还没有郑道细心。

    “我就是随口一说,叔信我,是我的荣幸。抓住了冬营,是叔的辛苦。”郑道不居功,他说的也是心里话,如果李史者不信他不当机立断,也不会验证他的猜测。

    信任是成功的基础。

    李史者喝了一口茶,目光从李别、何小羽、滕哲几人身上扫过:“坐,都坐下,今天正好都在,来,聊聊郑道的工作。”

    李别心中大喜,他向老爸提过几次希望安排郑道到市局工作,郑道完全可以胜任心理医生的职位,只不过每次老爸都是含糊其词,不说同意也不明确拒绝,他就心里没底。

    现在老爸主动提及,应该是有戏了,他屁颠屁颠跑到郑道旁边,搬了个马扎和他坐在了一起,碰了碰他的胳膊:“哥,做正经人办正经事,听我爸安排,好好上个班,当个正经八百的心理医生,不再当忽悠了啊,乖。”

    要不是在李别家里,郑道非得揍他不可,强忍冲动,郑道不等李史者开口,先下手为强:“叔,今天上门来得突然,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要不,我给叔和阿姨讲两个故事吧?”

    何小羽瞪大眼睛,什么情况,郑道是要继续现眼,他没喝酒怎么就醉了?

    滕哲是直接就醉了迷了,哥,能不能行了,在李叔面前表演什么才艺,他一向刻板不苟言笑的好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别以为你在他面前小露了一手,就可以顺杆子向上爬了,小心摔下来!

    李别更是急得不行,用力一拉郑道,手上用力外加连使眼色。

    郑道对三个人的表情视而不见,他有自己的主意,今天的机会难得,错过了就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现在李史者解决了目前最大的麻烦,心情好,听得进去话。

    果然被郑道猜中了,李史者愣了一下,呵呵一笑:“行啊,讲故事就讲故事,反正就是随便聊天。很久没有和你们年轻人好好说话了,老曹,拿点干果、水果什么的,今天我要和他们开一个座谈会。”

    气氛不错,希望接下来的效果也不错,郑道反手推开了李别,开讲了:“李别,我问你一个问题啊……”

    李别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又拿他当骰子,当他是幸运星不成?

    “你感冒了,找了一个中医,中医让你喝姜汤和热水,并且告诉你许多注意事项,你喝过后就好了,注意事项就抛到了脑后。后来,你得了更重的病——咳咳,比喻,只是比喻,不是咒你,别瞪我成不——需要动手术,你去了医院,外科大夫治好了你的病……”郑道抱住了李别的肩膀,“你觉得谁的医术更厉害?你会更感激谁?”

    “当然是外科医生了,当我傻呀?考我这么没脑子的问题,哥,我怀疑你在黑我,虽然我没有证据。”

    “但如果我告诉你,你后来得的需要动手术的重病,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只要你听了中医的话,多注意一些事项就可以,你会怎么想?”郑道只是抛出问题,才不管李别真怎么想,他要的是说服李史者,“下面正式进入讲故事阶段,说的是扁鹊的传说……”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为高明?”

    扁鹊答说:“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不解:“又为何你最为出名呢?”

    扁鹊答说:“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一般人不知道长兄可以事先去除病因,病情没有加重就被治愈,所以长兄的名气无法传扬。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初发之病都是小病,寻常人以为他只能治疗轻症,所以他的名气只能遍及十里八乡。而我只能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世人都看到我会做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高手是防微杜渐。”郑道笑了笑,一脸谦虚和认真,“预防总是比治病要简单,成本也要低。能让人不生病,才是真正的医家圣手!而能在病初之时及时发现并根治的,也是了不起的高手……不过故事就是故事,也许是扁鹊的谦虚之说,当不得真。”

    何小羽坐在曹夏兰身边,和郑道面对面,她双手托腮,听得津津有味,忽然就站了起来,未出声先笑:“呵呵,哈哈,要是我是医生,肯定要当扁鹊,才不要当他的大哥二哥,多不划算。在病人未病时不治,轻症时也不治,就等他病发后治,既显得医术高超,又大赚一笔,还被当成恩人,何乐而不为?”

    行啊,小羽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伶俐了?郑道认识何小羽多年,补刀的事情她干得不少,从未见过如今天一样补的一刀致命完全符合他的心意的,难道立功也有提升智商和情商的功效?

    或许在极度兴奋的刺激之下,何小羽超常发挥了。

    郑道不等李史者等人有没有消化他的故事,也不在乎他们的反应,紧接着就讲了第二个故事:“话说在汉代时,有一户人家的烟囱很直,一人劝主人把烟囱改成弯曲的,再搬开烟囱旁边的柴火,因为直烟囱会冒火星,落在旁边的柴火上,很容易失火。主人不听,不久果然发生了火灾。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扑灭了火灾。主人大摆宴席感谢因为帮忙灭火而焦头烂额的乡亲,却忘了宴请提醒他修改烟囱搬开柴火的忠告者……”

    “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郑道不管他的故事是不是让在场的几人怀疑人生,反正他是讲完了,该停止表演了,笑了一笑,“就像今天的事情,如果有一个人早早提醒叔,说冬营以后会杀人,叔肯定会骂他神经病让他滚蛋。我只是幸运地碰上了杀人之后的冬营,并且告诉了叔我的怀疑,叔就及时抓捕了冬营。叔会不会觉得我厉害而以前提醒你的人是忽悠是神棍?”

    李史者沉默着,端起茶杯,重重地喝了一口,又轻轻放了回来,整个过程缓慢而凝重,像是在做什么重大决定一样。

    “小郑啊,你是想当扁鹊的大哥和提醒我改烟囱的人,对吧?”李史者站了起来,双手负后,脸色平静,“不是我不信中医,也不是不信你,而是我的病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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