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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番外12 始知人间情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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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曾有云:“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每每读到这一句生死之论,我都不敢苟同。许是自幼便知晓自己命不久矣,我一直对生前身后之事没有太多感慨。人世一遭,长寿短命又能如何?终是逃不过一个“死”字,早晚而已。

    既然如此,又何必一味执着于长生?至少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名利富贵、七情六欲值得去追逐。我也无法理解,母亲为何将名望、荣耀看得如此之重。

    自从知晓了父侯的真正死因,我便与母亲越发疏远。并非责怪她的性情为人,只是……既然明白有朝一日我会提早离去,又何必故作母慈子孝,临了还让她悲戚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

    既难免一死,还是与世人保持些疏离之感罢!不求生前热闹荣耀,也不欲死后名垂千古,悄然而来,默然而逝,不扰这尘世分分毫毫,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许是揣了这个想法太久,我一直不愿与人亲近,独居一隅享受着偏于冷寂的清净,久而久之,却意外得了个“谪仙”之名。

    当淡心对我提起这两个字时,我只能一笑置之。大约是云府的门第太高,在世人眼里太过神秘,才使得旁人如此看我。但这世上哪有什么谪仙之人?

    至少,绝不该是一个患有腿疾、行将就木的谪仙。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认为自己活不过十五岁。

    犹记得父侯曾为我定下一门指腹为婚的亲事,女方出自世代书香的夏家。若单论门第而言,从商的云氏,与从文的夏氏联姻,两家也算般配。更何况夏家近百年内无人出仕,并不招惹朝廷的纷争,这一点倒是甚合我意。

    自我记事起,见过夏嫣然几次,因为知道她将会成为我的妻子,便也待她较为亲近,彼此一直以表字(小字)相称:我唤她“品言”,她唤我“挽之哥哥”。

    当初也曾想过为云氏绵延香火,与夏家小姐举案齐眉,可自从患上腿疾之后,我就断了这念想,提出要与夏家解除婚约。

    母亲劝了我几句,倒也不曾训斥逼迫,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应允了。

    退婚之后,我又见过夏嫣然一次,是在我十三岁那年,而她只有十一岁。她虽故作纤袅亭亭的闺秀模样,可在我眼里,她还是个稚嫩天真的黄毛丫头。

    至少,大家闺秀不会在被退婚之后毫无顾忌地跑过来,这让我觉得她根本不懂“退婚”二字是何分量。

    犹记得那一次见面,她在我的园子门前流连不去,望着笔法清峻的三个字问道:“挽之哥哥,你这园子为何叫做‘知微轩’?”

    我坐在轮椅上抬首望去,不假思索地回道:“这是出自《周易》里的一句话——‘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世伯学识渊博,应该教过你才对。”

    我口中的“世伯”,正是夏嫣然的父亲。

    闻言,夏嫣然立刻自豪地回道:“那是自然!我父亲说过,‘凡物之体,从柔以至刚;凡事之理,从微以至彰。知几之人,既知其始,又知其末,是合于神道,故为万夫所瞻望也。’”

    夏嫣然烂熟于心,语毕转而问我:“如何?我答得怎么样?”

    “答得不错,背诵流畅,可你知道这话的意思吗?”我毫不客气地再问。其实我并不相信,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能明白这其中的奥义,就连我如今也不能完全揣摩透彻。

    果然,夏嫣然被我问住了,怔愣片刻很不服气地反问:“那挽之哥哥呢?你又知道吗?”

