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从《死水》到《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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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艾略特在1888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
他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比较文学,接触过梵文和东方文化,对黑格尔派的哲学家颇感兴趣,也曾受到法国象征主义文学的影响。
后来他来到英国伦敦,认识了著名诗人庞德,接触到意象派诗歌。
1922年他出版诗歌《荒原》。
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也高涨的近似神话,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轩的诗集纯熟偶然。
林子轩的诗集在美国发行量并不大,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力,这本叫做《一代人》的诗集是一位美国游客带到英国伦敦的。
这位游客恰巧认识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这首诗作。
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开始写作长篇诗歌《荒原》,也正是《荒原》这首诗作让他成功封神,成为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领军人物。
在后来出版《荒原》的时候,艾略特曾提到过他写作《荒原》的灵感来自于一首不为人所知的诗人的诗歌。
那个时候,身在伦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从《死水》到《荒原》,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首诗作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诗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轩在邮轮上也没有闲下来,他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整理书籍。
答应严独贺的《白马啸西风》和《笑傲江湖》都要写出来,《寻秦记》要结尾了,他准备把《乱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载在《通俗小说周报》上。
这样一来,报纸上挣一次钱,成书出版的时候再挣一次钱,拍成电影的时候还能挣钱。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版权衍生出的多元化商业模式,可惜不能改成游戏和电视剧。
林子轩还在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购进了一批书籍。
他在和季鸿明打这个版权官司的时候研究了美国的版权法,这个法律很有意思。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相比较而言,1909年的版权法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这意味着林子轩可以翻译或者改编这些作品,而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他按照这个筛选条件买了不少书籍,拿回去让万象书局翻译印刷,卖出去赚钱。
其中以文学类和科教类为主,也有一部分英语词典。
特别是英语词典,拿回去做成英汉词典,向学校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林子轩疯狂购书的行为让郑证秋和周剑允佩服不已,他们不知道林子轩的真实想法,只以为林子轩要买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写诗写小说呢,这么看书,是要有多么深厚的阅读基础啊!
于是,郑证秋和周剑允也加入了购书的行列。
郑证秋以电影类书籍为主,周剑允则主攻经营类书籍。
到了最后,三人的书籍装满了几个大箱子,邮轮要按照货物重量另外收费。
由于是返程,来美国的事情都解决了,大家的兴致都不错,林子轩也没有整日的窝在船舱内,不时出来和大家一起闲聊。
王庚因为要协助张康任为华人争取权益,就没有同行,他委托林子轩把陆小蔓送回国内。
在美国,黑人游行罢工愈演愈烈。
张康任和纽约的黑人领袖达成了协议,华人也加入其中,彼此支持。
这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王庚不让陆小蔓参与其中,陆小蔓也不愿意参与。
虽然他们都是《我有一个梦想》这篇文章的见证者,但写文章和参与示威游行是两码事,黑人的游行遭到了美国当局的强力镇压,境况堪忧。
这些和邮轮上的林子轩都没有关系了。
这个时候,郑证秋在邮轮的甲板上结识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洪慎。
大家都是中国人,便攀谈起来。
巧合的是洪慎是学习戏剧的,和郑证秋有共同语言,作为中国戏剧界的前辈,郑证秋就把洪慎介绍进了林子轩的圈子里。
洪慎1894年12月31日出生于官宦世家,江苏常州人。
1912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在校期间热心新剧活动。
1916年夏,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入俄亥俄州立大学学习陶瓷工程,继续编戏演戏。1919年考入哈佛大学戏剧训练班,成为中国第一个专习戏剧的留学生。
他在哈佛大学学习文学与戏剧,并在波士顿声音表现学校学习,又在考柏莱剧院附设戏剧学校学习表演、导演、舞台技术、剧场管理等课程,获硕士学位。
1920年学习结业后到纽约参加职业剧团演出。