    我笑了。看来夏家教养子女的方法还是流于皮毛,夏世伯教导女儿背了这么多篇章警句,可夏嫣然却不解其意。不过对于她这个年纪而言,又是女孩子,这已算不错了。

    我想起她不服气的问话,也不欲多做计较,便摇头敷衍道:“这园名是先祖所题,我也领悟不透。”

    夏嫣然闻言没再接话,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只抬眸望着“知微轩”三个字出神。良久,她清脆的声音再度传来:“可我听说,这园子的名字另有来历,和挽之哥哥你讲得不一样。”

    “哦?什么来历?”我被她闹出了几分兴趣。

    夏嫣然抬袖掩面娇笑,半是神秘地答话道:“我听说,大熙王朝的开国皇后闺名唤作‘聂微浓’,你这个园子叫‘知微轩’,是云氏先祖为她所题。”

    “聂微浓?”我顺势再看园子上那三个字,倒还真是头一次听说这个“典故”。族内一直传说先祖与聂皇后交情匪浅,不过公然以皇后的闺名为题,有些不妥了,私以为这并非我云氏先祖的做派。

    于是,我婉言否定这个说法:“你竟比我这个云氏子孙还要清楚?”

    夏嫣然闻言轻哼一声:“挽之哥哥不问世事,清高至极,又怎会在意这些流言秘辛?自然是我们大俗之人才能听得。”

    听到这个评价,着实令我有些意外,尤其是出自年仅十一岁的夏嫣然之口——原来我算是“清高”之人。

    然而夏嫣然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她看了我半晌,蓦地流露出几分失落之意,忽然语带哭腔地问道:“挽之哥哥,你为何要退婚呢?是不喜欢我吗?”

    看她一副快哭的模样,我才知道她不是不懂,她懂得何为“退婚”。

    不经意间我伤害了一个视如妹妹的少女,的确令人不忍。更何况在这桩婚事里,她毫无错处,是被我连累了名声。

    “品言……”唤出她的小字之后,我又不知该从何劝慰,只得实话实说:“你很好,我没有不喜欢你。只是……我命不久矣,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

    说到此处,我发现她越发哭得梨花带雨,只得再行解释:“你年纪尚小,如今退婚还有余地;倘若再过几年,我才是把你耽误了,届时即便你没嫁过来,也会无辜背上‘克夫’之名。”

    “但我就是喜欢你。”夏嫣然大哭不止,我亦手足无措。劝人,真不是我的长项。

    她就这么兀自哭着,我在一旁唯有沉默。半晌,她才断断续续地哭问我:“挽之哥哥,你怎么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你又不是未卜先知……你觉得还能再活几年?”

    再活几年?以我如今的身子骨……我沉吟估测一下,对她回道:“大约还剩两三年的寿命罢。”

    “两三年的寿命……”夏嫣然顿时停止哭泣,抬眸问我:“挽之哥哥,那咱们打个赌行么?我不求你还娶我,我就想和你打个赌。”

    “什么赌?”我委实不忍再拒绝她。

    夏嫣然抬手一指“知微轩”那三个字,抽抽嗒嗒地道:“你说你还有两三年的寿命,我偏不信。倘若你平安度过十六岁,便将这园子的名字改了可好?”

    改名?我没有即刻应允,反是问道:“你想改成什么?”

    “以我的小字命名,改成‘知言轩’。”夏嫣然的眸光里迸发出几分热烈的期待,与她的年纪不甚相符。尤其她所提出的要求,也令我感到吃惊。

    方才她刚说起“知微轩”的来历传言,而今又让我改成“知言轩”……个中之意,再也清楚不过。

    夏嫣然小小年纪,心性竟然如此早熟?

    我下意识地想要出口拒绝与她打赌,可转念一想,这少女刚刚被我退了婚,如若我再连这小小赌约都不肯答应,恐怕会令她更加伤心。况且,这也算是对我的一个鼓励罢,鼓励我能继续活下去,至少是多活几年。

    她的心意毕竟是好的,想到此处,我也无法开口回绝了,便顺势应承下来:“好,我答应你。”

    “真的?”夏嫣然立刻破涕为笑,伸出右手小指:“挽之哥哥可不能反悔,快与我拉钩!”

    “真是小孩子把戏。”我深感无奈,又觉好笑,只得伸手与她拉钩定诺:“品言,谢谢你。”

    当时的这一幕,很快便被我抛诸脑后,因为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能活过十六岁。直至后来,当真艰难地度过了十七岁生辰,这个赌约才被我猛然记起。

    虽说我并不笃信神佛,可谁又能说得清楚,当年的赌约没有冥冥之中给予我支撑?当我无数次腿疾复发、乃至痛不欲生时,也许那个爱哭的女孩子,正在遥远之处为我祈祷罢!

    我的确是输了,欠了夏嫣然一份情。还有当初的退婚,也已经对她造成了伤害……既然此生我不再打算娶妻,又何须计较一个园子的名字?不妨给她以安慰,也算是减轻我的内疚。

    于是,在我十七岁那年,我下令改掉了这座园子的名字,世代离信侯所居住的“知微轩”正式变作“知言轩”。而这三个字,亦是我亲手所题。

    然命运偏生如此未知与玄妙。我还是失算了!败给了宿命!

    摒除母子亲情,看淡主仆缘分,漠视名利富贵……我本以为心湖早已波澜不起,这一生能够笑看生死宠辱不惊。

    可谁都未曾料到,仅仅两年之后,我会在京州子奉的别院里遇上一个女子。

    至此,终于尝到了一回人间的七情六欲滋味。也让我明白了,为何世上会有许多形形色色的欲望,会有人堪不破红尘生死。原来,注定是有那么一个人、一件事,会生生地撞了进来,令人无法躲避。

    遇上出岫,如此猝不及防。

    彼此的相逢、相识、相知、相许……一路走来,桩桩件件都在我意料之外。原来我也有私心呵!想要在这有生之年里,尝试一次刻骨铭心;想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感受一次悲欢离合。

    忽然间,我对自己的短命如此遗憾,对这人世也生出贪婪。我会期许每一个清晨,庆幸自己多活了一日;也会流连每一个日暮,担心自己长眠不醒。

    因为这一个女子,始知情之深重;知其深重,才会贪恋红尘朝暮。

    当我下定决心带出岫回府时,竹影曾不止一次地提醒过我,说她长得像夏嫣然。

    像吗?我早已忘记了夏嫣然的容貌长相,当初那个稚嫩少女所留给我的印象,除却那副娇啼的泪颜,便是她所提出的赌约。还有,她眼角的一颗泪痣,仅此而已。

    我并非子奉,也从不流连风月,更不会过分在意女子的容貌。于我而言,这世上的女子大抵都是相似的,唯有出岫是个例外。遇上了,缘分使然。

    原谅我如此自私,把她留在身边。本想让她侍奉几年笔墨,待我死去之前为她安排好亲事,但终究……是我破了戒。

    一场来势汹汹的瘟疫,一次误中春药的迷情,我心中的自私之欲被彻底激发出来。再也不敢想象她会嫁给别人,更无法接受她心中另有所属……

    从前慕王再三邀我联手对付明氏,我都婉言拒绝,不想沾惹这龌龊的政事。可认识出岫之后,我会想要替她报仇,便主动登门慕王府重提合作——用真金白银扳倒明氏。

    只要明氏还在,出岫的性命便会受到威胁,她的伤口便难以愈合。她手臂上的簪痕,我总得要明氏千百倍的偿还。况且这个家族早就该倒了,它是南熙的蛀虫。

    后来慕王问过我缘何会改变主意,我毫不隐瞒地如实相告。犹记得他当时曾说过一句话:“世人都道离信侯清心寡欲,如今本王才知,侯爷也会冲冠一怒为红颜。”

    我当时不置可否,但内心深处,早已对此深以为然。

    其实并非谪仙,也不是清心寡欲,而是没遇上能让我动心忍性的那个女子。如今一旦遇上了,便一发不可收拾,痴、嗔、贪、癫种种情绪尽数迸发出来。

    至少在我活着时,对她是如此渴望。

    至于我身后,并不奢求她恪守一生,更不忍心她殉情而去。只要她垂暮之时,心上能容我一个位置,便已是我黄泉路上最大的安慰了。

    为情而死,不必替我不值。

    出岫的一生,会很漫长;

    而我的一生,从遇上她的那一刻起,便是赊来的。

    感激上苍成全这一场相遇,虽然来得太迟,但胜于从没爱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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