此时回国,经家人介绍准备到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上海总公司材料总管理处任理事,兼任总经理简照楠的英文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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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艾略特在1888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
他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比较文学,接触过梵文和东方文化,对黑格尔派的哲学家颇感兴趣,也曾受到法国象征主义文学的影响。
后来他来到英国伦敦,认识了著名诗人庞德,接触到意象派诗歌。
1922年他出版诗歌《荒原》。
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也高涨的近似神话,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轩的诗集纯熟偶然。
林子轩的诗集在美国发行量并不大,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力,这本叫做《一代人》的诗集是一位美国游客带到英国伦敦的。
这位游客恰巧认识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这首诗作。
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开始写作长篇诗歌《荒原》,也正是《荒原》这首诗作让他成功封神,成为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领军人物。
在后来出版《荒原》的时候,艾略特曾提到过他写作《荒原》的灵感来自于一首不为人所知的诗人的诗歌。
那个时候,身在伦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从《死水》到《荒原》,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首诗作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诗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轩在邮轮上也没有闲下来,他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整理书籍。
答应严独贺的《白马啸西风》和《笑傲江湖》都要写出来,《寻秦记》要结尾了,他准备把《乱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载在《通俗小说周报》上。
这样一来,报纸上挣一次钱,成书出版的时候再挣一次钱,拍成电影的时候还能挣钱。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版权衍生出的多元化商业模式,可惜不能改成游戏和电视剧。
林子轩还在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购进了一批书籍。
他在和季鸿明打这个版权官司的时候研究了美国的版权法,这个法律很有意思。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相比较而言,1909年的版权法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这意味着林子轩可以翻译或者改编这些作品,而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他按照这个筛选条件买了不少书籍,拿回去让万象书局翻译印刷,卖出去赚钱。
其中以文学类和科教类为主,也有一部分英语词典。
特别是英语词典,拿回去做成英汉词典,向学校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林子轩疯狂购书的行为让郑证秋和周剑允佩服不已,他们不知道林子轩的真实想法,只以为林子轩要买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写诗写小说呢,这么看书,是要有多么深厚的阅读基础啊!
于是,郑证秋和周剑允也加入了购书的行列。
郑证秋以电影类书籍为主,周剑允则主攻经营类书籍。
到了最后,三人的书籍装满了几个大箱子,邮轮要按照货物重量另外收费。
由于是返程,来美国的事情都解决了,大家的兴致都不错,林子轩也没有整日的窝在船舱内,不时出来和大家一起闲聊。
王庚因为要协助张康任为华人争取权益,就没有同行,他委托林子轩把陆小蔓送回国内。
在美国,黑人游行罢工愈演愈烈。
张康任和纽约的黑人领袖达成了协议,华人也加入其中,彼此支持。
这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王庚不让陆小蔓参与其中,陆小蔓也不愿意参与。
虽然他们都是《我有一个梦想》这篇文章的见证者,但写文章和参与示威游行是两码事,黑人的游行遭到了美国当局的强力镇压,境况堪忧。
这些和邮轮上的林子轩都没有关系了。
这个时候,郑证秋在邮轮的甲板上结识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洪慎。
大家都是中国人,便攀谈起来。
巧合的是洪慎是学习戏剧的,和郑证秋有共同语言,作为中国戏剧界的前辈,郑证秋就把洪慎介绍进了林子轩的圈子里。
洪慎1894年12月31日出生于官宦世家,江苏常州人。
1912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在校期间热心新剧活动。
1916年夏,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入俄亥俄州立大学学习陶瓷工程,继续编戏演戏。1919年考入哈佛大学戏剧训练班,成为中国第一个专习戏剧的留学生。
他在哈佛大学学习文学与戏剧,并在波士顿声音表现学校学习,又在考柏莱剧院附设戏剧学校学习表演、导演、舞台技术、剧场管理等课程,获硕士学位。
1920年学习结业后到纽约参加职业剧团演出。
此时回国,经家人介绍准备到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上海总公司材料总管理处任理事,兼任总经理简照楠的英文秘书。